第一四五回 白奇冤于公積德 逞陰謀廣漢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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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無疑了。

    于是上書宣帝,告發魏相殺婢之罪。

    宣帝批交京兆尹查辦,廣漢奉诏,自知與魏相勢不兩立,必須先發制人,遂趁着魏相祭廟未回,急率領吏役多人,不問情由,沖入丞相府中,聲勢洶洶。

    相府衆人正欲上前攔阻,廣漢喝道:“吾奉诏前來查辦事件,敢抗拒者即行拿下。

    ”衆人見來勢甚大,隻得讓其進内,廣漢帶同吏役,直入内庭。

    魏相家中上下人等,出其不意,吓得戰戰兢兢,面無人色。

    廣漢身坐堂上,命左右傳喚丞相夫人出來聽審。

     魏相之妻聞喚,隻得走出。

    廣漢勒令跪在庭下,問她何故擅殺婢女。

    魏相之妻,不肯承認,彼此辯駁一番。

    廣漢又傳到相府一班奴婢,逐人訊問,皆言并無其事。

    廣漢問不出實據,遂将奴婢十餘人帶回京兆府,意欲迫其供認。

    廣漢去後不久,恰好魏相回府,聞知此事,心中大怒,立即修成奏章,剖明己妻實無殺婢之事,并說趙廣漢屢次犯法,不肯伏罪,反敢用詐巧手段脅臣,意欲臣代為遮掩,應請陛下派員徹究,以分曲直。

    宣帝得奏,便發交廷尉查辦。

     當日廷尉姓于名定國,字曼倩,乃郯縣人。

    其父于公為東海郡決曹,平日判決案件極其公平,犯人經于公定罪受刑者皆無怨恨之意,郡中人感其德,為之建立生祠,号曰于公祠。

    先是東海有一孝婦,姓周名青,早寡無子,家甚貧苦。

    孝婦朝夕紡織,奉養其姑。

    其姑憐憫周青青年守節,勸令再嫁。

    周青立誓不肯,其姑因對鄰人說道:“媳婦奉事老身,甚是勤苦,她年正少,又無子女,因我尚在,不肯再嫁,我年已老,偏又不死,累她擔擱青春,如何是好?”鄰人聽說也并不以為意。

    誰知其姑說此語時,早已懷下死心,不久竟乘着周青不備,自缢而死。

    其姑生有一女,算是周青小姑,今聞其母死得不明不白,便疑到周青身上,遂向縣中告說周青勒死其母。

    縣令遣人拿到周青,問其何故将姑勒死。

    周青自辯并無此事。

    縣令便欲動刑逼供,周青自念,我雖不曾殺姑,但姑終是為我而死,我仍活在世上,甚覺對她不住,不如認個死罪,既可借此相從地下,也免得生受刑法。

    周青想罷,便轉過口來胡亂供認。

    縣令見她肯供,真是求之不得,更不問是真是假,便将周青定案,拟了死刑,報到郡署。

    于公早聞周青守節養姑十餘年,平日鄉裡皆稱其孝,斷無殺姑之理,便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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