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八回 任廷尉杜周枉法 拜直指江充懷奸
關燈
小
中
大
著之為律;後主所是,列之為令。
各以當時為是,何必定從古法?”其人見杜周如此詭辨,即亦無言而去。
杜周自為廷尉以來,奉诏審辦之案,不計其數。
官吏二千石以上犯事被系诏獄者,出入相抵,常有百餘人。
此外各郡國發生案件,亦皆送交廷尉辦理,一年之中,多至千餘案。
每案大者牽連人證數百人,小者亦有數十人。
無論遠近,一律逮捕,解至京師聽審。
刑官提案訊問,專以告發之詞為主,犯人若有不服,便用嚴刑拷打,強迫成招,更無一人得遭放免。
于是吏民聞有逮捕消息,悉皆逃匿,往往懸案十餘年,不能歸結。
廷尉及各官府監獄囚犯,多至六七萬人。
官吏任意株連者又有十餘萬人,人民含冤抱屈,怨氣沖天,哭聲載道,其慘狀真不忍觀。
其時武帝又分天下為十三州,每州置刺史一人,掌奉诏書,所列六條〔一豪強怙勢;二侵漁百姓;三刑賞猥濫;四阿私蔽賢;五子弟請托;六骫法納赇〕巡察所部官吏,法令日密。
于是各郡國官吏,皆以苛刻為能,人民貧困,愈輕犯法。
山東一帶亡命之人既多,遂群起為盜賊,所到之處,攻破城邑,戕殺官吏,劫取府庫,釋放死囚,擄掠财物,道路不通。
各地官吏,呈報武帝。
武帝乃使暴勝之、範昆、夏蘭、張德、王賀等為直指使者,使身服繡衣,持節仗斧,赍虎符,發兵分頭逐捕盜賊。
所至之處,官吏自二千石以下許其專殺。
于是誅殺甚衆,逐捕數年,方頗擒獲賊首。
其餘黨逃入山澤之中,恃險抗拒,官兵無可奈何。
武帝見盜賊久未肅清,心中大怒,乃另定一種法律,名曰“沉命法”。
其法凡遇盜賊起事,不即發覺,縱使發覺,出兵捕拿不能如額者,該管二千石以下至小吏皆當死罪。
自此法頒布以後,小吏畏誅,縱有盜賊,不敢舉報,地方長官亦使其勿言。
以此盜賊雖多,官吏不敢過問,上下相蒙,但求敷衍避罪,朝廷何曾知得。
武帝既遣暴勝之等分往各郡國,又念京師地方亦須有人督察,于是想到江充身上。
江充字次倩,乃邯鄲人,本名江齊。
有妹善鼓琴歌舞,嫁趙王太子劉丹。
江齊又得寵于趙王彭祖,待為上客。
後江齊因事觸怒太子,太子丹遣人捕之,卻被江齊聞風先期逃走,遂将其父兄系獄訊問,處以死刑。
江齊逃至長安,改名江充,詣阙上書,告發趙太子丹,說其與姊及王後宮淫亂,又交通郡國奸猾,劫掠财物,官吏皆不能禁。
武帝見書大怒,遣使發兵
各以當時為是,何必定從古法?”其人見杜周如此詭辨,即亦無言而去。
杜周自為廷尉以來,奉诏審辦之案,不計其數。
官吏二千石以上犯事被系诏獄者,出入相抵,常有百餘人。
此外各郡國發生案件,亦皆送交廷尉辦理,一年之中,多至千餘案。
每案大者牽連人證數百人,小者亦有數十人。
無論遠近,一律逮捕,解至京師聽審。
刑官提案訊問,專以告發之詞為主,犯人若有不服,便用嚴刑拷打,強迫成招,更無一人得遭放免。
于是吏民聞有逮捕消息,悉皆逃匿,往往懸案十餘年,不能歸結。
廷尉及各官府監獄囚犯,多至六七萬人。
官吏任意株連者又有十餘萬人,人民含冤抱屈,怨氣沖天,哭聲載道,其慘狀真不忍觀。
其時武帝又分天下為十三州,每州置刺史一人,掌奉诏書,所列六條〔一豪強怙勢;二侵漁百姓;三刑賞猥濫;四阿私蔽賢;五子弟請托;六骫法納赇〕巡察所部官吏,法令日密。
于是各郡國官吏,皆以苛刻為能,人民貧困,愈輕犯法。
山東一帶亡命之人既多,遂群起為盜賊,所到之處,攻破城邑,戕殺官吏,劫取府庫,釋放死囚,擄掠财物,道路不通。
各地官吏,呈報武帝。
武帝乃使暴勝之、範昆、夏蘭、張德、王賀等為直指使者,使身服繡衣,持節仗斧,赍虎符,發兵分頭逐捕盜賊。
所至之處,官吏自二千石以下許其專殺。
于是誅殺甚衆,逐捕數年,方頗擒獲賊首。
其餘黨逃入山澤之中,恃險抗拒,官兵無可奈何。
武帝見盜賊久未肅清,心中大怒,乃另定一種法律,名曰“沉命法”。
其法凡遇盜賊起事,不即發覺,縱使發覺,出兵捕拿不能如額者,該管二千石以下至小吏皆當死罪。
自此法頒布以後,小吏畏誅,縱有盜賊,不敢舉報,地方長官亦使其勿言。
以此盜賊雖多,官吏不敢過問,上下相蒙,但求敷衍避罪,朝廷何曾知得。
武帝既遣暴勝之等分往各郡國,又念京師地方亦須有人督察,于是想到江充身上。
江充字次倩,乃邯鄲人,本名江齊。
有妹善鼓琴歌舞,嫁趙王太子劉丹。
江齊又得寵于趙王彭祖,待為上客。
後江齊因事觸怒太子,太子丹遣人捕之,卻被江齊聞風先期逃走,遂将其父兄系獄訊問,處以死刑。
江齊逃至長安,改名江充,詣阙上書,告發趙太子丹,說其與姊及王後宮淫亂,又交通郡國奸猾,劫掠财物,官吏皆不能禁。
武帝見書大怒,遣使發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