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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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樹平呂宗力注譯&項籍者,下相人也,〔1〕字羽。
初起時,年二十四。
其季父項梁,〔2〕梁父即楚将項燕,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
〔3〕項氏世世為楚将,封于項,〔4〕故姓項氏。
〔5〕&【注釋】〔1〕“下相”,秦縣,在今江蘇宿遷縣西南。
因地處相水下流,故名。
〔2〕“季父”,通謂叔父。
古代以伯、仲、叔、季為兄弟行次,所以“季父”也用以指最小的叔父。
劉熙《釋名·釋親屬》雲:“叔父之弟曰季父。
”〔3〕“王翦”,頻陽(今陝西富平縣)人,為秦始皇将軍,數有戰功。
事詳《史記》本傳。
據《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二十三年,王翦擊楚,俘獲楚王負刍。
楚将項燕立昌平君為王,在淮南起兵反秦。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破楚軍,昌平君死,項燕自殺。
因為項燕是被王翦打敗後被迫自殺,所以也可以說是為“王翦所戮”,功歸王翦。
項燕曾屢建戰功,愛護士卒,受楚人擁戴。
他死後,有人認為他死了,也有人認為他逃亡。
陳勝起義即詐稱公子扶蘇、項燕以為号召,事見《陳涉世家》。
〔4〕“項”,西周時封國,陳彭年《廣韻》卷三《講》、鄭樵《通志·氏族略》第二并雲姬姓,康熙敕修《春秋傳說彙纂》卷首《姓氏篇》雲姞姓。
春秋時為魯所滅,後楚滅魯,以項封項燕先人。
故地在今河南沈丘縣。
〔5〕“姓項氏”,姓與氏原來是有區别的,姓為原始部落稱号,表示血緣所出。
氏是姓的支系,為宗族系統的稱号。
氏的來源,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國,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職。
項氏是氏于國。
秦、漢以後姓氏混而為一。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1〕去學劍,又不成。
項梁怒之。
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
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
”于是項梁乃教籍兵法,〔2〕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項梁嘗有栎陽逮,〔3〕乃請蕲獄掾曹咎書抵栎陽獄掾司馬欣,〔4〕以故事得已。
項梁殺人,與籍避仇于吳中。
〔5〕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
每吳中有大繇役及喪,項梁嘗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6〕以是知其能。
秦始皇帝遊會稽,〔7〕渡浙江,〔8〕梁與籍俱觀。
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9〕梁以此奇籍。
籍長八尺餘,〔10〕力能扛鼎,〔11〕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12〕&【注釋】〔1〕“學書”,學習認字和寫字。
〔2〕“兵法”,用兵作戰的方法和原則。
《漢書·藝文志》兵書類著錄有《項王》一篇,當是後來項羽用兵實踐的總結。
〔3〕“栎陽”,秦縣,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
“栎”,音yu8。
“逮”,連及。
此指因罪案受牽連。
〔4〕“蕲”,音q0,秦縣,在今安徽宿縣南。
“掾”,音yu4n,古代官府屬員的通稱。
“獄掾”,負責刑獄的主吏。
“曹咎”,後為項羽軍大司馬,封海春侯。
漢王四年,守成臯時被漢軍打敗自殺。
“抵”,到達。
“司馬欣”,秦二世時曾為長史,率軍随章邯攻陳勝、項梁,後降項羽。
漢王四年,與曹咎在成臯之戰被漢軍打敗自殺。
〔5〕“吳中”,即吳,春秋時吳國都城,秦于此置吳縣,為會稽郡郡治,故城在今江蘇蘇州市。
〔6〕“賓客”,指從他處流寓本地的客民。
“子弟”,指本地的土著丁壯。
〔7〕“秦始皇帝遊會稽”,事在始皇三十七年,見《秦始皇本紀》。
始皇這次南遊曾上會稽山,祭大禹。
此所雲“會稽”,是指會稽郡,非指會稽山。
秦時會稽郡轄有今江蘇東南部、浙江中部以北和安徽東南部。
〔8〕“浙江”,即今錢塘江。
〔9〕“族”,族滅,全族被處死,為最慘重的刑罰。
〔10〕“尺”,秦、漢時一尺約等于今天零點八四尺。
〔11〕“扛”,音g1ng,雙手對舉。
〔12〕“雖”,句首語氣詞,相當于“唯”字。
&秦二世元年七月,〔1〕陳涉等起大澤中。
〔2〕其九月,會稽守通謂梁曰:〔3〕“江西皆反,〔4〕此亦天亡秦之時也。
吾聞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
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将。
”〔5〕是時桓楚亡在澤中。
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
”梁乃出,誡籍持劍居外待。
梁複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
”守曰:“諾。
”梁召籍入。
須臾,梁眴籍曰:〔6〕“可行矣!”〔7〕于是籍遂拔劍斬守頭。
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绶。
〔8〕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
〔9〕一府中皆懾伏,〔10〕莫敢起。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
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
梁部署吳中豪傑為校尉、候、司馬。
〔11〕有一人不得用,自言于梁。
梁曰:“前時某喪使公主某事,不能辦,以此不任用公。
”衆仍皆伏。
于是梁為會稽守,籍為神将,〔12〕徇下縣。
〔13〕&【注釋】〔1〕“秦二世元年”,為公元前二○九年。
〔2〕“大澤”,蕲縣所屬的鄉,故地在今安徽宿縣東南劉村集。
〔3〕“守”,《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守為一郡的行政長官。
漢景帝中元二年,郡守改名太守。
“通”,即殷通。
據《漢書·項籍傳》,殷通當時為假守,即代理郡守。
裴骃《集解》引《楚漢春秋》亦雲“會稽假守殷通”。
〔4〕“江西”,長江在今安徽省境一段流向略偏南北,所以古時這一帶地有江東、江西之稱。
江西大約指今安徽北部和淮河下遊一帶。
&〔5〕“桓楚”,為吳中奇士,項籍殺死卿子冠軍宋義後,曾派桓楚報告楚懷王。
〔6〕“眴”,音sh)n,以目示意。
〔7〕“可行矣”,語帶雙關,表面上是說可以去找桓楚,實際上是叫項籍動手殺死殷通〔8〕“穎,古時官員都有印,是權力的象征。
“绶”,系印紐的絲帶。
〔9〕“數十百人”,不定數之辭,或八九十人,或一百人。
〔10〕“懾伏,莫敢起”,一般解作吓得伏在地上,不敢站起來。
不确。
“懾”,音sh8,恐懼,害怕。
“伏”,與“服”字通。
“起”,動。
意謂因恐懼而屈服,沒有人敢動手反抗。
〔11〕“校尉”,地位次于将軍的軍官。
“候”,軍候,地位次于校尉。
“司馬”,軍司馬,地位次于軍候,主管軍中司法。
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載東漢軍制雲:“大将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
”項梁軍制與此有相同之處。
〔12〕“裨将”,副将,偏将。
地位次于主将,為主将的副手。
“裨”,音p0。
〔13〕“徇”,音x)n,兼有略地、示威、安撫等意義。
&廣陵人召平于是為陳王徇廣陵,〔1〕未能下。
聞陳王敗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矯陳王命,拜梁為楚王上柱國。
〔2〕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
”項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聞陳嬰已下東陽,〔3〕使使欲與連和俱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4〕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
東陽少年殺其令,〔5〕相聚數千人,欲置長,無適用,〔6〕乃請陳嬰。
嬰謝不能,遂強立嬰為長,縣中從者得二萬人。
少年欲立嬰便為王,〔7〕異軍蒼頭特起。
〔8〕陳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古之有貴者。
今暴得大名,不祥。
不如有所屬,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嬰乃不敢為王。
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
今欲舉大事,将非其人,不可。
我倚名族,亡秦必矣。
”于是衆從其言,以兵屬項梁。
項梁渡淮,黥布、蒲将軍亦以兵屬焉。
〔9〕凡六七萬人,軍下邳。
〔10〕&【注釋】〔1〕“廣陵”,秦縣,在今江蘇揚州市西北。
“陳王”,即陳涉。
〔2〕“楚王”,陳涉起義後,立為王,政權号張楚,所以陳涉稱楚王。
“上柱國”,戰國時期楚國官稱,地位尊寵,相當于後世的相國。
秦末起于楚地的義軍沿襲楚制,仍設置此官。
如陳涉曾以上蔡人蔡賜為上柱國。
〔3〕“陳嬰”,先屬項梁,為楚柱國。
項羽死後歸漢,平定豫章、浙江,封堂邑侯,曾為楚元王劉交相。
事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東陽”,秦縣,在今安徽天長縣西北。
〔4〕“令史”,縣令的屬吏。
〔5〕“令”,秦、漢制度,縣設令、長,主管一縣政務。
民戶多的縣設令,民戶少的縣設長。
〔6〕“適”,音d0,專主之辭。
《左傳》僖公五年雲:“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又昭公三十年雲:“楚執政衆而乖,莫適任患。
”《史記》“適”字與《左傳》用法相同。
“無適用”,意謂沒有可用的人。
〔7〕“便”,就便,就即。
〔8〕“蒼頭”,士卒用黑色頭巾裹頭,以與其他各路軍隊相區别。
一說為當時對敢死部隊的習稱。
本書《蘇秦列傳》雲:“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厮徒十萬。
”“蒼頭”與“奮擊”皆系勇敢部隊。
“特”,獨。
“特起”,單獨突起。
司馬貞《索隐》引如淳雲:“特起猶言新起也。
”于義亦通。
〔9〕“黥布”,姓英名布,青年時受過臉上刺字的黥刑,故改姓黥。
事詳《史記》、《漢書》本傳。
“蒲将軍”,史書隻載其姓,未載其名。
從《項羽本紀》記載看,蒲将軍與黥布關系較為密切,早期同為項羽心腹。
漢王元年,項羽在新安坑殺秦降卒二十餘萬,事先即與黥布、蒲将軍謀劃。
自新安坑殺秦降卒後,《史記》、《漢書》皆未再見蒲将軍,可能不久死去。
〔10〕“下邳”,秦縣,在今江蘇睢甯縣西北。
“邳”,音p9。
&當是時,秦嘉已立景駒為楚王,〔1〕軍彭城東,〔2〕欲距項梁。
〔3〕項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
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4〕逆無道。
”乃進兵擊秦嘉。
秦嘉軍敗走,追之至胡陵。
〔5〕嘉還戰一日,嘉死,軍降。
景駒走死梁地。
〔6〕項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将引軍而西。
章邯軍至栗,〔7〕項梁使别将朱雞石、餘樊君與戰。
〔8〕餘樊君死。
朱雞石軍敗,亡走胡陵。
項梁乃引兵入薛,〔9〕誅雞石。
項梁前使項羽别攻襄城,〔10〕襄城堅守不下。
已拔,皆阬之。
還報項梁。
項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
此時沛公亦起沛,往焉。
〔11〕&【注釋】〔1〕“秦嘉”,據《漢書·陳勝傳》,嘉為淩(今江蘇泗陽縣西北)人。
“景駒”,景氏為戰國時楚國大族之一,景駒即是景氏後裔,所以立為楚王。
〔2〕“彭城”,秦縣,在今江蘇徐州市。
〔3〕“距”,通“拒”。
〔4〕“倍”,通“背”。
〔5〕“胡陵”,秦縣,在今山東魚台縣東南。
〔6〕“梁地”,戰國時魏國建都大梁(今河南開封市),所以魏也稱梁。
“梁地”即指魏國舊地,在今河南東部。
〔7〕“章邯”,秦将,率軍鎮壓陳涉,後為項羽所敗,投降項羽,封雍王。
楚、漢相争時。
被劉邦打敗自殺。
“栗”,秦縣,在今河南夏邑縣。
〔8〕“别将”,另外率領一支軍隊的将領。
“朱雞石”,符離(今安徽宿縣東北)人,見《陳涉世家》。
“餘樊君”,《史記》中他篇未見,僅見于《項羽本紀》。
姓名不詳。
〔9〕“薛”,秦縣,在今山東滕縣南。
〔10〕“襄城”,秦縣,在今河南襄城縣。
〔11〕“沛公”,即漢高祖劉邦,初起于沛,為沛令,人稱沛公。
楚制,縣令稱“公”。
“沛”,秦縣,漢時屬沛郡,故城在今江蘇沛縣。
&居鄛人範增,〔1〕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計,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2〕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3〕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
〔4〕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蜂午之将皆争附君者,〔5〕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于是項梁然其言,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間,為人牧羊,立以為楚懷王,〔6〕從民所望也。
陳嬰為楚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台。
〔7〕項梁自号為武信君。
&【注釋】〔1〕“居鄛”,也作“居巢”,秦縣,在今安徽桐城南。
“範增”,項梁、項羽的謀士,事迹主要見于本篇。
〔2〕“說”,音shu@,遊說,勸說。
〔3〕“懷王入秦不反”,楚懷王熊槐二十八年,秦與齊、韓、魏攻楚,殺将取地。
二十九年,秦又攻楚,殺将軍景缺,士卒死者二萬。
三十年,秦複伐楚,攻取八城。
秦昭王緻書楚懷王入秦結盟。
楚懷王迫于形勢赴秦,被秦昭王扣留,楚頃襄王熊橫三年,死于秦。
事見《楚世家》。
“反”,通“返”。
〔4〕“楚南公”,楚國的一位陰陽家。
《漢書·藝文志》陰陽家類著錄《南公》三十一篇,注雲六國時人。
“三戶”,三戶人家,極言其少。
有人認為三戶是漳水上的三戶津,後來項羽渡三戶津擊破章邯率領的秦軍,迫使章邯投降,秦遂亡。
“楚雖三戶,亡秦必楚”,預言秦亡于三戶,義亦可通。
〔5〕“午”,縱橫相交。
“蜂午”,交錯如群蜂。
〔6〕“楚懷王”,心與其祖同号,是利用民間對楚懷王熊槐的懷念,加強号召力,擴大影響。
〔7〕“盱台”,音xy0,即盱眙,秦縣,在今江蘇盱眙縣東北。
&居數月,引兵攻亢父,〔1〕與齊田榮、司馬龍且軍救東阿,〔2〕大破秦軍于東阿。
田榮即引兵歸,逐其王假。
〔3〕假亡走楚。
假相田角亡走趙。
角弟田間故齊将,居趙不敢歸。
田榮立田儋子巿為齊王。
〔4〕項梁已破東阿下軍,遂追秦軍。
數使使趣齊兵,〔5〕欲與俱西。
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田角、田間,乃發兵。
”項梁曰:“田假為與國之王,〔6〕窮來從我,不忍殺之。
”趙亦不殺田角、田間以市于齊。
〔7〕齊遂不肯發兵助楚。
項梁使沛公及項羽别攻城陽,〔8〕屠之。
西破秦軍濮陽東,〔9〕秦兵收入濮陽。
沛公、項羽乃攻定陶。
〔10〕定陶未下,去,西略地至雍丘,〔11〕大破秦軍,斬李由。
〔12〕還攻外黃,〔13〕外黃未下。
&【注釋】〔1〕“亢父”,音g1ng&f(,秦縣,在今山東濟甯市南。
&〔2〕“田榮”,田儋從弟,齊國貴族後裔。
其事主要載于本書《田儋列傳》,又散見《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等篇。
“龍且”,楚軍骁将,後被韓信所殺。
“且”,音j。
“東阿”,秦縣,在今山東陽谷縣東北阿城鎮,東與今東阿縣接壤。
“阿”,音5。
“與齊田榮、司馬龍且軍救東阿”,實際上是田榮被圍于東阿,楚軍解救東阿。
可參考下注。
〔3〕“假”,田假。
陳勝起義後,故齊後裔田儋起兵,自立為齊王,略定齊地。
不久被秦将章邯殺死。
儋從弟田榮收集田儋殘部逃到東阿,遭到章邯圍攻。
齊人聽說田儋死了,便立故齊王建之弟田假為齊王,田解為相,田間為将。
項梁聽說田榮危急,便率兵攻打東阿章邯軍,章邯敗走,項梁乘勝追擊。
這時田榮怨恨齊人立假,便帶兵趕跑了田假。
事詳見《田儋列傳》。
〔4〕“巿”,音f*,與“市”字異。
當時人們常用此字取名。
〔5〕“數”,音shu^,屢屢,頻頻。
“趣”,通“促”,催促。
〔6〕“與國”,相與交善、同禍共福之國。
〔7〕“市”,貿易,買賣。
“市于齊”,與齊做交易。
〔8〕“城陽”,也作“成陽”,秦縣,在今山東鄄城縣東南。
〔9〕“濮陽”,秦縣,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
〔10〕“定陶”,秦縣,在今山東定陶縣西北。
〔11〕“雍丘”,秦縣,在今河南杞縣。
〔12〕“李由”,秦丞相李斯之子,當時為三川郡郡守。
〔13〕“外黃”,秦縣,在今河南民權縣西北。
&項梁起東阿,西,比至定陶,〔1〕再破秦軍,項羽等又斬李由,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乃谏項梁曰:〔2〕“戰勝而将驕卒惰者敗。
今卒少惰矣,〔3〕秦兵日益,臣為君畏之。
”項梁弗聽。
乃使宋義使于齊。
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4〕曰:“公将見武信君乎?”曰:“然。
”曰:“臣論武信君軍必敗。
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
”秦果悉起兵益章邯,擊楚軍,大破之定陶,項梁死。
沛公、項羽去外黃攻陳留,〔5〕陳留堅守不能下。
沛公、項羽相與謀曰:“今項梁軍破,士卒恐。
”乃與呂臣軍俱引兵而東。
〔6〕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砀。
〔7〕&【注釋】〔1〕“比至定陶”,“比”字原誤作“北”。
定陶在東阿西南,不應當說“北至定陶”。
《漢書·項籍傳》“北”作“比”是對的,今據改。
“比”,比及,等到。
〔2〕“宋義”,據荀悅《漢記》,為戰國時楚令尹。
事迹詳本篇下文。
〔3〕“今卒少惰矣”,實際上是楚軍最高将領項梁驕傲輕敵,宋義委婉其詞,說是士卒稍有懈惰。
“少”,稍微。
&〔4〕“高陵君顯”,名顯,封高陵。
據司馬貞《索隐》引晉灼說,高陵屬漢琅邪郡。
《漢書·地理志》琅邪郡有高陵,曾為侯國,王莽時稱蒲陸。
今地已不能确考。
〔5〕“陳留”,秦縣,在今河南開封市東南陳留城。
〔6〕“呂臣”,原為陳勝部将,統率蒼頭軍。
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有甯陵侯呂臣,《表》雲:“以舍人從陳
初起時,年二十四。
其季父項梁,〔2〕梁父即楚将項燕,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
〔3〕項氏世世為楚将,封于項,〔4〕故姓項氏。
〔5〕&【注釋】〔1〕“下相”,秦縣,在今江蘇宿遷縣西南。
因地處相水下流,故名。
〔2〕“季父”,通謂叔父。
古代以伯、仲、叔、季為兄弟行次,所以“季父”也用以指最小的叔父。
劉熙《釋名·釋親屬》雲:“叔父之弟曰季父。
”〔3〕“王翦”,頻陽(今陝西富平縣)人,為秦始皇将軍,數有戰功。
事詳《史記》本傳。
據《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二十三年,王翦擊楚,俘獲楚王負刍。
楚将項燕立昌平君為王,在淮南起兵反秦。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破楚軍,昌平君死,項燕自殺。
因為項燕是被王翦打敗後被迫自殺,所以也可以說是為“王翦所戮”,功歸王翦。
項燕曾屢建戰功,愛護士卒,受楚人擁戴。
他死後,有人認為他死了,也有人認為他逃亡。
陳勝起義即詐稱公子扶蘇、項燕以為号召,事見《陳涉世家》。
〔4〕“項”,西周時封國,陳彭年《廣韻》卷三《講》、鄭樵《通志·氏族略》第二并雲姬姓,康熙敕修《春秋傳說彙纂》卷首《姓氏篇》雲姞姓。
春秋時為魯所滅,後楚滅魯,以項封項燕先人。
故地在今河南沈丘縣。
〔5〕“姓項氏”,姓與氏原來是有區别的,姓為原始部落稱号,表示血緣所出。
氏是姓的支系,為宗族系統的稱号。
氏的來源,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國,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職。
項氏是氏于國。
秦、漢以後姓氏混而為一。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1〕去學劍,又不成。
項梁怒之。
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
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
”于是項梁乃教籍兵法,〔2〕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項梁嘗有栎陽逮,〔3〕乃請蕲獄掾曹咎書抵栎陽獄掾司馬欣,〔4〕以故事得已。
項梁殺人,與籍避仇于吳中。
〔5〕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
每吳中有大繇役及喪,項梁嘗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6〕以是知其能。
秦始皇帝遊會稽,〔7〕渡浙江,〔8〕梁與籍俱觀。
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9〕梁以此奇籍。
籍長八尺餘,〔10〕力能扛鼎,〔11〕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12〕&【注釋】〔1〕“學書”,學習認字和寫字。
〔2〕“兵法”,用兵作戰的方法和原則。
《漢書·藝文志》兵書類著錄有《項王》一篇,當是後來項羽用兵實踐的總結。
〔3〕“栎陽”,秦縣,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
“栎”,音yu8。
“逮”,連及。
此指因罪案受牽連。
〔4〕“蕲”,音q0,秦縣,在今安徽宿縣南。
“掾”,音yu4n,古代官府屬員的通稱。
“獄掾”,負責刑獄的主吏。
“曹咎”,後為項羽軍大司馬,封海春侯。
漢王四年,守成臯時被漢軍打敗自殺。
“抵”,到達。
“司馬欣”,秦二世時曾為長史,率軍随章邯攻陳勝、項梁,後降項羽。
漢王四年,與曹咎在成臯之戰被漢軍打敗自殺。
〔5〕“吳中”,即吳,春秋時吳國都城,秦于此置吳縣,為會稽郡郡治,故城在今江蘇蘇州市。
〔6〕“賓客”,指從他處流寓本地的客民。
“子弟”,指本地的土著丁壯。
〔7〕“秦始皇帝遊會稽”,事在始皇三十七年,見《秦始皇本紀》。
始皇這次南遊曾上會稽山,祭大禹。
此所雲“會稽”,是指會稽郡,非指會稽山。
秦時會稽郡轄有今江蘇東南部、浙江中部以北和安徽東南部。
〔8〕“浙江”,即今錢塘江。
〔9〕“族”,族滅,全族被處死,為最慘重的刑罰。
〔10〕“尺”,秦、漢時一尺約等于今天零點八四尺。
〔11〕“扛”,音g1ng,雙手對舉。
〔12〕“雖”,句首語氣詞,相當于“唯”字。
&秦二世元年七月,〔1〕陳涉等起大澤中。
〔2〕其九月,會稽守通謂梁曰:〔3〕“江西皆反,〔4〕此亦天亡秦之時也。
吾聞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
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将。
”〔5〕是時桓楚亡在澤中。
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
”梁乃出,誡籍持劍居外待。
梁複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
”守曰:“諾。
”梁召籍入。
須臾,梁眴籍曰:〔6〕“可行矣!”〔7〕于是籍遂拔劍斬守頭。
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绶。
〔8〕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
〔9〕一府中皆懾伏,〔10〕莫敢起。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
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
梁部署吳中豪傑為校尉、候、司馬。
〔11〕有一人不得用,自言于梁。
梁曰:“前時某喪使公主某事,不能辦,以此不任用公。
”衆仍皆伏。
于是梁為會稽守,籍為神将,〔12〕徇下縣。
〔13〕&【注釋】〔1〕“秦二世元年”,為公元前二○九年。
〔2〕“大澤”,蕲縣所屬的鄉,故地在今安徽宿縣東南劉村集。
〔3〕“守”,《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守為一郡的行政長官。
漢景帝中元二年,郡守改名太守。
“通”,即殷通。
據《漢書·項籍傳》,殷通當時為假守,即代理郡守。
裴骃《集解》引《楚漢春秋》亦雲“會稽假守殷通”。
〔4〕“江西”,長江在今安徽省境一段流向略偏南北,所以古時這一帶地有江東、江西之稱。
江西大約指今安徽北部和淮河下遊一帶。
&〔5〕“桓楚”,為吳中奇士,項籍殺死卿子冠軍宋義後,曾派桓楚報告楚懷王。
〔6〕“眴”,音sh)n,以目示意。
〔7〕“可行矣”,語帶雙關,表面上是說可以去找桓楚,實際上是叫項籍動手殺死殷通〔8〕“穎,古時官員都有印,是權力的象征。
“绶”,系印紐的絲帶。
〔9〕“數十百人”,不定數之辭,或八九十人,或一百人。
〔10〕“懾伏,莫敢起”,一般解作吓得伏在地上,不敢站起來。
不确。
“懾”,音sh8,恐懼,害怕。
“伏”,與“服”字通。
“起”,動。
意謂因恐懼而屈服,沒有人敢動手反抗。
〔11〕“校尉”,地位次于将軍的軍官。
“候”,軍候,地位次于校尉。
“司馬”,軍司馬,地位次于軍候,主管軍中司法。
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載東漢軍制雲:“大将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
”項梁軍制與此有相同之處。
〔12〕“裨将”,副将,偏将。
地位次于主将,為主将的副手。
“裨”,音p0。
〔13〕“徇”,音x)n,兼有略地、示威、安撫等意義。
&廣陵人召平于是為陳王徇廣陵,〔1〕未能下。
聞陳王敗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矯陳王命,拜梁為楚王上柱國。
〔2〕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
”項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聞陳嬰已下東陽,〔3〕使使欲與連和俱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4〕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
東陽少年殺其令,〔5〕相聚數千人,欲置長,無適用,〔6〕乃請陳嬰。
嬰謝不能,遂強立嬰為長,縣中從者得二萬人。
少年欲立嬰便為王,〔7〕異軍蒼頭特起。
〔8〕陳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古之有貴者。
今暴得大名,不祥。
不如有所屬,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嬰乃不敢為王。
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
今欲舉大事,将非其人,不可。
我倚名族,亡秦必矣。
”于是衆從其言,以兵屬項梁。
項梁渡淮,黥布、蒲将軍亦以兵屬焉。
〔9〕凡六七萬人,軍下邳。
〔10〕&【注釋】〔1〕“廣陵”,秦縣,在今江蘇揚州市西北。
“陳王”,即陳涉。
〔2〕“楚王”,陳涉起義後,立為王,政權号張楚,所以陳涉稱楚王。
“上柱國”,戰國時期楚國官稱,地位尊寵,相當于後世的相國。
秦末起于楚地的義軍沿襲楚制,仍設置此官。
如陳涉曾以上蔡人蔡賜為上柱國。
〔3〕“陳嬰”,先屬項梁,為楚柱國。
項羽死後歸漢,平定豫章、浙江,封堂邑侯,曾為楚元王劉交相。
事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東陽”,秦縣,在今安徽天長縣西北。
〔4〕“令史”,縣令的屬吏。
〔5〕“令”,秦、漢制度,縣設令、長,主管一縣政務。
民戶多的縣設令,民戶少的縣設長。
〔6〕“適”,音d0,專主之辭。
《左傳》僖公五年雲:“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又昭公三十年雲:“楚執政衆而乖,莫適任患。
”《史記》“適”字與《左傳》用法相同。
“無適用”,意謂沒有可用的人。
〔7〕“便”,就便,就即。
〔8〕“蒼頭”,士卒用黑色頭巾裹頭,以與其他各路軍隊相區别。
一說為當時對敢死部隊的習稱。
本書《蘇秦列傳》雲:“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厮徒十萬。
”“蒼頭”與“奮擊”皆系勇敢部隊。
“特”,獨。
“特起”,單獨突起。
司馬貞《索隐》引如淳雲:“特起猶言新起也。
”于義亦通。
〔9〕“黥布”,姓英名布,青年時受過臉上刺字的黥刑,故改姓黥。
事詳《史記》、《漢書》本傳。
“蒲将軍”,史書隻載其姓,未載其名。
從《項羽本紀》記載看,蒲将軍與黥布關系較為密切,早期同為項羽心腹。
漢王元年,項羽在新安坑殺秦降卒二十餘萬,事先即與黥布、蒲将軍謀劃。
自新安坑殺秦降卒後,《史記》、《漢書》皆未再見蒲将軍,可能不久死去。
〔10〕“下邳”,秦縣,在今江蘇睢甯縣西北。
“邳”,音p9。
&當是時,秦嘉已立景駒為楚王,〔1〕軍彭城東,〔2〕欲距項梁。
〔3〕項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
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4〕逆無道。
”乃進兵擊秦嘉。
秦嘉軍敗走,追之至胡陵。
〔5〕嘉還戰一日,嘉死,軍降。
景駒走死梁地。
〔6〕項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将引軍而西。
章邯軍至栗,〔7〕項梁使别将朱雞石、餘樊君與戰。
〔8〕餘樊君死。
朱雞石軍敗,亡走胡陵。
項梁乃引兵入薛,〔9〕誅雞石。
項梁前使項羽别攻襄城,〔10〕襄城堅守不下。
已拔,皆阬之。
還報項梁。
項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
此時沛公亦起沛,往焉。
〔11〕&【注釋】〔1〕“秦嘉”,據《漢書·陳勝傳》,嘉為淩(今江蘇泗陽縣西北)人。
“景駒”,景氏為戰國時楚國大族之一,景駒即是景氏後裔,所以立為楚王。
〔2〕“彭城”,秦縣,在今江蘇徐州市。
〔3〕“距”,通“拒”。
〔4〕“倍”,通“背”。
〔5〕“胡陵”,秦縣,在今山東魚台縣東南。
〔6〕“梁地”,戰國時魏國建都大梁(今河南開封市),所以魏也稱梁。
“梁地”即指魏國舊地,在今河南東部。
〔7〕“章邯”,秦将,率軍鎮壓陳涉,後為項羽所敗,投降項羽,封雍王。
楚、漢相争時。
被劉邦打敗自殺。
“栗”,秦縣,在今河南夏邑縣。
〔8〕“别将”,另外率領一支軍隊的将領。
“朱雞石”,符離(今安徽宿縣東北)人,見《陳涉世家》。
“餘樊君”,《史記》中他篇未見,僅見于《項羽本紀》。
姓名不詳。
〔9〕“薛”,秦縣,在今山東滕縣南。
〔10〕“襄城”,秦縣,在今河南襄城縣。
〔11〕“沛公”,即漢高祖劉邦,初起于沛,為沛令,人稱沛公。
楚制,縣令稱“公”。
“沛”,秦縣,漢時屬沛郡,故城在今江蘇沛縣。
&居鄛人範增,〔1〕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計,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2〕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3〕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
〔4〕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蜂午之将皆争附君者,〔5〕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于是項梁然其言,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間,為人牧羊,立以為楚懷王,〔6〕從民所望也。
陳嬰為楚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台。
〔7〕項梁自号為武信君。
&【注釋】〔1〕“居鄛”,也作“居巢”,秦縣,在今安徽桐城南。
“範增”,項梁、項羽的謀士,事迹主要見于本篇。
〔2〕“說”,音shu@,遊說,勸說。
〔3〕“懷王入秦不反”,楚懷王熊槐二十八年,秦與齊、韓、魏攻楚,殺将取地。
二十九年,秦又攻楚,殺将軍景缺,士卒死者二萬。
三十年,秦複伐楚,攻取八城。
秦昭王緻書楚懷王入秦結盟。
楚懷王迫于形勢赴秦,被秦昭王扣留,楚頃襄王熊橫三年,死于秦。
事見《楚世家》。
“反”,通“返”。
〔4〕“楚南公”,楚國的一位陰陽家。
《漢書·藝文志》陰陽家類著錄《南公》三十一篇,注雲六國時人。
“三戶”,三戶人家,極言其少。
有人認為三戶是漳水上的三戶津,後來項羽渡三戶津擊破章邯率領的秦軍,迫使章邯投降,秦遂亡。
“楚雖三戶,亡秦必楚”,預言秦亡于三戶,義亦可通。
〔5〕“午”,縱橫相交。
“蜂午”,交錯如群蜂。
〔6〕“楚懷王”,心與其祖同号,是利用民間對楚懷王熊槐的懷念,加強号召力,擴大影響。
〔7〕“盱台”,音xy0,即盱眙,秦縣,在今江蘇盱眙縣東北。
&居數月,引兵攻亢父,〔1〕與齊田榮、司馬龍且軍救東阿,〔2〕大破秦軍于東阿。
田榮即引兵歸,逐其王假。
〔3〕假亡走楚。
假相田角亡走趙。
角弟田間故齊将,居趙不敢歸。
田榮立田儋子巿為齊王。
〔4〕項梁已破東阿下軍,遂追秦軍。
數使使趣齊兵,〔5〕欲與俱西。
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田角、田間,乃發兵。
”項梁曰:“田假為與國之王,〔6〕窮來從我,不忍殺之。
”趙亦不殺田角、田間以市于齊。
〔7〕齊遂不肯發兵助楚。
項梁使沛公及項羽别攻城陽,〔8〕屠之。
西破秦軍濮陽東,〔9〕秦兵收入濮陽。
沛公、項羽乃攻定陶。
〔10〕定陶未下,去,西略地至雍丘,〔11〕大破秦軍,斬李由。
〔12〕還攻外黃,〔13〕外黃未下。
&【注釋】〔1〕“亢父”,音g1ng&f(,秦縣,在今山東濟甯市南。
&〔2〕“田榮”,田儋從弟,齊國貴族後裔。
其事主要載于本書《田儋列傳》,又散見《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等篇。
“龍且”,楚軍骁将,後被韓信所殺。
“且”,音j。
“東阿”,秦縣,在今山東陽谷縣東北阿城鎮,東與今東阿縣接壤。
“阿”,音5。
“與齊田榮、司馬龍且軍救東阿”,實際上是田榮被圍于東阿,楚軍解救東阿。
可參考下注。
〔3〕“假”,田假。
陳勝起義後,故齊後裔田儋起兵,自立為齊王,略定齊地。
不久被秦将章邯殺死。
儋從弟田榮收集田儋殘部逃到東阿,遭到章邯圍攻。
齊人聽說田儋死了,便立故齊王建之弟田假為齊王,田解為相,田間為将。
項梁聽說田榮危急,便率兵攻打東阿章邯軍,章邯敗走,項梁乘勝追擊。
這時田榮怨恨齊人立假,便帶兵趕跑了田假。
事詳見《田儋列傳》。
〔4〕“巿”,音f*,與“市”字異。
當時人們常用此字取名。
〔5〕“數”,音shu^,屢屢,頻頻。
“趣”,通“促”,催促。
〔6〕“與國”,相與交善、同禍共福之國。
〔7〕“市”,貿易,買賣。
“市于齊”,與齊做交易。
〔8〕“城陽”,也作“成陽”,秦縣,在今山東鄄城縣東南。
〔9〕“濮陽”,秦縣,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
〔10〕“定陶”,秦縣,在今山東定陶縣西北。
〔11〕“雍丘”,秦縣,在今河南杞縣。
〔12〕“李由”,秦丞相李斯之子,當時為三川郡郡守。
〔13〕“外黃”,秦縣,在今河南民權縣西北。
&項梁起東阿,西,比至定陶,〔1〕再破秦軍,項羽等又斬李由,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乃谏項梁曰:〔2〕“戰勝而将驕卒惰者敗。
今卒少惰矣,〔3〕秦兵日益,臣為君畏之。
”項梁弗聽。
乃使宋義使于齊。
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4〕曰:“公将見武信君乎?”曰:“然。
”曰:“臣論武信君軍必敗。
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
”秦果悉起兵益章邯,擊楚軍,大破之定陶,項梁死。
沛公、項羽去外黃攻陳留,〔5〕陳留堅守不能下。
沛公、項羽相與謀曰:“今項梁軍破,士卒恐。
”乃與呂臣軍俱引兵而東。
〔6〕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砀。
〔7〕&【注釋】〔1〕“比至定陶”,“比”字原誤作“北”。
定陶在東阿西南,不應當說“北至定陶”。
《漢書·項籍傳》“北”作“比”是對的,今據改。
“比”,比及,等到。
〔2〕“宋義”,據荀悅《漢記》,為戰國時楚令尹。
事迹詳本篇下文。
〔3〕“今卒少惰矣”,實際上是楚軍最高将領項梁驕傲輕敵,宋義委婉其詞,說是士卒稍有懈惰。
“少”,稍微。
&〔4〕“高陵君顯”,名顯,封高陵。
據司馬貞《索隐》引晉灼說,高陵屬漢琅邪郡。
《漢書·地理志》琅邪郡有高陵,曾為侯國,王莽時稱蒲陸。
今地已不能确考。
〔5〕“陳留”,秦縣,在今河南開封市東南陳留城。
〔6〕“呂臣”,原為陳勝部将,統率蒼頭軍。
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有甯陵侯呂臣,《表》雲:“以舍人從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