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本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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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命選親軍、武衛軍各五百人以從,仍給錢五千萬。
十一月戊子,左丞相夾谷清臣罷,右丞相襄代領行省事。
丙申,以刑部尚書纥石烈貞等為賀宋正旦使。
壬寅,初定猛安謀克鎮邊後放免者授官格。
禁射糧軍,應役但成隊伍,不得持兵器及凡可以傷人者。
甲辰,報敗敵于望雲。
乙巳,以樞密使唐括貢、禦史大夫移剌仲方、禮部尚書張暐等二十三人充計議官,凡軍事則議之。
戊申,初定縣官增水田升除制。
十二月乙卯,诏招撫北邊軍民。
以知登聞檢院賈益為高麗生日使,戶部員外郎納蘭昉為橫賜使。
戊午,禮部尚書張暐等進《大金儀禮》。
丁卯,應奉翰林文字趙秉文上書論奸欺。
乙亥,诏加五鎮四渎王爵。
庚辰,上幸後園閱軍器。
是月,右丞相襄率驸馬都尉仆散揆等進軍大鹽泺,分兵攻取諸營。
承安元年春正月辛巳朔,受宋、高麗、夏使朝賀。
甲申,大鹽泺群牧使移剌睹等為廣吉剌部兵所取敗,死之。
丁亥,國子學齊長張守愚上《平邊議》三篇,特授本學教授,仍以其議付史館。
二月甲子,命有司祀高禖如新儀。
丁卯,右丞相襄、左丞衡至自軍前。
己巳,複命還軍。
幸都南行宮春水。
甲戌,至自行宮。
是月,初造虎符發兵。
三月丁酉,如萬甯宮。
不雨,遣宮望祭嶽鎮海渎于北郊。
癸卯,敕尚書省:“刑獄雖已奏行,其間恐有疑枉,其再議以聞。
人命至重,不可不慎也。
”甲辰,遣參知政事尼厖古鑒祈雨于社稷。
丁未,複遣使就祈雨于東嶽。
夏四月辛亥,命尚書右丞胥持國祈雨于太廟。
壬子,遣使審決冤獄。
京城禁傘扇。
戊午,初行區種法,民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有土田者,丁種一畝。
乙醜,命禦史大夫移剌仲方祈雨于社稷。
壬申,命參知政事馬琪祈雨于太廟。
甲戌,尚書省以趙承元言,請追上孝孝懿皇太後冊寶,然後行谥冊禮。
禮官執奏尊皇太後已诏示中外,無追冊禮,從之。
戊寅,上以久不雨,命禮部尚書張暐祈于北嶽。
己卯,遣官望祭嶽鎮海渎于北郊。
五月庚辰朔,觀稼于近郊,因閱區田。
乙酉,以久旱,徙市。
庚寅,诏複市如常。
壬辰,以尚藥局副使粘割忠為橫賜夏國使。
乙未,參知政事尼厖古鑒薨。
庚子,雨足。
六月甲寅,上以百姓艱食,诏出倉粟十萬石減價以粜之。
乙醜,平晉縣民利通家蠶自成綿段,長七尺一寸五分,闊四尺九寸,诏賜絹十匹。
丁卯,敕自今長老、大師、大德不限年甲,長老、大師許度弟子三人,大德二人,戒僧年四十以上者度一人。
其大定十五年附籍沙彌年六十以上并令戒,仍不許度弟子。
尼、道士、女冠亦如之。
禦史大夫移剌仲方罷。
庚午,幸環秀亭觀稼。
癸酉,诏應禁軍器路分,步弓手拟于射糧軍内選之,馬弓手拟于猛安謀克軍戶餘丁内選之。
其有為百姓害,從本州縣斷遣。
無猛安戶,于二百裡内屯駐軍餘丁内取之,依步弓手月給二貫石。
七月庚辰,禦紫宸殿,受諸王、百官賀,賜諸王、宰執酒。
敕有司:“以酒萬尊置通衢,賜民縱飲。
”乙酉,敕今後高麗、夏使入見數奏,令新設各國通事具公服與閣門使上殿監聽。
命有司收瘗西北路陣亡骸骨。
八月己酉,獵于近郊。
癸醜,幸玉泉山。
甲子,以郊祀日期诏中外。
戊辰,至自萬甯宮。
以陝西西北路轉運使董師中為禦史大夫。
癸酉,左丞衡丁父憂。
九月丁醜朔,天壽節,宋、高、夏遣使來賀。
幸天長觀。
辛巳,以右丞相襄為左丞相,監修國史,封常山郡王。
壬午,賜襄酒百尊。
太白晝見。
癸未,都人進酒三千一百瓶,诏以賜北邊軍吏。
以吏部尚書張嗣等為賀宋生日使。
癸巳,左丞衡起複。
丁酉,知大興府蔔、同知郭鑄以擅逮問宰臣,各笞四十。
辛醜,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至自軍。
乙巳,以國子監丞烏古論達吉不為夏國生日使。
冬十月丙午朔,诏選親軍八百人戍撫州。
庚戌,命左丞相襄行省于北京,簽書樞密院事完顔匡行院于撫州。
丙辰,祫享于太廟。
十一月戊子,參知政事馬琪罷。
庚寅,特滿群牧契丹陀鎖、德壽反,泰州軍擊敗之。
禦史大夫董師中、北京留守裔并為參知政事。
甲午,以陝西路統軍使崇道等為賀宋正旦使。
丁酉,朝享于太廟。
戊戌,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
己亥,曹王永升率親王、百官賀。
癸卯,命有司祈雪,仍遣官祈于東嶽。
十二月丙午,樞密使唐括貢率百官請上尊号,不允。
乙酉,遣提點太醫近侍局使李仁惠勞賜北邊将士,授官者萬一千人,授賞者幾二萬人,凡用銀二十萬兩,絹五萬匹、錢三十二貫。
庚戌,以同知登聞檢院阿不罕德剛為高麗國生日
十一月戊子,左丞相夾谷清臣罷,右丞相襄代領行省事。
丙申,以刑部尚書纥石烈貞等為賀宋正旦使。
壬寅,初定猛安謀克鎮邊後放免者授官格。
禁射糧軍,應役但成隊伍,不得持兵器及凡可以傷人者。
甲辰,報敗敵于望雲。
乙巳,以樞密使唐括貢、禦史大夫移剌仲方、禮部尚書張暐等二十三人充計議官,凡軍事則議之。
戊申,初定縣官增水田升除制。
十二月乙卯,诏招撫北邊軍民。
以知登聞檢院賈益為高麗生日使,戶部員外郎納蘭昉為橫賜使。
戊午,禮部尚書張暐等進《大金儀禮》。
丁卯,應奉翰林文字趙秉文上書論奸欺。
乙亥,诏加五鎮四渎王爵。
庚辰,上幸後園閱軍器。
是月,右丞相襄率驸馬都尉仆散揆等進軍大鹽泺,分兵攻取諸營。
承安元年春正月辛巳朔,受宋、高麗、夏使朝賀。
甲申,大鹽泺群牧使移剌睹等為廣吉剌部兵所取敗,死之。
丁亥,國子學齊長張守愚上《平邊議》三篇,特授本學教授,仍以其議付史館。
二月甲子,命有司祀高禖如新儀。
丁卯,右丞相襄、左丞衡至自軍前。
己巳,複命還軍。
幸都南行宮春水。
甲戌,至自行宮。
是月,初造虎符發兵。
三月丁酉,如萬甯宮。
不雨,遣宮望祭嶽鎮海渎于北郊。
癸卯,敕尚書省:“刑獄雖已奏行,其間恐有疑枉,其再議以聞。
人命至重,不可不慎也。
”甲辰,遣參知政事尼厖古鑒祈雨于社稷。
丁未,複遣使就祈雨于東嶽。
夏四月辛亥,命尚書右丞胥持國祈雨于太廟。
壬子,遣使審決冤獄。
京城禁傘扇。
戊午,初行區種法,民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有土田者,丁種一畝。
乙醜,命禦史大夫移剌仲方祈雨于社稷。
壬申,命參知政事馬琪祈雨于太廟。
甲戌,尚書省以趙承元言,請追上孝孝懿皇太後冊寶,然後行谥冊禮。
禮官執奏尊皇太後已诏示中外,無追冊禮,從之。
戊寅,上以久不雨,命禮部尚書張暐祈于北嶽。
己卯,遣官望祭嶽鎮海渎于北郊。
五月庚辰朔,觀稼于近郊,因閱區田。
乙酉,以久旱,徙市。
庚寅,诏複市如常。
壬辰,以尚藥局副使粘割忠為橫賜夏國使。
乙未,參知政事尼厖古鑒薨。
庚子,雨足。
六月甲寅,上以百姓艱食,诏出倉粟十萬石減價以粜之。
乙醜,平晉縣民利通家蠶自成綿段,長七尺一寸五分,闊四尺九寸,诏賜絹十匹。
丁卯,敕自今長老、大師、大德不限年甲,長老、大師許度弟子三人,大德二人,戒僧年四十以上者度一人。
其大定十五年附籍沙彌年六十以上并令戒,仍不許度弟子。
尼、道士、女冠亦如之。
禦史大夫移剌仲方罷。
庚午,幸環秀亭觀稼。
癸酉,诏應禁軍器路分,步弓手拟于射糧軍内選之,馬弓手拟于猛安謀克軍戶餘丁内選之。
其有為百姓害,從本州縣斷遣。
無猛安戶,于二百裡内屯駐軍餘丁内取之,依步弓手月給二貫石。
七月庚辰,禦紫宸殿,受諸王、百官賀,賜諸王、宰執酒。
敕有司:“以酒萬尊置通衢,賜民縱飲。
”乙酉,敕今後高麗、夏使入見數奏,令新設各國通事具公服與閣門使上殿監聽。
命有司收瘗西北路陣亡骸骨。
八月己酉,獵于近郊。
癸醜,幸玉泉山。
甲子,以郊祀日期诏中外。
戊辰,至自萬甯宮。
以陝西西北路轉運使董師中為禦史大夫。
癸酉,左丞衡丁父憂。
九月丁醜朔,天壽節,宋、高、夏遣使來賀。
幸天長觀。
辛巳,以右丞相襄為左丞相,監修國史,封常山郡王。
壬午,賜襄酒百尊。
太白晝見。
癸未,都人進酒三千一百瓶,诏以賜北邊軍吏。
以吏部尚書張嗣等為賀宋生日使。
癸巳,左丞衡起複。
丁酉,知大興府蔔、同知郭鑄以擅逮問宰臣,各笞四十。
辛醜,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至自軍。
乙巳,以國子監丞烏古論達吉不為夏國生日使。
冬十月丙午朔,诏選親軍八百人戍撫州。
庚戌,命左丞相襄行省于北京,簽書樞密院事完顔匡行院于撫州。
丙辰,祫享于太廟。
十一月戊子,參知政事馬琪罷。
庚寅,特滿群牧契丹陀鎖、德壽反,泰州軍擊敗之。
禦史大夫董師中、北京留守裔并為參知政事。
甲午,以陝西路統軍使崇道等為賀宋正旦使。
丁酉,朝享于太廟。
戊戌,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
己亥,曹王永升率親王、百官賀。
癸卯,命有司祈雪,仍遣官祈于東嶽。
十二月丙午,樞密使唐括貢率百官請上尊号,不允。
乙酉,遣提點太醫近侍局使李仁惠勞賜北邊将士,授官者萬一千人,授賞者幾二萬人,凡用銀二十萬兩,絹五萬匹、錢三十二貫。
庚戌,以同知登聞檢院阿不罕德剛為高麗國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