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本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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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蘇保衡薨。

    丙申,以參知政事石琚為尚書右丞。

     三月己亥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

    壬辰,以禦史大夫李石為司徒,大夫如故。

     五月丙午,大興府獄空,诏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以勞之。

    甲寅,以北京留守耨碗溫敦兀帶為參知政事。

     六月癸酉,命地衣用龍文者罷之。

     七月戊申,禁服用金線,其織賣者,皆抵罪。

    丙辰,幸東宮。

    己未,幸東宮視皇太子疾。

     閏月丁卯,觀稼于近郊。

    戊辰,許王永中進封越王,鄭王永功封随王,永成封審王。

    甲戌,诏遣秘書監移剌子敬經略北邊。

    戊寅,幸東宮。

    己卯,慶雲環日。

    壬午,觀稼于近郊。

    戊子,觀稼于北郊。

     八月辛亥,慶雲環日。

    癸醜,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纥石烈良弼進《太宗實錄》,上立受之。

    己未,如大房山。

    壬戌,緻祭睿陵。

     九月乙醜朔,還宮。

    己巳,右三部檢法官韓贊以捕蝗受賂,除名。

    诏吏人但犯贓罪,雖會赦,非待旨不叙。

    以勸農使蒲察莎魯窩等為賀宋生日使。

    辛未,參知政事唐括安禮罷。

    乙亥,以宿直将軍唐括鹘魯為夏國生日使。

    庚辰,地震。

    辛巳,以都水監李衛國為高麗生日使。

    乙酉,秋獵。

    庚寅,次保州。

    诏修起居注王天祺察訪所經過州縣官。

     十月乙未朔,上謂侍臣曰:“近聞朕所幸郡邑,會宴寝堂宇,後皆避之,此甚無謂,可宣谕,令仍舊居止。

    ”戊申,還都。

    丁巳,上謂宰臣曰:“海陵不辨人才優劣,惟徇己欲,多所升擢。

    朕即位以來,以此為戒,止取實才用之。

    近聞蠡州同知移剌延壽在官污濫,詢其出身,乃正隆時鷹房子。

    如鷹房、廚人之類,可典城牧民耶?自今如此局分,不得授以臨民職任。

    ”以禦史中丞孟浩為參知政事。

    是日,參知政事耨碗溫敦兀帶薨。

    辛酉,敕有司于東宮涼樓前增建殿位,孟浩谏曰:“皇太子雖為儲貳,宜示以儉德,不當與至尊宮室相俟。

    ”乃罷之。

     十一月乙醜朔,上謂宰臣曰:“聞縣令多非其人,其令吏部察其善惡,明加黜陟。

    ”辛未,以河間尹徒單克甯等為賀宋正旦使。

    壬申,太白晝見。

    丁醜,歲星晝見。

    丁亥,樞密副使徒單合喜罷。

     十二月戊戌,東京留守徒單合喜、北京留守完顔謀衍、肇州防禦使蒲察通朝辭,賜通金帶,谕之曰:“卿雖有才,然用心多詐,朕左右須忠實人,故命卿補外。

    賜卿金帶者,答卿服勞之久也!”又顧謂左宣徽使敬嗣晖曰:“如卿不可謂無才,所欠者純實耳!”甲辰,以北京留守完顔思敬為平章政事。

    是歲,斷死囚二十人。

     八年正月甲子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醜,上謂宰臣曰:“朕治天下,方與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各當面陳,以輔朕之不逮,慎毋阿順取容。

    卿等緻位公相,正行道揚名之時,苟或偷安自便,雖為今日之幸,後世以為何如?”群臣皆稱萬歲。

    辛未,謂秘書監移剌子敬等曰:“昔唐、虞之時,未有華飾,漢惟孝文務為純儉。

    朕于宮室惟恐過度,其或興修,即損宮人歲費以充之,今亦不複營建矣!如宴飲之事,近惟太子生日及歲元嘗飲酒,往者亦止上元、中秋飲之,亦未嘗至醉。

    至于佛法,尤所未信。

    梁武帝為同泰寺奴,遼道宗以民戶賜寺僧,複加以三公之官,其惑深矣!”庚辰,行皇太子冊禮。

     二月甲午朔,制子為改嫁母服喪三年。

    上谕左宣徽使敬嗣晖曰:“凡為人臣,上欲要君之恩,下欲幹民之譽,必虧忠節,卿宜戒之!” 三月癸亥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己巳,命以職官子補令史。

    丁醜,命護衛親軍百戶、五十戶,非直日不得帶刀入宮,己醜,太白晝見。

     四月丙午,诏曰:“馬者軍旅所用,牛者農耕之資,殺牛有禁,馬亦何殊,其令禁之。

    ”戊申,擊球常武殿,司天馬貴中谏曰:“陛下為天下主,系社稷之重,又春秋高,圍獵擊球危事也,宜悉罷之。

    ”上曰:“朕以示習武耳!”五月甲子,北望澱大震、風、雨雹,廣十裡,長六十裡。

    诏戶、工兩部,自今宮中之飾,并勿用黃金。

    乙醜,上如涼陉。

    丁卯,歲星晝見。

    庚寅,改旺國崖曰靜甯山,曷裡浒東川曰金蓮川。

     六月,河決李固渡,水入曹州。

     七月甲子,制盜群牧馬者死,告者給錢三百貫。

    戊辰,上謂平章政事完顔思敬等曰:“朕思得賢士,寤寐不忘。

    自今朝臣出外,即令體訪外任職官廉能者,及草萊之士可以助治者,具姓名以聞。

    ”甲戌,秋獵。

    己卯,次三叉口。

    上谕點檢司曰:“沿路禾稼甚佳,其扈從人少有蹂踐,則當汝罪。

    ” 八月乙卯,至自涼陉。

     九月辛酉,上谕尚書右丞石琚、參政孟浩曰:“聞蔚州采地蕈,役夫數百千人,朕所用幾何?而擾動如此。

    自今差役凡稱禦前者,皆須禀奏,仍令附冊。

    ”癸亥,以右宣徽使移剌神獨斡等為賀宋生日使。

    己巳,以引進使高希甫為夏國生日使。

    庚午,上幸東宮。

    癸酉,上谕宰臣曰:“卿等舉用人材,凡己所知識,必使他人舉奏,朕甚不喜。

    如其果賢,何必以親疏為避忌也。

    ”以戶部尚書魏子平為參知政事。

    辛巳,上謂禦史大夫李石曰:“台憲固在分别邪正,然内外百司豈謂無人?惟見卿等劾人之罪,不聞舉善。

    自今宜令監察禦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

    ”上嘗命左衛将軍大磐訪求良弓,而磐多自取,護衛婁室以告,上命點檢司鞫磐。

    磐妹為寶林,磐屬内侍僧兒言之寶林,寶林以聞,命杖僧兒百,出磐為隴州防禦使。

     十月己醜朔,以戒谕官吏貪墨,诏中外。

    乙未,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每以朔望緻祭,朔則用素,望則用肉,仍以明年正月為首。

    及命圖畫功臣於太祖廟,其未立碑者立之。

    以翰林待制靖為高麗生日使。

    上謂宰臣曰:“海陵時,修起居注不任直臣,故所書多不實。

    可訪求得實,詳而錄之。

    ”參政孟浩進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自古帝王不自觀史,意正在此。

    ”辛亥,诏罷複州歲貢鹿筋。

     十一月乙醜,幸東宮。

    以同簽大宗正事辟合土等為賀宋正旦使。

     十二月戊子朔,遣武定軍節度使移剌按等招谕阻珝。

     九年正月戊午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辛酉,上與宣徽使敬嗣晖、秘書監移剌子敬論古今事,因曰:“亡遼日屠食羊三百,亦豈能盡用,徒傷生耳!朕雖處至尊,每當食,常思貧民饑餒,猶在己也。

    彼身為惡而口祈福,何益之有?如海陵以張仲轲為谏議大夫,何以得聞忠言。

    朕與大臣論議一事,非正不言,卿等不以正對,豈人臣之道也!”庚午,诏諸州縣和籴,毋得抑配百姓。

    戊寅,契丹外失剌等謀叛,伏誅。

    丙戌,制漢人、渤海兄弟之妻,服阕歸宗,以禮續婚者,聽。

     二月庚寅,制妄言邊關兵馬者,徒二年。

    丙申,诏改葬漢二燕王于城東。

    庚子,以中都等路水,免稅,诏中外。

    又以曹、單二州被水尤甚,給複一年。

    甲寅,诏女直人與諸色人公事相關,隻就女直理問。

     三月丁巳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丁卯,以尚書省定網捕走獸法,或至徒,上曰:“以禽獸之故而抵民以徒,是重禽獸而輕民命也,豈朕意哉!自今有犯,可杖而釋之。

    ”诏禦史中丞移剌道廉問山東、河南。

    辛未,禁民間稱言“銷金”,條理内舊有者,改作“明金”字。

    辛巳,以大名路諸猛安民戶艱食,遣使發倉廪減價出之。

     四月己醜,謂宰臣曰:“朕觀在位之臣,初入仕時,競求聲譽以取爵位,亦既顯達,即徇默苟容為自安計,朕甚不取。

    宜宣谕百官,使知朕意。

    ”癸巳,遣翰林修撰蒲察兀虎、監察禦史完顔鹘沙分詣河北西路、大名、河南、山東等路勸猛安謀克農。

     五月丙辰朔,以符寶郎徒單懷貞為橫賜高麗使,宿直将軍完顔賽也為橫賜夏國使。

    戊辰,尚書省奏越王永中、隋王永功二府有所興造,發役夫。

    上曰:“朕見宮中竹有枯瘁者,欲令更植,恐勞人而止。

    二王府各有引從人力,又奴婢甚多,何得更役百姓。

    爾等但以例為請,海陵橫役無度,可盡為例耶!自今在都浮役,久為例者仍舊,于并官給傭直,重者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