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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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遊瀘南,伯虎兄弟居母喪於丹山,伯虎夜半蹴庚曰:「吾夢收父書,發之,得『亟來』二字,吾父得無他乎?吾心動矣。

    汝奉母奠朝夕,吾趨瀘南。

    」庚未及應,伯虎奮曰:「吾決矣!」起裹糧,黎明走洪川僦舟,遇江漲,聲搖數十裡,客舟皆艤岸不敢動。

    伯虎彷徨堤上,有漁者持小艇繫港中,啗以厚利,不許。

    伯虎超入艇中,叱僕夫解維,漁者不得已,從之。

    二日半至瀘南,父果病甚,見伯虎,大驚,問其故,具告之。

    父嘆曰:「天告汝也!」是日,疾少間,伯虎具舟侍父以歸。

    居數日,疾復作,遂卒。

     元符二年,庚以貢舉事繫獄臨邛,語連伯虎,臨邛并械之。

    凡對吏逾年,掠治無完膚,其詞確然,一不及庚,以故獄久不具,卒會赦,除之。

    伯虎性真率,無威儀,人多易之,至是皆大服,以為不可及。

    伯虎仕於四方,每數年一歸,不過旬日復去。

    後卒于家,有子二人。

     文同字與可,梓州梓潼人,漢文翁之後,蜀人猶以「石室」名其家。

    同方口秀眉,以學名世,操韻高潔,自號笑笑先生。

    善詩、文、篆、隸、行、草、飛白。

    文彥博守成都,奇之,緻書同曰:「與可襟韻灑落,如晴雲秋月,塵埃不到。

    」司馬光、蘇軾尤敬重之。

    軾,同之從表弟也。

    同又善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請者,足相躡於門。

    同厭之,投縑於地,罵曰:「吾將以為韈。

    」好事者傳之以為口實。

    初舉進士,稍遷太常博士、集賢校理,知陵州,又知洋州。

    元豐初,知湖州,明年,至陳州宛丘驛,忽留不行,沐浴衣冠,正坐而卒。

    崔公度嘗與同同為館職,見同京南,殊無言,及將別,但雲:「明日復來乎?與子話。

    」公度意以「話」為「畫」,明日再往,同曰:「與公話。

    」則左右顧,恐有聽者。

    公度方知同將有言,非畫也。

    同曰:「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

    」即吐其舌,三疊之如餅狀,引之至眉間,公度大驚。

    及京中傳同死,公度乃悟所見非生者。

    有丹淵集四十卷行于世。

     楊傑字次公,無為人。

    少有名于時,舉進士。

    元豐中,官太常者數任,一時禮樂之事,皆預討論。

    嘗議玉牒帝系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

    又請孝惠賀後、淑德尹後、章懷潘後皆祖宗首納之後,孝章宋後嘗母儀天下,升祔之禮,久而未講,宜因慈聖光獻崇配之日,升四後神主祔于祖宗祏室,斷天下之大疑,正宗廟之大法。

    由是四後始得升祔。

     神宗詔祕書監劉幾、禮部侍郎範鎮議樂,幾請命傑同議。

    傑言大樂七失,並圖上之。

    神宗下幾、鎮參定,鎮不用傑議,自製。

    樂成,詔褒之。

    元豐末,晉州教授陸長愈言:「近封孟軻鄒國公,宜春秋釋奠,與顏子並配。

    」下太常議,傑與少卿葉均、博士盛陶王古辛公佐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

    禮部復言:「自唐至今,以伏勝、高堂生等二十一賢從祀,豈必同時人?」詔從禮部議。

     哲宗即位,議樂,又用範鎮說。

    傑復破鎮樂章曲名、宮架加磬、十六鍾磬之非。

    又論鎮以黑黍用秠制律、銅量,叩之不合黃鍾,以世無真黍,用太府尺為樂尺,下舊樂三律。

    詳具樂志。

    傑在神宗時與鎮異議,至是復攻之,鎮之樂律卒不用。

    元祐中,為禮部員外郎,出知潤州,除兩浙提點刑獄,卒,年七十。

    自號無為子,有文集二十餘卷,樂記五卷。

     賀鑄字方回,衞州人,孝惠皇後之族孫。

    長七尺,面鐵色,眉目聳拔。

    喜談當世事,可否不少假借,雖貴要權傾一時,小不中意,極口詆之無遺辭,人以為近俠。

    博學強記,工語言,深婉麗密,如次組繡。

    尤長於度曲,掇拾人所棄遺,少加檃括,皆為新奇。

    嘗言:「吾筆端驅使李商隱、溫庭筠常奔命不暇。

    」諸公貴人多客緻之,鑄或從或不從,其所不欲見,終不貶也。

     初,娶宗女,隸籍右選,監太原工作,有貴人子同事,驕倨不相下。

    鑄廉得盜工作物,屏侍吏,閉之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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