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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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慶州兵馬監押,擢閤門祗候,益、彭、簡等州都巡檢使。
所部卒縱酒掠居民,綸斬首惡數人,衆乃定。
徙荊湖提點刑獄,遷東頭供奉官、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
奉使靈夏還,會辰州溪峒彭氏蠻內寇,以知辰州。
綸至,築蓬山驛路,賊不得通,乃遁去。
徙知渭州。
改內殿崇班、知鎮戎軍。
奉使契丹,安撫使曹瑋表留之,不可。
蠻復入寇,為辰州、澧、鼎等州緣邊五溪十峒巡檢安撫使,諭蠻酋禍福,購還所掠民,遣官與盟,刻石于境上。
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
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
復置鹽場于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
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
疏五渠,導太湖入于海,復租米六十萬。
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隄二百裡于高郵北,旁錮鉅石為十〈石達〉,以洩橫流。
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裡,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
綸方議修復,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
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
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復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邵曄字日華,其先京兆人。
唐末喪亂,曾祖嶽挈族之荊南謁高季興,不見禮,遂之湖南。
彭玗刺全州,辟為判官。
會賊魯仁恭寇連州,即署嶽國子司業、知州事,遂家桂陽。
祖崇德,道州錄事參軍。
父簡,連山令。
曄幼嗜學,恥從辟署。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改大理評事、知蓬州錄事參軍。
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蒙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于死,獄已具,曄察其枉,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
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號呼不服,再繫獄按驗。
既而捕獲正盜,道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
曄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
」賜錢五萬,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
授曄光祿寺丞,使廣南採訪刑獄。
俄通判荊南,賜緋魚。
遷著作佐郎、知忠州。
歷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禦史。
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
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阯安撫國信使。
會黎桓死,其子龍鉞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財而去,其弟龍廷殺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砦兵攻戰。
曄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
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
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
初,詔曄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
曄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別加封爵而寵賜之。
」真宗甚嘉納。
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
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布私覿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餘皆詔除之。
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贓,曄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
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
及遣王欽若、趙安仁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
封禪禮畢,超拜刑部郎中,復判三勾院,出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四年,改右諫議大夫、知廣州。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
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崔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
祖周度,仕周為泰寧軍節度判官。
慕容彥超叛,周度以大義責之,遂見殺。
立中進士第。
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道險,乃率衆錢,傭舟載歸。
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
」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詔如立議。
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知安豐縣。
大水壞期斯塘,立躬督繕治,踰月而成。
進殿中丞,歷通判廣州、許州。
會滑州塞決河,調民出芻楗,命立提舉受納。
立計其用有餘,
所部卒縱酒掠居民,綸斬首惡數人,衆乃定。
徙荊湖提點刑獄,遷東頭供奉官、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
奉使靈夏還,會辰州溪峒彭氏蠻內寇,以知辰州。
綸至,築蓬山驛路,賊不得通,乃遁去。
徙知渭州。
改內殿崇班、知鎮戎軍。
奉使契丹,安撫使曹瑋表留之,不可。
蠻復入寇,為辰州、澧、鼎等州緣邊五溪十峒巡檢安撫使,諭蠻酋禍福,購還所掠民,遣官與盟,刻石于境上。
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
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
復置鹽場于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
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
疏五渠,導太湖入于海,復租米六十萬。
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隄二百裡于高郵北,旁錮鉅石為十〈石達〉,以洩橫流。
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裡,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
綸方議修復,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
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
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復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邵曄字日華,其先京兆人。
唐末喪亂,曾祖嶽挈族之荊南謁高季興,不見禮,遂之湖南。
彭玗刺全州,辟為判官。
會賊魯仁恭寇連州,即署嶽國子司業、知州事,遂家桂陽。
祖崇德,道州錄事參軍。
父簡,連山令。
曄幼嗜學,恥從辟署。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改大理評事、知蓬州錄事參軍。
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蒙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于死,獄已具,曄察其枉,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
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號呼不服,再繫獄按驗。
既而捕獲正盜,道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
曄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
」賜錢五萬,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
授曄光祿寺丞,使廣南採訪刑獄。
俄通判荊南,賜緋魚。
遷著作佐郎、知忠州。
歷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禦史。
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
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阯安撫國信使。
會黎桓死,其子龍鉞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財而去,其弟龍廷殺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砦兵攻戰。
曄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
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
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
初,詔曄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
曄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別加封爵而寵賜之。
」真宗甚嘉納。
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
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布私覿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餘皆詔除之。
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贓,曄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
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
及遣王欽若、趙安仁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
封禪禮畢,超拜刑部郎中,復判三勾院,出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四年,改右諫議大夫、知廣州。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
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崔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
祖周度,仕周為泰寧軍節度判官。
慕容彥超叛,周度以大義責之,遂見殺。
立中進士第。
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道險,乃率衆錢,傭舟載歸。
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
」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詔如立議。
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知安豐縣。
大水壞期斯塘,立躬督繕治,踰月而成。
進殿中丞,歷通判廣州、許州。
會滑州塞決河,調民出芻楗,命立提舉受納。
立計其用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