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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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笱叵心}及執政,琰亦劾執政,帝怒昴英并及琰。
鄭寀乘間劾琰、昴英,又嗾同列再疏,以昴英屬某人,琰屬師雍。
師雍毅然不從,獨擊葉閶乃與{笱叵心}腹心。
琰、昴英去國,宷於是薦周坦、葉大有入臺,首劾程公許、江萬裡,善類日危矣。
未踰月,坦攻參政吳潛去,陳垓為監察禦史,時宷、與{笱叵心}、坦、垓、大有合為一,師雍獨立。
宷惡之尤甚,思所以去師雍,未得,招四人共謀之。
會大旱求言,應詔者多指宷、坦等為起災之由,牟子才、李伯玉、盧鉞語尤峻。
坦等偽撰匿名書,誣三士,師雍榻前辨,謂:「匿名書條令所禁,非公論也,不知何為至前。
」因發其偽撰之迹。
適乣疏譽師雍,宷迺以鉞附師雍,帝不聽,擢師雍左司諫。
未幾,宷入政府,謝方叔、趙汝騰疏其姦,宷遂罷去。
師雍與丞相鄭清之故同舍,然以劾劉用行、魏峴皆清之親故,清之不樂。
坦喜曰:「吾得所以去之矣。
」遣其婦日造清之妻,譖曰:「彼去用行、峴,乃去丞相之漸也。
」帝將以師雍為侍禦史,清之曰:「如此,則臣不可留。
」遷起居舍人兼侍講,即力丐去。
清之猶冀師雍少貶,師雍曰:「吾欲為全人。
」終不屈。
數月,坦卒劾師雍及高斯得俱罷。
久之,以直寶文閣奉祠,陳垓又嗾同列寢之。
清之卒,起師雍為左史,既而改江西轉運使,遷禮部侍郎,命下而卒于江西官舍。
師雍簡淡寡欲,靖厚有守,言若不出口,而於衺正之辨甚明,視外物輕甚,故博采公論,當官而行,愛護名節,無愧師友雲。
徐元傑字仁伯,信州上饒人。
幼徐悟,誦書日數千言,每冥思精索。
聞陳文蔚講書鉛山,實朱熹門人,往師之。
後師事真德秀。
紹定五年,進士及第。
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廳公事。
嘉熙二年,召為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奏否泰、剝復之理,因及右轄久虛,非骨鯁耆艾,身足負荷斯世者,不可輕畀。
又言皇子竑當置後及蚤立太子,乞蚤定大計。
時諫官蔣峴方力排竑置後之說,遂力請外,不許,即謁告歸,丐祠,章十二上。
三年,遷著作佐郎兼兵部郎官,以疾辭。
差知安吉州,辭。
召赴行在奏事,辭益堅。
淳祐元年,差知南劍州。
會峽陽寇作,擒渠魁八人斬之,餘釋不問。
父老或相語曰:「侯不來,我輩魚肉矣。
」郡有延平書院,率郡博士會諸生親為講說。
民訟,率呼至以理化誨,多感悅而去。
輸苗聽其自槩,闔郡德之。
丁母憂去官,衆遮道跪留。
既免喪,授侍左郎官。
言敵國外患,乞以宗社為心。
言錢塘駐蹕,驕奢莫尚,宜抑文尚質。
兼崇政殿說書,每入講,必先期齋戒。
嘗進仁宗詔內降指揮許執奏及臺諫察舉故事為戒,語多切宮壺。
拜將作監,進楊雄大匠箴,陳古節儉。
時天久不雨,轉對,極論洪範天人感應之理及古今遇災修省之實,辭益忠懇。
丞相史嵩之丁父憂,有詔起復,中外莫敢言,惟學校叩閽力爭。
元傑時適輪對,言:「臣前日晉侍經筵,親承聖問以大臣史嵩之起復,臣奏陛下出命太輕,人言不可沮抑。
陛下自盡陛下之禮,大臣自盡大臣之禮,玉音賜俞,臣又何所容喙。
今觀學校之書,使人感歎。
且大臣讀聖賢之書,畏天命,畏人言。
家庭之變,哀戚終事,禮制有常。
臣竊料其何至於忽送死之大事,輕出以犯清議哉!前日昕庭出命之易,士論所以凜凜者,實以陛下為四海綱常之主,大臣身任道揆,扶翊綱常者也。
自聞大臣有起復之命,雖未知其避就若何,凡有父母之心者莫不失聲涕零,是果何為而然?人心天理,誰實無之,興言及此,非可使聞於鄰國也。
陛下烏得而不悔悟,大臣烏得而不堅忍?臣懇懇納忠,何敢詆訐,特為陛下愛惜民彜,為大臣愛惜名節而已。
」疏出,朝野傳誦。
帝亦察其忠亮,每從容訪天下事,經筵益申前議。
未幾,夜降禦筆黜四不才臺諫,起復之命遂寢。
元老舊德次第收召,元傑亦兼右司郎官,拜太常少卿,兼給事中、國子祭酒,權中書舍人。
杜範入相,復延議軍國事。
為書無慮數十,所言皆朝廷大政,邊鄙遠慮。
每裁書至宗社隱憂處,輒閣筆揮涕,書就隨削稿,雖子弟無有知者。
六月朔,輪當侍立,以暴疾謁告。
特拜工部侍郎,隨乞納祿,詔轉一官緻仕。
夜四鼓,遂卒。
先,元傑未死之一日,方謁左丞相範鍾歸,又折簡察院劉應起,將以翼日奏事。
是夕,俄熱大作,詰朝不能造朝,夜煩愈甚,指爪忽裂,以死。
朝紳及三學諸生往弔,相顧駭泣。
訃聞,帝震悼曰:「徐元傑前日方侍立,不聞有疾,何死之遽耶?」亟遣中使問狀,賻贈銀絹二百計。
已而太學諸生伏闕愬其為中毒,且曰:「昔小人有傾君子者,不過使之自死於蠻煙瘴雨之鄉,今蠻煙瘴雨不在嶺海,而在陛下之朝廷。
望奮發睿斷,大明典刑。
」於是三學諸生相繼叩閽訟冤,臺諫交疏論奏,監學官亦合辭聞于朝。
二子直諒、直方乞以恤典充賞格。
有旨付臨安府逮醫者孫志寧及常所給使鞫治。
既又改理寺,詔殿中侍禦史鄭寀董之,且募告者賞緡錢十萬、官初品。
大理寺正黃濤謂伏暑證,二子乞斬濤謝先臣。
然獄迄無成,海內人士傷之,帝悼念不已,賜官田五百畝、緡錢五千給其家。
賜謚忠愍。
孫子秀字元實,越州餘姚人。
紹定五年進士。
調吳縣主簿。
有妖人稱「水仙太保」,郡守王遂將使治之,莫敢行,子秀奮然請往,焚其廬,碎其像,沈其人於太湖,曰:「實汝水仙之名矣。
」妖遂絕。
日詣學宮與諸生討論義理。
辟淮東總領所中酒庫,檄督宜興縣圍田租。
既還,白水災
鄭寀乘間劾琰、昴英,又嗾同列再疏,以昴英屬某人,琰屬師雍。
師雍毅然不從,獨擊葉閶乃與{笱叵心}腹心。
琰、昴英去國,宷於是薦周坦、葉大有入臺,首劾程公許、江萬裡,善類日危矣。
未踰月,坦攻參政吳潛去,陳垓為監察禦史,時宷、與{笱叵心}、坦、垓、大有合為一,師雍獨立。
宷惡之尤甚,思所以去師雍,未得,招四人共謀之。
會大旱求言,應詔者多指宷、坦等為起災之由,牟子才、李伯玉、盧鉞語尤峻。
坦等偽撰匿名書,誣三士,師雍榻前辨,謂:「匿名書條令所禁,非公論也,不知何為至前。
」因發其偽撰之迹。
適乣疏譽師雍,宷迺以鉞附師雍,帝不聽,擢師雍左司諫。
未幾,宷入政府,謝方叔、趙汝騰疏其姦,宷遂罷去。
師雍與丞相鄭清之故同舍,然以劾劉用行、魏峴皆清之親故,清之不樂。
坦喜曰:「吾得所以去之矣。
」遣其婦日造清之妻,譖曰:「彼去用行、峴,乃去丞相之漸也。
」帝將以師雍為侍禦史,清之曰:「如此,則臣不可留。
」遷起居舍人兼侍講,即力丐去。
清之猶冀師雍少貶,師雍曰:「吾欲為全人。
」終不屈。
數月,坦卒劾師雍及高斯得俱罷。
久之,以直寶文閣奉祠,陳垓又嗾同列寢之。
清之卒,起師雍為左史,既而改江西轉運使,遷禮部侍郎,命下而卒于江西官舍。
師雍簡淡寡欲,靖厚有守,言若不出口,而於衺正之辨甚明,視外物輕甚,故博采公論,當官而行,愛護名節,無愧師友雲。
徐元傑字仁伯,信州上饒人。
幼徐悟,誦書日數千言,每冥思精索。
聞陳文蔚講書鉛山,實朱熹門人,往師之。
後師事真德秀。
紹定五年,進士及第。
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廳公事。
嘉熙二年,召為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
奏否泰、剝復之理,因及右轄久虛,非骨鯁耆艾,身足負荷斯世者,不可輕畀。
又言皇子竑當置後及蚤立太子,乞蚤定大計。
時諫官蔣峴方力排竑置後之說,遂力請外,不許,即謁告歸,丐祠,章十二上。
三年,遷著作佐郎兼兵部郎官,以疾辭。
差知安吉州,辭。
召赴行在奏事,辭益堅。
淳祐元年,差知南劍州。
會峽陽寇作,擒渠魁八人斬之,餘釋不問。
父老或相語曰:「侯不來,我輩魚肉矣。
」郡有延平書院,率郡博士會諸生親為講說。
民訟,率呼至以理化誨,多感悅而去。
輸苗聽其自槩,闔郡德之。
丁母憂去官,衆遮道跪留。
既免喪,授侍左郎官。
言敵國外患,乞以宗社為心。
言錢塘駐蹕,驕奢莫尚,宜抑文尚質。
兼崇政殿說書,每入講,必先期齋戒。
嘗進仁宗詔內降指揮許執奏及臺諫察舉故事為戒,語多切宮壺。
拜將作監,進楊雄大匠箴,陳古節儉。
時天久不雨,轉對,極論洪範天人感應之理及古今遇災修省之實,辭益忠懇。
丞相史嵩之丁父憂,有詔起復,中外莫敢言,惟學校叩閽力爭。
元傑時適輪對,言:「臣前日晉侍經筵,親承聖問以大臣史嵩之起復,臣奏陛下出命太輕,人言不可沮抑。
陛下自盡陛下之禮,大臣自盡大臣之禮,玉音賜俞,臣又何所容喙。
今觀學校之書,使人感歎。
且大臣讀聖賢之書,畏天命,畏人言。
家庭之變,哀戚終事,禮制有常。
臣竊料其何至於忽送死之大事,輕出以犯清議哉!前日昕庭出命之易,士論所以凜凜者,實以陛下為四海綱常之主,大臣身任道揆,扶翊綱常者也。
自聞大臣有起復之命,雖未知其避就若何,凡有父母之心者莫不失聲涕零,是果何為而然?人心天理,誰實無之,興言及此,非可使聞於鄰國也。
陛下烏得而不悔悟,大臣烏得而不堅忍?臣懇懇納忠,何敢詆訐,特為陛下愛惜民彜,為大臣愛惜名節而已。
」疏出,朝野傳誦。
帝亦察其忠亮,每從容訪天下事,經筵益申前議。
未幾,夜降禦筆黜四不才臺諫,起復之命遂寢。
元老舊德次第收召,元傑亦兼右司郎官,拜太常少卿,兼給事中、國子祭酒,權中書舍人。
杜範入相,復延議軍國事。
為書無慮數十,所言皆朝廷大政,邊鄙遠慮。
每裁書至宗社隱憂處,輒閣筆揮涕,書就隨削稿,雖子弟無有知者。
六月朔,輪當侍立,以暴疾謁告。
特拜工部侍郎,隨乞納祿,詔轉一官緻仕。
夜四鼓,遂卒。
先,元傑未死之一日,方謁左丞相範鍾歸,又折簡察院劉應起,將以翼日奏事。
是夕,俄熱大作,詰朝不能造朝,夜煩愈甚,指爪忽裂,以死。
朝紳及三學諸生往弔,相顧駭泣。
訃聞,帝震悼曰:「徐元傑前日方侍立,不聞有疾,何死之遽耶?」亟遣中使問狀,賻贈銀絹二百計。
已而太學諸生伏闕愬其為中毒,且曰:「昔小人有傾君子者,不過使之自死於蠻煙瘴雨之鄉,今蠻煙瘴雨不在嶺海,而在陛下之朝廷。
望奮發睿斷,大明典刑。
」於是三學諸生相繼叩閽訟冤,臺諫交疏論奏,監學官亦合辭聞于朝。
二子直諒、直方乞以恤典充賞格。
有旨付臨安府逮醫者孫志寧及常所給使鞫治。
既又改理寺,詔殿中侍禦史鄭寀董之,且募告者賞緡錢十萬、官初品。
大理寺正黃濤謂伏暑證,二子乞斬濤謝先臣。
然獄迄無成,海內人士傷之,帝悼念不已,賜官田五百畝、緡錢五千給其家。
賜謚忠愍。
孫子秀字元實,越州餘姚人。
紹定五年進士。
調吳縣主簿。
有妖人稱「水仙太保」,郡守王遂將使治之,莫敢行,子秀奮然請往,焚其廬,碎其像,沈其人於太湖,曰:「實汝水仙之名矣。
」妖遂絕。
日詣學宮與諸生討論義理。
辟淮東總領所中酒庫,檄督宜興縣圍田租。
既還,白水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