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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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求更新,亦庶乎其有用矣。
帝嘉納之。
進直煥章閣,為國子祭酒,仍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
遷工部侍郎,仍兼祭酒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拜工部尚書,亦兼祭酒兼侍讀。
進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封東陽郡公。
贊討平李全,援王素諫仁宗卻王德用進女事,以止備嬪禦,世多稱之。
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進大學士。
召赴行在,仍舊職充萬壽觀使兼侍讀,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守本官緻仕,卒。
帝輟視朝一日,謚端獻。
杜範稱其侃侃守正,有大臣風。
有奏議、雜著文二十四卷。
曾三復字無玷,臨江人。
乾道六年進士。
淳熙末,為主管官告院,遷太府寺簿,歷將作、太府丞。
登朝數年,安於平進,搢紳稱之。
紹熙初,出知池州,改常州。
召為禦史檢法,拜監察禦史,轉太常少卿,進起居舍人,遷起居郎兼權刑部侍郎,以疾告老。
詔守本官職緻仕。
三復性耿介,恥奔競,故位不速進。
在臺餘兩年,持論正平,不隨不激。
其沒也,士論惜之。
黃疇若字伯庸,隆興豐城人。
一歲而孤,外大母杜教之。
淳熙五年舉進士,授祁陽縣主簿。
邑民有訴僧為盜且殺人,移鞫治,疇若疑其無證,以白提點刑獄馬大同,且爭之甚力,已而得真盜。
大同薦之,調柳州教授,又調靈川令。
會萬安軍黎蠻竊發,經略司選疇若條畫招捕事宜。
疇若謂須稽原始亂,為區處之方。
再任嶺外,用舉考改知廬陵縣。
州常以六月督畸零稅,疇若念民方艱食,取任內縣用錢三十餘緡為民代輸兩年。
諸司舉為邑最官,召赴都堂審察,差監行在都進奏院。
開禧元年,都城火。
疇若應詔上言曰:「當今之急務有三:一曰賦斂征求之無藝,二曰都鄙軍民之無法,三曰守令牧養之無狀。
」遷太府寺主簿,又遷將作監丞兼皇弟吳興郡王府教授。
遷太府寺丞,又遷秘書丞兼權禮部郎官,兼資善堂說書。
遷著作郎,拜監察禦史。
首章乞天子擇宰相,宰相擇監司。
又言:「善為國者必以恐懼修省之訓陳于前,善為相者必以危亡災異之事告於上。
」 韓侂冑敗,疇若上章匃去,帝批其奏曰:「卿懷忠藎,朕固知之。
」疇若遂疏鄧友龍、陳景俊之惡。
先是,江、淮督府既罔功,罷不更置。
疇若奏,以為和戰未決,不遣近臣置幕府,無以統諸將。
乞檢會前奏,亟詔大臣科條人才為宣撫使。
帝即日以丘崈為江、淮制置使。
尋遷疇若殿中侍禦史兼侍講。
朝廷與金人約和,金人約函緻侂冑首。
詔令臺諫、侍從、兩省雜議。
疇若與章燮等奏:「乞梟首,然後函送敵國。
」人譏其有失國體。
疇若奏:「今帑藏無餘,歲幣若必睥睨於百姓,願自宮禁以及宰執百官共為撙節,逐年樁積。
」遂置安邊所。
戶部侍郎沈詵條具合節省拘催者,疇若復乞:「依仁宗、孝宗兩朝成訓,凡節省事:在內諸司選內侍長一員,令自行搜訪,條具來上;在外廷三省則委宰掾、樞屬,六曹則委長貳,事幹浮費者聞奏。
」又乞:「以官司房廊及激賞庫四季所獻并侂冑萬畝莊等,一併拘樁。
」既而內廷及酒所減省,議多格,獨得估籍姦贓及房廊非泛供須五項,總緡錢九百一十三萬有奇,外樁留產業,每歲又可得七十一萬五千三百餘緡。
疇若乞:「令後省類聚更化以來臣下章奏,察其可行者以聞,付之中書。
」 都城穀踴貴,詔減價糶樁管米十萬石,於是淮、浙流民交集。
臨安府按籍振濟,僅不滿五千人,以三月後麥熟罷振濟,各給糧遣歸。
疇若謂:「此實驅之使去耳。
」遂奏:「乞令覈實,近甸之人,願歸就田者勿問,其有未能歸者,更振濟兩月;淮民見在都城者,其家既破,又無贏貲,必難遽去,仍與振恤,俟早熟乃罷。
」於是詔振濟至六月乃止。
帝以蝗災,令刺舉監司不才者,疇若同臺監考察上之。
又言:「湖、廣盜賊,固迫於飢寒,然亦有激而成之者。
黑風峒寇,實由官不為決訟所緻。
宜戒湖、廣諸司,申明法禁為賊,關防以時,平心決訟,勿令砦官巡尉侵漁。
」權戶部侍郎,金使告主亡,差充館伴。
自軍興費廣,朝廷給會子數多,至是折閱日甚。
朝論頗嚴稱提,民愈不售,郡縣科配,民皆閉門牢避。
行旅持券,終日有不獲一錢一物者。
詔令侍從、臺省,條上所見。
疇若奏曰:「物少則貴,多則賤,理之常也。
曷若令郡縣姑以漸稱提,先收十一界者消毀,勿復支出。
上下流通,則不待稱提矣。
」由是峻急之令少寬。
又疏奏:「乞崇忠厚,延質樸,屏絕浮薄之論。
乞撥買官田充糴本,以廣常平之儲。
乞令戶察一員,專監安邊所。
」帝皆是之。
因面求補外,退上章,降詔不允。
又連疏匃去。
會旱蝗復熾,禦筆令在朝百執事條上封事,疇若奏「官吏苛刻、科役頻併、賦斂繁重、刑法淹延」四事。
冊皇太子,差充引見禮儀使。
進華文閣待制、知成都府。
蜀自吳曦畔後,制置使移司興元,朝論有偏重之嫌。
朝廷擇人,故輟疇若以往,三辭不允。
避諱,改寶謨閣待制。
詔:「凡屬軍民利病,吏治臧否,並許諮訪以聞。
」當徵積欠十餘萬,疇若亟命榜九邑盡蠲之。
考官吏冗員,非敕命差注者悉罷之。
為民代輸六年布估錢,計二十萬二千四百緡;又別立庫儲二十五萬三千緡,期於異日接續代輸;又糴米十五萬石有奇,足廣惠倉之儲;又減他賦之重者,民力遂寬。
初,沈黎蠻屢犯邊,疇若至,則鏤榜曉以禍福,青、彌兩羌遂乞降。
四年,董蠻合其部族入寇犍為利店。
疇若亟調兵,且設方略捕之,皆遁去。
先是,疇若廉知嘉定邊備廢弛,而平戎莊子弟可用,遂檄嘉定府權免平戎莊是年炭估、麻租,令莊子弟即日上邊為守備。
會嘉定闕守,蠻窺利店無備,遂入寇。
疇若復選西軍,欲且往防拓,牒轉運司折支,不報。
蠻再犯龍鳩堡,轉運司始頗從所請。
蠻復到龍門隘,知有備乃退。
帝嘉納之。
進直煥章閣,為國子祭酒,仍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
遷工部侍郎,仍兼祭酒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拜工部尚書,亦兼祭酒兼侍讀。
進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封東陽郡公。
贊討平李全,援王素諫仁宗卻王德用進女事,以止備嬪禦,世多稱之。
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進大學士。
召赴行在,仍舊職充萬壽觀使兼侍讀,尋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守本官緻仕,卒。
帝輟視朝一日,謚端獻。
杜範稱其侃侃守正,有大臣風。
有奏議、雜著文二十四卷。
曾三復字無玷,臨江人。
乾道六年進士。
淳熙末,為主管官告院,遷太府寺簿,歷將作、太府丞。
登朝數年,安於平進,搢紳稱之。
紹熙初,出知池州,改常州。
召為禦史檢法,拜監察禦史,轉太常少卿,進起居舍人,遷起居郎兼權刑部侍郎,以疾告老。
詔守本官職緻仕。
三復性耿介,恥奔競,故位不速進。
在臺餘兩年,持論正平,不隨不激。
其沒也,士論惜之。
黃疇若字伯庸,隆興豐城人。
一歲而孤,外大母杜教之。
淳熙五年舉進士,授祁陽縣主簿。
邑民有訴僧為盜且殺人,移鞫治,疇若疑其無證,以白提點刑獄馬大同,且爭之甚力,已而得真盜。
大同薦之,調柳州教授,又調靈川令。
會萬安軍黎蠻竊發,經略司選疇若條畫招捕事宜。
疇若謂須稽原始亂,為區處之方。
再任嶺外,用舉考改知廬陵縣。
州常以六月督畸零稅,疇若念民方艱食,取任內縣用錢三十餘緡為民代輸兩年。
諸司舉為邑最官,召赴都堂審察,差監行在都進奏院。
開禧元年,都城火。
疇若應詔上言曰:「當今之急務有三:一曰賦斂征求之無藝,二曰都鄙軍民之無法,三曰守令牧養之無狀。
」遷太府寺主簿,又遷將作監丞兼皇弟吳興郡王府教授。
遷太府寺丞,又遷秘書丞兼權禮部郎官,兼資善堂說書。
遷著作郎,拜監察禦史。
首章乞天子擇宰相,宰相擇監司。
又言:「善為國者必以恐懼修省之訓陳于前,善為相者必以危亡災異之事告於上。
」 韓侂冑敗,疇若上章匃去,帝批其奏曰:「卿懷忠藎,朕固知之。
」疇若遂疏鄧友龍、陳景俊之惡。
先是,江、淮督府既罔功,罷不更置。
疇若奏,以為和戰未決,不遣近臣置幕府,無以統諸將。
乞檢會前奏,亟詔大臣科條人才為宣撫使。
帝即日以丘崈為江、淮制置使。
尋遷疇若殿中侍禦史兼侍講。
朝廷與金人約和,金人約函緻侂冑首。
詔令臺諫、侍從、兩省雜議。
疇若與章燮等奏:「乞梟首,然後函送敵國。
」人譏其有失國體。
疇若奏:「今帑藏無餘,歲幣若必睥睨於百姓,願自宮禁以及宰執百官共為撙節,逐年樁積。
」遂置安邊所。
戶部侍郎沈詵條具合節省拘催者,疇若復乞:「依仁宗、孝宗兩朝成訓,凡節省事:在內諸司選內侍長一員,令自行搜訪,條具來上;在外廷三省則委宰掾、樞屬,六曹則委長貳,事幹浮費者聞奏。
」又乞:「以官司房廊及激賞庫四季所獻并侂冑萬畝莊等,一併拘樁。
」既而內廷及酒所減省,議多格,獨得估籍姦贓及房廊非泛供須五項,總緡錢九百一十三萬有奇,外樁留產業,每歲又可得七十一萬五千三百餘緡。
疇若乞:「令後省類聚更化以來臣下章奏,察其可行者以聞,付之中書。
」 都城穀踴貴,詔減價糶樁管米十萬石,於是淮、浙流民交集。
臨安府按籍振濟,僅不滿五千人,以三月後麥熟罷振濟,各給糧遣歸。
疇若謂:「此實驅之使去耳。
」遂奏:「乞令覈實,近甸之人,願歸就田者勿問,其有未能歸者,更振濟兩月;淮民見在都城者,其家既破,又無贏貲,必難遽去,仍與振恤,俟早熟乃罷。
」於是詔振濟至六月乃止。
帝以蝗災,令刺舉監司不才者,疇若同臺監考察上之。
又言:「湖、廣盜賊,固迫於飢寒,然亦有激而成之者。
黑風峒寇,實由官不為決訟所緻。
宜戒湖、廣諸司,申明法禁為賊,關防以時,平心決訟,勿令砦官巡尉侵漁。
」權戶部侍郎,金使告主亡,差充館伴。
自軍興費廣,朝廷給會子數多,至是折閱日甚。
朝論頗嚴稱提,民愈不售,郡縣科配,民皆閉門牢避。
行旅持券,終日有不獲一錢一物者。
詔令侍從、臺省,條上所見。
疇若奏曰:「物少則貴,多則賤,理之常也。
曷若令郡縣姑以漸稱提,先收十一界者消毀,勿復支出。
上下流通,則不待稱提矣。
」由是峻急之令少寬。
又疏奏:「乞崇忠厚,延質樸,屏絕浮薄之論。
乞撥買官田充糴本,以廣常平之儲。
乞令戶察一員,專監安邊所。
」帝皆是之。
因面求補外,退上章,降詔不允。
又連疏匃去。
會旱蝗復熾,禦筆令在朝百執事條上封事,疇若奏「官吏苛刻、科役頻併、賦斂繁重、刑法淹延」四事。
冊皇太子,差充引見禮儀使。
進華文閣待制、知成都府。
蜀自吳曦畔後,制置使移司興元,朝論有偏重之嫌。
朝廷擇人,故輟疇若以往,三辭不允。
避諱,改寶謨閣待制。
詔:「凡屬軍民利病,吏治臧否,並許諮訪以聞。
」當徵積欠十餘萬,疇若亟命榜九邑盡蠲之。
考官吏冗員,非敕命差注者悉罷之。
為民代輸六年布估錢,計二十萬二千四百緡;又別立庫儲二十五萬三千緡,期於異日接續代輸;又糴米十五萬石有奇,足廣惠倉之儲;又減他賦之重者,民力遂寬。
初,沈黎蠻屢犯邊,疇若至,則鏤榜曉以禍福,青、彌兩羌遂乞降。
四年,董蠻合其部族入寇犍為利店。
疇若亟調兵,且設方略捕之,皆遁去。
先是,疇若廉知嘉定邊備廢弛,而平戎莊子弟可用,遂檄嘉定府權免平戎莊是年炭估、麻租,令莊子弟即日上邊為守備。
會嘉定闕守,蠻窺利店無備,遂入寇。
疇若復選西軍,欲且往防拓,牒轉運司折支,不報。
蠻再犯龍鳩堡,轉運司始頗從所請。
蠻復到龍門隘,知有備乃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