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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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式怒蛙,以來豪傑,與之共治,寧遽惜此數刻之對耶?」書奏,翌日召對便殿,高宗大悅,特旨改合入官,通判洋州。
洋西鄉縣產茶,亙陵谷八百餘裡,山窮險,賦不盡括。
使者韓球將增賦以市寵,園戶避苛斂轉徙,饑饉相藉,文若力爭之,賦迄不增。
再通判遂寧府。
會大水,民多漂死,文若至城上,發庫錢募遊者,振活甚衆。
又力請于朝。
除田租二萬一千頃,免場務稅二十餘所,築長堤以捍水勢,自是無水患。
秦檜死,上訪蜀士於魏良臣,以文若對。
二十六年,以光祿丞召,改祕書郎,為文思箴以獻,其略曰:「於赫我皇,兵既休矣。
兵休如何?莫若治兵。
居安思危,邦乃攸寧。
爰整其旅,文王以興。
載舞幹羽,舜仁用成。
向戌弭兵,春秋所懲。
蕭俛去兵,禍亂乃萌。
師則多矣,軍則強矣。
縱弛不繩,猶曰無人。
兵非以殘,以兵休兵。
」凡千五百餘言。
自檜主和,朝論諱言兵,故文若以此風焉。
遷起居郎。
勸上收用西北人材以固根本,上深納之。
將命以掌制,時有為宣和執政請恩,為司諫淩哲所彈,文若喜其直,作禾黍詩以美之。
侍禦史周方崇以為譏己,劾文若狂誕,出知邵州。
上屢為近臣言唐文若無罪,可改近郡。
知饒州,興學宮,減田租奇耗二萬石,又請歲糴常平義倉之儲什三與民平市,農末俱利,而粟不腐,遂以著令。
餘幹嘗有劇盜,巡尉不能制,文若遣牙兵捕而戮之。
加直敷文閣,移知溫州。
三十一年,召為宗正少卿。
金人犯邊,文若求對,首建大臣節制江上之議。
上諭大臣以文若與虞允文、杜莘老、馬驥才皆可用,復除起居郎。
時諸將北出,捷書日聞,上下有狃志,獨文若憂之,圖上元嘉北伐故事。
上諭文若以創業所歷艱苦及敵情反覆甚悉,文若對曰:「願陛下深察大勢,趨策之長而避其短,無循前代軌轍,則大善。
」 未幾,諸軍退守,金主自將,圍大將王權于歷陽,權遁,淮南盡沒。
詔百官廷議,文若畫三策,一請上親征,二乞遣大臣勞軍,三乞起張浚。
工部侍郎許尹是其言,衆遂列奏上之,不報。
文若尋面對,上問曰:「今計安出,卿熟張浚否?」文若曰:「浚守道篤學,天下屬望,今四十年,天不死浚嶺海,正為今日。
」上矍然曰:「援浚者多,非卿無以發此。
」數日,遣楊存中護江上軍,緩親征之期,起浚知平江府,蓋上以浚雖忠愨,喜功,將士多不附。
文若復言浚本以孤忠得衆,尋改浚鎮建康府,將以為江、淮宣撫使,中沮之而止。
乘輿幸江表,以起居郎兼給事中,直學士院,同羣司居守。
駕還,遷中書舍人。
上將內禪,前數日手詔追崇皇太子所生父,文若既書黃,因過周必大誦聖德,而疑名稱未安,歸白宰相,請更黃,堂吏不可,文若執不已,宰相以聞。
詔改稱本生親,尋又改宗室子偁,其後詔稱皇兄。
孝宗嗣位,張浚以右府都督江、淮軍事,文若時以疾請外,除敷文閣待制,知漢州,尋改都督府參贊軍事。
浚使行邊按守備,多所罷行者。
未還,除知鼎州,改江州。
明年,浚入相,都督府罷。
其冬,金復大入,官軍悉戍淮。
文若謂上流當嚴兵備,以定民志,奏籍鄉丁五萬,訓練有法,人倚以固。
解嚴,和糴大起,郡之數八萬,文若以民勞,堅請得減什三。
旋請祠,章三上未報。
乾道元年卒,年六十。
贈左通奉大夫。
李燾字仁甫,眉州丹稜人,唐宗室曹王之後也。
父中登第,知仙井監。
燾甫冠,憤金讎未報,著反正議十四篇,皆救時大務。
紹興八年,擢進士第。
調華陽簿,再調雅州推官。
改秩,知雙流縣。
仕族張氏子居喪而爭產,燾曰:「若忍墜先訓乎?盍歸思之。
」三日復來,迄悔艾無訟。
又有不白其母而鬻產者,燾置之理,豪強斂迹。
於是以餘暇力學。
燾恥讀王氏書,獨博極載籍,搜羅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覈。
倣司馬光資治通鑑例,斷自建隆,迄于靖康,為編年一書,名曰長編,浩大未畢,仍效光體為百官公卿表。
史官以聞,詔給劄來上。
制置王剛中辟幹辦公事。
知榮州。
榮因溪為隍,夏秋率苦水潦,燾築防捍之。
除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入境,劾守令不職者四人。
縣多聚斂,燾括一路財賦額,通有無,酌三年中數,定為科約,上之朝,頒之州縣。
乾道三年,召對,首舉藝祖治身、治家、治官、治吏典故,以為恢復之法,乞增置諫官,許六察言事,請練兵,毋增兵,杜諸將私獻,覈軍中虛籍。
除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
會慶節上壽,在郊禮散齋內,議權作樂,燾言:「漢、唐祀天地,散齋四日,緻齋三日,建隆初郊亦然。
自崇寧、大觀法周禮祭天地,故前十日受誓戒。
今既合祭,宜復漢、唐及建隆舊制,庶幾兩得。
」詔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為北使權用。
正除禮部郎中,言中興祭禮未備,請以開寶通禮、嘉祐因革禮、政和新儀令太常寺參校同異,修成祭法。
四年,上續通鑑長編,自建隆至治平,凡一百八卷。
時乾道新曆成,燾言:「曆不差不改,不驗不用。
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
舊曆多差,不容不改,而新曆亦未有大驗,乞申飭曆官討論。
」五年,遷祕書少監兼權起居舍人,尋兼實錄院檢討官。
子垕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
燾素謂唐三百年不愧此科者惟劉去華,心慕之,嘗以所著通論五十篇見蜀帥張燾,欲應詔,不偶而止。
其友晁公遡以書勉之,燾答以當修此學,必不從此舉。
既不克躬試,於是命二子垕、塾習焉,至是,吏部尚書汪應辰薦垕文行可應詔,故有是命。
左相陳俊卿出知福州,右相虞允文任恢復事,更張舊典。
宰相以燾數言事,不樂,燾遂請去。
除直顯謨閣、湖北轉運副使,陛辭,以欲速變古為戒。
又奏:「禹貢九州,荊田第八,賦乃在三,人功既修,遂超五等。
今田多荒蕪,賦虧十八。
」上命之條畫。
既至,奏:「京湖之民結茅而廬,築土而坊,傭牛而犂,糴種而殖,穀苗未立,睥睨已多,有橫加科斂者。
今宜寬侵冒之禁,依乾德詔書止輸舊稅,廣收募之術,如鹹平、元豐故事,勸課有勞者推恩。
」詔從之。
總餉呂遊問入奏燾攝其事。
洋西鄉縣產茶,亙陵谷八百餘裡,山窮險,賦不盡括。
使者韓球將增賦以市寵,園戶避苛斂轉徙,饑饉相藉,文若力爭之,賦迄不增。
再通判遂寧府。
會大水,民多漂死,文若至城上,發庫錢募遊者,振活甚衆。
又力請于朝。
除田租二萬一千頃,免場務稅二十餘所,築長堤以捍水勢,自是無水患。
秦檜死,上訪蜀士於魏良臣,以文若對。
二十六年,以光祿丞召,改祕書郎,為文思箴以獻,其略曰:「於赫我皇,兵既休矣。
兵休如何?莫若治兵。
居安思危,邦乃攸寧。
爰整其旅,文王以興。
載舞幹羽,舜仁用成。
向戌弭兵,春秋所懲。
蕭俛去兵,禍亂乃萌。
師則多矣,軍則強矣。
縱弛不繩,猶曰無人。
兵非以殘,以兵休兵。
」凡千五百餘言。
自檜主和,朝論諱言兵,故文若以此風焉。
遷起居郎。
勸上收用西北人材以固根本,上深納之。
將命以掌制,時有為宣和執政請恩,為司諫淩哲所彈,文若喜其直,作禾黍詩以美之。
侍禦史周方崇以為譏己,劾文若狂誕,出知邵州。
上屢為近臣言唐文若無罪,可改近郡。
知饒州,興學宮,減田租奇耗二萬石,又請歲糴常平義倉之儲什三與民平市,農末俱利,而粟不腐,遂以著令。
餘幹嘗有劇盜,巡尉不能制,文若遣牙兵捕而戮之。
加直敷文閣,移知溫州。
三十一年,召為宗正少卿。
金人犯邊,文若求對,首建大臣節制江上之議。
上諭大臣以文若與虞允文、杜莘老、馬驥才皆可用,復除起居郎。
時諸將北出,捷書日聞,上下有狃志,獨文若憂之,圖上元嘉北伐故事。
上諭文若以創業所歷艱苦及敵情反覆甚悉,文若對曰:「願陛下深察大勢,趨策之長而避其短,無循前代軌轍,則大善。
」 未幾,諸軍退守,金主自將,圍大將王權于歷陽,權遁,淮南盡沒。
詔百官廷議,文若畫三策,一請上親征,二乞遣大臣勞軍,三乞起張浚。
工部侍郎許尹是其言,衆遂列奏上之,不報。
文若尋面對,上問曰:「今計安出,卿熟張浚否?」文若曰:「浚守道篤學,天下屬望,今四十年,天不死浚嶺海,正為今日。
」上矍然曰:「援浚者多,非卿無以發此。
」數日,遣楊存中護江上軍,緩親征之期,起浚知平江府,蓋上以浚雖忠愨,喜功,將士多不附。
文若復言浚本以孤忠得衆,尋改浚鎮建康府,將以為江、淮宣撫使,中沮之而止。
乘輿幸江表,以起居郎兼給事中,直學士院,同羣司居守。
駕還,遷中書舍人。
上將內禪,前數日手詔追崇皇太子所生父,文若既書黃,因過周必大誦聖德,而疑名稱未安,歸白宰相,請更黃,堂吏不可,文若執不已,宰相以聞。
詔改稱本生親,尋又改宗室子偁,其後詔稱皇兄。
孝宗嗣位,張浚以右府都督江、淮軍事,文若時以疾請外,除敷文閣待制,知漢州,尋改都督府參贊軍事。
浚使行邊按守備,多所罷行者。
未還,除知鼎州,改江州。
明年,浚入相,都督府罷。
其冬,金復大入,官軍悉戍淮。
文若謂上流當嚴兵備,以定民志,奏籍鄉丁五萬,訓練有法,人倚以固。
解嚴,和糴大起,郡之數八萬,文若以民勞,堅請得減什三。
旋請祠,章三上未報。
乾道元年卒,年六十。
贈左通奉大夫。
李燾字仁甫,眉州丹稜人,唐宗室曹王之後也。
父中登第,知仙井監。
燾甫冠,憤金讎未報,著反正議十四篇,皆救時大務。
紹興八年,擢進士第。
調華陽簿,再調雅州推官。
改秩,知雙流縣。
仕族張氏子居喪而爭產,燾曰:「若忍墜先訓乎?盍歸思之。
」三日復來,迄悔艾無訟。
又有不白其母而鬻產者,燾置之理,豪強斂迹。
於是以餘暇力學。
燾恥讀王氏書,獨博極載籍,搜羅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覈。
倣司馬光資治通鑑例,斷自建隆,迄于靖康,為編年一書,名曰長編,浩大未畢,仍效光體為百官公卿表。
史官以聞,詔給劄來上。
制置王剛中辟幹辦公事。
知榮州。
榮因溪為隍,夏秋率苦水潦,燾築防捍之。
除潼川府路轉運判官,入境,劾守令不職者四人。
縣多聚斂,燾括一路財賦額,通有無,酌三年中數,定為科約,上之朝,頒之州縣。
乾道三年,召對,首舉藝祖治身、治家、治官、治吏典故,以為恢復之法,乞增置諫官,許六察言事,請練兵,毋增兵,杜諸將私獻,覈軍中虛籍。
除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
會慶節上壽,在郊禮散齋內,議權作樂,燾言:「漢、唐祀天地,散齋四日,緻齋三日,建隆初郊亦然。
自崇寧、大觀法周禮祭天地,故前十日受誓戒。
今既合祭,宜復漢、唐及建隆舊制,庶幾兩得。
」詔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為北使權用。
正除禮部郎中,言中興祭禮未備,請以開寶通禮、嘉祐因革禮、政和新儀令太常寺參校同異,修成祭法。
四年,上續通鑑長編,自建隆至治平,凡一百八卷。
時乾道新曆成,燾言:「曆不差不改,不驗不用。
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
舊曆多差,不容不改,而新曆亦未有大驗,乞申飭曆官討論。
」五年,遷祕書少監兼權起居舍人,尋兼實錄院檢討官。
子垕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
燾素謂唐三百年不愧此科者惟劉去華,心慕之,嘗以所著通論五十篇見蜀帥張燾,欲應詔,不偶而止。
其友晁公遡以書勉之,燾答以當修此學,必不從此舉。
既不克躬試,於是命二子垕、塾習焉,至是,吏部尚書汪應辰薦垕文行可應詔,故有是命。
左相陳俊卿出知福州,右相虞允文任恢復事,更張舊典。
宰相以燾數言事,不樂,燾遂請去。
除直顯謨閣、湖北轉運副使,陛辭,以欲速變古為戒。
又奏:「禹貢九州,荊田第八,賦乃在三,人功既修,遂超五等。
今田多荒蕪,賦虧十八。
」上命之條畫。
既至,奏:「京湖之民結茅而廬,築土而坊,傭牛而犂,糴種而殖,穀苗未立,睥睨已多,有橫加科斂者。
今宜寬侵冒之禁,依乾德詔書止輸舊稅,廣收募之術,如鹹平、元豐故事,勸課有勞者推恩。
」詔從之。
總餉呂遊問入奏燾攝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