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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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恪 李邦彥 餘深 薛昂 吳敏 王安中 王襄 趙野 曹輔 耿南仲王{宀禹}附 唐恪字欽叟,杭州錢塘人。

    四歲而孤,聞人言其父,輒悲泣。

    以蔭登第,調郴尉。

    縣民有被害而屍不獲,吏執其鄰人,抑使自誣,令以為信。

    恪爭之,令曰:「否將為君累。

    」恪曰:「吾為尉而盜不能捕,更俾亡辜死乎?」躬出訪求,夕,若有告者,旦而得屍,遂獲盜。

    知榆次,縣豪子雄於鄉,萃逋庇姦,不輸公賦,前後莫敢詰。

    恪以理善曉之,悟而自悔,折節為長者。

    最聞,擢提舉河東常平、江東轉運判官。

     大觀中,〈牛羊〉牱內附,召為屯田員外郎,持節招納夷人。

    夷始恫疑,衷甲以逆,恪盡去兵衞,從數十卒單行。

    夷望見懽呼,投兵聽命。

    以奉使稱職,遷右司員外郎、起居舍人。

    迎遼使還,言河北邊備弛廢,宜及今無事,以時治之。

    徽宗壯之,曰:「非卿誰宜為者。

    」命為都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

    中貴人稱詔有所市,恪不答,憤而歸,中以它事,降直龍圖閣、知梓州。

     歷五年,徙滄州。

    河決,水犯城下,恪乘城救理。

    都水孟昌齡移檄索船與兵,恪報水勢方惡,舡當以備緩急;滄為極邊,兵非有旨不敢遣。

    昌齡怒,劾之,恪不為動,益治水。

    水去,城得全,詔書嘉奬。

    乃上疏請暫免保甲、保馬呈閱及復諸縣租,等第振貸,以寬被水之民。

    未報,悉便宜罷行之,民大悅。

     進龍圖閣待制、知揚州,召拜戶部侍郎。

    京師暴水至,汴且溢,付恪治之。

    或請決南隄以紓宮城之患,恪曰:「水漲隄壞,此亡可奈何,今決而浸之,是魚鼈吾民也。

    」亟乘小舟,相水源委,求所以利導之,乃決金隄注之河。

    浹旬水平,入對,帝勞之曰:「宗廟社稷獲安,卿之力也。

    」恪再拜,因上疏言:「水,陰類也,至犯京闕,天其或者以陰盛之沴儆告陛下乎?願垂意時事,益謹天戒。

    」 宣和初,遷尚書,帝許以二府。

    為宰相王黼所陷,罷知滁州。

    言者論其治第歷陽,擾民踰制,提舉鴻慶宮。

    五年,起知青州;未行,召為吏部尚書,徙戶部。

    復請外,以延康殿學士知潭州,請往錢塘掃墓,然後之官,遂改杭州。

     請康初,金兵入汴,李邦彥薦之,拜同知樞密院事,至則為中書侍郎。

    時進見者多論宣和間事,恪言於欽宗曰:「革弊當以漸,宜擇今日之所急者先之。

    而言者不顧大體,至毛舉前事,以快一時之憤,豈不傷太上道君之心哉。

    京、攸、黼、貫之徒既從竄斥,姑可已矣,他日邊事既定,然後白道君,請下一詔,與天下共棄之,誰曰不可。

    」帝曰:「卿論甚善,為朕作詔書,以此意布告在位。

    」因賜東宮舊書萬卷,且用近比除子璟直祕閣,力辭之。

     八月,進拜少宰兼中書侍郎,帝注禮之甚渥。

    然恪為相,無濟時大略。

    金騎再來,邀割三鎮,恪集廷臣議,以為當與者十九,恪從之。

    使者既行,於是諸道勤王兵大集,輒諭止令勿前,皆反旆而去。

    洎金兵薄城下,始悔之,密言於帝曰:「唐自天寶而後屢失而復興者,以天子在外可以號召四方也。

    今宜舉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連據秦、雍,領天下親征,以圖興復。

    」帝將從其議,而開封尹何入見,引蘇軾所論,謂周之失計,未有如東遷之甚者。

    帝幡然而改,以足頓地曰:「今當以死守社稷。

    」擢{鹵木}門下侍郎,恪計不用。

     從帝巡城,為都人遮擊,策馬得脫,遂臥家求去。

    禦史胡舜陟繼劾其罪,謂「恪之智慮不能經畫邊事,但長於交結內侍,今國勢日蹙,誠不可以備位」。

    乃以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兼侍讀罷,{鹵木}代為相。

     京城不守,車駕至金帥營,恪曰:「計失矣。

    一入,將不得還。

    」既而還宮,恪迎拜道左,請入覲,{鹵木}不可。

    二年正月,復幸,恪曰:「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及金人逼百官立張邦昌,令吳幵、莫儔入城取推戴狀,恪既書名,仰藥而死。

     李邦彥字士美,懷州人。

    父浦,銀工也。

    邦彥喜從進士遊,河東舉人入京者,必道懷訪邦彥。

    有所營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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