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0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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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經畫財用上諸朝,漢之言:「所在無都籍,是以不能周知而校其登耗以待用。
願令郡縣先置籍,總之諸道,則天下如指諸掌矣。
」從之。
入為開封府推官,歷工、吏、禮三部員外郎,太常少卿。
蔡京置講議司。
漢之,其客也,引為參詳官。
擢禮部侍郎,轉戶部,以顯謨閣待制知瀛州。
言:「自何承矩規塘濼之地屯田,東達于海。
其後又修保塞五州為隄道,備種所宜木至三百萬本,此中國萬世之利也。
今寖失其道,願講行之。
」雄州歸信、容城災,兩輸戶請蠲稅,吏不聽。
漢之言:「雄州規小利,失大體,萬一契丹蠲之,為朝廷羞。
」 徙江寧、河南府,不至,而為蘇、潭、洪三州。
召拜兵部侍郎,復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成都,又不至,連徙五州,入為工部侍郎。
奉使契丹,還,言其主不恤民政,而掊克荒淫,亡可跂而待也。
徽宗悅,以知定州。
久之,徙江寧。
方臘之亂,錄奏報禦捕功,加龍圖閣直學士,又進延康殿學士。
卒,年七十。
弟渙之。
渙之字彥舟。
未冠,擢上第,有司疑年未及銓格,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
方新置學官,以為杭州教授,知潁上縣。
元祐中,為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祕書。
通判衞州,入編修兩朝魯衞信錄。
徽宗立,以日食求言。
渙之用大臣交薦召對,因言:「求言非難,聽之難;聽之非難,察而用之難。
今國家每下求言之詔,而下之報上,乃或不然,以指陳闕失為訕上,以阿諛佞諂為尊君,以論議趨時為國是,以可否相濟為邪說。
志士仁人知言之無益也,不復有言,而小人肆為詭譎可駭之論,苟容偷合。
願陛下虛心公聽,言無逆遜,唯是之從;事無今昔,唯當為貴;人無同異,唯正是用。
則人心說,治道成,天意得矣。
」帝欣然延納,欲任以諫官、禦史。
辭曰:「臣由大臣薦,不可以居是官。
」乃拜吏部員外郎,遷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
趨省之日,詞頭三十三,下筆即就。
崇寧初,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
言者論渙之當元祐之末,與陳瓘、龔夬、張庭堅遊,既棄於紹聖,而今復之,有害初政。
解職知舒州,入黨籍。
尋知福州,未至,復徙廣州。
蕃客殺奴,市舶使據舊比,止送其長杖笞,渙之不可,論如法。
召詣闕,言者復拾故語以沮之,罷為洪州。
改滁州,歷潭、杭、揚三州。
張商英相,為給事中、吏部侍郎。
商英去,亦出守。
越八年,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
朝廷議北伐,渙之以疾提舉明道宮。
又四年卒,年四十五。
渙之性淡泊,恬於仕進,每雲:「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宦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
」其歸趣如此。
黃廉字夷仲,洪州分寧人。
第進士,歷州縣。
熙寧初,或薦之王安石。
安石與之言,問免役事,廉據舊法以對,甚悉。
安石曰:「是必能辦新法。
」白神宗,召訪時務,對曰:「陛下意在便民,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
朝廷立法之意則一,而四方推奉,紛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陛下不盡察也。
河朔被水,河南、齊、晉旱,淮、浙飛蝗,江南疫癘,陛下不盡知也。
」帝即命廉體量振濟東道,除司農丞。
還報合旨,擢利州路轉運判官,復丞司農。
為監察禦史裏行,建言:「成天下之務,莫急於人才,願令兩制近臣及轉運使各得舉士。
」詔各薦一人。
繼言:「寒遠下僚,既得名聞於上,願令中書審其能而表用,則急才之詔,不虛行於天下矣。
」又言:「比年水旱,民蒙支貸倚閣之恩,今幸歲豐,有司悉當舉催。
久飢初稔,累給併償,是使民遇豐年而思歉歲也,請令諸道以漸督取之。
」 論俞充結王中正緻宰屬,并言中正任使太重。
帝曰:「人才蓋無類,顧駕禦之何如耳。
」對曰:「雖然,臣慮漸不可長也。
」 河決曹村,壞田三十萬頃、民廬舍三十八萬家。
受詔安撫京東,發廩振飢,遠不能至者,分遣吏移給,擇高地作舍以居民,流民過所毋征算,轉行者賦糧,質私牛而與之錢,養男女棄于道者,丁壯則役其力,凡所活二十五萬。
相州獄起,鄧溫伯、上官均論其冤,得譴去,詔廉詰之,竟不能正。
未幾獄成,始悔之。
加集賢校理,提點河東刑獄。
遼人求代北地,廉言:「分水畫境,失中國險固,啟豺狼心。
」其後契丹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鴈門,父老以為恨。
王中正發西兵,用一而調二,轉運使又附益之,廉曰:「民朘剝至骨,斟酌不乏興,足矣!忍自竭根本邪?」即奏雲:「師必無功,盍有以善其後?」既,大軍潰歸,中正嫁罪於轉餉。
廉詣上黨對理,坐貶秩。
元祐元年,召為戶部郎中。
陸師閔茶法為川、陝害,遣廉使蜀按察,至則奏罷其泰甚者。
且言:「前所為誠病民,若悉以予之,則邊計不集,蜀貨不通,園甿將受其敝。
諸榷熙、秦茶勿改,而計東路通商;禁南茶毋入陝西,以利蜀貨。
定博馬歲額為萬八千匹。
」朝廷可其議,使以直祕閣提舉。
明年,還,為左司郎中,遷起居郎、集賢殿修撰、樞密都承旨。
上官均論其往附蔡確為獄,改陝西都轉運使。
拜給事中,卒,年五十九。
朱服字行中,湖州烏程人。
熙寧進士甲科,以淮南節度推官充修撰、經義局檢討,歷國子直講、祕閣校理。
元豐中,擢監察禦史裏行。
參知政事章惇遣所善袁默、周之道見服,道薦引意以市恩,服舉劾之。
惇補郡,免默、之道官。
受詔治朱明之獄。
故事,制獄許上殿,非本章所雲者皆取旨。
服論其非是,罷之。
俄知諫院,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以直龍圖閣知潤州,徙泉、婺、寧、廬、壽五州。
廬人飢,守便宜振護,全活十餘萬口。
明年大疫,又課醫持善藥分拯之,賴以安者甚衆。
當元祐時,未嘗一日在朝廷,不能無少望。
值紹聖初政,因表賀,乃力詆變亂法度之故。
召為中書舍人。
使遼,未反而母死,詔以其家貧,賜帛三百。
喪除,拜禮部
願令郡縣先置籍,總之諸道,則天下如指諸掌矣。
」從之。
入為開封府推官,歷工、吏、禮三部員外郎,太常少卿。
蔡京置講議司。
漢之,其客也,引為參詳官。
擢禮部侍郎,轉戶部,以顯謨閣待制知瀛州。
言:「自何承矩規塘濼之地屯田,東達于海。
其後又修保塞五州為隄道,備種所宜木至三百萬本,此中國萬世之利也。
今寖失其道,願講行之。
」雄州歸信、容城災,兩輸戶請蠲稅,吏不聽。
漢之言:「雄州規小利,失大體,萬一契丹蠲之,為朝廷羞。
」 徙江寧、河南府,不至,而為蘇、潭、洪三州。
召拜兵部侍郎,復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成都,又不至,連徙五州,入為工部侍郎。
奉使契丹,還,言其主不恤民政,而掊克荒淫,亡可跂而待也。
徽宗悅,以知定州。
久之,徙江寧。
方臘之亂,錄奏報禦捕功,加龍圖閣直學士,又進延康殿學士。
卒,年七十。
弟渙之。
渙之字彥舟。
未冠,擢上第,有司疑年未及銓格,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
方新置學官,以為杭州教授,知潁上縣。
元祐中,為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祕書。
通判衞州,入編修兩朝魯衞信錄。
徽宗立,以日食求言。
渙之用大臣交薦召對,因言:「求言非難,聽之難;聽之非難,察而用之難。
今國家每下求言之詔,而下之報上,乃或不然,以指陳闕失為訕上,以阿諛佞諂為尊君,以論議趨時為國是,以可否相濟為邪說。
志士仁人知言之無益也,不復有言,而小人肆為詭譎可駭之論,苟容偷合。
願陛下虛心公聽,言無逆遜,唯是之從;事無今昔,唯當為貴;人無同異,唯正是用。
則人心說,治道成,天意得矣。
」帝欣然延納,欲任以諫官、禦史。
辭曰:「臣由大臣薦,不可以居是官。
」乃拜吏部員外郎,遷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
趨省之日,詞頭三十三,下筆即就。
崇寧初,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
言者論渙之當元祐之末,與陳瓘、龔夬、張庭堅遊,既棄於紹聖,而今復之,有害初政。
解職知舒州,入黨籍。
尋知福州,未至,復徙廣州。
蕃客殺奴,市舶使據舊比,止送其長杖笞,渙之不可,論如法。
召詣闕,言者復拾故語以沮之,罷為洪州。
改滁州,歷潭、杭、揚三州。
張商英相,為給事中、吏部侍郎。
商英去,亦出守。
越八年,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
朝廷議北伐,渙之以疾提舉明道宮。
又四年卒,年四十五。
渙之性淡泊,恬於仕進,每雲:「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宦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
」其歸趣如此。
黃廉字夷仲,洪州分寧人。
第進士,歷州縣。
熙寧初,或薦之王安石。
安石與之言,問免役事,廉據舊法以對,甚悉。
安石曰:「是必能辦新法。
」白神宗,召訪時務,對曰:「陛下意在便民,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
朝廷立法之意則一,而四方推奉,紛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陛下不盡察也。
河朔被水,河南、齊、晉旱,淮、浙飛蝗,江南疫癘,陛下不盡知也。
」帝即命廉體量振濟東道,除司農丞。
還報合旨,擢利州路轉運判官,復丞司農。
為監察禦史裏行,建言:「成天下之務,莫急於人才,願令兩制近臣及轉運使各得舉士。
」詔各薦一人。
繼言:「寒遠下僚,既得名聞於上,願令中書審其能而表用,則急才之詔,不虛行於天下矣。
」又言:「比年水旱,民蒙支貸倚閣之恩,今幸歲豐,有司悉當舉催。
久飢初稔,累給併償,是使民遇豐年而思歉歲也,請令諸道以漸督取之。
」 論俞充結王中正緻宰屬,并言中正任使太重。
帝曰:「人才蓋無類,顧駕禦之何如耳。
」對曰:「雖然,臣慮漸不可長也。
」 河決曹村,壞田三十萬頃、民廬舍三十八萬家。
受詔安撫京東,發廩振飢,遠不能至者,分遣吏移給,擇高地作舍以居民,流民過所毋征算,轉行者賦糧,質私牛而與之錢,養男女棄于道者,丁壯則役其力,凡所活二十五萬。
相州獄起,鄧溫伯、上官均論其冤,得譴去,詔廉詰之,竟不能正。
未幾獄成,始悔之。
加集賢校理,提點河東刑獄。
遼人求代北地,廉言:「分水畫境,失中國險固,啟豺狼心。
」其後契丹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鴈門,父老以為恨。
王中正發西兵,用一而調二,轉運使又附益之,廉曰:「民朘剝至骨,斟酌不乏興,足矣!忍自竭根本邪?」即奏雲:「師必無功,盍有以善其後?」既,大軍潰歸,中正嫁罪於轉餉。
廉詣上黨對理,坐貶秩。
元祐元年,召為戶部郎中。
陸師閔茶法為川、陝害,遣廉使蜀按察,至則奏罷其泰甚者。
且言:「前所為誠病民,若悉以予之,則邊計不集,蜀貨不通,園甿將受其敝。
諸榷熙、秦茶勿改,而計東路通商;禁南茶毋入陝西,以利蜀貨。
定博馬歲額為萬八千匹。
」朝廷可其議,使以直祕閣提舉。
明年,還,為左司郎中,遷起居郎、集賢殿修撰、樞密都承旨。
上官均論其往附蔡確為獄,改陝西都轉運使。
拜給事中,卒,年五十九。
朱服字行中,湖州烏程人。
熙寧進士甲科,以淮南節度推官充修撰、經義局檢討,歷國子直講、祕閣校理。
元豐中,擢監察禦史裏行。
參知政事章惇遣所善袁默、周之道見服,道薦引意以市恩,服舉劾之。
惇補郡,免默、之道官。
受詔治朱明之獄。
故事,制獄許上殿,非本章所雲者皆取旨。
服論其非是,罷之。
俄知諫院,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以直龍圖閣知潤州,徙泉、婺、寧、廬、壽五州。
廬人飢,守便宜振護,全活十餘萬口。
明年大疫,又課醫持善藥分拯之,賴以安者甚衆。
當元祐時,未嘗一日在朝廷,不能無少望。
值紹聖初政,因表賀,乃力詆變亂法度之故。
召為中書舍人。
使遼,未反而母死,詔以其家貧,賜帛三百。
喪除,拜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