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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獠故恐而叛。
即黥吏置嶺南,夷人聞之,散去。
益州文彥博上其狀,進秩,徙陝西。
關中行當十鐵錢,盜鑄不可計,求請變法。
時州縣已散二百八十萬緡,亟下令更為當三。
民出不意,蕩產失業,多自經死,然盜鑄遂止。
自康定用兵,移稅輸邊,民力大困。
求令輸本州,而轉錢以供邊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
召為戶部副使。
隴右蕃酋蘭氊獻古渭州地,秦州範祥納之,請繕城屯兵,又括熟戶田,諸羌靳之,相率叛。
夏人欲得渭地久,移文來索。
後帥張昪以祥貪利生事,請棄之。
詔求往視,求以為城已訖役,且已得而棄,非所以強國威。
乃詔諭羌衆,反其田,報夏人以渭非其有,不應索,正其封疆而還,兵遂解。
進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
環之定邊砦蕃官蘇恩,以小過疑懼而遁,將佐議緻討。
涇原既出師境上,求謂恩非素攜二者,乘以兵,必起邊患。
但遣裨將從十數卒扣其帳,開以禍福,恩感泣,還砦如初。
入判太常寺,權發遣開封府,遷樞密直學士、知定州,復以龍圖閣學士權開封。
求本有吏能幹局,至是,春秋浸高,且病聵。
三司大將錢吉密殺妹,為鄰所告,求不能決,反坐告者;又斷獄數差失。
禦史言其不勝任,出知兗州。
卒,年七十一。
張景憲字正國,河南人。
以父師德任淮南轉運副使。
山陽令鄭昉贓累巨萬,親戚多要人,景憲首案治,流之嶺外,貪吏望風引去。
徙京西、東轉運使。
王逵居鄆,專持吏短長,求請賄謝如所欲,景憲上其惡,編置宿州。
熙寧初,為戶部副使。
韓絳築撫寧、囉兀兩城,帝命景憲往視。
始受詔,即言城不可守,固不待到而後知也。
未幾,撫寧陷。
至延安,又言:「囉兀邈然孤城,鑿井無水,將何以守。
臣在道,所見師勞民困之狀非一,願罷徒勞之役,廢無用之城,嚴飭邊將為守計。
令邊郡召生羌,與之金帛、官爵,恐黠羌多詐,緩急或為內應,宜亟止之。
」陝西轉運司議,欲限半歲令民悉納錢於官,而易以交子。
景憲言:「此法可行於蜀耳,若施之陝西,民將無以為命。
」其後卒不行。
加集賢殿修撰,為河東都轉運使。
議者欲分河東為兩路,景憲言:「本道地肥磽相雜,州縣貧富亦異,正宜有無相通,分之不便。
」議遂寢。
改知瀛州,上言:「比歲多不登,民積逋欠。
今方小稔,而官督使併償,道路流言,其禍乃甚於兇歲。
願以寬假。
」帝從之,仍下其事。
元豐初年,知河陽。
時方討西南蠻,景憲入辭,因言:「小醜跳梁,殆邊吏擾之耳。
且其巢穴險阻,若動兵遠征,萬一餽餉不繼,則我師坐困矣。
」帝曰:「卿言是也,然朝廷有不得已者。
」明年,徙同州,以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
景憲在仁宗朝為部使者,時吏治尚寬,獨多舉刺;及熙寧以來,吏治峻急,景憲反濟以寬。
方新法之行,不劾一人。
居官不畏強禦,非公事不及執政之門。
自負所守,於人少許可。
母卒,一夕鬚髮盡白,世以此稱之。
竇卞字彥法,曹州冤句人。
進士第二,通判汝州。
秦悼王葬汝,宗室來祔者衆,役兵五千。
郡守林濰以汝與其鄉近,因使輦薪芻、鐵石緻其家。
衆怨憤,謀殺濰,會日暮門閉,不果,遂挾大校叛。
卞啟關招諭之,曰:「汝曹特醉酒狂呼爾,毋恐。
」衆小定,乃密推首惡羈之,請於朝。
詔濰緻仕,悉配徙亂者。
加集賢校理、知太常院,知絳州,開封府推官。
方禁銷金為衣,皇城卒捕得之,屬卞治,以中禁為言。
奏曰:「真宗行此制,自掖廷始,今不正以法,無以示天下,且非祖宗立法意。
」英宗曰:「然。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禦于家邦』,正謂是也。
」從其請。
出知深州。
熙寧初,河決滹沱,水及郡城,地大震。
流民自恩、冀來,踵相接,卞發常平粟食之。
吏白擅發且獲罪,卞曰:「俟請而得報,民死矣。
吾寧以一身活數萬人。
」尋以請,詔許之。
外間訛言水大至,卞下令敢言者斬。
一日,復報大水且至,吏請閉門,卞不可,既而果妄。
時發六州卒築武彊,陳卒惰,主者笞之,不服。
卞曰:「廂兵犯將校,法不至重,然興役聚工,不可拘以常法。
」命斬之以聞,有詔嘉奬。
還為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進天章閣待制,判昭文館、將作監。
始,卞官汝時,與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頗厚,及在京師,永年求監金曜門庫,卞為禱提舉楊繪,繪薦為之。
永年置酒于家,延繪、卞至,出其妻侑飲,且時緻薄餉。
永年以事繫獄死,禦史發其私,卞坐奪職,提舉靈仙觀。
卒,年四十五。
張瓌字唐公,洎之孫也。
舉進士,以婦父王欽若嫌,召試學士院,賜第,除秘閣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謚錢惟演曰文墨,其子撾登聞鼓上訴,仁宗使問狀,瓌條奏甚切,朝廷不能奪,乃賜謚曰思。
溫成廟祠享如神禦,請殺其禮。
判吏部南曹,為開封府推官、知洪州。
營校督役苛急,其徒三百人將以夜殺之,求不獲,持臿譟于門,請易校。
瓌召問諭遣,明日,推治黠十人,不為易校。
積閥當遷,十年不會課,文彥博為言,特遷之。
徙兩浙轉運使,加直史館、知潁州揚州,即拜
即黥吏置嶺南,夷人聞之,散去。
益州文彥博上其狀,進秩,徙陝西。
關中行當十鐵錢,盜鑄不可計,求請變法。
時州縣已散二百八十萬緡,亟下令更為當三。
民出不意,蕩產失業,多自經死,然盜鑄遂止。
自康定用兵,移稅輸邊,民力大困。
求令輸本州,而轉錢以供邊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
召為戶部副使。
隴右蕃酋蘭氊獻古渭州地,秦州範祥納之,請繕城屯兵,又括熟戶田,諸羌靳之,相率叛。
夏人欲得渭地久,移文來索。
後帥張昪以祥貪利生事,請棄之。
詔求往視,求以為城已訖役,且已得而棄,非所以強國威。
乃詔諭羌衆,反其田,報夏人以渭非其有,不應索,正其封疆而還,兵遂解。
進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
環之定邊砦蕃官蘇恩,以小過疑懼而遁,將佐議緻討。
涇原既出師境上,求謂恩非素攜二者,乘以兵,必起邊患。
但遣裨將從十數卒扣其帳,開以禍福,恩感泣,還砦如初。
入判太常寺,權發遣開封府,遷樞密直學士、知定州,復以龍圖閣學士權開封。
求本有吏能幹局,至是,春秋浸高,且病聵。
三司大將錢吉密殺妹,為鄰所告,求不能決,反坐告者;又斷獄數差失。
禦史言其不勝任,出知兗州。
卒,年七十一。
張景憲字正國,河南人。
以父師德任淮南轉運副使。
山陽令鄭昉贓累巨萬,親戚多要人,景憲首案治,流之嶺外,貪吏望風引去。
徙京西、東轉運使。
王逵居鄆,專持吏短長,求請賄謝如所欲,景憲上其惡,編置宿州。
熙寧初,為戶部副使。
韓絳築撫寧、囉兀兩城,帝命景憲往視。
始受詔,即言城不可守,固不待到而後知也。
未幾,撫寧陷。
至延安,又言:「囉兀邈然孤城,鑿井無水,將何以守。
臣在道,所見師勞民困之狀非一,願罷徒勞之役,廢無用之城,嚴飭邊將為守計。
令邊郡召生羌,與之金帛、官爵,恐黠羌多詐,緩急或為內應,宜亟止之。
」陝西轉運司議,欲限半歲令民悉納錢於官,而易以交子。
景憲言:「此法可行於蜀耳,若施之陝西,民將無以為命。
」其後卒不行。
加集賢殿修撰,為河東都轉運使。
議者欲分河東為兩路,景憲言:「本道地肥磽相雜,州縣貧富亦異,正宜有無相通,分之不便。
」議遂寢。
改知瀛州,上言:「比歲多不登,民積逋欠。
今方小稔,而官督使併償,道路流言,其禍乃甚於兇歲。
願以寬假。
」帝從之,仍下其事。
元豐初年,知河陽。
時方討西南蠻,景憲入辭,因言:「小醜跳梁,殆邊吏擾之耳。
且其巢穴險阻,若動兵遠征,萬一餽餉不繼,則我師坐困矣。
」帝曰:「卿言是也,然朝廷有不得已者。
」明年,徙同州,以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
景憲在仁宗朝為部使者,時吏治尚寬,獨多舉刺;及熙寧以來,吏治峻急,景憲反濟以寬。
方新法之行,不劾一人。
居官不畏強禦,非公事不及執政之門。
自負所守,於人少許可。
母卒,一夕鬚髮盡白,世以此稱之。
竇卞字彥法,曹州冤句人。
進士第二,通判汝州。
秦悼王葬汝,宗室來祔者衆,役兵五千。
郡守林濰以汝與其鄉近,因使輦薪芻、鐵石緻其家。
衆怨憤,謀殺濰,會日暮門閉,不果,遂挾大校叛。
卞啟關招諭之,曰:「汝曹特醉酒狂呼爾,毋恐。
」衆小定,乃密推首惡羈之,請於朝。
詔濰緻仕,悉配徙亂者。
加集賢校理、知太常院,知絳州,開封府推官。
方禁銷金為衣,皇城卒捕得之,屬卞治,以中禁為言。
奏曰:「真宗行此制,自掖廷始,今不正以法,無以示天下,且非祖宗立法意。
」英宗曰:「然。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禦于家邦』,正謂是也。
」從其請。
出知深州。
熙寧初,河決滹沱,水及郡城,地大震。
流民自恩、冀來,踵相接,卞發常平粟食之。
吏白擅發且獲罪,卞曰:「俟請而得報,民死矣。
吾寧以一身活數萬人。
」尋以請,詔許之。
外間訛言水大至,卞下令敢言者斬。
一日,復報大水且至,吏請閉門,卞不可,既而果妄。
時發六州卒築武彊,陳卒惰,主者笞之,不服。
卞曰:「廂兵犯將校,法不至重,然興役聚工,不可拘以常法。
」命斬之以聞,有詔嘉奬。
還為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進天章閣待制,判昭文館、將作監。
始,卞官汝時,與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頗厚,及在京師,永年求監金曜門庫,卞為禱提舉楊繪,繪薦為之。
永年置酒于家,延繪、卞至,出其妻侑飲,且時緻薄餉。
永年以事繫獄死,禦史發其私,卞坐奪職,提舉靈仙觀。
卒,年四十五。
張瓌字唐公,洎之孫也。
舉進士,以婦父王欽若嫌,召試學士院,賜第,除秘閣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謚錢惟演曰文墨,其子撾登聞鼓上訴,仁宗使問狀,瓌條奏甚切,朝廷不能奪,乃賜謚曰思。
溫成廟祠享如神禦,請殺其禮。
判吏部南曹,為開封府推官、知洪州。
營校督役苛急,其徒三百人將以夜殺之,求不獲,持臿譟于門,請易校。
瓌召問諭遣,明日,推治黠十人,不為易校。
積閥當遷,十年不會課,文彥博為言,特遷之。
徙兩浙轉運使,加直史館、知潁州揚州,即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