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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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平且死,論者惜之。
錄三子官。
子鞏,皇祐中,以尚書虞部員外郎為河陰發運判官,管勾汴口,嗣其父職雲。
論曰:孔子謂:「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不與也。
」老氏曰:「佳兵者不祥。
」景泰輩或起書生,或奮行伍,或出亡命,非有將率之材也。
泰、信以區區之卒,嘗摧西夏之彊鋒,頗知持重以制敵耳。
蔣、張輕肆自用,竟殞于烏合之寇。
恩怵道元之勢,身啗虎口,守義不屈,猶足尚也。
岊之驍勇,固非臨事而懼者。
君平死戰之子,迺明習水利,以吏材稱,亦可謂善變矣。
史方字正臣,開封人。
應周易學究不中,補西第二班殿侍,再遷三班奉職,為潭、澧、鼎沿邊同巡檢,改右班殿直、閤門祗候。
會澧州民訴下溪州蠻侵其土地,遣乘驛往視。
自竹疏驛至申文崖,復地四百餘裡,得所掠五百餘人,又置澧州、武口、楊泉、索溪四砦,以扼賊衝。
就知邵州,徙澧州,遷右侍禁。
天禧中,下溪州蠻彭仕漢寇辰州,殺巡檢王文慶。
方勒兵入溪洞討捕,降其黨李順同等八百餘人,誅其尤惡者社忽等十九人。
遷西頭供奉官、知辰州兼沿邊溪洞都巡檢使,修南、北江五砦,徙夔州。
時富、順州蠻田彥晏寇施州,焚暗利砦。
方領兵直抵富、順,蕩其巢穴,窮追彥晏至七女柵,降之。
遷內殿崇班,改內殿承制,奉使契丹,以供備庫副使知環州、環慶路兵馬都監。
先是,磨娟、浪壴、托校、拔新、兀二、兀三六族內寇,方諭以恩信,乃傳箭牽羊乞和。
減禁兵五千,徙內地以省邊費。
徙慶州,遷禮賓使兼環慶路兵馬鈐轄,復知環州。
歲餘,遷愛州刺史,為益州鈐轄,徙秦鳳路,遷西京作坊使,卒。
盧鑑字正臣,金陵人。
累舉進士不中,授三班奉職、監坊州酒稅,以右班殿直為鄜延路走馬承受公事。
李繼遷寇邊,與總管王榮敗走之;又與鈐轄張崇貴擊賊,焚其積聚,斬首級而還。
擢閤門祗候,為本路兵馬都監。
復出蕩族帳,獲羊牛萬計。
徙鳳翔、秦隴階成等州提點賊盜公事,尋為都巡檢使,徙利州都監。
初,繼遷聲言石隕帳前,有文曰:「天誡爾勿為中國患。
」鑑時為承受,入奏事,真宗問之,鑑曰:「此詐為之以欺朝廷也,宜益為備。
」至是,繼遷陷靈武,帝思其言,特遷右侍禁、知儀州。
州有制勝關,最號險要,繼遷欲乘虛襲取之,放言將由此大入。
諜者以告,有詔徙老幼、芻粟于內地。
鑑曰:「此姦謀也,且示虜弱,搖民心,臣不敢奉詔。
」卒不徙,已而賊亦不至。
再遷西頭供奉官、知利州。
會歲飢,以便宜發倉粟振民。
秩滿,民請留,詔留一年。
提點河東路刑獄,歷知保州、廣信軍、原州,就為環慶路都監兼知慶州,徙環州。
平磨媚族于合道鎮。
坐事徙知丹州。
累遷西京左藏庫使、恩州刺史,為環慶路鈐轄兼知環州,改西上閤門使、秦州,卒。
李渭字師望,其先西河人,後家河陽。
進士起家,為臨潁縣主簿,累官至太常博士。
會河決滑州,天聖初,上治河十策,參知政事魯宗道奉詔行河,奏渭換北作坊副使,與張君平並為修河都監。
未幾皆罷,以渭為鄆州兵馬都監,徙知憲州,又知鳳州兼階、成州鈐轄。
初,屬戶寇陷階州沙灘砦,渭至,詰所以然者,乃都校趙釗擾之,奏流釗道州,以恩信諭酋帥,復其砦。
遷軍器庫副使,歷知原、環、慶三州。
時詔舉勇略任邊者,李諮以渭應詔。
徙益利路兵馬鈐轄,領惠州刺史,遷東八作使,擢西上閤門使,徙鄜延路,再遷四方館使。
寶元元年,元昊將山遇率其族來歸,且言元昊反狀,渭與知州郭勸謀,卻之。
既而元昊果反。
又與勸奏,以為元昊表至猶稱臣,可漸屈以禮。
朝廷初以渭兼知鄜州,坐是貶為尚食使、知汝州,徙磁州。
元昊犯邊,言者益歸罪于渭,復降右監門衞將軍、白波兵馬都監,卒。
王果字仲武,深州饒陽人。
舉明法,歷大理寺詳斷官,遷光祿寺丞,以太子右贊善大夫為審刑院詳議官,遷殿中丞。
奏邊策,試舍人院,改衣庫副使、知永寧軍,更尚食使、知保州。
契丹謀緻書求關南地,使未至,果購諜者先得其稿,奏之,擢領賀州刺史兼高陽關路兵馬鈐轄。
中官楊懷敏領沿邊屯田事,大廣塘水,邊臣莫敢言,果獨抗辨水侵民田,無益邊備。
懷敏怒,訴果以不法,左遷青州兵馬都監。
歷永興軍兵馬鈐轄、知隴州。
俄詔還,遷皇城使、河北沿邊安撫副使,徙知定州兼真定路兵馬鈐轄。
叛卒據保州,果坐多傷士衆,徙知密州。
又知忻州、鄜州,權秦鳳路兵馬總管,遷西上閤門使,徙知滄州,卒。
郭諮字仲謀,趙州平棘人。
八歲始能言,聰敏過人。
舉進士,歷通利軍司理參軍、中牟縣主簿,改大理寺丞、知濟陰縣。
建言:「澶、滑堤狹,無以殺大河之怒,故漢以來河決多在澶、滑。
且黎陽九河之原,今若引河出汶子山下,穿金堤,與橫壠合,以達于海,則害可息。
」詔本道使者共議,弗合。
部夫坐小法,監通利軍稅。
洺州肥鄉縣田賦不平,歲久莫治,轉運使楊偕遣諮攝令以往。
既至,閉閤數日,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除無地之租者四百家,正無租之地者百家,收逋賦八十萬,流民乃復。
偕奏其才,遷殿中丞、知館陶縣。
康定西征,諮上戰略,獻拒馬槍陣法,其制利山川險隘,以騎士試上前,擢通判鎮戎軍,募兵教習。
會三司議均稅法,知諫院歐陽脩言,惟諮方田法簡而易行,詔諮與孫琳均蔡州上蔡縣稅。
以母憂免官。
用宰相呂夷簡薦,起為崇儀副使、提舉黃
錄三子官。
子鞏,皇祐中,以尚書虞部員外郎為河陰發運判官,管勾汴口,嗣其父職雲。
論曰:孔子謂:「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不與也。
」老氏曰:「佳兵者不祥。
」景泰輩或起書生,或奮行伍,或出亡命,非有將率之材也。
泰、信以區區之卒,嘗摧西夏之彊鋒,頗知持重以制敵耳。
蔣、張輕肆自用,竟殞于烏合之寇。
恩怵道元之勢,身啗虎口,守義不屈,猶足尚也。
岊之驍勇,固非臨事而懼者。
君平死戰之子,迺明習水利,以吏材稱,亦可謂善變矣。
史方字正臣,開封人。
應周易學究不中,補西第二班殿侍,再遷三班奉職,為潭、澧、鼎沿邊同巡檢,改右班殿直、閤門祗候。
會澧州民訴下溪州蠻侵其土地,遣乘驛往視。
自竹疏驛至申文崖,復地四百餘裡,得所掠五百餘人,又置澧州、武口、楊泉、索溪四砦,以扼賊衝。
就知邵州,徙澧州,遷右侍禁。
天禧中,下溪州蠻彭仕漢寇辰州,殺巡檢王文慶。
方勒兵入溪洞討捕,降其黨李順同等八百餘人,誅其尤惡者社忽等十九人。
遷西頭供奉官、知辰州兼沿邊溪洞都巡檢使,修南、北江五砦,徙夔州。
時富、順州蠻田彥晏寇施州,焚暗利砦。
方領兵直抵富、順,蕩其巢穴,窮追彥晏至七女柵,降之。
遷內殿崇班,改內殿承制,奉使契丹,以供備庫副使知環州、環慶路兵馬都監。
先是,磨娟、浪壴、托校、拔新、兀二、兀三六族內寇,方諭以恩信,乃傳箭牽羊乞和。
減禁兵五千,徙內地以省邊費。
徙慶州,遷禮賓使兼環慶路兵馬鈐轄,復知環州。
歲餘,遷愛州刺史,為益州鈐轄,徙秦鳳路,遷西京作坊使,卒。
盧鑑字正臣,金陵人。
累舉進士不中,授三班奉職、監坊州酒稅,以右班殿直為鄜延路走馬承受公事。
李繼遷寇邊,與總管王榮敗走之;又與鈐轄張崇貴擊賊,焚其積聚,斬首級而還。
擢閤門祗候,為本路兵馬都監。
復出蕩族帳,獲羊牛萬計。
徙鳳翔、秦隴階成等州提點賊盜公事,尋為都巡檢使,徙利州都監。
初,繼遷聲言石隕帳前,有文曰:「天誡爾勿為中國患。
」鑑時為承受,入奏事,真宗問之,鑑曰:「此詐為之以欺朝廷也,宜益為備。
」至是,繼遷陷靈武,帝思其言,特遷右侍禁、知儀州。
州有制勝關,最號險要,繼遷欲乘虛襲取之,放言將由此大入。
諜者以告,有詔徙老幼、芻粟于內地。
鑑曰:「此姦謀也,且示虜弱,搖民心,臣不敢奉詔。
」卒不徙,已而賊亦不至。
再遷西頭供奉官、知利州。
會歲飢,以便宜發倉粟振民。
秩滿,民請留,詔留一年。
提點河東路刑獄,歷知保州、廣信軍、原州,就為環慶路都監兼知慶州,徙環州。
平磨媚族于合道鎮。
坐事徙知丹州。
累遷西京左藏庫使、恩州刺史,為環慶路鈐轄兼知環州,改西上閤門使、秦州,卒。
李渭字師望,其先西河人,後家河陽。
進士起家,為臨潁縣主簿,累官至太常博士。
會河決滑州,天聖初,上治河十策,參知政事魯宗道奉詔行河,奏渭換北作坊副使,與張君平並為修河都監。
未幾皆罷,以渭為鄆州兵馬都監,徙知憲州,又知鳳州兼階、成州鈐轄。
初,屬戶寇陷階州沙灘砦,渭至,詰所以然者,乃都校趙釗擾之,奏流釗道州,以恩信諭酋帥,復其砦。
遷軍器庫副使,歷知原、環、慶三州。
時詔舉勇略任邊者,李諮以渭應詔。
徙益利路兵馬鈐轄,領惠州刺史,遷東八作使,擢西上閤門使,徙鄜延路,再遷四方館使。
寶元元年,元昊將山遇率其族來歸,且言元昊反狀,渭與知州郭勸謀,卻之。
既而元昊果反。
又與勸奏,以為元昊表至猶稱臣,可漸屈以禮。
朝廷初以渭兼知鄜州,坐是貶為尚食使、知汝州,徙磁州。
元昊犯邊,言者益歸罪于渭,復降右監門衞將軍、白波兵馬都監,卒。
王果字仲武,深州饒陽人。
舉明法,歷大理寺詳斷官,遷光祿寺丞,以太子右贊善大夫為審刑院詳議官,遷殿中丞。
奏邊策,試舍人院,改衣庫副使、知永寧軍,更尚食使、知保州。
契丹謀緻書求關南地,使未至,果購諜者先得其稿,奏之,擢領賀州刺史兼高陽關路兵馬鈐轄。
中官楊懷敏領沿邊屯田事,大廣塘水,邊臣莫敢言,果獨抗辨水侵民田,無益邊備。
懷敏怒,訴果以不法,左遷青州兵馬都監。
歷永興軍兵馬鈐轄、知隴州。
俄詔還,遷皇城使、河北沿邊安撫副使,徙知定州兼真定路兵馬鈐轄。
叛卒據保州,果坐多傷士衆,徙知密州。
又知忻州、鄜州,權秦鳳路兵馬總管,遷西上閤門使,徙知滄州,卒。
郭諮字仲謀,趙州平棘人。
八歲始能言,聰敏過人。
舉進士,歷通利軍司理參軍、中牟縣主簿,改大理寺丞、知濟陰縣。
建言:「澶、滑堤狹,無以殺大河之怒,故漢以來河決多在澶、滑。
且黎陽九河之原,今若引河出汶子山下,穿金堤,與橫壠合,以達于海,則害可息。
」詔本道使者共議,弗合。
部夫坐小法,監通利軍稅。
洺州肥鄉縣田賦不平,歲久莫治,轉運使楊偕遣諮攝令以往。
既至,閉閤數日,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除無地之租者四百家,正無租之地者百家,收逋賦八十萬,流民乃復。
偕奏其才,遷殿中丞、知館陶縣。
康定西征,諮上戰略,獻拒馬槍陣法,其制利山川險隘,以騎士試上前,擢通判鎮戎軍,募兵教習。
會三司議均稅法,知諫院歐陽脩言,惟諮方田法簡而易行,詔諮與孫琳均蔡州上蔡縣稅。
以母憂免官。
用宰相呂夷簡薦,起為崇儀副使、提舉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