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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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方平 王拱辰 張昪 趙槩 胡宿子宗炎 從子宗愈 宗回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

    少張悟絕倫,家貧無書,從人假三史,旬日即歸之,曰:「吾已得其詳矣。

    」凡書皆一閱不再讀,宋綬、蔡齊以為天下奇才。

    舉茂林異等,為校書郎、知崑山縣。

    又中賢良方正,選遷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趙元昊且叛,為嫚書來,規得譴絕以激使其衆。

    方平請:「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除器,為不可勝以待之。

    雖終於必叛,而兵出無名,吏士不直其上,難以決勝。

    小國用兵三年,而不見勝負,不折則破;我以全制其後,必勝之道也。

    」時天下全盛,皆謂其論出姑息,決計用兵。

    方平上平戎十策,以為:「入寇當自延、渭,巢穴之守必虛。

    宜屯兵河東,卷甲而趨之,所謂攻其所必救,形格勢禁之道也。

    」宰相呂夷簡善其策而不果行。

    當召試舘職,仁宗曰:「是非兩策制科者乎?何試也?」命直集賢院,俄知諫院。

     夏人寇邊,方平首乞合樞密之職于中書,以通謀議。

    帝然之,遂以宰相兼樞密使。

    時調諸道弓手,刺其壯者為宣毅、保捷,方平連疏爭之,弗聽。

    既而兩軍驕甚,合二十餘萬,皆市人不可用,如方平言。

     夏竦節制陝西并護諸將,四路以稟復失事機,且詔使出師,逗遛不行。

    及豐州陷,劉平等覆師,主帥皆坐譴,竦獨不預,方平劾罷之,而請四路帥臣,各自任戰守。

    西師久未解,元昊亦困弊,方平言:「陛下猶天地父母也,豈與犬豕豺狼較乎?願因郊赦,引咎示信,開其自新之路。

    」帝喜曰:「是吾心也。

    」是歲,改慶曆赦書,敕邊吏通其善意,元昊竟降。

     既,以修起居注使契丹。

    契丹主顧左右曰:「有臣如此,佳哉!」騎而擊毬於前,酌玉巵飲之,且贈以所乘馬。

    還,知制誥,權知開封府。

    府事叢集,前尹率書闆識之,方平獨默記決遣,無少差忘。

    進翰林學士。

    元昊既臣,而與契丹有隙,來請絕其使,議者不可。

    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強敵,非計也。

    宜賜元昊詔,使之審處,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下。

    如此,於西、北為兩得矣。

    」時韙其謀。

    拜禦史中丞,改三司使。

     初,王拱辰議榷河北鹽,方平見曰:「河北再榷鹽,何也?」帝曰:「始立法耳。

    」方平曰:「昔周世宗以鹽課均之稅中,今兩稅鹽錢是也。

    豈非再榷乎?」帝驚悟,方平請直降手詔罷之。

    河朔父老迎拜於澶州,為佛老會七日,以報上恩,事具食貨志。

    加端明殿學士、判太常寺。

     禁中衞卒夜變,帝旦語二府,獎張貴妃扈蹕功。

    夏竦即倡言:「當求所以尊異之禮。

    」方平聞之,謂陳執中曰:「漢馮倢伃身當猛獸,不聞有所尊異;且皇後在而尊貴妃,古無是事。

    果行之,天下之責,將萃於公矣。

    」執中瞿然而罷。

     帝以豐財省費訪羣臣,方平既條對,又獨上數千言,大略以為:「祥符以來,務為姑息,漸失祖宗之舊。

    取士、任子、磨勘、遷補之法壞,命將養兵,皆非舊律。

    國用既窘,則政出多門;大商豪民乘隙射利,而茶鹽香礬之法亂。

    此治忽盛衰之本,不可以不急。

    」帝覽對甚悅,且大用,會判官楊儀得罪,坐與交,出知滁州。

    頃之,知江寧府,入判流內銓。

     以侍講學士知滑州,徙益州。

    未至,或扇言儂智高在南詔,將入寇,攝守亟調兵築城,日夜不得息,民大驚擾。

    朝廷聞之,發陝西步騎兵仗,絡繹往戍蜀。

    詔趣方平行,許以便宜從事,方平曰:「此必妄也。

    」道遇戍卒,皆遣歸,他役盡罷。

    適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得卭部川譯人始造此語者,梟首境上,而流其餘黨,蜀人遂安。

     復以三司使召。

    方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為奏免橫賦四十萬,減鑄鐵錢十餘萬緡。

    又建言:「國家都陳留,當四通五達之道,非若雍、洛有山川足恃,特倚重兵以立國耳。

    兵恃食,食恃漕運,以汴為主,汴帶引淮、江,利盡南海。

    天聖已前,歲調民浚之,故水行地中。

    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役費為功,汴日以塞,今仰而望焉,是利尺寸而喪丘山也。

    」乃畫上十四策。

    富弼讀其奏,漏盡十刻,帝稱善。

    弼曰:「此國計大本,非常奏也。

    」悉如其說行之。

     遷尚書左丞、知南京。

    未幾,以工部尚書帥秦州。

    諜告夏人將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

    已而寇不至,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不得至,有備故也。

    倘罪之,後之邊臣,將不敢為先事之備矣。

    」方平不自安,請知南京。

     英宗立,遷禮部尚書,請知鄆州。

    還,為學士承旨。

    帝不豫,召至福寧殿,帝馮幾言,言不可辨。

    方平進筆請,乃書雲:「明日降詔,立皇太子。

    」方平抗聲曰:「必潁王也,嫡長而賢,請書其名。

    」帝力疾書之,乃退草制。

     神宗即位,召見,請約山陵費,帝曰:「奉先可損乎?」對曰:「遺制固雲,以先志行之,可謂孝矣。

    」又請差減錫賚,以乾興為準,費省什七八。

    方平進詔草,帝親批之,曰:「卿文章典雅,煥然有三代風,又善以豐為約,意博而辭寡,雖書之訓誥,殆無加也。

    」其見稱重如此。

     拜參知政事。

    禦史中丞司馬光疏其不當用,不聽。

    光解中丞,曾公亮議用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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