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關燈
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

     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復以論梁適,相繼被逐。

    抃言其故,悉召還。

    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脩、賈黯復求郡。

    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如脩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要,傷之者衆耳。

    」脩、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

    蜀地遠民弱,吏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餽餉。

    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

    窮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相慰,姦吏竦服。

     召為右司諫。

    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董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

    陳升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誨、範師道言升之姦邪,交結宦官,進不以道。

    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

    抃與言者亦罷,出知虔州。

    虔素難治,抃禦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令,使人自為治。

    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

    嶺外仕者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

    」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并給其道裡費。

     召為侍禦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

    」竟往焉。

    昌朝不悅。

    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者八百餘人。

    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

    」從之。

    坐者獲免,而募亦隨足。

    昌朝始愧服。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

    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

    及是,復有此獄,皆謂不免。

    抃察其亡他。

    曰:「是特酒食過耳。

    」刑首惡而釋餘人,蜀民大悅。

    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諭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 神宗立,召知諫院。

    故事,近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

    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

    」及謝,帝曰:「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乎?」未幾,擢參知政事。

    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密啟聞,帝手詔褒答。

     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

    韓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

    時安石家居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

    」既出,安石持之愈堅。

    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十輩,騷動天下。

    安石強辯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俗,違衆罔民,順非文過。

    近者臺諫侍從,多以言不聽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

    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

    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於體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捨為大。

    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

    」 奏入,懇乞去位,拜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

    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

    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大學士復知成都。

    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乞以便宜從事。

     既至蜀,治益尚寬。

    有卒長立堂下,呼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方。

    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衆,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室家計可也。

    」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

    劍州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畀獄吏,以意決之,悉從輕比。

    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與法合。

    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血以受盟。

    抃使易用牲,皆讙呼聽命。

     乞歸,知越州。

    吳越大饑疫,死者過半。

    抃盡救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者以全。

    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

    復徙杭,以太子少保緻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

    屼奉抃遍遊諸名山,吳人以為榮。

    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

    贈太子少師,謚曰清獻。

     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

    平生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餘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數。

    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

    其為政,善因俗施設,猛寬不同,在虔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

    神宗每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

    要之,以惠利為本。

    晚學道有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

    宰相韓琦嘗稱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屼字景仁。

    由蔭登第,通判江州,改溫州,代還,得見。

    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僕丞,擢監察禦史。

    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

    元祐中,復為禦史。

    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黨於要塗,子弟多處莞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爭進。

    自王安石柄國,持內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是循習
0.09421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