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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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
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復以論梁適,相繼被逐。
抃言其故,悉召還。
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脩、賈黯復求郡。
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如脩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要,傷之者衆耳。
」脩、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
蜀地遠民弱,吏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餽餉。
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
窮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相慰,姦吏竦服。
召為右司諫。
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董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
陳升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誨、範師道言升之姦邪,交結宦官,進不以道。
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
抃與言者亦罷,出知虔州。
虔素難治,抃禦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令,使人自為治。
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
嶺外仕者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
」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并給其道裡費。
召為侍禦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
」竟往焉。
昌朝不悅。
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者八百餘人。
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
」從之。
坐者獲免,而募亦隨足。
昌朝始愧服。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
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
及是,復有此獄,皆謂不免。
抃察其亡他。
曰:「是特酒食過耳。
」刑首惡而釋餘人,蜀民大悅。
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諭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 神宗立,召知諫院。
故事,近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
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
」及謝,帝曰:「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乎?」未幾,擢參知政事。
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密啟聞,帝手詔褒答。
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
韓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
時安石家居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
」既出,安石持之愈堅。
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十輩,騷動天下。
安石強辯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俗,違衆罔民,順非文過。
近者臺諫侍從,多以言不聽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
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
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於體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捨為大。
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
」 奏入,懇乞去位,拜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
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
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大學士復知成都。
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乞以便宜從事。
既至蜀,治益尚寬。
有卒長立堂下,呼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方。
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衆,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室家計可也。
」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
劍州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畀獄吏,以意決之,悉從輕比。
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與法合。
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血以受盟。
抃使易用牲,皆讙呼聽命。
乞歸,知越州。
吳越大饑疫,死者過半。
抃盡救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者以全。
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
復徙杭,以太子少保緻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
屼奉抃遍遊諸名山,吳人以為榮。
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
贈太子少師,謚曰清獻。
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
平生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餘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數。
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
其為政,善因俗施設,猛寬不同,在虔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
神宗每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
要之,以惠利為本。
晚學道有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
宰相韓琦嘗稱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屼字景仁。
由蔭登第,通判江州,改溫州,代還,得見。
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僕丞,擢監察禦史。
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
元祐中,復為禦史。
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黨於要塗,子弟多處莞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爭進。
自王安石柄國,持內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是循習
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復以論梁適,相繼被逐。
抃言其故,悉召還。
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脩、賈黯復求郡。
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如脩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要,傷之者衆耳。
」脩、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
蜀地遠民弱,吏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餽餉。
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
窮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相慰,姦吏竦服。
召為右司諫。
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董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
陳升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誨、範師道言升之姦邪,交結宦官,進不以道。
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
抃與言者亦罷,出知虔州。
虔素難治,抃禦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令,使人自為治。
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
嶺外仕者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
」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并給其道裡費。
召為侍禦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
」竟往焉。
昌朝不悅。
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者八百餘人。
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
」從之。
坐者獲免,而募亦隨足。
昌朝始愧服。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
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
及是,復有此獄,皆謂不免。
抃察其亡他。
曰:「是特酒食過耳。
」刑首惡而釋餘人,蜀民大悅。
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諭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 神宗立,召知諫院。
故事,近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
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
」及謝,帝曰:「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乎?」未幾,擢參知政事。
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密啟聞,帝手詔褒答。
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
韓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
時安石家居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
」既出,安石持之愈堅。
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十輩,騷動天下。
安石強辯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俗,違衆罔民,順非文過。
近者臺諫侍從,多以言不聽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
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
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於體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捨為大。
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
」 奏入,懇乞去位,拜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
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
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大學士復知成都。
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乞以便宜從事。
既至蜀,治益尚寬。
有卒長立堂下,呼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方。
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衆,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室家計可也。
」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
劍州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畀獄吏,以意決之,悉從輕比。
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與法合。
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血以受盟。
抃使易用牲,皆讙呼聽命。
乞歸,知越州。
吳越大饑疫,死者過半。
抃盡救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者以全。
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
復徙杭,以太子少保緻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
屼奉抃遍遊諸名山,吳人以為榮。
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
贈太子少師,謚曰清獻。
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
平生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餘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數。
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
其為政,善因俗施設,猛寬不同,在虔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
神宗每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
要之,以惠利為本。
晚學道有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
宰相韓琦嘗稱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屼字景仁。
由蔭登第,通判江州,改溫州,代還,得見。
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僕丞,擢監察禦史。
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
元祐中,復為禦史。
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黨於要塗,子弟多處莞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爭進。
自王安石柄國,持內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是循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