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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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仲淹子純祐 純禮 純粹 範純仁子正平 範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後。

    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家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

    仲淹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朱氏,從其姓,名說。

    少有志操,既長,知其世家,迺感泣辭母,去之應天府,依戚同文學。

    晝夜不息,冬月憊甚,以水沃面;食不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

    舉進士第,為廣德軍司理參軍,迎其母歸養。

    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監泰州西溪鹽稅,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

    晏殊知應天府,聞仲淹名,召寘府學。

    上書請擇郡守,舉縣令,斥遊惰,去冗僭,慎選舉,撫將帥,凡萬餘言。

    服除,以殊薦,為祕閣校理。

    仲淹汎通六經,長於易,學者多從質問,為執經講解,亡所倦。

    嘗推其奉以食四方遊士,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晏如也。

    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自仲淹倡之。

     天聖七年,章獻太後將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壽。

    仲淹極言之,且曰:「奉親于內,自有家人禮,顧與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為後世法。

    」且上疏請太後還政,不報。

    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

    時方建太一宮及洪福院,市材木陝西。

    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

    今又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

    宜罷修寺觀,減常歲市木之數,以蠲除積負。

    」又言:「恩倖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

    」事雖不行,仁宗以為忠。

     太後崩,召為右司諫。

    言事者多暴太後時事,仲淹曰:「太後受遺先帝,調護陛下者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後德。

    」帝為詔中外,毋輒論太後時事。

    初,太後遺誥以太妃楊氏為皇太後,參決軍國事。

    仲淹曰:「太後,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

    今一太後崩,又立一太後,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後之助矣。

    」 歲大蝗旱,江、淮、京東滋甚。

    仲淹請遣使循行,未報。

    乃請間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何如?」帝惻然,迺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振之,且禁民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且條上救敝十事。

     會郭皇後廢,率諫官、禦史伏閤爭之,不能得。

    明日,將留百官揖宰相廷爭,方至待漏院,有詔出知睦州。

    歲餘,徙蘇州。

    州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人興作,未就,尋徙明州,轉運使奏留仲淹以畢其役,許之。

    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判國子監,遷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時呂夷簡執政,進用者多出其門。

    仲淹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

    況進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

    」夷簡不悅。

    他日,論建都之事,仲淹曰:「洛陽險固,而汴為四戰之地,太平宜居汴,即有事必居洛陽。

    當漸廣儲蓄,繕宮室。

    」帝問夷簡,夷簡曰:「此仲淹迂闊之論也。

    」仲淹迺為四論以獻,大抵譏切時政。

    且曰:「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新莽之禍。

    臣恐今日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

    」夷簡怒訴曰:「仲淹離間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黨也。

    」仲淹對益切,由是罷知饒州。

     殿中侍禦史韓瀆希宰相旨,請書仲淹朋黨,揭之朝堂。

    於是祕書丞餘靖上言曰:「仲淹以一言忤宰相,遽加貶竄,況前所言者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乎?陛下既優容之矣,臣請追改前命。

    」太子中允尹洙自訟與仲淹師友,且嘗薦己,願從降黜。

    館閣校勘歐陽修以高若訥在諫官,坐視而不言,移書責之。

    由是,三人者偕坐貶。

    明年,夷簡亦罷,自是朋黨之論興矣。

    仲淹既去,士大夫為論薦者不已。

    仁宗謂宰相張士遜曰:「向貶仲淹,為其密請建立皇太弟故也。

    今朋黨稱薦如此,奈何?」再下詔戒敕。

     仲淹在饒州歲餘,徙潤州,又徙越州。

    元昊反,召為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改陝西都轉運使。

    會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進仲淹龍圖閣直學士以副之。

    夷簡再入相,帝諭仲淹使釋前憾。

    仲淹頓首謝曰:「臣鄉論蓋國家事,於夷簡無憾也。

    」 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自請行,遷戶部郎中兼知延州。

    先是,詔分邊兵:總管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領三千人。

    寇至禦之,則官卑者先出。

    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

    」於是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為六,各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衆寡,使更出禦賊。

    時塞門、承平諸砦既廢,用種世衡策,城青澗以據賊衝,大興營田,且聽民得互市,以通有無。

    又以民遠輸勞苦,請建鄜城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

    春夏徙兵就食,可省糴十之三,他所減不與。

    詔以為康定軍。

     明年正月,詔諸路入討,仲淹曰:「正月塞外大寒,我師暴露,不如俟春深入,賊馬瘦人饑,勢易制也。

    況邊備漸修,師出有紀,賊雖猖獗,固已懾其氣矣。

    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

    第按兵不動,以觀其釁,許臣稍以恩信招來之。

    不然,情意阻絕,臣恐偃兵無期矣。

    若臣策不效,當舉兵先取綏、宥,據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計,則茶山、橫山之民,必挈族來歸矣。

    拓疆禦寇,策之上也。

    」帝皆用其議。

    仲淹又請修承平、永平等砦,稍招還流亡,定堡障,通斥候,城十二砦,於是羌漢之民,相踵歸業。

     久之,元昊歸陷將高延德,因與仲淹約和,仲淹為書戒喻之。

    會任福敗於好水川,元昊答書語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

    大臣以為不當輒通書,又不當輒焚之,宋庠請斬仲淹,帝不聽。

    降本曹員外郎、知耀州,徙慶州,遷左司郎中,為環慶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

    初,元昊反,陰誘屬羌為助,而環慶酋長六百餘人,約為鄉道,事尋露。

    仲淹以其反復不常也,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閱其人馬,為立條約:「若讎已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已殺者斬。

    負債爭訟,聽告官為理,輒質縛平人者,罰羊五十、馬一。

    賊馬入界,追集不赴隨本族,每戶罰羊二,質其首領。

    賊大入,老幼入保本砦,官為給食;即不入砦,本家罰羊二;全族不至,質其首領。

    」諸羌皆受命,自是始為漢用矣。

     改邠州觀察使,仲淹表言:「觀察使班待制下,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愛臣,呼臣為『龍圖老子』,今退而與王興、朱觀為伍,第恐為賊輕矣。

    」辭不拜。

    慶之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

    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祐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

    諸將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皆具,旬日而城成,即大順城是也。

    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

    大順既城,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益少。

     明珠、滅臧勁兵數萬,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上言曰:「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已喪師。

    平時且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表裏,南入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也。

    若北取細腰、胡蘆衆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可無憂矣。

    」其後,遂築細腰、胡蘆諸砦。

     葛懷敏敗於定川,賊大掠至潘原,關中震恐,民多竄山谷間。

    仲淹率衆六千,由邠、涇援之,聞賊已出塞,乃還。

    始,定川事聞,帝按圖謂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無憂矣。

    」奏至,帝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也。

    」進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

    仲淹以軍出無功,辭不敢受命,詔不聽。

     時已命文彥博經略涇原,帝以涇原傷夷,欲對徙仲淹,遣王懷德喻之。

    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

    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

    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鳳、環慶之兵,掎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

    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

    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

    秦州委文彥博,慶川用滕宗諒總之。

    孫沔亦可辦集。

    渭州,一武臣足矣。

    」帝采用其言,復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

    仲淹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張亢帥渭。

     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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