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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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渭 梁鼎 範正辭子諷 劉師道 王濟 方偕 曹潁叔 劉元瑜 楊告 趙及 劉湜 王彬 仲簡
周渭字得臣,昭州恭城人。
幼孤,養于諸父。
力學,工為詩。
劉鋹據五嶺,昭州皆其地也,政繁賦重,民不聊生。
渭率鄉人六百踰嶺,將避地零陵。
未至,賊起,斷道絕糧,復還恭城,則廬舍煨燼,遂奔道州。
為盜所襲,渭脫身北上。
建隆初,至京師,為薛居正所禮。
上書言時務,召試,賜同進士出身,解褐白馬主簿。
縣大吏犯法,渭即斬之。
上奇其才,擢右贊善大夫。
時魏帥符彥卿專恣,朝廷選常參官強幹者莅其屬邑,以渭知永濟縣。
彥卿郊迎,渭揖于馬上,就館始與相見,略不降屈。
縣有盜傷人而逸,渭捕獲,并暴廀匿者按誅之,不以送府。
乾德中,通判興州。
州領罝口砦多戍兵,監軍傲狠,縱其下為暴,居人苦之。
渭馳往諭以禍福,斬其軍校,衆皆懾服。
詔書嘉奬,命兼本砦鈐轄。
開寶元年,鳳州七房冶主吏盜隱官銀,擇渭往代。
周歲,羨課數倍,賜緋魚,又遷知棣州。
殿直傅延翰為監軍,謀作亂走契丹,為部下所告,渭擒之以聞;命械至闕下,鞫得實,斬於西市。
渭在郡以簡肅稱,及還,吏民遮道泣留,俄詔賜錢百萬。
太平興國二年,為廣南諸州轉運副使。
初,渭之入中原,妻子留恭城。
開寶三年,平廣南,詔昭州訪求,賜錢米存卹之。
及是,渭始還故裡,鄉人以為榮。
渭奏去劉鋹時稅算之繁者,重定田賦,興學校。
遷殿中丞。
屬有事交阯,主將逗撓無功。
有二敗卒擐甲先至邕州市,奪民錢,渭捕斬之。
後至者悉令解甲出以入,訖無敢犯。
移書交阯,諭朝廷威信,將刻日再舉。
黎桓懼,即遣使入貢。
就加監察禦史,在嶺南凡六年。
徙知揚州,進殿中侍禦史,改兩浙東、西路轉運使,入為鹽鐵判官。
遷侍禦史,歷判戶部、度支二勾院,出知亳州,賜金紫,俄換宋州。
加職方員外郎,為益州轉運使。
坐從子違詔市馬,黜為彰信軍節度副使。
鹹平二年,真宗聞其清節,召還,將復用,詔下而卒,年七十七。
上閔其貧不克葬,賻錢十萬,以其子建中為乘氏主簿。
渭妻莫荃,賢婦人也。
渭北走時,不暇與荃訣,二子孩幼,荃尚少,父母欲嫁之。
荃泣誓曰:「渭非久困者,今違難遠適,必能自奮。
」於是親蠶績碓舂,以給朝夕,二子皆畢婚娶。
凡二十六年,復見渭,時人異之。
朱昂著莫節婦傳紀其事。
梁鼎字凝正,益州華陽人。
祖鉞,仕蜀為劍門關使。
父文獻,乘氏令。
鼎,太平興國八年進士甲科,解褐大理評事、知秭歸縣,再遷著作佐郎。
端拱初,獻聖德徽號頌萬餘言,試文,遷殿中丞、通判歙州,以能聲聞,有詔嘉奬。
徙知吉州,民有蕭甲者,豪猾為民患,鼎暴其兇狀,杖脊黥面徙遠郡。
太宗尤賞其強幹,代還,賜緋魚,舊例當給銀寶瓶帶,太宗特以犀帶賜之,記其名於禦屏。
淳化中,上言曰:「書雲:『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此乃堯、舜氏所以得賢人治天下也。
三代而下,典章尚存,兩漢以還,沿革可見。
至於唐室,此道尤精,有考功之司,明考課之令,下自簿尉,上至宰臣,皆歲計功過,較定優劣,故人思激厲,績効著聞。
五代兵革相繼,禮法陵夷,顧惟考課之文,祗拘州縣之輩,黜陟既異,名存實亡。
且夫今之知州,即古之刺史,治狀顯著者,朝廷不知;方略蔑聞者,任用如故。
大失勸懲之理,寖成苟且之風。
是緻水旱薦臻,獄訟填溢,欲望天下承平,豈可得也。
伏惟陛下繼二聖之丕圖,為億兆之司牧,念百官之未乂,思四海之未康,特詔有司,申明考績之法,庶幾官得其人,民受其賜矣。
」 俄為開封府判官,遷太常博士、三司右計判官,又為總計判官,會復三部,換度支判官。
至道初,鼎洎陳堯叟建議興三白渠,及陳、許、鄧、穎、蔡、宿、亳數州用水利墾田,事具食貨志。
遷都官員外郎、江南轉運副使,就改起居舍人,徙陝西。
二年,五將分道擊李繼遷,李繼隆擅出赤檉路無功,還奏軍儲失期,鼎坐削三任。
復為殿中丞,領職如故。
以母老求郡,歷知徐、密二州。
真宗踐位,復舊官。
鹹平四年,遷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賜金紫。
時三司督逋負嚴急,有久被留繫者,命鼎與薛映按籍詳定,多所蠲免。
踰月,拜右諫議大夫、度支使。
時西鄙未寧,建議陝西禁解池鹽,所在官鬻,詔從之。
以鼎為制置使,楊覃為轉運使,張賀副之,又以內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鹽事。
議者多言:「邊民舊食青鹽,其價其賤。
洎禁青鹽以困賊,令商賈入粟,運解鹽於緣邊,價直與蕃鹽不相遠,故蕃部齎鹽至者,不能貨鬻。
今若禁解池鹽,與內地同價,則民必冒禁復市青鹽,乃資盜糧也。
」時劉綜為陝西轉運使,鼎奏罷之。
綜歸朝,亦密陳其非便。
鼎既行,即移文禁止鹽商,所在約束乖當,延州劉廷偉、慶州鄭惟吉皆不從規畫。
又鼎奏運鹹陽倉粟以實邊,粟已陳腐,鼎即與民,俟秋收易新粟,朝廷聞而止之,上封章密陳其煩擾者甚衆,鼎始謀多沮,遂令林特乘傳與永興張詠會鼎等同議可否,於是依舊通鹽商。
鼎坐首議改作非是,詔罷度支使,守本官。
未幾,丁內艱,起復。
景德初,知三班院、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駮事,出知鳳翔府。
以居憂哭泣傷目,表求判西京留司禦史臺。
三年,卒,年五十二,賜二子出身。
鼎偉姿貌,磊落尚氣,有介節,居官峻厲,名稱甚茂。
好學,工篆、籀、八分。
嘗著隱書三卷,史論二十篇,學古詩五十篇。
子申甫、吉甫。
範正辭字直道,齊州人。
父勞謙,獲嘉令。
正辭治春秋公羊、穀梁,登第,調補安陽主簿。
開寶中,判入等,遷國子監丞、知戎州,改著作佐郎。
代還,治逋欠於淄州,轉運使稱其能,轉左贊善大夫,就知淄州。
太宗征河東,諸州部糧多不及期,正辭所部長山縣吏張秀督民輸,受錢二千,即杖殺之,郡中畏服。
太平興國中,改殿中丞,通判棣、深二州,遷國子博士。
禦史中丞劉保勳奏充臺直,會有言饒州多滯訟,選正辭知州事,至則宿繫皆決遣之,胥吏坐淹獄停職者六十三人。
會詔令料州兵送
幼孤,養于諸父。
力學,工為詩。
劉鋹據五嶺,昭州皆其地也,政繁賦重,民不聊生。
渭率鄉人六百踰嶺,將避地零陵。
未至,賊起,斷道絕糧,復還恭城,則廬舍煨燼,遂奔道州。
為盜所襲,渭脫身北上。
建隆初,至京師,為薛居正所禮。
上書言時務,召試,賜同進士出身,解褐白馬主簿。
縣大吏犯法,渭即斬之。
上奇其才,擢右贊善大夫。
時魏帥符彥卿專恣,朝廷選常參官強幹者莅其屬邑,以渭知永濟縣。
彥卿郊迎,渭揖于馬上,就館始與相見,略不降屈。
縣有盜傷人而逸,渭捕獲,并暴廀匿者按誅之,不以送府。
乾德中,通判興州。
州領罝口砦多戍兵,監軍傲狠,縱其下為暴,居人苦之。
渭馳往諭以禍福,斬其軍校,衆皆懾服。
詔書嘉奬,命兼本砦鈐轄。
開寶元年,鳳州七房冶主吏盜隱官銀,擇渭往代。
周歲,羨課數倍,賜緋魚,又遷知棣州。
殿直傅延翰為監軍,謀作亂走契丹,為部下所告,渭擒之以聞;命械至闕下,鞫得實,斬於西市。
渭在郡以簡肅稱,及還,吏民遮道泣留,俄詔賜錢百萬。
太平興國二年,為廣南諸州轉運副使。
初,渭之入中原,妻子留恭城。
開寶三年,平廣南,詔昭州訪求,賜錢米存卹之。
及是,渭始還故裡,鄉人以為榮。
渭奏去劉鋹時稅算之繁者,重定田賦,興學校。
遷殿中丞。
屬有事交阯,主將逗撓無功。
有二敗卒擐甲先至邕州市,奪民錢,渭捕斬之。
後至者悉令解甲出以入,訖無敢犯。
移書交阯,諭朝廷威信,將刻日再舉。
黎桓懼,即遣使入貢。
就加監察禦史,在嶺南凡六年。
徙知揚州,進殿中侍禦史,改兩浙東、西路轉運使,入為鹽鐵判官。
遷侍禦史,歷判戶部、度支二勾院,出知亳州,賜金紫,俄換宋州。
加職方員外郎,為益州轉運使。
坐從子違詔市馬,黜為彰信軍節度副使。
鹹平二年,真宗聞其清節,召還,將復用,詔下而卒,年七十七。
上閔其貧不克葬,賻錢十萬,以其子建中為乘氏主簿。
渭妻莫荃,賢婦人也。
渭北走時,不暇與荃訣,二子孩幼,荃尚少,父母欲嫁之。
荃泣誓曰:「渭非久困者,今違難遠適,必能自奮。
」於是親蠶績碓舂,以給朝夕,二子皆畢婚娶。
凡二十六年,復見渭,時人異之。
朱昂著莫節婦傳紀其事。
梁鼎字凝正,益州華陽人。
祖鉞,仕蜀為劍門關使。
父文獻,乘氏令。
鼎,太平興國八年進士甲科,解褐大理評事、知秭歸縣,再遷著作佐郎。
端拱初,獻聖德徽號頌萬餘言,試文,遷殿中丞、通判歙州,以能聲聞,有詔嘉奬。
徙知吉州,民有蕭甲者,豪猾為民患,鼎暴其兇狀,杖脊黥面徙遠郡。
太宗尤賞其強幹,代還,賜緋魚,舊例當給銀寶瓶帶,太宗特以犀帶賜之,記其名於禦屏。
淳化中,上言曰:「書雲:『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此乃堯、舜氏所以得賢人治天下也。
三代而下,典章尚存,兩漢以還,沿革可見。
至於唐室,此道尤精,有考功之司,明考課之令,下自簿尉,上至宰臣,皆歲計功過,較定優劣,故人思激厲,績効著聞。
五代兵革相繼,禮法陵夷,顧惟考課之文,祗拘州縣之輩,黜陟既異,名存實亡。
且夫今之知州,即古之刺史,治狀顯著者,朝廷不知;方略蔑聞者,任用如故。
大失勸懲之理,寖成苟且之風。
是緻水旱薦臻,獄訟填溢,欲望天下承平,豈可得也。
伏惟陛下繼二聖之丕圖,為億兆之司牧,念百官之未乂,思四海之未康,特詔有司,申明考績之法,庶幾官得其人,民受其賜矣。
」 俄為開封府判官,遷太常博士、三司右計判官,又為總計判官,會復三部,換度支判官。
至道初,鼎洎陳堯叟建議興三白渠,及陳、許、鄧、穎、蔡、宿、亳數州用水利墾田,事具食貨志。
遷都官員外郎、江南轉運副使,就改起居舍人,徙陝西。
二年,五將分道擊李繼遷,李繼隆擅出赤檉路無功,還奏軍儲失期,鼎坐削三任。
復為殿中丞,領職如故。
以母老求郡,歷知徐、密二州。
真宗踐位,復舊官。
鹹平四年,遷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賜金紫。
時三司督逋負嚴急,有久被留繫者,命鼎與薛映按籍詳定,多所蠲免。
踰月,拜右諫議大夫、度支使。
時西鄙未寧,建議陝西禁解池鹽,所在官鬻,詔從之。
以鼎為制置使,楊覃為轉運使,張賀副之,又以內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鹽事。
議者多言:「邊民舊食青鹽,其價其賤。
洎禁青鹽以困賊,令商賈入粟,運解鹽於緣邊,價直與蕃鹽不相遠,故蕃部齎鹽至者,不能貨鬻。
今若禁解池鹽,與內地同價,則民必冒禁復市青鹽,乃資盜糧也。
」時劉綜為陝西轉運使,鼎奏罷之。
綜歸朝,亦密陳其非便。
鼎既行,即移文禁止鹽商,所在約束乖當,延州劉廷偉、慶州鄭惟吉皆不從規畫。
又鼎奏運鹹陽倉粟以實邊,粟已陳腐,鼎即與民,俟秋收易新粟,朝廷聞而止之,上封章密陳其煩擾者甚衆,鼎始謀多沮,遂令林特乘傳與永興張詠會鼎等同議可否,於是依舊通鹽商。
鼎坐首議改作非是,詔罷度支使,守本官。
未幾,丁內艱,起復。
景德初,知三班院、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駮事,出知鳳翔府。
以居憂哭泣傷目,表求判西京留司禦史臺。
三年,卒,年五十二,賜二子出身。
鼎偉姿貌,磊落尚氣,有介節,居官峻厲,名稱甚茂。
好學,工篆、籀、八分。
嘗著隱書三卷,史論二十篇,學古詩五十篇。
子申甫、吉甫。
範正辭字直道,齊州人。
父勞謙,獲嘉令。
正辭治春秋公羊、穀梁,登第,調補安陽主簿。
開寶中,判入等,遷國子監丞、知戎州,改著作佐郎。
代還,治逋欠於淄州,轉運使稱其能,轉左贊善大夫,就知淄州。
太宗征河東,諸州部糧多不及期,正辭所部長山縣吏張秀督民輸,受錢二千,即杖殺之,郡中畏服。
太平興國中,改殿中丞,通判棣、深二州,遷國子博士。
禦史中丞劉保勳奏充臺直,會有言饒州多滯訟,選正辭知州事,至則宿繫皆決遣之,胥吏坐淹獄停職者六十三人。
會詔令料州兵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