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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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幾,果有營兵脅訴軍校者,詠引前事為言,太宗改容勞之。
出知益州,時李順構亂,王繼恩、上官正總兵攻討,頓師不進。
詠以言激正,勉其親行,仍盛為供帳餞之。
酒酣,舉爵屬軍校曰:「爾曹蒙國厚恩,無以塞責,此行當直抵寇壘,平蕩醜類。
若老師曠日,即此地還為爾死所矣。
」正由是決行深入,大緻克捷。
繼恩帳下卒縋城夜遁,吏執以告。
詠不欲與繼恩失懽,即命縶投眢井,人無知者。
時寇略之際,民多脅從,詠移文諭以朝廷恩信,使各歸田裡。
且曰:「前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吾化賊為民,不亦可乎?」時民間訛言,有白頭翁午後食人兒女,一郡囂然。
至暮,路無行人,既而得造訛者戮之,民遂帖息。
詠曰:「妖訛之興,沴氣乘之,妖則有形,訛則有聲,止訛之術,在乎識斷,不在乎厭勝也。
」 初,蜀士知向學,而不樂仕宦。
詠察郡人張及、李畋、張逵者皆有學行,為鄉裡所稱;遂敦勉就舉,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勸。
民有諜訴者,詠灼見情偽,立為判決,人皆厭服。
好事者編集其辭,鏤闆傳布。
詠嘗曰:「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各就其黨詢之,則無不審矣。
」其為政,恩威并用,蜀民畏而愛之。
丁外艱,起復,改兵部郎中。
會詔川、陝諸州參用銅鐵錢,每銅錢一當鐵錢十。
詠上言:「昨經利州,以銅錢一換鐵錢五,綿州銅錢一換鐵錢六,益州銅錢一換鐵錢八。
若一其法,公私非便。
望依旬估折納銅錢。
」 真宗即位,加左諫議大夫。
鹹平初,入拜給事中、戶部使,改禦史中丞。
承天節齋會,丞相大僚有酒失者,詠奏彈之。
二年,同知貢舉。
是夏,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
屬歲歉,民多私鬻鹽以自給,捕獲犯者數百人,詠悉寬其罰而遣之。
官屬請曰:「不痛繩之,恐無以禁。
」詠曰:「錢塘十萬家,飢者八九,苟不以鹽自活,一旦蜂聚為盜,則為患深矣。
俟秋成,當仍舊法。
」有民家子與姊壻訟家財。
壻言妻父臨終,此子裁三歲,故見命掌貲產;且有遺書,令異日以十之三與子,餘七與壻。
詠覽之,索酒酹地,曰:「汝妻父,智人也,以子幼故託汝。
苟以七與子,則子死汝手矣。
」亟命以七給其子,餘三給壻,人皆服其明斷。
知永興軍府。
五年,馬知節自益徙延州,朝議擇可代者。
真宗以詠前在蜀治行優異,復命知益州,仍加刑部侍郎、樞密直學士,就遷吏部侍郎。
轉運使黃觀上其治狀,有詔褒美。
會遣謝濤巡撫西蜀,上因令傳諭詠曰:「得卿在蜀,朕無西顧之憂矣。
」歸朝,復掌三班,領登聞檢院。
詠中歲瘍生腦,頗妨巾櫛,求知潁州。
真宗以其公直,有時望,再任益部,皆以政績聞,不當蒞小郡。
令中書召問,將委以青社或真定,令其自擇。
詠辭不就,遂命知昇州。
大中祥符初,加左丞。
三年春,州民以詠秩滿借留,就轉工部尚書,令再任。
是秋,以江左旱歉,命充昇、宣等十州安撫使,進禮部。
上聞詠腦瘍甚,憫之,令薛映馳驛代還。
以疾未見,恨不得面陳所蘊,乃抗論言:「近年虛國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無用之土木,皆賊臣丁謂、王欽若啟上侈心之為也。
不誅死,無以謝天下。
」章三上,出知陳州。
初,詠與青州傅霖少同學。
霖隱不仕。
詠既顯,求霖者三十年不可得,至是來謁。
閽吏白傅霖請見,詠責之曰:「傅先生天下賢士,吾尚不得為友,汝何人,敢名之!」霖笑曰:「別子一世尚爾邪,是豈知世間有傅霖者乎?」詠問:「昔何隱,今何出?」霖曰:「子將去矣,來報子爾。
」詠曰:「詠亦自知之。
」霖曰:「知復何言。
」翌日別去。
後一月而詠卒,年七十。
贈左僕射,謚忠定。
詠剛方自任,為治尚嚴猛,嘗有小吏忤詠,詠械其頸。
吏恚曰:「非斬某,此枷終不脫。
」詠怒其悖,即斬之。
少學擊劍,慷慨好大言,樂為奇節。
有士人遊宦遠郡,為僕夫所持,且欲得其女為妻,士人者不能制。
詠遇於傳舍,知其事,即陽假此僕為馭,單騎出近郊,至林麓中,斬之而還。
嘗謂其友人曰:「張詠幸生明時,讀典墳以自律,不爾,則為何人邪?」故其言曰:「事君者廉不言貧,勤不言苦,忠不言己效,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
」性躁果卞急,病創甚,飲食則痛楚增劇,禦下益峻,尤不喜人拜跪,命典客預戒止。
有違者,詠即連拜不止,或倨坐罵之。
真宗嘗稱其材任將帥,以疾不盡其用。
自號乖崖,以為「乖」則違衆,「崖」不利物。
有集十卷。
弟詵,為虞部員外郎。
論曰:傳雲:「邦有道,危言危行。
」三人者,躬骨鯁蹇諤之節,蔚為名臣,所遇之時然也。
禹偁制戎之策,厥後果符其言,而醇文奧學,為世宗仰。
錫身沒之後,特降褒命,以賁直操,與夫容容嘿嘿,以持祿固位者異矣。
詠所至以政績聞。
天子嘗曰:「詠在蜀,吾無西顧之憂。
」其被奬與如此。
然皆骯髒自信,道不諧偶,故不極於用雲。
未幾,果有營兵脅訴軍校者,詠引前事為言,太宗改容勞之。
出知益州,時李順構亂,王繼恩、上官正總兵攻討,頓師不進。
詠以言激正,勉其親行,仍盛為供帳餞之。
酒酣,舉爵屬軍校曰:「爾曹蒙國厚恩,無以塞責,此行當直抵寇壘,平蕩醜類。
若老師曠日,即此地還為爾死所矣。
」正由是決行深入,大緻克捷。
繼恩帳下卒縋城夜遁,吏執以告。
詠不欲與繼恩失懽,即命縶投眢井,人無知者。
時寇略之際,民多脅從,詠移文諭以朝廷恩信,使各歸田裡。
且曰:「前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吾化賊為民,不亦可乎?」時民間訛言,有白頭翁午後食人兒女,一郡囂然。
至暮,路無行人,既而得造訛者戮之,民遂帖息。
詠曰:「妖訛之興,沴氣乘之,妖則有形,訛則有聲,止訛之術,在乎識斷,不在乎厭勝也。
」 初,蜀士知向學,而不樂仕宦。
詠察郡人張及、李畋、張逵者皆有學行,為鄉裡所稱;遂敦勉就舉,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勸。
民有諜訴者,詠灼見情偽,立為判決,人皆厭服。
好事者編集其辭,鏤闆傳布。
詠嘗曰:「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各就其黨詢之,則無不審矣。
」其為政,恩威并用,蜀民畏而愛之。
丁外艱,起復,改兵部郎中。
會詔川、陝諸州參用銅鐵錢,每銅錢一當鐵錢十。
詠上言:「昨經利州,以銅錢一換鐵錢五,綿州銅錢一換鐵錢六,益州銅錢一換鐵錢八。
若一其法,公私非便。
望依旬估折納銅錢。
」 真宗即位,加左諫議大夫。
鹹平初,入拜給事中、戶部使,改禦史中丞。
承天節齋會,丞相大僚有酒失者,詠奏彈之。
二年,同知貢舉。
是夏,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
屬歲歉,民多私鬻鹽以自給,捕獲犯者數百人,詠悉寬其罰而遣之。
官屬請曰:「不痛繩之,恐無以禁。
」詠曰:「錢塘十萬家,飢者八九,苟不以鹽自活,一旦蜂聚為盜,則為患深矣。
俟秋成,當仍舊法。
」有民家子與姊壻訟家財。
壻言妻父臨終,此子裁三歲,故見命掌貲產;且有遺書,令異日以十之三與子,餘七與壻。
詠覽之,索酒酹地,曰:「汝妻父,智人也,以子幼故託汝。
苟以七與子,則子死汝手矣。
」亟命以七給其子,餘三給壻,人皆服其明斷。
知永興軍府。
五年,馬知節自益徙延州,朝議擇可代者。
真宗以詠前在蜀治行優異,復命知益州,仍加刑部侍郎、樞密直學士,就遷吏部侍郎。
轉運使黃觀上其治狀,有詔褒美。
會遣謝濤巡撫西蜀,上因令傳諭詠曰:「得卿在蜀,朕無西顧之憂矣。
」歸朝,復掌三班,領登聞檢院。
詠中歲瘍生腦,頗妨巾櫛,求知潁州。
真宗以其公直,有時望,再任益部,皆以政績聞,不當蒞小郡。
令中書召問,將委以青社或真定,令其自擇。
詠辭不就,遂命知昇州。
大中祥符初,加左丞。
三年春,州民以詠秩滿借留,就轉工部尚書,令再任。
是秋,以江左旱歉,命充昇、宣等十州安撫使,進禮部。
上聞詠腦瘍甚,憫之,令薛映馳驛代還。
以疾未見,恨不得面陳所蘊,乃抗論言:「近年虛國帑藏,竭生民膏血,以奉無用之土木,皆賊臣丁謂、王欽若啟上侈心之為也。
不誅死,無以謝天下。
」章三上,出知陳州。
初,詠與青州傅霖少同學。
霖隱不仕。
詠既顯,求霖者三十年不可得,至是來謁。
閽吏白傅霖請見,詠責之曰:「傅先生天下賢士,吾尚不得為友,汝何人,敢名之!」霖笑曰:「別子一世尚爾邪,是豈知世間有傅霖者乎?」詠問:「昔何隱,今何出?」霖曰:「子將去矣,來報子爾。
」詠曰:「詠亦自知之。
」霖曰:「知復何言。
」翌日別去。
後一月而詠卒,年七十。
贈左僕射,謚忠定。
詠剛方自任,為治尚嚴猛,嘗有小吏忤詠,詠械其頸。
吏恚曰:「非斬某,此枷終不脫。
」詠怒其悖,即斬之。
少學擊劍,慷慨好大言,樂為奇節。
有士人遊宦遠郡,為僕夫所持,且欲得其女為妻,士人者不能制。
詠遇於傳舍,知其事,即陽假此僕為馭,單騎出近郊,至林麓中,斬之而還。
嘗謂其友人曰:「張詠幸生明時,讀典墳以自律,不爾,則為何人邪?」故其言曰:「事君者廉不言貧,勤不言苦,忠不言己效,公不言己能,斯可以事君矣。
」性躁果卞急,病創甚,飲食則痛楚增劇,禦下益峻,尤不喜人拜跪,命典客預戒止。
有違者,詠即連拜不止,或倨坐罵之。
真宗嘗稱其材任將帥,以疾不盡其用。
自號乖崖,以為「乖」則違衆,「崖」不利物。
有集十卷。
弟詵,為虞部員外郎。
論曰:傳雲:「邦有道,危言危行。
」三人者,躬骨鯁蹇諤之節,蔚為名臣,所遇之時然也。
禹偁制戎之策,厥後果符其言,而醇文奧學,為世宗仰。
錫身沒之後,特降褒命,以賁直操,與夫容容嘿嘿,以持祿固位者異矣。
詠所至以政績聞。
天子嘗曰:「詠在蜀,吾無西顧之憂。
」其被奬與如此。
然皆骯髒自信,道不諧偶,故不極於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