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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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裏,四角銅螭首。
六引內者,其制差小。
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開元禮大駕八角紫繖,王公已下四角青繖。
今鹵簿圖但引紫繖,而無青繖之文。
詔改用。
紹興十三年將郊,詔繖、扇如舊制,拂扇等不以珠飾。
蓋,本黃帝時有雲氣為花蘤之象,因而作也。
宋有花蓋、導蓋,皆赤質,如繖而圓,瀝水繡花龍。
又有曲蓋,差小,惟乘輿用之。
人臣則親王或賜之,而以青繒繡瑞草焉。
睥睨,如華蓋而小。
扇筤,緋羅繡扇二,緋羅繡曲蓋一,並內臣馬上執之。
駕頭在細仗前,扇筤在乘輿後。
大駕、法駕、鸞駕,常出並用之。
扇圓,徑四尺二寸,柄長八尺三寸,黃茸繡團龍,仍用金塗銅飾。
扇有朱團及雉尾四等。
朱團繡雲鳳或雜花,黑漆柄,金銅飾。
雉尾皆方,繡雉尾之狀,有三等:大雉扇長五尺二寸,闊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遞減二寸。
下方上殺,以緋羅繡雉尾之狀,中有雙孔雀雜花,下施黑漆橫木長柄,以金塗銅飾。
乘輿出入,必以前持鄣蔽。
凡朔望朝賀、行冊禮,皇帝升禦坐,必合扇,坐定去扇,禮畢駕退,又索扇如初。
蓋謂天子升降俯仰,衆人皆得見之,非肅穆之容,故必合扇以鄣焉。
罕、罼,象「畢、昴為天堦」,故為前引,皆赤質,金銅飾,朱藤結網,金獸面。
罕方,上有二螭首銜紅絲拂;罼圓,如扇。
香鐙,唐制也。
朱漆案,緋繡花龍衣,上設金塗香爐、燭臺。
長竿二,輿士八人。
金塗銀火鐐、香匙副之。
大角,黑漆畫龍,紫繡龍袋。
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旛,緋掌畫交龍。
樂令,三品已上,緋掌畫蹲豹。
犦矟。
犦,擊聲也。
一雲象犦牛,善鬬,字從牛。
唐金吾將軍執之。
宋制,如節有袋,上加碧油。
常置朝堂,車駕鹵簿出,則八枚前導;又四枚夾大將軍者,名衞司犦矟。
矟,長矛也。
木刃,黑質,畫雲氣。
又有細矟,制同而差小。
戟,有枝兵也。
木為刃,赤質,畫雲氣,上垂交龍掌、五色帶,帶末綴銅鈴。
又鈒戟,無掌,而有小橫木;鈒,插也,制本插車旁。
又小戟與鈒戟同。
殳、叉,戟之類。
殳,無刃而短,黑飾兩末。
叉,青飾兩末。
並中白,畫雲氣,各綴朱絲拂。
槍,矟也。
唐羽林所執,制同矟而鐵刃,上綴朱絲拂。
儀鍠,鉞屬也,秦、漢有之。
唐用為儀仗,刻木如斧,塗以青,柄以黃,上綴小錦幡、五色帶。
班劍,本漢朝服帶劍。
晉以木代之,亦曰「象劍」,取裝飾斑斕之義。
鞘以黃質,紫斑文,金銅飾,紫絲絛帉錔。
禦刀,晉、宋以來有之。
黑鞘,金花銀飾,靶軛,紫絲絛帉錔。
又儀刀,制同此,悉以銀飾,王公亦給之。
刀盾。
刀,本容刀也;盾,旁排也。
一人分持。
刀以木為之,無鞘,有環,紫絲絛帉錔。
盾,赤質,畫異獸。
又朱藤絡盾,制悉同,唯綠藤綠質,皆持執之[三]皆持執之「持」原作「特」,通考卷一一七王禮考作「持」,太常因革禮卷二三本句作「皆執持之」,據改。
幰弩,漢京尹、司隸前驅,持弓以射窺者。
宋制,每弩加箭二,有〈革叉〉,畫雲氣,仗內弩皆同。
弓箭,每弓加箭二,有有〈革叉〉,同幰弩。
車輻,棒也,形如車輪輻。
宋制,朱漆八稜白榦。
柯舒,黑漆棒也,制同車輻[四]車輻原作「車軸」,據通考卷一一七王禮考、太常因革禮卷二三改。
以金銅釘飾。
鐙杖,黑漆弩柄也。
以金銅為鐙及飾,其末紫絲絛繫之。
鳴鞭,唐及五代有之。
周官條狼氏執鞭趨辟之遺法也。
內侍二人執之,鞭鞘用紅絲而漬以蠟。
行幸,則前騎而鳴之,大祀禮畢還宮,亦用焉;視朝、宴會,則用於殿庭。
誕馬,散馬也。
加金塗銀鬧裝鞍勒。
乘輿以紅繡韉,六鞘,王公以下用紫繡及剜花韉。
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誕馬,按鹵簿圖曰:舊並施鞍韉
六引內者,其制差小。
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開元禮大駕八角紫繖,王公已下四角青繖。
今鹵簿圖但引紫繖,而無青繖之文。
詔改用。
紹興十三年將郊,詔繖、扇如舊制,拂扇等不以珠飾。
蓋,本黃帝時有雲氣為花蘤之象,因而作也。
宋有花蓋、導蓋,皆赤質,如繖而圓,瀝水繡花龍。
又有曲蓋,差小,惟乘輿用之。
人臣則親王或賜之,而以青繒繡瑞草焉。
睥睨,如華蓋而小。
扇筤,緋羅繡扇二,緋羅繡曲蓋一,並內臣馬上執之。
駕頭在細仗前,扇筤在乘輿後。
大駕、法駕、鸞駕,常出並用之。
扇圓,徑四尺二寸,柄長八尺三寸,黃茸繡團龍,仍用金塗銅飾。
扇有朱團及雉尾四等。
朱團繡雲鳳或雜花,黑漆柄,金銅飾。
雉尾皆方,繡雉尾之狀,有三等:大雉扇長五尺二寸,闊三尺七寸;中扇、小扇遞減二寸。
下方上殺,以緋羅繡雉尾之狀,中有雙孔雀雜花,下施黑漆橫木長柄,以金塗銅飾。
乘輿出入,必以前持鄣蔽。
凡朔望朝賀、行冊禮,皇帝升禦坐,必合扇,坐定去扇,禮畢駕退,又索扇如初。
蓋謂天子升降俯仰,衆人皆得見之,非肅穆之容,故必合扇以鄣焉。
罕、罼,象「畢、昴為天堦」,故為前引,皆赤質,金銅飾,朱藤結網,金獸面。
罕方,上有二螭首銜紅絲拂;罼圓,如扇。
香鐙,唐制也。
朱漆案,緋繡花龍衣,上設金塗香爐、燭臺。
長竿二,輿士八人。
金塗銀火鐐、香匙副之。
大角,黑漆畫龍,紫繡龍袋。
長鳴、次鳴、大小橫吹,五色衣旛,緋掌畫交龍。
樂令,三品已上,緋掌畫蹲豹。
犦矟。
犦,擊聲也。
一雲象犦牛,善鬬,字從牛。
唐金吾將軍執之。
宋制,如節有袋,上加碧油。
常置朝堂,車駕鹵簿出,則八枚前導;又四枚夾大將軍者,名衞司犦矟。
矟,長矛也。
木刃,黑質,畫雲氣。
又有細矟,制同而差小。
戟,有枝兵也。
木為刃,赤質,畫雲氣,上垂交龍掌、五色帶,帶末綴銅鈴。
又鈒戟,無掌,而有小橫木;鈒,插也,制本插車旁。
又小戟與鈒戟同。
殳、叉,戟之類。
殳,無刃而短,黑飾兩末。
叉,青飾兩末。
並中白,畫雲氣,各綴朱絲拂。
槍,矟也。
唐羽林所執,制同矟而鐵刃,上綴朱絲拂。
儀鍠,鉞屬也,秦、漢有之。
唐用為儀仗,刻木如斧,塗以青,柄以黃,上綴小錦幡、五色帶。
班劍,本漢朝服帶劍。
晉以木代之,亦曰「象劍」,取裝飾斑斕之義。
鞘以黃質,紫斑文,金銅飾,紫絲絛帉錔。
禦刀,晉、宋以來有之。
黑鞘,金花銀飾,靶軛,紫絲絛帉錔。
又儀刀,制同此,悉以銀飾,王公亦給之。
刀盾。
刀,本容刀也;盾,旁排也。
一人分持。
刀以木為之,無鞘,有環,紫絲絛帉錔。
盾,赤質,畫異獸。
又朱藤絡盾,制悉同,唯綠藤綠質,皆持執之[三]皆持執之「持」原作「特」,通考卷一一七王禮考作「持」,太常因革禮卷二三本句作「皆執持之」,據改。
幰弩,漢京尹、司隸前驅,持弓以射窺者。
宋制,每弩加箭二,有〈革叉〉,畫雲氣,仗內弩皆同。
弓箭,每弓加箭二,有有〈革叉〉,同幰弩。
車輻,棒也,形如車輪輻。
宋制,朱漆八稜白榦。
柯舒,黑漆棒也,制同車輻[四]車輻原作「車軸」,據通考卷一一七王禮考、太常因革禮卷二三改。
以金銅釘飾。
鐙杖,黑漆弩柄也。
以金銅為鐙及飾,其末紫絲絛繫之。
鳴鞭,唐及五代有之。
周官條狼氏執鞭趨辟之遺法也。
內侍二人執之,鞭鞘用紅絲而漬以蠟。
行幸,則前騎而鳴之,大祀禮畢還宮,亦用焉;視朝、宴會,則用於殿庭。
誕馬,散馬也。
加金塗銀鬧裝鞍勒。
乘輿以紅繡韉,六鞘,王公以下用紫繡及剜花韉。
哲宗元祐七年,太常寺言:「誕馬,按鹵簿圖曰:舊並施鞍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