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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鹵簿儀服。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 儀衞六 鹵簿儀服 鹵簿儀服。

    自漢鹵簿,象最在前。

    晉平吳後,南越獻馴象,作大車駕之,以載黃門鼓吹數十人,使越人騎之以試橋梁。

    宋鹵簿,以象居先,設木蓮花坐,金蕉盤,紫羅繡襜絡腦,當胸、後鞦並設銅鈴杏葉,紅犛牛尾拂拔塵。

    每象,南越軍一人跨其上,四人引,並花腳幞頭、緋繡窄衣、銀帶。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兩莊養象所奏:詔以象十於南郊引駕,開寶九年南郊時,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

    詔鹵簿使領其事。

     旗,皆錯采為之,漆竿、鎞首、纛頭、錦帶腰、火燄腳。

    白澤、攝提、金鸞、金鳳、師子、苣文、天下太平、君王萬歲、仙童、騰蛇、神龜,及在步甲前後隊、後馬隊三隊、六軍儀仗內,並以赤。

    日、月及合璧、連珠、風、雨、雷、電、五星、二十八宿、祥雲,並以青。

    北鬥以黑。

    五嶽、四瀆、五方、四神、十二辰、五龍、五鳳、龍虎君,並以方色。

    天王以赤、黃二色。

    排攔以黃、紫、赤三色。

     元豐三年,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鹵簿,前用二十八宿、五星、攝提旗,有司乃取方士之說,繪為人形,於禮無據。

    伏請改製,各著其象,以則天文。

    」從之。

    元祐七年,太常寺言:「二十八宿旗,五星、攝提旗,按鹵簿圖畫人形及牛虎頭、婦人、小兒之類,於禮無據。

    元豐三年,禮文所上言乞改製,各著其象,以則天文。

    後有司循舊儀,未曾改正,今欲改造。

    」從之。

     元符二年,徽宗即位,兵部侍郎黃裳言:「南郊大駕諸旗名物,除用典故制號外,餘因時事取名。

    伏見近者璽授元符,茅山之上日有重輪,太上老君眉間發紅光,武夷君廟有仙鶴,臣請制為旗號,曰寶符,曰重輪,曰祥光,曰瑞鶴。

    」從之。

     政和四年,禮制局言:「鹵簿,大黃龍負圖旗畫八卦,乞改畫九、一、三、七、二、四、六、八、五之數。

    仙童、網子、大神三旗無所經見,乞除去。

    」從之。

    初,大觀三年,西京潁陽縣大慶觀聖祖殿東,有嘉禾、芝草並生。

    其嘉禾一本四穗,芝草葉圓而重起。

    至是,詔製芝禾並秀旗。

    又以是年二月,日上生青、赤、黃戴氣;後,日下生青、赤、黃承氣,詔製日有戴承旗。

    又以元符二年武夷君廟有仙鶴迎詔,政和二年延福宮宴輔臣,有羣鶴自西北來,盤旋於睿謨殿上,及奏大晟樂而翔鶴屢至,詔製瑞鶴旗[二]詔製瑞鶴旗據宋會要輿服三之一至二、瑞異一之二三此是政和六年事。

     八年,禮部侍郎張邦昌奏:「太祖時,甘露降於江陵者十日,瑞麥秀於濮陽者六歧,獲金鸚鵡於隴坻,得三玉兔於鄆封,馴象至而五嶺平,瓊管族而白鹿出,皆命製為旗章陳之。

    望詔有司取自崇、觀至今,凡中外所上瑞應,悉掇其尤殊者,增製旗物,上以丕承天貺,下以聳動民瞻。

    」從之。

     初,宋制旗物尤盛,中興後惟務簡約,雖參用舊制,然亦不無因革。

    其太常,青質夾羅,惟繡日、月、星而無龍,下有網鬚謂之茀,而竿頭為龍首,銜青結綬,垂青旄緌十二,謂之旒。

    蓋幅下無斿,而竿首垂旒,抑又取古者「注旄及羽於竿首」之遺制。

    竿用椆木,護以剖竹,膠以髹,飾以藻,玉輅建之。

    大旂,黃質九幅,每幅繡升龍一,側幅二,下垂黃絲網緌九,金輅建之。

    大赤,朱質七幅,每幅繡鳥隼二,側幅如之,下垂朱絲網緌七,象輅建之。

    大白,素質五幅,每幅繡熊一、虎一,側幅如之,下垂淺黃絲網緌五,革輅建之。

    大麾,皂質四幅,每幅繡五采龜蛇一,側幅繡龜二,下垂皂絲網緌四,木輅建之。

     其黃龍負圖旗,建隆初創為大制。

    有架,旗力重,以百九十人維之,今用七十人。

    其君王萬歲、天下太平、日月、五星、北鬥、招搖、青龍、朱雀、白虎、玄武等十旗,皆以十七人維之。

    其祥瑞旗八,紹興二十五年所制也。

    是歲,適當郊祀,而太廟生靈芝九莖,贛州進太平瑞木,道州連理木,遂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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