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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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政和大駕鹵簿并宣和增減小駕附 政和大駕鹵簿。

    象六,分左右。

    次六引:開封令、開封牧、大司樂、少傅、禦史大夫、兵部尚書。

    各用本品鹵簿。

    次金吾纛、矟。

    左右皂纛各六,執、托各一人,〈糸斥〉四人。

    押衙四人,並騎。

    犦矟八,執各一人。

    本衞上將軍、將軍各四人,本衞大將軍二人,並騎。

    犦矟四,夾大將軍。

    執各一人,夾二人,並騎。

    法駕,犦矟減二,本衞上將軍、將軍各減二人。

     次朱雀旗隊。

    並騎。

    金吾衞折衝都尉一人引隊,犦矟二,夾都尉;執旗一人,引、夾各二人。

    凡仗內引、夾、執人數準此。

    弩四,弓矢十六,矟二十,左右金吾衞果毅都尉二人押隊。

    法駕,弩減二,弓矢減六,矟減八。

    宣和,引隊改天武都指揮使,押隊改天武指揮使。

     次龍旗隊。

    大將軍一員檢校,騎;引旗十二人,並騎。

    風伯、雨師、雷公、電母旗各一,五星旗五,左、右攝提旗二,北鬥旗一,護旗十二人,副竿二。

    執人並騎。

    法駕,引旗、護旗人各減四。

    宣和,檢校改左右衞大將軍,雷公、電母旗去「公」、「母」二字。

     次指南、記裡鼓車各一,駕馬各四,駕士各三十人;白鷺、鸞旗、崇德、皮軒車各一,駕士各十八人。

    法駕,無白鷺、崇德車。

    宣和,有青旌、青雀、鳴鳶、飛鴻、虎皮、貔貅六車,在記裡鼓之下、崇德之前;減白鷺、鸞旗、皮軒三車,駕士之數如前。

     次金吾引駕,騎;本衞果毅都尉二人[一]本衞果毅都尉二人據通考卷一一八王禮考、宋會要輿服二之八,此處下脫「儀刀、弩、弓矢、矟各八。

    法駕」十字。

    儀刀、弩、弓矢、矟各減二。

    宣和,改都尉為神勇都指揮使。

     次大晟府前部鼓吹。

    令二人,府史四人,管押指揮使一人,掆鼓、金鉦各十二,帥兵官八人領。

    大鼓一百二十,帥兵官二十人領。

    長鳴一百二十,帥兵官六人領。

    鐃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拱宸管、簫、笳各二十四,大橫吹一百二十,帥兵官十人領。

    節鼓二,笛、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二十四;掆鼓、金鉦各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小鼓、中鳴各一百二十,帥兵官八人領。

    羽葆鼓十二,帥兵官四人領。

    歌工、拱宸管、簫、笳各二十四。

    法駕,前後掆鼓、金鉦各減四,大鼓減四十,長鳴減四十,鐃鼓減四,拱宸管後簫、笳各減八,大橫吹減四十,節鼓後笛、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減八,小鼓、中鳴各減四十,羽葆鼓減四,最後簫、笳各減八,帥兵共減十八人。

     次太史相風、行漏等輿。

    太史令及令史各一人,並騎。

    相風烏輿一,輿士四人。

    交龍鉦、鼓各一,輿士各六人。

    司辰、典士各一人,並騎。

    漏刻生四人,鼓樓、鐘樓、行漏輿各一,輿士各一百人。

    太史正一人,清道二人,十二神輿一。

    輿士十四人。

    法駕,行漏輿一,輿士減四十人[二]輿士減四十人「減」原作「各」,據宋會要輿服二之九、通考卷一一八王禮考改。

    神輿一,輿士多大駕二人。

    宣和,鼓、鐘樓並改為輿,太史正前有捧日副指揮使二人,捧日節級十人,神輿輿士增十。

     次持鈒前隊。

    左右武衞果毅都尉二人引隊,左右武衞校尉二人。

    絳引幡一,〈糸斥〉二人。

    左右有金節十二,執人並騎。

    罕、罼各一,朱雀幢、叉、導蓋,青龍、白虎幢各一,叉三。

    執人並騎。

    稱長一人,鈒戟二百八十八,左右武衞將軍二人檢校,左右武衞校尉四人押隊。

    法駕,金節減四,鈒戟減七十二。

    宣和,引隊改驍騎都指揮使,武衞校尉改驍騎軍使,增朱雀旗後之叉一,去龍虎旗後之叉三,檢校改用左右驍騎將軍。

     次黃麾幡一。

    執一人,騎;〈糸斥〉二人。

    法駕,前有殿中侍禦史二員。

    次六軍儀仗。

    左右神武軍、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各有統軍二員,都頭二人羽林又有節級二人。

    押仗,本軍旗各一,排闌旗各二十合有,[三]排闌旗各二十合有據宋會要輿服二之一0:「左右神武軍旗各一,排闌旗二十在仗外分夾本軍旗。

    」又二之一一:「左右羽林軍旗各一,排闌旗二十在仗外如神武軍分夾。

    」「左右龍武軍旗各一,排闌旗二十在仗外如羽林軍分夾。

    」此處「合有」疑為「分夾」之誤。

    吏兵、力士旗各五,掩尾天馬旗二,羽林有赤豹、黃熊旗,龍武有龍君、虎君旗各一。

    白柯槍五十,哥舒棒十,鐙仗八。

    法駕,神武軍減排闌旗十,羽林、龍武軍各減四,吏兵、力士旗各減一[四]吏兵力士旗各減一「各」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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