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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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寧德皇後,蒙塵北狩,永訣不復,實繇粘罕,是有不共戴天之讎。
考之於禮,讎不復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
所以然者,天下雖大,萬事雖衆,皆無以加於父子之恩,君臣之義也。
伏覩某月某日聖旨,緣國朝故典,以日易月,臣切以為非矣。
自常禮言之,猶須大行有遺詔,然後遵承。
今也大行詔旨不聞,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
大行幽厄之中,服禦飲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藥,必無供億,崩殂之後,衣衾斂藏,豈得周備?正棺蔔兆,知在何所?茫茫沙漠,瞻守為誰?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備難堪忍,縱未能遵春秋復讎之義,俟讎殄而後除服,猶當革漢景之薄,喪紀以三年為斷。
不然,以終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
必非聖人之所安也。
」 又曰:「雖宅憂三祀,而軍旅之事,皆當決於聖裁,則諒闇之典,有不可舉。
蓋非枕塊無聞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魯侯有周公之喪,而徐夷並興,東郊不開,則是墨衰即戎,孔子取其誓命。
今六師戒嚴,方將北討,萬幾之衆,孰非軍務。
陛下聽斷平決,得禮之變,卒哭之後,以墨衰臨朝,合於孔子所取,其可行無疑也。
如合聖意,便乞直降詔旨雲:『恭惟太上皇帝、寧德皇後,誕育眇躬,大恩難報,欲酬罔極,百未一伸。
鑾輿遠征,遂至大故,訃音所至,痛貫五情。
想慕慈顏,杳不復見,怨讎有在,朕敢忘之。
雖軍國多虞,難以諒闇,然衰麻枕戈,非異人任。
以日易月,情所不安,興自朕躬,緻喪三年。
即戎衣墨,況有權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懷。
其合行典禮,令有司集議來上。
如敢沮格,是使朕為人子而忘孝之道,當以大不恭論其罪。
』陛下親禦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
臣不勝大願。
」 六月,張浚請謚于南郊。
戶部尚書章誼等言:「梓宮未還,久廢謚冊之禮。
請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後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年虞祭畢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廟,仍於小祥前蔔日行之。
異時梓宮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禮,更不立虞主。
」從之。
九月甲子,上廟號曰徽宗。
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顯肅皇後將及大祥,雖皇堂未置,若不先建陵名,則春秋二仲,有妨薦獻。
請先上陵名。
」宰臣秦檜等請上陵名曰永固。
徽宗與顯肅初葬五國城,十二年,金人以梓宮來還。
將至,帝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
既至行在,安奉于龍德別宮,帝後異殿。
禮官請用安陵故事,梓宮入境,即承之以槨;有司預備兗冕、翬衣以往,至則納之槨中,不復改斂。
秦檜白令侍從、臺諫、禮官集議,靈駕既還,當崇奉陵寢,或稱欑宮。
禮部員外郎程敦厚希檜意,獨上奏言:「仍欑宮之舊稱,則莫能示通和之大信,而用因山之正典,則若亡存本之後圖。
臣以為宜勿徇虛名,當示大信。
」於是議者工部尚書莫將等乃言:「太史稱歲中不利大葬,請用明德皇後故事,權欑。
」從之。
以八月奉迎,九月發引,十月掩欑,在昭慈欑宮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畝。
十三年,改陵名曰永祐。
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金國使至,以欽宗訃聞。
詔:「朕當持斬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
」是日,文武百僚並常服、黑帶,去魚,詣天章閣南空地立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幾筵殿焚香舉哭。
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幾筵,至六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
從之。
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詣南郊請謚,廟號欽宗,遙上陵名曰永獻。
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高宗崩,孝宗號慟擗踴,踰二日不進膳。
尋諭宰執王淮,欲不用易月之制,如晉武、魏孝文實行三年之喪,自不妨聽政。
淮等奏:「通鑑載晉武帝雖有此意,後來隻是宮中深衣、練冠。
」帝曰:「當時羣臣不能將順其美,司馬光所以譏之。
後來武帝竟欲行之。
」淮曰:「記得亦不能行。
」帝曰:「自我作古何害?」淮曰:「禦殿之時,人主衰絰,羣臣吉服,可乎?」帝曰:「自有等降。
」乃出內批:「朕當衰絰三年,羣臣自行易月之令。
其合行儀制,令有司討論。
」詔百官於以日易月之內,衰服治事。
二十日丁亥,小祥,帝未改服,王淮等乞俯從禮制。
上流涕曰:「大恩難報,情所未忍。
」二十一日,車駕還內,帝衰絰禦輦,設素仗,軍民見者,往往感泣。
詔:「自今五日一詣梓宮前焚香。
」帝欲衰服素幄,引輔臣及班次,而禮官奏謂:「苴麻三年,難行於外庭。
」奏入,不出。
十一月戊戌朔,禮官顏師魯、尤袤等奏:「乞禮畢改服小祥之服,去杖、絰。
禫祭禮畢,改服素紗軟腳折上巾
考之於禮,讎不復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
所以然者,天下雖大,萬事雖衆,皆無以加於父子之恩,君臣之義也。
伏覩某月某日聖旨,緣國朝故典,以日易月,臣切以為非矣。
自常禮言之,猶須大行有遺詔,然後遵承。
今也大行詔旨不聞,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
大行幽厄之中,服禦飲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藥,必無供億,崩殂之後,衣衾斂藏,豈得周備?正棺蔔兆,知在何所?茫茫沙漠,瞻守為誰?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備難堪忍,縱未能遵春秋復讎之義,俟讎殄而後除服,猶當革漢景之薄,喪紀以三年為斷。
不然,以終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
必非聖人之所安也。
」 又曰:「雖宅憂三祀,而軍旅之事,皆當決於聖裁,則諒闇之典,有不可舉。
蓋非枕塊無聞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魯侯有周公之喪,而徐夷並興,東郊不開,則是墨衰即戎,孔子取其誓命。
今六師戒嚴,方將北討,萬幾之衆,孰非軍務。
陛下聽斷平決,得禮之變,卒哭之後,以墨衰臨朝,合於孔子所取,其可行無疑也。
如合聖意,便乞直降詔旨雲:『恭惟太上皇帝、寧德皇後,誕育眇躬,大恩難報,欲酬罔極,百未一伸。
鑾輿遠征,遂至大故,訃音所至,痛貫五情。
想慕慈顏,杳不復見,怨讎有在,朕敢忘之。
雖軍國多虞,難以諒闇,然衰麻枕戈,非異人任。
以日易月,情所不安,興自朕躬,緻喪三年。
即戎衣墨,況有權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懷。
其合行典禮,令有司集議來上。
如敢沮格,是使朕為人子而忘孝之道,當以大不恭論其罪。
』陛下親禦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
臣不勝大願。
」 六月,張浚請謚于南郊。
戶部尚書章誼等言:「梓宮未還,久廢謚冊之禮。
請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後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年虞祭畢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廟,仍於小祥前蔔日行之。
異時梓宮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禮,更不立虞主。
」從之。
九月甲子,上廟號曰徽宗。
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顯肅皇後將及大祥,雖皇堂未置,若不先建陵名,則春秋二仲,有妨薦獻。
請先上陵名。
」宰臣秦檜等請上陵名曰永固。
徽宗與顯肅初葬五國城,十二年,金人以梓宮來還。
將至,帝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
既至行在,安奉于龍德別宮,帝後異殿。
禮官請用安陵故事,梓宮入境,即承之以槨;有司預備兗冕、翬衣以往,至則納之槨中,不復改斂。
秦檜白令侍從、臺諫、禮官集議,靈駕既還,當崇奉陵寢,或稱欑宮。
禮部員外郎程敦厚希檜意,獨上奏言:「仍欑宮之舊稱,則莫能示通和之大信,而用因山之正典,則若亡存本之後圖。
臣以為宜勿徇虛名,當示大信。
」於是議者工部尚書莫將等乃言:「太史稱歲中不利大葬,請用明德皇後故事,權欑。
」從之。
以八月奉迎,九月發引,十月掩欑,在昭慈欑宮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畝。
十三年,改陵名曰永祐。
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金國使至,以欽宗訃聞。
詔:「朕當持斬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
」是日,文武百僚並常服、黑帶,去魚,詣天章閣南空地立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幾筵殿焚香舉哭。
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幾筵,至六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
從之。
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詣南郊請謚,廟號欽宗,遙上陵名曰永獻。
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高宗崩,孝宗號慟擗踴,踰二日不進膳。
尋諭宰執王淮,欲不用易月之制,如晉武、魏孝文實行三年之喪,自不妨聽政。
淮等奏:「通鑑載晉武帝雖有此意,後來隻是宮中深衣、練冠。
」帝曰:「當時羣臣不能將順其美,司馬光所以譏之。
後來武帝竟欲行之。
」淮曰:「記得亦不能行。
」帝曰:「自我作古何害?」淮曰:「禦殿之時,人主衰絰,羣臣吉服,可乎?」帝曰:「自有等降。
」乃出內批:「朕當衰絰三年,羣臣自行易月之令。
其合行儀制,令有司討論。
」詔百官於以日易月之內,衰服治事。
二十日丁亥,小祥,帝未改服,王淮等乞俯從禮制。
上流涕曰:「大恩難報,情所未忍。
」二十一日,車駕還內,帝衰絰禦輦,設素仗,軍民見者,往往感泣。
詔:「自今五日一詣梓宮前焚香。
」帝欲衰服素幄,引輔臣及班次,而禮官奏謂:「苴麻三年,難行於外庭。
」奏入,不出。
十一月戊戌朔,禮官顏師魯、尤袤等奏:「乞禮畢改服小祥之服,去杖、絰。
禫祭禮畢,改服素紗軟腳折上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