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幸近郊,順時田獵,取鮮殺而登廟俎,所以昭孝德也;即高原而閱軍實,所以講武事也;問耆老而秩飫,所以養老也;勞田夫而賜惠,所以勸農也。
乘輿一出,而四美皆具。
伏望宣付史館。
」從之。
明年,復獵於城南東韓村。
自玉津園去輦乘馬,分騎士數千為左右翼,節以鼓旗。
合圍場徑十餘裡,部隊相應。
帝按轡中道,親挾弓失,屢獲禽焉。
是時,道傍居人或畜狐兔鳧雉驅場中。
帝謂田獵以訓武事,非專所獲也,悉縱之。
免圍內民田一歲租,仍召父老勞問。
其後以諫者多,罷獵近甸。
自是,終靖康不復講。
打毬,本軍中戲。
太宗令有司詳定其儀。
三月,會鞠大明殿。
有司除地,豎木東西為毬門,高丈餘,首刻金龍,下施石蓮華坐,加以采繢。
左右分朋主之,以承旨二人守門,衞士二人持小紅旗唱籌,禦龍官錦繡衣持哥舒棒,周衞毬場。
殿階下,東西建日月旗。
教坊設龜茲部鼓樂於兩廊,鼓各五。
又於東西毬門旗下各設鼓五。
閤門豫定分朋狀取裁。
親王、近臣、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駙馬都尉、諸司使副使、供奉官、殿直悉預。
其兩朋官,宗室、節度以下服異色繡衣,左朋黃襴,右朋紫襴;打毬供奉官左朋服紫繡,右朋服緋繡,烏皮鞾,冠以華插腳折上巾。
天廄院供馴習馬并鞍勒。
帝乘馬出,教坊大合涼州曲,諸司使以下前導,從臣奉迎。
既禦殿,羣臣謝,宣召以次上馬,馬皆結尾,分朋自兩廂入,序立於西廂。
帝乘馬當庭西南駐。
內侍發金合,出朱漆毬擲殿前。
通事舍人奏雲禦朋打東門。
帝擊毬,教坊作樂奏鼓。
毬既度,颭旗、鳴鉦、止鼓。
帝回馬,從臣奉觴上壽,貢物以賀。
賜酒,即列拜,飲畢上馬。
帝再擊之,始命諸王大臣馳馬爭擊。
旗下攂鼓。
將及門,逐廂急鼓。
毬度,殺鼓三通。
毬門兩旁置繡旗二十四,而設虛架於殿東西階下。
每朋得籌,即插一旗架上以識之。
帝得籌,樂少止,從官呼萬歲。
羣臣得籌則唱好,得籌者下馬稱謝。
凡三籌畢,仍禦殿召從臣飲。
又有步擊者,乘驢騾擊者,時令供奉者朋戲以為樂雲。
救日伐鼓。
建隆元年,司天監言日食五月朔,請掩藏戈兵鎧冑。
事下有司,有司請皇帝避正殿素服,百官各守本司,遣官用牲太社如故事。
景德四年五月朔,日食。
上避正殿不視事。
至和元年四月朔日食,既內降德音,改元,易服,避正殿,減膳。
百官詣東上閤門拜表請禦正殿,復常膳。
三表乃從。
至日,遣官祀太社,而陰雨以雷,至申,乃見食九分之餘。
百官稱賀。
先是皇祐初,以日食三朝不受賀,百官拜表。
嘉祐四年,詔正旦日食毋拜表,自十二月二十一日不禦前殿,減常膳,宴遼使罷作樂。
至日,仍遣官祀太社。
百官三表,乃禦正殿,復膳。
六年六月朔日食,詔禮官驗詳典故。
皇帝素服,不禦正殿,毋視事,百官廢務守司。
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門僕守四門,巡門監察鼓吹令率工人如方色執麾斿,分置四門屋下。
龍蛇鼓隨設於左東門者立北塾南面,南門者立東塾西面,西門者立南墊北面,北門者立西塾東面。
隊正一人執刀,率衞士五人執五兵之器,立鼓外。
矛處東,戟處南,斧鉞在西,矟在北。
郊社令立〈矛贊〉於壇,四隅縈朱絲繩三匝。
又於北設黃麾,龍蛇鼓一次之,弓一、矢四次之。
諸兵鼓俱靜立,俟司天監告日有變,工舉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讀文,其詞以責陰助陽之意。
司天官稱止,乃罷鼓。
如霿晦不見,即不伐鼓。
自是,日有食之,皆如其制。
政和上合朔伐鼓儀:有司陳設太社玉幣籩豆如儀。
社之四門,及壇下近北,各置鼓一,並植麾斿,各依其方色。
壇下立黃麾,麾杠十尺,斿八尺。
祭告日,於時前,太官令帥其屬實饌具畢,光祿卿點視;次引監察禦史、奉禮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就位,皆再拜;次引禦史、奉禮郎、太祝升,就位。
太官令就酌尊所,告官盥洗,詣太社三上香,奠幣玉,再拜復位。
少頃,引告官再盥洗,執爵三祭酒,奠爵,俛伏興,少立,引太祝詣神位前跪讀祝文。
告官再拜退,伐鼓。
其日時前,太史官一員立壇下視日。
鼓吹令率工十人,如色服分立鼓左右以俟。
太史稱日有變,工齊伐鼓。
明復,太史稱止,乃罷鼓。
其日,廢務而百司各守其職如舊儀。
乘輿一出,而四美皆具。
伏望宣付史館。
」從之。
明年,復獵於城南東韓村。
自玉津園去輦乘馬,分騎士數千為左右翼,節以鼓旗。
合圍場徑十餘裡,部隊相應。
帝按轡中道,親挾弓失,屢獲禽焉。
是時,道傍居人或畜狐兔鳧雉驅場中。
帝謂田獵以訓武事,非專所獲也,悉縱之。
免圍內民田一歲租,仍召父老勞問。
其後以諫者多,罷獵近甸。
自是,終靖康不復講。
打毬,本軍中戲。
太宗令有司詳定其儀。
三月,會鞠大明殿。
有司除地,豎木東西為毬門,高丈餘,首刻金龍,下施石蓮華坐,加以采繢。
左右分朋主之,以承旨二人守門,衞士二人持小紅旗唱籌,禦龍官錦繡衣持哥舒棒,周衞毬場。
殿階下,東西建日月旗。
教坊設龜茲部鼓樂於兩廊,鼓各五。
又於東西毬門旗下各設鼓五。
閤門豫定分朋狀取裁。
親王、近臣、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駙馬都尉、諸司使副使、供奉官、殿直悉預。
其兩朋官,宗室、節度以下服異色繡衣,左朋黃襴,右朋紫襴;打毬供奉官左朋服紫繡,右朋服緋繡,烏皮鞾,冠以華插腳折上巾。
天廄院供馴習馬并鞍勒。
帝乘馬出,教坊大合涼州曲,諸司使以下前導,從臣奉迎。
既禦殿,羣臣謝,宣召以次上馬,馬皆結尾,分朋自兩廂入,序立於西廂。
帝乘馬當庭西南駐。
內侍發金合,出朱漆毬擲殿前。
通事舍人奏雲禦朋打東門。
帝擊毬,教坊作樂奏鼓。
毬既度,颭旗、鳴鉦、止鼓。
帝回馬,從臣奉觴上壽,貢物以賀。
賜酒,即列拜,飲畢上馬。
帝再擊之,始命諸王大臣馳馬爭擊。
旗下攂鼓。
將及門,逐廂急鼓。
毬度,殺鼓三通。
毬門兩旁置繡旗二十四,而設虛架於殿東西階下。
每朋得籌,即插一旗架上以識之。
帝得籌,樂少止,從官呼萬歲。
羣臣得籌則唱好,得籌者下馬稱謝。
凡三籌畢,仍禦殿召從臣飲。
又有步擊者,乘驢騾擊者,時令供奉者朋戲以為樂雲。
救日伐鼓。
建隆元年,司天監言日食五月朔,請掩藏戈兵鎧冑。
事下有司,有司請皇帝避正殿素服,百官各守本司,遣官用牲太社如故事。
景德四年五月朔,日食。
上避正殿不視事。
至和元年四月朔日食,既內降德音,改元,易服,避正殿,減膳。
百官詣東上閤門拜表請禦正殿,復常膳。
三表乃從。
至日,遣官祀太社,而陰雨以雷,至申,乃見食九分之餘。
百官稱賀。
先是皇祐初,以日食三朝不受賀,百官拜表。
嘉祐四年,詔正旦日食毋拜表,自十二月二十一日不禦前殿,減常膳,宴遼使罷作樂。
至日,仍遣官祀太社。
百官三表,乃禦正殿,復膳。
六年六月朔日食,詔禮官驗詳典故。
皇帝素服,不禦正殿,毋視事,百官廢務守司。
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門僕守四門,巡門監察鼓吹令率工人如方色執麾斿,分置四門屋下。
龍蛇鼓隨設於左東門者立北塾南面,南門者立東塾西面,西門者立南墊北面,北門者立西塾東面。
隊正一人執刀,率衞士五人執五兵之器,立鼓外。
矛處東,戟處南,斧鉞在西,矟在北。
郊社令立〈矛贊〉於壇,四隅縈朱絲繩三匝。
又於北設黃麾,龍蛇鼓一次之,弓一、矢四次之。
諸兵鼓俱靜立,俟司天監告日有變,工舉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讀文,其詞以責陰助陽之意。
司天官稱止,乃罷鼓。
如霿晦不見,即不伐鼓。
自是,日有食之,皆如其制。
政和上合朔伐鼓儀:有司陳設太社玉幣籩豆如儀。
社之四門,及壇下近北,各置鼓一,並植麾斿,各依其方色。
壇下立黃麾,麾杠十尺,斿八尺。
祭告日,於時前,太官令帥其屬實饌具畢,光祿卿點視;次引監察禦史、奉禮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就位,皆再拜;次引禦史、奉禮郎、太祝升,就位。
太官令就酌尊所,告官盥洗,詣太社三上香,奠幣玉,再拜復位。
少頃,引告官再盥洗,執爵三祭酒,奠爵,俛伏興,少立,引太祝詣神位前跪讀祝文。
告官再拜退,伐鼓。
其日時前,太史官一員立壇下視日。
鼓吹令率工十人,如色服分立鼓左右以俟。
太史稱日有變,工齊伐鼓。
明復,太史稱止,乃罷鼓。
其日,廢務而百司各守其職如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