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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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禮八 文宣王廟 武成王廟 先代陵廟 諸神祠
至聖文宣王。
唐開元末升為中祠,設從祀,禮令攝三公行事,朱梁喪亂,從祀遂廢。
後唐長興二年,仍復從祀。
周顯德二年,別營國子監,置學舍。
宋因增脩之,塑先聖、亞聖、十哲像,畫七十二賢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東西廡之木壁,太祖親撰先聖、亞聖贊,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贊之。
建隆中,凡三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
太宗亦三謁廟。
詔繪三禮器物、制度于國學講論堂木壁。
又命河南府建國子監文宣王廟,置官講說及賜九經書。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詔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備禮謁文宣王廟。
內外設黃麾仗,孔氏宗屬並陪位,帝服鞾袍,行酌獻禮。
又幸叔梁紇堂,命官分奠七十二弟子、先儒洎叔梁紇、顏氏。
初有司定儀肅揖,帝特展拜,以表嚴師崇儒之意,親製贊,刻石廟中。
復幸孔林,以樹擁道,降輿乘馬,至文宣王墓設奠再拜。
詔追諡曰玄聖文宣王,祝文進署,祭以太牢,脩飾祠宇,給便近十戶奉塋廟。
仍追封叔梁紇為齊國公,顏氏魯國太夫人,伯魚母開官氏鄆國夫人。
二年五月乙卯,詔追封十哲為公,七十二弟子為侯,先儒為伯或贈官。
親製玄聖文宣王贊,命宰相等撰顏子以下贊,留親奠祭器於廟中,從官立石刻名。
既以國諱,改諡至聖文宣王。
賜孔氏錢帛,錄親屬五人並賜出身,又賜太宗禦製、禦書一百五十卷,銀器八百兩。
詔太常禮院定州縣釋奠器數:先聖、先師每坐酒尊二、籩豆八、簋二、簠二、俎三、罍一、洗一、篚一,尊皆加勺、冪,各置於坫,巾共二,燭二,爵共四,坫。
有從祀之處,諸坐各籩二、豆二、簋一、簠一、俎一、燭一、爵一。
仁宗再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皆再拜焉。
熙寧七年,判國子監常秩等請立孟軻、揚雄像於廟廷,仍賜爵號;又請追尊孔子以帝號。
下兩制禮官詳定,以為非是而止。
京兆府學教授蔣夔請以顏回為兗國公,毋稱先師,而祭不讀祝,儀物一切降殺,而進閔子騫九人亦在祀典。
禮官以孔子、顏子稱號,歷代各有據依,難輒更改,儀物祝獻,亦難降殺,所請九人,已在祀典。
熙寧祀儀,十哲皆為從祀,惟州縣釋奠未載。
請自今三京及諸州春秋釋奠,並準熙寧祀儀。
詔封孟軻鄒國公。
晉州州學教授陸長愈請春秋釋奠,孟子宜與顏子並配。
議者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
禮官言:「唐貞觀以漢伏勝高堂生、晉杜預範寧之徒與顏子俱配享,至今從祀,豈必同時。
孟子於孔門當在顏子之列,至於荀況、揚雄、韓愈皆發明先聖之道,有益學者,久未配食,誠闕典也。
請自今春秋釋奠,以孟子配食,荀況、揚雄、韓愈並加封爵,以世次先後,從祀於左丘明二十一賢之間。
自國子監及天下學廟,皆塑鄒國公像,冠服同兗國公。
仍繪荀況等像於從祀:荀況,左丘明下;揚雄,劉向下;韓愈,範寧下。
冠服各從封爵。
」詔如禮部議,荀況封蘭陵伯,揚雄封成都伯,韓愈封昌黎伯,令學士院撰贊文。
又詔太常寺脩四孟釋菜儀。
元祐六年,幸太學,先詣國子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
崇寧初,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
詔:「古者,學必祭先師,況都城近郊,大闢黌舍,聚四方之士,多且數千,宜建文宣王廟,以便薦獻。
」又詔:「王安石可配享孔子廟,位於鄒國公之次。
」國子監丞趙子櫟言:「唐封孔子為文宣王,其廟像,內出王者袞冕衣之。
今乃循五代故制,服上公之服。
七十二子皆周人。
而衣冠率用漢制,非是。
」詔孔子仍舊,七十二子易以周之冕服。
又詔辟廱文宣王殿以「大成」為名。
帝幸國子監,謁文宣王殿,皆再拜行酌獻禮,遣官分奠兗國公而下。
國子司業蔣靜言:「先聖與門人通被冕服,無別。
配享、從祀之人,當從所封之爵,服周之服,公之袞冕九章,侯、伯之鷩冕七章。
袞,公服也。
達於上。
鄭氏謂公袞無升龍,誤矣。
考周官司服所掌,則公之冕與王同;弁師所掌,則公之冕與王異。
今既考正配享、從祀之服,亦宜考正先聖之冕服。
」於是增文宣王冕為十有二旒。
大觀二年,從通仕郎侯孟請,繪子思像,從祀於左丘明二十四賢之間。
議禮局言:「建隆三年,詔國子監廟門立戟十六,用正一品禮。
大中祥符二年,賜曲阜廟桓圭,從上公之制。
又史記弟子傳曰,受業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七人,自顏回至公孫龍三十五人
唐開元末升為中祠,設從祀,禮令攝三公行事,朱梁喪亂,從祀遂廢。
後唐長興二年,仍復從祀。
周顯德二年,別營國子監,置學舍。
宋因增脩之,塑先聖、亞聖、十哲像,畫七十二賢及先儒二十一人像于東西廡之木壁,太祖親撰先聖、亞聖贊,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贊之。
建隆中,凡三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
太宗亦三謁廟。
詔繪三禮器物、制度于國學講論堂木壁。
又命河南府建國子監文宣王廟,置官講說及賜九經書。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詔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備禮謁文宣王廟。
內外設黃麾仗,孔氏宗屬並陪位,帝服鞾袍,行酌獻禮。
又幸叔梁紇堂,命官分奠七十二弟子、先儒洎叔梁紇、顏氏。
初有司定儀肅揖,帝特展拜,以表嚴師崇儒之意,親製贊,刻石廟中。
復幸孔林,以樹擁道,降輿乘馬,至文宣王墓設奠再拜。
詔追諡曰玄聖文宣王,祝文進署,祭以太牢,脩飾祠宇,給便近十戶奉塋廟。
仍追封叔梁紇為齊國公,顏氏魯國太夫人,伯魚母開官氏鄆國夫人。
二年五月乙卯,詔追封十哲為公,七十二弟子為侯,先儒為伯或贈官。
親製玄聖文宣王贊,命宰相等撰顏子以下贊,留親奠祭器於廟中,從官立石刻名。
既以國諱,改諡至聖文宣王。
賜孔氏錢帛,錄親屬五人並賜出身,又賜太宗禦製、禦書一百五十卷,銀器八百兩。
詔太常禮院定州縣釋奠器數:先聖、先師每坐酒尊二、籩豆八、簋二、簠二、俎三、罍一、洗一、篚一,尊皆加勺、冪,各置於坫,巾共二,燭二,爵共四,坫。
有從祀之處,諸坐各籩二、豆二、簋一、簠一、俎一、燭一、爵一。
仁宗再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皆再拜焉。
熙寧七年,判國子監常秩等請立孟軻、揚雄像於廟廷,仍賜爵號;又請追尊孔子以帝號。
下兩制禮官詳定,以為非是而止。
京兆府學教授蔣夔請以顏回為兗國公,毋稱先師,而祭不讀祝,儀物一切降殺,而進閔子騫九人亦在祀典。
禮官以孔子、顏子稱號,歷代各有據依,難輒更改,儀物祝獻,亦難降殺,所請九人,已在祀典。
熙寧祀儀,十哲皆為從祀,惟州縣釋奠未載。
請自今三京及諸州春秋釋奠,並準熙寧祀儀。
詔封孟軻鄒國公。
晉州州學教授陸長愈請春秋釋奠,孟子宜與顏子並配。
議者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
禮官言:「唐貞觀以漢伏勝高堂生、晉杜預範寧之徒與顏子俱配享,至今從祀,豈必同時。
孟子於孔門當在顏子之列,至於荀況、揚雄、韓愈皆發明先聖之道,有益學者,久未配食,誠闕典也。
請自今春秋釋奠,以孟子配食,荀況、揚雄、韓愈並加封爵,以世次先後,從祀於左丘明二十一賢之間。
自國子監及天下學廟,皆塑鄒國公像,冠服同兗國公。
仍繪荀況等像於從祀:荀況,左丘明下;揚雄,劉向下;韓愈,範寧下。
冠服各從封爵。
」詔如禮部議,荀況封蘭陵伯,揚雄封成都伯,韓愈封昌黎伯,令學士院撰贊文。
又詔太常寺脩四孟釋菜儀。
元祐六年,幸太學,先詣國子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
崇寧初,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
詔:「古者,學必祭先師,況都城近郊,大闢黌舍,聚四方之士,多且數千,宜建文宣王廟,以便薦獻。
」又詔:「王安石可配享孔子廟,位於鄒國公之次。
」國子監丞趙子櫟言:「唐封孔子為文宣王,其廟像,內出王者袞冕衣之。
今乃循五代故制,服上公之服。
七十二子皆周人。
而衣冠率用漢制,非是。
」詔孔子仍舊,七十二子易以周之冕服。
又詔辟廱文宣王殿以「大成」為名。
帝幸國子監,謁文宣王殿,皆再拜行酌獻禮,遣官分奠兗國公而下。
國子司業蔣靜言:「先聖與門人通被冕服,無別。
配享、從祀之人,當從所封之爵,服周之服,公之袞冕九章,侯、伯之鷩冕七章。
袞,公服也。
達於上。
鄭氏謂公袞無升龍,誤矣。
考周官司服所掌,則公之冕與王同;弁師所掌,則公之冕與王異。
今既考正配享、從祀之服,亦宜考正先聖之冕服。
」於是增文宣王冕為十有二旒。
大觀二年,從通仕郎侯孟請,繪子思像,從祀於左丘明二十四賢之間。
議禮局言:「建隆三年,詔國子監廟門立戟十六,用正一品禮。
大中祥符二年,賜曲阜廟桓圭,從上公之制。
又史記弟子傳曰,受業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七人,自顏回至公孫龍三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