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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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太常設左輔位於禦耕之東,稍南,西向;設司農位二,一在左輔之後,一在其南,並西向。

    籍田令三,皆位司農卿南,少退,北上。

    奉青箱官位於後。

    諸執耒耜者位公卿耕者後,侍耕者前,西向。

    三公、三少、宰臣、親王等每員三人,執政二人,從耕;羣官一名助耕,並服絳衣、介幘。

    三公以次羣官耒耜各一具,每一具正副牛二,隨牛二人。

    庶人耕位在從耕官位之南,西向。

    庶人百人,並青衣,耕牛二百,每兩牛用隨牛一人,耒耜百具,畚五十具,鍤二十五具,以木為刃。

    耆老百人,常服陪位於庶人位南,西向。

    司農少卿位二於庶人位前,太社令位司農少卿之西,少退,俱北向。

    畿內諸令位庶人之東,西向。

    尚輦局設玉輅於仗內。

    前期三日,司農以青箱奉九穀穜稑之種進內。

    前二日,皇後率六宮獻于皇帝,受于內殿。

    前一日,降出付司農。

     其日質明,左輔奉耒耜載于玉輅訖,耕籍使朝服乘車,用本品鹵簿,以儀仗二千人衞耒耜先詣壇所。

    尚輦奉禦設平輦於祥曦殿,皇帝鞾袍出自內東門,從駕臣僚禁衞並起居如常儀。

    將至耕所,文武侍耕、從耕以下及耆老、庶人俱詣籍田西門外立班,再拜奉迎訖,各就次。

    從耕、陪耕等官服朝服以俟耕。

    車駕至思文殿,進膳訖,左輔以禦耒耜授籍田令,橫執之,詣耕籍所,置于席,遂守之。

    凡執耒耜者橫執之,受則先其耒後其耜。

    諸縣令率終畝庶人、陪耕耆老先就位,司農卿、籍田令、太社令、奉青箱官、諸執耒耜者以次就位。

    禦史臺引殿中侍禦史一員先入就位,次禮直官、宣贊舍人等分引侍耕、從耕羣官各就位。

    尚輦奉禦進輦思文殿。

    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

    皇帝通天冠、絳紗袍,乘輦出。

    將至禦耕位,尚舍先設黃道,太常請降輦就位。

    既降輦,太常卿前導至褥位南向立,奏請行禮。

    禮直官請籍田令進詣禦耒席南向,引司農卿詣籍田令東西向,籍田令俛伏跪,執事者以縚受之,籍田令解縚出耒,執耒興,東向立,以授司農卿,司農卿西向立,以授左輔,左輔詣禦耕位前少東,北向。

    太常卿奏請受耒耜,左輔執以進,執耒者助執之。

    皇帝受以三推,左輔前受耒耜,授司農卿,以授籍田令,各復位。

    籍田令跪而納於縚,執耒興,以授執事者,退復位。

     皇帝初耕,諸執耒耜者以耒耜各授從耕者,禮直官引太常卿詣禦位前北向,奏請皇帝升壇觀耕,復位立。

    前導官導皇帝升壇,即禦坐南向。

    禮直官、太常博士、太常卿近東,西向北上立。

    禮直官引三公、三少、宰臣、親王各五推,餘從耕官各九推,訖,執耒耜者前受耒耜。

    禮直官引司農少卿帥庶人以次耕于千畝,候耕少頃,禮直官引左輔詣禦坐前跪奏禮畢。

    降壇,乘輦還思文殿,左輔奏解嚴,侍耕、從耕官皆退。

    次籍田令以青箱授司農卿,詣耕所,出穜稑播之。

    次司農少卿帥太社令檢校終畝。

    次司農卿詣禦前北向俛伏跪奏省功畢,退。

    所司放仗以俟,皇帝常服還內,侍衞如常儀。

    紹興七年,始舉享先農之禮,以立春後亥日行一獻禮。

    十六年,皇帝親耕籍田,並如舊制。

     先蠶之禮久廢,真宗從王欽若請,詔有司檢討故事以聞。

    按開寶通禮:「季春吉巳,享先蠶於公桑。

    前享五日,諸與享官散齋三日,緻齋二日。

    享日未明五刻,設先蠶氏神坐於壇上北方,南向。

    尚宮初獻,尚儀亞獻,尚食終獻。

    女相引三獻之禮,女祝讀文,飲福、受胙如常儀。

    」又按唐會要:「皇帝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可也。

    」乃詔:「自今依先農例,遣官攝事。

    」禮院又言:「周禮,『蠶於北郊』,以純陰也。

    漢蠶於東郊,以春桑生也。

    請約附故事,築壇東郊,從桑生之義。

    壇高五尺,方二丈,四陛,陛各五尺;一壝,二十五步。

    祀禮如中祠。

    」 慶曆用羊、豕各一,攝事獻官太尉、太常、光祿卿,不用樂。

    元豐詳定所言:「季春吉巳,享先蠶氏。

    唐月令注:『以先蠶為天駟。

    』按先蠶之義,當是始蠶之人,與先農、先牧、先炊一也。

    開元享禮:為瘞坎於壇之壬地。

    而郊祀錄載先蠶祀文,有『肇興蠶織』之語,禮儀羅又以享先蠶無燔柴之儀,則先蠶非天駟星,明矣。

    今請就北郊為壇,不設燎壇,但瘞埋以祭,餘如故事。

    」 政和禮局言:「禮:天子必有公桑蠶室,以興蠶事。

    歲既畢,則奉繭而繅,遂朱綠之,玄黃之,以為郊廟之祭服。

    今既開籍田以供粢盛,而未有公桑蠶室以供祭服,尚為闕禮。

    請倣古制,於先蠶壇側築蠶室,度地為宮,四面為牆,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蠶室二十七,別構殿一區為親蠶之所。

    倣漢制,置繭館,立織室於宮中,養蠶千薄以上。

    度所用之數,為桑林。

    築採桑壇於先蠶壇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陛。

    凡七事。

    置蠶官令、丞,以供郊廟之祭服。

    又周官內宰:『詔後帥內外命婦蠶於北郊。

    』鄭氏謂:『婦人以純陰為尊。

    』則蠶為陰事可知。

    開元禮:享先蠶,幣以黑,蓋以陰祀之禮祀之也。

    請用黑幣,以合至陰之義。

    」詔從其議,命親蠶殿以無斁為名。

    又詔:「親蠶所供,不獨袞服,凡施於祭祀者皆用之。

    」 宣和元年三月,皇後親蠶,即延福宮行禮。

    其儀:季春之月,太史擇日,皇後親蠶,命有司享先蠶氏于本壇。

    前期,殿中監帥尚舍設坐殿上,南向;前楹施簾,設東西閣殿後之左右。

    又設內命婦妃嬪以下次於殿之左右,外命婦以下次於殿門內外之左右,隨地之宜,量施帷幄。

    於採桑壇外,四面開門,設皇後幄次於壇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

     其日,有司設褥位壇上少東,東向。

    設內命婦位壇下東北,南向;設外命婦位壇下東南,北向,俱異位重行西上。

    內外命婦,一品各二人;二品、三品各一人。

    又設從採桑內命婦等位於外命婦之東,南向;以內命婦一員充詣蠶室,授蠶母桑以食蠶。

    設從採桑外命婦等位於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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