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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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神鬥是也。
既為美稱,不煩回避。
」嘉祐元年,以集賢校理丁諷言,按春秋文耀勾為五帝之名,始下太常去之。
其祀儀:皇帝服袞冕,祀黑帝則服裘被袞。
配位,登歌作承安之樂。
餘並如祈穀禮。
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
[勾芒位壇下卯階之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
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于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從祀。
[祝融位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上。
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于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季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後土、鎮星從祀。
[後土位壇下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
[蓐收位壇下卯階之南,太白、大梁、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
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于子階之西,東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陽氏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
[玄冥位壇下卯階之南,辰星、諏訾、玄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上。
鬥、牛、女、虛、危、室、壁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紹興仍舊制,祀五帝于郊。
感生帝,即五帝之一也。
帝王之興,必感其一。
北齊、隋、唐皆祀之,而隋、唐以祖考升配,宋因其制。
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聶崇義言:「皇帝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
每歲正月,別壇而祭,以符火德。
」事下尚書省集議,請如崇義奏。
乃酌隋制,為壇于南郊,高七尺,廣四丈,日用上辛,配以宣祖。
牲用騂犢二,玉用四圭有邸,幣如方色。
明年正月,有司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從祀。
今既奉赤帝為感生帝,一日之內,兩處俱祀,似為煩數。
況同時並祀,在禮非宜。
昊天從祀,請不設赤帝坐。
」從之。
乾興元年九月,太常丞同判禮院謝絳言:「伏覩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以宣祖配感生帝。
竊尋宣祖非受命開統,義或未安。
唐武德初,圜丘、方丘、雩祀並以景帝配,祈穀、大享並以元帝配。
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感生帝。
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於圜丘,祀太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
又以景帝、元帝稱祖,萬代不遷,停配以符古義。
臣以為景帝厥初受封為唐始祖,蓋與宣祖不侔。
宣祖於唐,是為元帝之比。
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
有宋受命,既自太祖,于今四聖,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
請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
若據鄭氏說,則曰五帝疊王,王者因所感別祭,尊於南郊,以祖配之。
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事,請以太祖兼配,正符鄭說。
詳鄭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後稷配靈威仰之義為證。
惟太祖始造基業,躬受符命,配侑感帝,據理甚明。
如恐祠日相妨,當以太宗配祈穀,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之旨。
臣以為宣廟非惟不遷,而疊用配帝,於古為疑。
禮:『祖有功,宗有德。
』但非受命之祖,親盡必毀,況配享乎?」 翰林承旨李維等議:「按禮祭法正義曰:『郊,謂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
』此則崇配之文也。
竊惟感帝比祈穀,禮秩差輕;宣祖比太祖,功業有異。
今以太祖配祈穀,宣祖配感帝,稱情立文,於禮斯協。
」詔從所定。
其祀儀:皇帝散齋七日,緻齋三日。
太史設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稾稭。
配帝位于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
配位,奠幣作皇安之樂,酌獻作肅安之樂,餘如祈穀祀上帝儀。
紹興十八年,臣僚言:「我朝祀赤帝為感生帝,世以僖祖配之。
祖宗以來,奉事尤謹,故子孫衆多,與天無極。
中興浸久,祀秩鹹脩。
惟感生帝,有司因循,尚淹小祀,寓於招提,酒脯而已。
宜詔有司,升為大祀,庶幾天意潛孚,永錫蕃衍。
」詔禮官議之,遂躋大祀。
禮行三獻,用籩豆十二,設登歌樂舞,望祭於齋宮。
既為美稱,不煩回避。
」嘉祐元年,以集賢校理丁諷言,按春秋文耀勾為五帝之名,始下太常去之。
其祀儀:皇帝服袞冕,祀黑帝則服裘被袞。
配位,登歌作承安之樂。
餘並如祈穀禮。
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
[勾芒位壇下卯階之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
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于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從祀。
[祝融位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上。
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于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季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後土、鎮星從祀。
[後土位壇下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
[蓐收位壇下卯階之南,太白、大梁、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
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于子階之西,東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陽氏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
[玄冥位壇下卯階之南,辰星、諏訾、玄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上。
鬥、牛、女、虛、危、室、壁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紹興仍舊制,祀五帝于郊。
感生帝,即五帝之一也。
帝王之興,必感其一。
北齊、隋、唐皆祀之,而隋、唐以祖考升配,宋因其制。
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聶崇義言:「皇帝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
每歲正月,別壇而祭,以符火德。
」事下尚書省集議,請如崇義奏。
乃酌隋制,為壇于南郊,高七尺,廣四丈,日用上辛,配以宣祖。
牲用騂犢二,玉用四圭有邸,幣如方色。
明年正月,有司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從祀。
今既奉赤帝為感生帝,一日之內,兩處俱祀,似為煩數。
況同時並祀,在禮非宜。
昊天從祀,請不設赤帝坐。
」從之。
乾興元年九月,太常丞同判禮院謝絳言:「伏覩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以宣祖配感生帝。
竊尋宣祖非受命開統,義或未安。
唐武德初,圜丘、方丘、雩祀並以景帝配,祈穀、大享並以元帝配。
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感生帝。
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於圜丘,祀太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
又以景帝、元帝稱祖,萬代不遷,停配以符古義。
臣以為景帝厥初受封為唐始祖,蓋與宣祖不侔。
宣祖於唐,是為元帝之比。
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
有宋受命,既自太祖,于今四聖,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
請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
若據鄭氏說,則曰五帝疊王,王者因所感別祭,尊於南郊,以祖配之。
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事,請以太祖兼配,正符鄭說。
詳鄭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後稷配靈威仰之義為證。
惟太祖始造基業,躬受符命,配侑感帝,據理甚明。
如恐祠日相妨,當以太宗配祈穀,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之旨。
臣以為宣廟非惟不遷,而疊用配帝,於古為疑。
禮:『祖有功,宗有德。
』但非受命之祖,親盡必毀,況配享乎?」 翰林承旨李維等議:「按禮祭法正義曰:『郊,謂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
』此則崇配之文也。
竊惟感帝比祈穀,禮秩差輕;宣祖比太祖,功業有異。
今以太祖配祈穀,宣祖配感帝,稱情立文,於禮斯協。
」詔從所定。
其祀儀:皇帝散齋七日,緻齋三日。
太史設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稾稭。
配帝位于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
配位,奠幣作皇安之樂,酌獻作肅安之樂,餘如祈穀祀上帝儀。
紹興十八年,臣僚言:「我朝祀赤帝為感生帝,世以僖祖配之。
祖宗以來,奉事尤謹,故子孫衆多,與天無極。
中興浸久,祀秩鹹脩。
惟感生帝,有司因循,尚淹小祀,寓於招提,酒脯而已。
宜詔有司,升為大祀,庶幾天意潛孚,永錫蕃衍。
」詔禮官議之,遂躋大祀。
禮行三獻,用籩豆十二,設登歌樂舞,望祭於齋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