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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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礬山水」。

    七月菽豆方秀,謂之「豆華水」。

    八月菼薍華,謂之「荻苗水」。

    九月以重陽紀節,謂之「登高水」。

    十月水落安流,復其故道,謂之「復槽水」。

    十一月、十二月斷冰雜流,乘寒復結,謂之「蹙淩水」。

    水信有常,率以為準;非時暴漲,謂之「客水」。

     其水勢:凡移谼橫注,岸如刺毀,謂之「劄岸」。

    漲溢踰防,謂之「抹岸」。

    埽岸故朽,潛流漱其下,謂之「塌岸」。

    浪勢旋激,岸土上隤,謂之「淪捲」。

    水侵岸逆漲,謂之「上展」;順漲,謂之「下展」。

    或水乍落,直流之中,忽屈曲橫射,謂之「徑{穴叫}」。

    水猛驟移,其將澄處,望之明白,謂之「拽白」,亦謂之「明灘」。

    湍怒略渟,勢稍汨起,行舟值之多溺,謂之「薦浪水」。

    水退淤澱,夏則膠土肥腴,初秋則黃滅土,頗為疏壤,深秋則白滅土,霜降後皆沙也。

     舊制,歲虞河決,有司常以孟秋預調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餘萬,謂之「春料」。

    詔下瀕河諸州所產之地,仍遣使會河渠官吏,乘農隙率丁夫水工,收采備用。

    凡伐蘆荻謂之「芟」,伐山木榆柳枝葉謂之「梢」,辮竹糾芟為索。

    以竹為巨索,長十尺至百尺,有數等。

    先擇寬平之所為埽場。

    埽之制,密布芟索,鋪梢,梢芟相重,壓之以土,雜以碎石,以巨竹索橫貫其中,謂之「心索」。

    卷而束之,復以大芟索繫其兩端,別以竹索自內旁出,其高至數丈,其長倍之。

    凡用丁夫數百或千人,雜唱齊挽,積置於卑薄之處,謂之「埽岸」。

    既下,以橛臬閡之,復以長木貫之,其竹索皆埋巨木於岸以維之,遇河之橫決,則復增之,以補其缺。

    凡埽下非積數疊,亦不能遏其迅湍,又有馬頭、鋸牙、木岸者,以蹙水勢護隄焉。

     凡緣河諸州,孟州有河南北凡二埽,開封府有陽武埽,滑州有韓房二村、憑管、石堰、州西、魚池、迎陽凡七埽,舊有七裡曲埽,後廢。

    通利軍有齊賈、蘇村凡二埽,澶州有濮陽、大韓、大吳、商胡、王楚、橫隴、曹村、依仁、大北、岡孫、陳固、明公、王八凡十三埽,大名府有孫杜、侯村二埽,濮州有任村、東、西、北凡四埽,鄆州有博陵、張秋、關山、子路、王陵、竹口凡六埽,齊州有采金山、史家渦二埽,濱州有平河、安定二埽,棣州有聶家、梭堤、鋸牙、陽成四埽,所費皆有司歲計而無闕焉。

     仁宗天聖元年,以滑州決河未塞,詔募京東、河北、陝西、淮南民輸薪芻,調兵伐瀕河榆柳,賙溺死之家。

    二年,遣使詣滑、衞行視河勢。

    五年,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決河,轉運使五日一奏河事。

    十月丙申,塞河成,以其近天臺山麓,名曰天臺埽。

    宰臣王曾率百官入賀。

    十二月,濬魚池埽減水河。

     六年八月,河決于澶州之王楚埽,凡三十步。

    八年,始詔河北轉運司計塞河之備,良山令陳曜請疏鄆、滑界糜丘河以分水勢,遂遣使行視遙隄。

    明道二年,徙大名之朝城縣于杜婆村,廢鄆州之王橋渡、淄州之臨河鎮以避水。

     景祐元年七月,河決澶州橫隴埽。

    慶曆元年,詔權停修決河。

    自此久不復塞,而議開分水河以殺其暴。

    未興工而河流自分,有司以聞,遣使特祠之。

    三月,命築隄于澶以扞城。

    八年六月癸酉,河決商胡埽,決口廣五百五十七步,乃命使行視河隄。

     皇祐元年三月,河合永濟渠注乾寧軍。

    二年七月辛酉,河復決大名府館陶縣之郭固。

    四年正月乙亥,塞郭固而河勢猶壅,議者請開六塔以披其勢。

    至和元年,遣使行度故道,且詣銅城鎮海口,約古道高下之勢。

    二年,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曰: 朝廷欲俟秋興大役,塞商胡,開橫隴,回大河於古道。

    夫動大衆必順天時、量人力,謀於其始而審於其終,然後必行,計其所利者多,乃可無悔。

    比年以來,興役動衆,勞民費財,不精謀慮於厥初,輕信利害之偏說,舉事之始,既已蒼皇,羣議一搖,尋復悔罷。

    不敢遠引他事,且如河決商胡,是時執政之臣,不慎計慮,遽謀修塞。

    凡科配梢芟一千八百萬,騷動六路一百餘軍州,官吏催驅,急若星火,民庶愁苦,盈於道塗。

    或物已輸官,或人方在路,未及興役,尋已罷修,虛費民財,為國斂怨,舉事輕脫,為害若斯。

    今又聞復有修河之役,三十萬人之衆,開一千餘裡之長河,計其所用物力,數倍往年。

    當此天災歲旱、民困國貧之際,不量人力,不順天時,知其有大不可者五: 蓋自去秋至春半,天下苦旱,京東尤甚,河北次之。

    國家常務安靜振恤之,猶恐民起為盜,況於兩路聚大衆、興大役乎?此其必不可者一也。

     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後,繼以兇年,人戶流亡,十失八九。

    數年以來,人稍歸復,然死亡之餘,所存者幾,瘡痍未斂,物力未完。

    又京東自去冬無雨雪,麥不生苗,將踰暮春,粟未布種,農心焦勞,所向無望。

    若別路差夫,又遠者難為赴役;一出諸路,則兩路力所不任。

    此其必不可者二也。

     往年議塞滑州決河,時公私之力,未若今日之貧虛;然猶儲積物料,誘率民財,數年之間,始能興役。

    今國用方乏,民力方疲,且合商胡塞大決之洪流,此一大役也。

    鑿橫隴開久廢之故道,又一大役也。

    自橫隴至海千餘裡,埽岸久已廢,頓須興緝,又一大役也。

    往年公私有力之時,興一大役,尚須數年,今猝興三大役於災旱貧虛之際。

    此其必不可者三也。

     就令商胡可塞,故道未必可開。

    鯀障洪水,九年無功,禹得洪範五行之書,知水潤下之性,乃因水之流,疏而就下,水患乃息。

    然則以大禹之功,不能障塞,但能因勢而疏決爾。

    今欲逆水之性,障而塞之,奪洪河之正流,使人力斡而回注,此大禹之所不能。

    此其必不可者四也。

     橫隴湮塞已二十年,商胡決又數歲,故道已平而難鑿,安流已久而難回。

    此其必不可者五也。

     臣伏思國家累歲災譴甚多,其於京東,變異尤大。

    地貴安靜而有聲,巨嵎山摧,海水搖蕩,如此不止者僅十年,天地警戒,宜不虛發。

    臣謂變異所起之方,尤當過慮防懼,今乃欲於兇艱之年,聚三十萬之大衆於變異最大之方,臣恐災禍自茲而發也。

    況京東赤地千裡,饑饉之民,正苦天災。

    又聞河役將動,往往伐桑毀屋,無復生計。

    流亡盜賊之患,不可不虞。

    宜速止罷,用安人心。

     九月,詔:「自商胡之決,大河注金堤,寖為河北患。

    其故道又以河北、京東饑,故未興役。

    今河渠司李仲昌議欲納水入六塔河,使歸橫隴舊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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