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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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諱惇,孝宗第三子也。
母曰成穆皇後郭氏。
紹興十七年九月乙醜,生于藩邸。
二十年,賜今名,授右監門衞率府副率,轉榮州刺史。
孝宗即位,拜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恭王。
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己,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乾道六年七月,太史奏:木、火合宿,主冊太子,當有赦。
是時,虞允文相,因請蚤建儲貳。
孝宗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
但恐儲位既正,人性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
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練歷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爾。
」 七年正月丙子朔,孝宗上兩宮尊號冊、寶,禮成。
丞相允文復以請,孝宗曰:「朕既立太子,即令親王出鎮外藩,卿宜討論前代典禮。
」允文尋以聞。
二月癸醜,乃立帝為皇太子;慶王愷為雄武、保寧軍節度使,判寧國府,進封魏王。
三月丁酉,受皇太子冊。
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
帝之為恭王,與講官商較前代,時出意表,講官自以為不及。
逮尹臨安,究心民政,周知情偽。
孝宗數稱之,且語丞相趙雄曰:「太子資質甚美,每遣人來問安,朕必戒以留意問學。
」 淳熙十四年十月乙亥,高宗崩。
十一月己亥,百官大祥畢,孝宗手詔:「皇太子可令參決庶務,以內東門司為議事堂。
」十五年二月戊戌,帝始赴議事堂。
自是,間日與輔臣公裳繫鞋相見,內外除擢,自館職、部刺史以上乃以聞。
九月乙巳,又詔:「每遇朝殿,令皇太子侍立。
」 十一月,丞相周必大乞去,孝宗諭曰:「朕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卿須少留。
」會陳康伯家以紹興傳位禦劄來上,十二月壬申,孝宗遣中使密持賜必大,因令討論典禮,既又密以禪意諭參知政事留正。
十六年正月辛亥,兩府奏事,孝宗諭以倦勤,欲禪位皇太子,退就休養,以畢高宗三年之制。
因令必大進呈詔草。
二月壬戌,孝宗吉服禦紫宸殿,行內禪禮,應奉官以次稱賀。
內侍固請帝坐,帝固辭。
內侍扶掖至七八,乃微坐復興。
次丞相率百僚稱賀,禮畢,樞密院官升殿奏事,帝立聽。
班退,孝宗反喪服,禦後殿,帝侍立,尋登輦,同詣重華宮。
帝還內,即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皇後曰壽成皇後。
壽皇聖帝詔立帝元妃李氏為皇後。
甲子,帝率羣臣朝重華宮。
大赦,百官進秩一級,優賞諸軍,蠲公私逋負及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稅役。
丙寅,帝率羣臣詣重華宮,上尊號冊、寶。
以閤門舍人譙熙載、姜特立並知閤門事。
庚午,詔五日一朝重華宮。
辛未,尊皇太後曰壽聖皇太後。
壬申,詔內外臣僚陳時政闕失,四方獻歌頌者勿受。
遣羅點等使金告即位。
癸酉,詔戒敕將帥。
賜前宰執、從官詔,訪以得失。
乙亥,詔兩省官詳定內外封章,具要切者以聞。
遣諸葛廷瑞等使金弔祭。
丙子,詔戒敕官吏。
己卯,詔官吏贓罪顯著者,重罰毋貸。
辛巳,以生日為重明節。
丁亥,詔百官輪對。
己醜,詔編壽皇聖政。
庚寅,詔中書舍人羅點具可為臺諫者,點以葉適、吳鎰、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鄭湜、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
三月壬辰,以周必大為少保,留正轉正奉大夫。
丙申,遣沈揆等使金賀即位。
詔侍從、兩省、臺諫,各舉可任湖廣及四川總領者一人。
己亥,子擴進封嘉王。
癸卯,金遣王元德等來告哀。
戊申,以壽皇卻五日之朝,詔自今月四朝重華宮。
甲寅,以史浩為太師,伯圭為少師,少保士歆為少傅,昭慶軍節度使士峴為少保。
戊午,金遣張萬公等來緻遺留物。
己未,以左補闕薛叔似為將作監,右拾遺許及之為軍器監。
拾遺、補闕官自此罷。
詔東宮書籍並賜嘉王。
夏四月丙寅,有事于太廟。
丁卯,四川應起經、總制錢存留三年,代輸鹽酒重額。
癸酉,姪抦進封許國公。
乙亥,以兩浙犒賞酒庫隸諸州,歲入六十五萬,尋減三十萬。
戊寅,金遣徒單鎰等來告即位。
以權兵部侍郎何澹為右諫議大夫。
丙戌,有事于景靈宮。
五月甲午,以王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丙申,周必大罷為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
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
丁酉,詔丞相以下,月一朝重華宮。
戊戌,罷周必大判潭州之命,許以舊官為醴泉觀使。
戊申,以和義郡夫人黃氏為貴妃。
右丞相留正論知閤門事姜特立,罷之。
閏月庚申朔,詔內侍陳源,許在外任便居住。
免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私負,十五年以後輸息及本者亦蠲之。
壬戌,以趙雄為寧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衞國公,仍判江
母曰成穆皇後郭氏。
紹興十七年九月乙醜,生于藩邸。
二十年,賜今名,授右監門衞率府副率,轉榮州刺史。
孝宗即位,拜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恭王。
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己,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乾道六年七月,太史奏:木、火合宿,主冊太子,當有赦。
是時,虞允文相,因請蚤建儲貳。
孝宗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
但恐儲位既正,人性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
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練歷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爾。
」 七年正月丙子朔,孝宗上兩宮尊號冊、寶,禮成。
丞相允文復以請,孝宗曰:「朕既立太子,即令親王出鎮外藩,卿宜討論前代典禮。
」允文尋以聞。
二月癸醜,乃立帝為皇太子;慶王愷為雄武、保寧軍節度使,判寧國府,進封魏王。
三月丁酉,受皇太子冊。
四月甲子,命判臨安府,尋領尹事。
帝之為恭王,與講官商較前代,時出意表,講官自以為不及。
逮尹臨安,究心民政,周知情偽。
孝宗數稱之,且語丞相趙雄曰:「太子資質甚美,每遣人來問安,朕必戒以留意問學。
」 淳熙十四年十月乙亥,高宗崩。
十一月己亥,百官大祥畢,孝宗手詔:「皇太子可令參決庶務,以內東門司為議事堂。
」十五年二月戊戌,帝始赴議事堂。
自是,間日與輔臣公裳繫鞋相見,內外除擢,自館職、部刺史以上乃以聞。
九月乙巳,又詔:「每遇朝殿,令皇太子侍立。
」 十一月,丞相周必大乞去,孝宗諭曰:「朕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卿須少留。
」會陳康伯家以紹興傳位禦劄來上,十二月壬申,孝宗遣中使密持賜必大,因令討論典禮,既又密以禪意諭參知政事留正。
十六年正月辛亥,兩府奏事,孝宗諭以倦勤,欲禪位皇太子,退就休養,以畢高宗三年之制。
因令必大進呈詔草。
二月壬戌,孝宗吉服禦紫宸殿,行內禪禮,應奉官以次稱賀。
內侍固請帝坐,帝固辭。
內侍扶掖至七八,乃微坐復興。
次丞相率百僚稱賀,禮畢,樞密院官升殿奏事,帝立聽。
班退,孝宗反喪服,禦後殿,帝侍立,尋登輦,同詣重華宮。
帝還內,即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皇後曰壽成皇後。
壽皇聖帝詔立帝元妃李氏為皇後。
甲子,帝率羣臣朝重華宮。
大赦,百官進秩一級,優賞諸軍,蠲公私逋負及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稅役。
丙寅,帝率羣臣詣重華宮,上尊號冊、寶。
以閤門舍人譙熙載、姜特立並知閤門事。
庚午,詔五日一朝重華宮。
辛未,尊皇太後曰壽聖皇太後。
壬申,詔內外臣僚陳時政闕失,四方獻歌頌者勿受。
遣羅點等使金告即位。
癸酉,詔戒敕將帥。
賜前宰執、從官詔,訪以得失。
乙亥,詔兩省官詳定內外封章,具要切者以聞。
遣諸葛廷瑞等使金弔祭。
丙子,詔戒敕官吏。
己卯,詔官吏贓罪顯著者,重罰毋貸。
辛巳,以生日為重明節。
丁亥,詔百官輪對。
己醜,詔編壽皇聖政。
庚寅,詔中書舍人羅點具可為臺諫者,點以葉適、吳鎰、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鄭湜、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
三月壬辰,以周必大為少保,留正轉正奉大夫。
丙申,遣沈揆等使金賀即位。
詔侍從、兩省、臺諫,各舉可任湖廣及四川總領者一人。
己亥,子擴進封嘉王。
癸卯,金遣王元德等來告哀。
戊申,以壽皇卻五日之朝,詔自今月四朝重華宮。
甲寅,以史浩為太師,伯圭為少師,少保士歆為少傅,昭慶軍節度使士峴為少保。
戊午,金遣張萬公等來緻遺留物。
己未,以左補闕薛叔似為將作監,右拾遺許及之為軍器監。
拾遺、補闕官自此罷。
詔東宮書籍並賜嘉王。
夏四月丙寅,有事于太廟。
丁卯,四川應起經、總制錢存留三年,代輸鹽酒重額。
癸酉,姪抦進封許國公。
乙亥,以兩浙犒賞酒庫隸諸州,歲入六十五萬,尋減三十萬。
戊寅,金遣徒單鎰等來告即位。
以權兵部侍郎何澹為右諫議大夫。
丙戌,有事于景靈宮。
五月甲午,以王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丙申,周必大罷為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
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
丁酉,詔丞相以下,月一朝重華宮。
戊戌,罷周必大判潭州之命,許以舊官為醴泉觀使。
戊申,以和義郡夫人黃氏為貴妃。
右丞相留正論知閤門事姜特立,罷之。
閏月庚申朔,詔內侍陳源,許在外任便居住。
免郡縣淳熙十四年以前私負,十五年以後輸息及本者亦蠲之。
壬戌,以趙雄為寧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衞國公,仍判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