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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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牒。
戊子,除明州積欠諸司錢十五萬緡。
辛卯,再免沿邊歸正人請占官田賦役三年。
甲辰,黎州五部落犯盤佗砦,兵馬都監高晃以綿、潼大軍三千人與戰敗走,蠻人深入,大掠而去。
己酉,命廕補、武舉、宗室、小使臣行三年喪。
五月戊辰,以吏部尚書周必大參知政事,刑部尚書謝廓然簽書樞密院事。
袁州分宜縣大水,捐其稅。
戊寅,詔舒、蘄二州鑄錢歲以四十五萬貫為額。
己卯,申飭書坊擅刻書籍之禁。
庚辰,詔特奏名年六十人毋注縣尉。
六月丙戌,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陳俊卿為少保。
壬辰,五部落再犯黎州,制置司鈐轄成光延戰敗,官軍死者甚衆,提點刑獄、權州事折知常棄城遁。
甲午,制置司益兵,遣都大提舉茶馬吳總往平之。
壬寅,詔試刑法官增試經義。
秋七月癸醜,詔二廣帥臣、監司察所部守臣臧否以聞。
丁卯,以旱決繫囚,分命羣臣禱雨于山川。
壬申,移廣西提刑司于鬱林州。
八月癸未,禁黎州官吏市蕃商物。
甲申,以禱雨未應,諭輔臣欲令職事官以上各實封言事。
是夕雨。
丁酉,置湖南飛虎軍。
戊戌,雨。
甲辰,五部落犯黎州塞,興州左軍統領王去惡拒卻之,折知常重賂蠻,使之納款。
九月癸亥,詔自今常朝毋稱丞相名。
甲子,命樞密使亦如之。
乙醜,詔宰執、使相給使,減年恩數,身後三年者毋收使。
丙寅,詔知縣成資始聽監司薦舉。
壬申,禁諸路遏糴。
癸酉,名省記法為淳熙重修百司法。
冬十月丙戌,詔:「限田太寬,民役煩重,其令臺諫、給舍同戶部長貳詳議以聞。
」戊子,遣葉宏等使金賀正旦。
乙未,黎州五部落進馬乞降,詔卻獻馬,許其互市。
庚子,金遣李佾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癸醜,詔邊吏存恤江西過淮饑民。
丁巳,禁淮南諸司、州郡抑配民酒。
辛酉,蠲兩淮州軍二稅一年。
癸亥,黎州戍軍伍進等作亂,折知常遁去,王去惡誘進等誅之。
壬申,南康軍旱,詔出檢放所餘苗米萬石充軍糧。
癸酉,遣蓋經等賀金主生辰。
十二月庚寅,趙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志。
壬辰,以四川制置使胡元質不備蕃部,緻其猖獗,奪兩官罷之。
丙申,嗣濮王士輵薨。
戊戌,以新除成都府路提點刑獄祿東之權四川制置司,應黎州邊事,隨宜措置。
癸卯,詔臨安府承宣旨審奏如故事。
甲辰,金遣徒單守素等來賀明年正旦。
是月,詔以太上皇明年七十有五,議行慶壽禮,太上皇不允,帝進黃金二千兩為壽。
是歲,江、浙、淮西、湖北旱,蠲租,發廩貸給,趣州縣決獄,募富民振濟補官。
故歲雖兇,民無流殍。
安南入貢。
八年春正月甲寅,停折知常官,汀州居住。
丙辰,詔:內侍見帶兵官並與在京宮觀,著為令。
乙亥,詔福建歲撥鹽于邵武軍,市軍糧。
二月壬午,詔去歲旱傷郡縣,以義倉米日給貧民,至閏三月半止。
黎州土丁張百祥等不堪科役為亂,統領官劉大年引兵逆擊之,土丁潰去,大年坐誅。
戊子,禁浙西民因旱置圍田者。
裁童子試法。
己醜,禁廣西諸州科賣亭戶食鹽。
庚寅,詔三省、樞密、六部置籍,稽考興利除害等事。
戊戌,以保康軍節度使士歆為嗣濮王。
三月丁未朔,幸佑聖觀。
戊午,以潮州賊沈師為亂,趣帥、憲捕之。
辛未,幸聚景園。
閏月辛巳,命諸路帥臣、監司分州郡臧否為三等,歲終來上。
戊子,賜禮部進士黃由以下三百七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庚寅,修揚州城。
甲午,幸玉津園。
壬寅,減在京及諸路房廊錢什之三,德壽宮所減,月以南庫錢貼進。
禁潭、道等州官賣鹽。
甲辰,立宗室命繼法。
夏四月癸醜,修湖南諸州城。
丙辰,以臨安疫,分命醫官診視軍民。
庚申,復以強盜配隸諸軍重役。
丁卯,安定郡王子棟薨。
癸酉,立郴州宜章、桂陽軍臨武縣學,以教養峒民子弟。
五月戊寅,詔監司、守令勸課農桑,以奉行勤怠為賞罰。
壬午,詔諸路轉運司趣民間補葺經界簿籍。
辛卯,以久雨,減京畿及兩浙囚罪一等,釋杖以下,貸貧民稻種錢。
壬寅,以史浩為少師。
六月己酉,詔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馬草蕩二萬畝,聽民漁採。
戊午,除淳熙七年諸路旱傷檢放米一百三十七萬石、錢二十六萬緡。
辛酉,罷諸路坊場監官,聽民承買。
戊辰,史浩薦薛叔似、楊簡、陸九淵、陳謙、葉適、袁燮、趙善譽等十六人,詔並赴都堂審察。
七月癸未,復以許浦水軍隸殿前司。
永陽郡王居廣薨,追封永王。
辛卯,賞監司、守臣修舉荒政者十六人。
以不雨決繫囚。
壬辰,紹興大水,出秀婺州、平江府米振糶。
丁酉,嚴州水,詔被災之家蠲其和買,三等以上戶減半。
辛醜,錄範質後。
八月丙午,以旱罷招軍。
庚戌,趙雄罷。
壬子,詔紹興府諸縣夏稅、和市、折帛、身丁錢絹之類,不以名色,截日並令住催。
癸醜,以王淮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甲寅,以謝廓然同知樞密院事。
丙辰,更後殿幄次為延和殿。
己未,以觀文殿大學士、新四川制置使趙雄知瀘州。
戊辰,言者請自今歉歲蠲減,經費有虧,令戶部據實以聞,毋得督趣已蠲閣之數。
從之。
罷諸路補葺經界簿籍。
九月庚辰,命諸路提舉司貸民麥種。
辛巳,錢良臣罷。
庚寅,以謝廓然兼權參知政事。
冬十月己酉,遣施師點等使金賀正旦。
辛酉,錄黎州戰歿將士四百三人。
甲子,金遣完顏寔等來賀會慶節。
詔災傷州縣諭民振糶。
十一月甲戌,以旱傷罷喜雪宴。
戊寅,蠲富陽、新城、錢塘夏稅。
庚寅,前池州守趙粹中誤斬遞卒汪青,落職,仍詔給青家衣糧十五年。
辛卯,詔兩省、侍從、臺諫各舉所知。
浚行在至鎮江府運河。
丁酉,遣燕世良賀金主生辰。
己亥,振臨安府及嚴州饑民。
庚子,再詔臨安府為粥食饑民。
辛醜,以淳熙元年減半推賞法募民振糶。
十二月癸卯朔,以徽、饒二州民流者衆,罷守臣。
官出南庫錢三十萬緡,付新浙東提舉常平朱熹振糶。
丁未,禁諸州營造。
戊申,謚劉安世曰忠定。
辛亥,蠲諸路旱傷州軍明年身丁錢物。
甲寅,雨雹。
以度僧牒募閩、廣民入米。
丙辰,詔縣令有能舉荒政者,監司、郡守以名聞。
甲子,下朱熹社倉法于諸路。
戊辰,金遣魏貞吉等來賀明年正旦。
以爭執進書儀,帝還內,遣王抃往諭旨。
己巳,貞吉奉書入見。
是月,廣東安撫鞏湘誘潮賊沈師出降,誅之。
是歲,江、浙、兩淮、京西、湖北、潼川、夔州等路水旱相繼,發廩蠲租,遣使按視,民有流入江北者,命所在振業之。
九年春正月甲戌,詔四孟朝獻,分用三日,如在京故事。
丁醜,命兩
戊子,除明州積欠諸司錢十五萬緡。
辛卯,再免沿邊歸正人請占官田賦役三年。
甲辰,黎州五部落犯盤佗砦,兵馬都監高晃以綿、潼大軍三千人與戰敗走,蠻人深入,大掠而去。
己酉,命廕補、武舉、宗室、小使臣行三年喪。
五月戊辰,以吏部尚書周必大參知政事,刑部尚書謝廓然簽書樞密院事。
袁州分宜縣大水,捐其稅。
戊寅,詔舒、蘄二州鑄錢歲以四十五萬貫為額。
己卯,申飭書坊擅刻書籍之禁。
庚辰,詔特奏名年六十人毋注縣尉。
六月丙戌,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判建康府陳俊卿為少保。
壬辰,五部落再犯黎州,制置司鈐轄成光延戰敗,官軍死者甚衆,提點刑獄、權州事折知常棄城遁。
甲午,制置司益兵,遣都大提舉茶馬吳總往平之。
壬寅,詔試刑法官增試經義。
秋七月癸醜,詔二廣帥臣、監司察所部守臣臧否以聞。
丁卯,以旱決繫囚,分命羣臣禱雨于山川。
壬申,移廣西提刑司于鬱林州。
八月癸未,禁黎州官吏市蕃商物。
甲申,以禱雨未應,諭輔臣欲令職事官以上各實封言事。
是夕雨。
丁酉,置湖南飛虎軍。
戊戌,雨。
甲辰,五部落犯黎州塞,興州左軍統領王去惡拒卻之,折知常重賂蠻,使之納款。
九月癸亥,詔自今常朝毋稱丞相名。
甲子,命樞密使亦如之。
乙醜,詔宰執、使相給使,減年恩數,身後三年者毋收使。
丙寅,詔知縣成資始聽監司薦舉。
壬申,禁諸路遏糴。
癸酉,名省記法為淳熙重修百司法。
冬十月丙戌,詔:「限田太寬,民役煩重,其令臺諫、給舍同戶部長貳詳議以聞。
」戊子,遣葉宏等使金賀正旦。
乙未,黎州五部落進馬乞降,詔卻獻馬,許其互市。
庚子,金遣李佾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癸醜,詔邊吏存恤江西過淮饑民。
丁巳,禁淮南諸司、州郡抑配民酒。
辛酉,蠲兩淮州軍二稅一年。
癸亥,黎州戍軍伍進等作亂,折知常遁去,王去惡誘進等誅之。
壬申,南康軍旱,詔出檢放所餘苗米萬石充軍糧。
癸酉,遣蓋經等賀金主生辰。
十二月庚寅,趙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志。
壬辰,以四川制置使胡元質不備蕃部,緻其猖獗,奪兩官罷之。
丙申,嗣濮王士輵薨。
戊戌,以新除成都府路提點刑獄祿東之權四川制置司,應黎州邊事,隨宜措置。
癸卯,詔臨安府承宣旨審奏如故事。
甲辰,金遣徒單守素等來賀明年正旦。
是月,詔以太上皇明年七十有五,議行慶壽禮,太上皇不允,帝進黃金二千兩為壽。
是歲,江、浙、淮西、湖北旱,蠲租,發廩貸給,趣州縣決獄,募富民振濟補官。
故歲雖兇,民無流殍。
安南入貢。
八年春正月甲寅,停折知常官,汀州居住。
丙辰,詔:內侍見帶兵官並與在京宮觀,著為令。
乙亥,詔福建歲撥鹽于邵武軍,市軍糧。
二月壬午,詔去歲旱傷郡縣,以義倉米日給貧民,至閏三月半止。
黎州土丁張百祥等不堪科役為亂,統領官劉大年引兵逆擊之,土丁潰去,大年坐誅。
戊子,禁浙西民因旱置圍田者。
裁童子試法。
己醜,禁廣西諸州科賣亭戶食鹽。
庚寅,詔三省、樞密、六部置籍,稽考興利除害等事。
戊戌,以保康軍節度使士歆為嗣濮王。
三月丁未朔,幸佑聖觀。
戊午,以潮州賊沈師為亂,趣帥、憲捕之。
辛未,幸聚景園。
閏月辛巳,命諸路帥臣、監司分州郡臧否為三等,歲終來上。
戊子,賜禮部進士黃由以下三百七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庚寅,修揚州城。
甲午,幸玉津園。
壬寅,減在京及諸路房廊錢什之三,德壽宮所減,月以南庫錢貼進。
禁潭、道等州官賣鹽。
甲辰,立宗室命繼法。
夏四月癸醜,修湖南諸州城。
丙辰,以臨安疫,分命醫官診視軍民。
庚申,復以強盜配隸諸軍重役。
丁卯,安定郡王子棟薨。
癸酉,立郴州宜章、桂陽軍臨武縣學,以教養峒民子弟。
五月戊寅,詔監司、守令勸課農桑,以奉行勤怠為賞罰。
壬午,詔諸路轉運司趣民間補葺經界簿籍。
辛卯,以久雨,減京畿及兩浙囚罪一等,釋杖以下,貸貧民稻種錢。
壬寅,以史浩為少師。
六月己酉,詔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馬草蕩二萬畝,聽民漁採。
戊午,除淳熙七年諸路旱傷檢放米一百三十七萬石、錢二十六萬緡。
辛酉,罷諸路坊場監官,聽民承買。
戊辰,史浩薦薛叔似、楊簡、陸九淵、陳謙、葉適、袁燮、趙善譽等十六人,詔並赴都堂審察。
七月癸未,復以許浦水軍隸殿前司。
永陽郡王居廣薨,追封永王。
辛卯,賞監司、守臣修舉荒政者十六人。
以不雨決繫囚。
壬辰,紹興大水,出秀婺州、平江府米振糶。
丁酉,嚴州水,詔被災之家蠲其和買,三等以上戶減半。
辛醜,錄範質後。
八月丙午,以旱罷招軍。
庚戌,趙雄罷。
壬子,詔紹興府諸縣夏稅、和市、折帛、身丁錢絹之類,不以名色,截日並令住催。
癸醜,以王淮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甲寅,以謝廓然同知樞密院事。
丙辰,更後殿幄次為延和殿。
己未,以觀文殿大學士、新四川制置使趙雄知瀘州。
戊辰,言者請自今歉歲蠲減,經費有虧,令戶部據實以聞,毋得督趣已蠲閣之數。
從之。
罷諸路補葺經界簿籍。
九月庚辰,命諸路提舉司貸民麥種。
辛巳,錢良臣罷。
庚寅,以謝廓然兼權參知政事。
冬十月己酉,遣施師點等使金賀正旦。
辛酉,錄黎州戰歿將士四百三人。
甲子,金遣完顏寔等來賀會慶節。
詔災傷州縣諭民振糶。
十一月甲戌,以旱傷罷喜雪宴。
戊寅,蠲富陽、新城、錢塘夏稅。
庚寅,前池州守趙粹中誤斬遞卒汪青,落職,仍詔給青家衣糧十五年。
辛卯,詔兩省、侍從、臺諫各舉所知。
浚行在至鎮江府運河。
丁酉,遣燕世良賀金主生辰。
己亥,振臨安府及嚴州饑民。
庚子,再詔臨安府為粥食饑民。
辛醜,以淳熙元年減半推賞法募民振糶。
十二月癸卯朔,以徽、饒二州民流者衆,罷守臣。
官出南庫錢三十萬緡,付新浙東提舉常平朱熹振糶。
丁未,禁諸州營造。
戊申,謚劉安世曰忠定。
辛亥,蠲諸路旱傷州軍明年身丁錢物。
甲寅,雨雹。
以度僧牒募閩、廣民入米。
丙辰,詔縣令有能舉荒政者,監司、郡守以名聞。
甲子,下朱熹社倉法于諸路。
戊辰,金遣魏貞吉等來賀明年正旦。
以爭執進書儀,帝還內,遣王抃往諭旨。
己巳,貞吉奉書入見。
是月,廣東安撫鞏湘誘潮賊沈師出降,誅之。
是歲,江、浙、兩淮、京西、湖北、潼川、夔州等路水旱相繼,發廩蠲租,遣使按視,民有流入江北者,命所在振業之。
九年春正月甲戌,詔四孟朝獻,分用三日,如在京故事。
丁醜,命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