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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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六十三萬緡助軍用。
壬寅,韓世忠引兵趨壽春。
癸卯,復張浚特進。
金人圍濠州。
嶽飛發舒州。
甲辰,張俊、楊沂中、劉錡議班師。
乙巳,沂中、錡先行,俊以輕兵留後。
丙午,詔釋淮西雜犯死罪以下囚。
丁未,金人陷濠州,執守臣王進,夷其城,鈐轄邵青死之。
戊申,張俊遣楊沂中、王德入濠州,遇金伏兵,敗還。
己酉,韓世忠至濠州,不利而退。
辛亥,嶽飛次定遠縣,聞金兵退,還屯舒州。
楊沂中歸行在。
壬子,金人渡淮北歸。
癸醜,張俊歸建康府。
丁巳,劉錡歸太平州。
甲子,行營統制張彥及金人遇于汧陽之劉坊砦,第八將張宏戰沒。
夏四月丙子,復收免行錢。
己卯,孫近罷。
辛巳,以王次翁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韓世忠、張俊、嶽飛相繼入覲。
壬辰,以世忠、俊並為樞密使,飛樞密副使,命三省、樞密院官復分班奏事。
乙未,張俊請以所部兵隸禦前。
罷三宣撫司,改統制官為禦前統制官,各屯駐舊所。
丙申,以廣西經略使胡舜陟節制廣東、湖南兵,趣討駱科。
慕容洧破新泉砦,又攻會州,將官朱勇破之。
五月辛醜,置兩淮、江東西、湖廣京西三道總領軍馬錢糧官,仍掌報發禦前軍馬文字。
癸卯,賻恤戰沒將士。
丁未,遣張俊、嶽飛于楚州巡視邊防。
召劉光世赴行在。
甲寅,命樞密行府置司鎮江,令徧行巡歷措置。
庚申,加楊沂中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乙亥,造尅敵弓。
加秦檜特進,進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癸未,張俊、嶽飛至楚州。
俊以海州城不可守,毀之,遷其民,統韓世忠軍還鎮江,惟背嵬一軍赴行在。
甲申,知河南府李興部兵至鄂州,以興為左軍統制。
乙醜,明州僧王法恩等謀反伏誅。
壬辰,劉光世罷為萬壽觀使。
秋七月戊戌,秦檜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
庚子,以翰林學士範同參知政事。
以旱減膳祈禱,遣官決滯獄,出繫囚。
丁未,加秦檜少保。
甲寅,罷劉錡兵,命知荊南府。
乙卯,詔優奬永興、鳳翔、秦隴等州縣官,到任半年減磨勘,任滿遷一官。
己未,加張俊太傅。
癸亥,大雨。
是月,命張俊復如鎮江措置軍務,留嶽飛行在。
八月戊辰,立祚德廟于臨安,祀韓厥。
甲戌,罷嶽飛。
乙亥,命諸王後各推年長一人權主祀事。
癸巳,胡世將起復。
九月癸卯,命軍器少監鮑琚如鄂州根括宣撫司錢穀。
鄂州前軍副統制王俊告副都統制張憲謀據襄陽為變,張俊收憲屬吏以聞。
丁未,坐監司不按贓吏罪。
辛亥,吳璘拔秦州,州將武誼降。
壬子,璘率姚仲及金人戰于丁劉圈,敗之。
楊政克隴州,破岐下諸屯。
郭浩復華州,入陝州。
甲寅,建康大火。
丙申,遣劉光遠等充金國通問使。
吳璘及金人戰于剡家灣,大敗之,遂圍臘家城。
癸亥,璘自臘家城受詔班師,楊政、郭浩皆引軍還。
乙醜,邵隆復虢州,郝晸討禽駱科斬之。
冬十月丙寅朔,金人陷泗州,遂陷楚州。
丁卯,命樞密都承旨鄭剛中宣諭川、陝。
戊辰,楊政及金人戰于寶鷄縣,敗之,禽通檢孛堇。
乙亥,兀朮遣劉光遠等還。
戊寅,詔修玉牒。
下嶽飛、張憲大理獄,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壬午,遣魏良臣、王公亮為金國稟議使。
乙酉,虛恨蠻主歷階詣嘉州降。
癸巳,韓世忠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
是月,金人陷濠州,邵隆復陝州。
十一月己亥,範同罷。
責降李光為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
辛醜,兀朮遣審議使蕭毅、邢具瞻與魏良臣等偕來。
丁未,範同分司,筠州居住。
罷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同知宗正事士撙,申嚴戚裡宗室謁禁。
己酉,雷。
壬子,蕭毅等入見,始定議和盟誓。
乙卯,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
庚申,命宰執及議誓撰文官告祭天地、宗廟、社稷。
辛酉,以張浚為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萬壽觀使。
是月,與金國和議成,立盟書,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畀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
詔川、陝宣撫司毋出兵生事,招納叛亡。
駱科餘黨歐幻四等復叛桂陽藍山,犯平陽縣,遣江西兵馬都監程師回討平之。
十二月丁卯,責降徽猷閣待制劉洪道為濠州團練副使,柳州安置。
癸酉,命尚書省置籍勾考諸路滯獄。
甲戌,罷川、陝宣撫司便宜行事。
乙亥,兀朮遣何鑄等如會寧見金主,且趣割陝西餘地。
遂命周聿、莫將、鄭剛中分畫京西唐鄧、陝西地界。
壬午,命州縣三歲一置產業簿,籍民貲財田宅以定賦役,禁受賕虧隱舊額。
丁亥,立譏察海舶條法。
癸巳,賜嶽飛死于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于市,家屬徙廣南,官屬于鵬等論罪有差。
壬寅,韓世忠引兵趨壽春。
癸卯,復張浚特進。
金人圍濠州。
嶽飛發舒州。
甲辰,張俊、楊沂中、劉錡議班師。
乙巳,沂中、錡先行,俊以輕兵留後。
丙午,詔釋淮西雜犯死罪以下囚。
丁未,金人陷濠州,執守臣王進,夷其城,鈐轄邵青死之。
戊申,張俊遣楊沂中、王德入濠州,遇金伏兵,敗還。
己酉,韓世忠至濠州,不利而退。
辛亥,嶽飛次定遠縣,聞金兵退,還屯舒州。
楊沂中歸行在。
壬子,金人渡淮北歸。
癸醜,張俊歸建康府。
丁巳,劉錡歸太平州。
甲子,行營統制張彥及金人遇于汧陽之劉坊砦,第八將張宏戰沒。
夏四月丙子,復收免行錢。
己卯,孫近罷。
辛巳,以王次翁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韓世忠、張俊、嶽飛相繼入覲。
壬辰,以世忠、俊並為樞密使,飛樞密副使,命三省、樞密院官復分班奏事。
乙未,張俊請以所部兵隸禦前。
罷三宣撫司,改統制官為禦前統制官,各屯駐舊所。
丙申,以廣西經略使胡舜陟節制廣東、湖南兵,趣討駱科。
慕容洧破新泉砦,又攻會州,將官朱勇破之。
五月辛醜,置兩淮、江東西、湖廣京西三道總領軍馬錢糧官,仍掌報發禦前軍馬文字。
癸卯,賻恤戰沒將士。
丁未,遣張俊、嶽飛于楚州巡視邊防。
召劉光世赴行在。
甲寅,命樞密行府置司鎮江,令徧行巡歷措置。
庚申,加楊沂中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乙亥,造尅敵弓。
加秦檜特進,進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癸未,張俊、嶽飛至楚州。
俊以海州城不可守,毀之,遷其民,統韓世忠軍還鎮江,惟背嵬一軍赴行在。
甲申,知河南府李興部兵至鄂州,以興為左軍統制。
乙醜,明州僧王法恩等謀反伏誅。
壬辰,劉光世罷為萬壽觀使。
秋七月戊戌,秦檜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
庚子,以翰林學士範同參知政事。
以旱減膳祈禱,遣官決滯獄,出繫囚。
丁未,加秦檜少保。
甲寅,罷劉錡兵,命知荊南府。
乙卯,詔優奬永興、鳳翔、秦隴等州縣官,到任半年減磨勘,任滿遷一官。
己未,加張俊太傅。
癸亥,大雨。
是月,命張俊復如鎮江措置軍務,留嶽飛行在。
八月戊辰,立祚德廟于臨安,祀韓厥。
甲戌,罷嶽飛。
乙亥,命諸王後各推年長一人權主祀事。
癸巳,胡世將起復。
九月癸卯,命軍器少監鮑琚如鄂州根括宣撫司錢穀。
鄂州前軍副統制王俊告副都統制張憲謀據襄陽為變,張俊收憲屬吏以聞。
丁未,坐監司不按贓吏罪。
辛亥,吳璘拔秦州,州將武誼降。
壬子,璘率姚仲及金人戰于丁劉圈,敗之。
楊政克隴州,破岐下諸屯。
郭浩復華州,入陝州。
甲寅,建康大火。
丙申,遣劉光遠等充金國通問使。
吳璘及金人戰于剡家灣,大敗之,遂圍臘家城。
癸亥,璘自臘家城受詔班師,楊政、郭浩皆引軍還。
乙醜,邵隆復虢州,郝晸討禽駱科斬之。
冬十月丙寅朔,金人陷泗州,遂陷楚州。
丁卯,命樞密都承旨鄭剛中宣諭川、陝。
戊辰,楊政及金人戰于寶鷄縣,敗之,禽通檢孛堇。
乙亥,兀朮遣劉光遠等還。
戊寅,詔修玉牒。
下嶽飛、張憲大理獄,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壬午,遣魏良臣、王公亮為金國稟議使。
乙酉,虛恨蠻主歷階詣嘉州降。
癸巳,韓世忠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
是月,金人陷濠州,邵隆復陝州。
十一月己亥,範同罷。
責降李光為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
辛醜,兀朮遣審議使蕭毅、邢具瞻與魏良臣等偕來。
丁未,範同分司,筠州居住。
罷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同知宗正事士撙,申嚴戚裡宗室謁禁。
己酉,雷。
壬子,蕭毅等入見,始定議和盟誓。
乙卯,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
庚申,命宰執及議誓撰文官告祭天地、宗廟、社稷。
辛酉,以張浚為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萬壽觀使。
是月,與金國和議成,立盟書,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畀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
詔川、陝宣撫司毋出兵生事,招納叛亡。
駱科餘黨歐幻四等復叛桂陽藍山,犯平陽縣,遣江西兵馬都監程師回討平之。
十二月丁卯,責降徽猷閣待制劉洪道為濠州團練副使,柳州安置。
癸酉,命尚書省置籍勾考諸路滯獄。
甲戌,罷川、陝宣撫司便宜行事。
乙亥,兀朮遣何鑄等如會寧見金主,且趣割陝西餘地。
遂命周聿、莫將、鄭剛中分畫京西唐鄧、陝西地界。
壬午,命州縣三歲一置產業簿,籍民貲財田宅以定賦役,禁受賕虧隱舊額。
丁亥,立譏察海舶條法。
癸巳,賜嶽飛死于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于市,家屬徙廣南,官屬于鵬等論罪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