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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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與敘進,以責來效。
丙寅,賜上舍生十五人及第。
戊辰,詔:上書邪下等人可依無過人例,今後改官升任並免檢舉。
夏四月己卯,班樂尺于天下。
癸未,蔡京上哲宗實錄。
丙申,立感生帝壇。
丁酉,詔修哲宗史。
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
丁未,彗出奎、婁。
甲寅,立詞學兼茂科。
丙辰,詔以彗見避殿減膳,令侍從官直言指陳闕失。
戊午,赦天下。
壬戌,改廣西黔南路為廣南西路。
癸亥,治廣西妄言拓地罪,追貶帥臣王祖道為昭信軍節度副使。
甲子,貶蔡京為太子少保。
丙寅,餘深罷。
六月庚午,禦殿復膳。
乙亥,以張商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壬辰,復向宗回為開府儀同三司、漢東郡王。
乙未,慮囚。
丙申,薛昂罷。
秋七月辛醜,復罷方田。
戊申,封子〈木咢〉為冀國公。
八月乙亥,以劉正夫為中書侍郎,侯蒙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鄧洵仁為尚書右丞。
戊寅,省內外冗官。
庚辰,以資政殿學士吳居厚為門下侍郎。
丁亥,行內外學官選試法。
閏月辛醜,詔:諸路事有不便於民者,監司條奏之。
癸卯,改陵井監為仙井監。
辛酉,詔戒朋黨。
以張閣知杭州,兼領花石綱。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酉,立貴妃鄭氏為皇後。
鄭居中罷。
戊戌,太白晝見。
以吳居厚知樞密院事。
十一月乙醜朔,朝景靈宮。
丙寅,饗太廟。
丁卯,祀昊天上帝于圜丘,赦天下,改明年元。
丙戌,罷拱州為襄邑縣。
十二月庚戌,改謚靖和皇後為惠恭。
是歲,夔州江水溢。
海水清。
出宮女四百八十六人。
南丹州首領莫公晟內附。
政和元年春正月己巳,以賢妃王氏為德妃。
壬申,毀京師淫祠一千三十八區。
戊寅,封子栱為定國公。
丙戌,廢白、龔二州。
壬辰,詔百官厲名節。
二月壬寅,冊皇後。
乙巳,詔陝西、河東復鑄夾錫錢。
丙午,以太子少師鄭紳為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己巳,詔監司督州縣長吏勸民增植桑柘,課其多寡為賞罰。
癸酉,以吏部尚書王襄同知樞密院事。
夏四月乙卯,罷陝西、河東鑄夾錫錢。
丙辰,慮囚。
立守令勸農黜陟法。
丁巳,以淮南旱,降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五月癸亥,詔四川羨餘錢物歸左藏庫。
戊辰,改當十錢為當三。
己卯,東南有星晝隕。
丁亥,解池生紅鹽。
六月甲寅,復蔡京為太子少師。
秋七月壬申,以疾愈赦天下。
癸未,廢平、從二州為砦。
八月乙未,復蔡京為太子太師。
丁巳,張商英罷。
戊午,詔:「監司部內官吏,一歲中有犯罪至三人以上,雖不及三人而或有曾薦舉者,罪及監司。
」 九月戊寅,王襄罷。
丁亥,封子栻為廣國公。
是月,鄭允中、童貫使遼,以李良嗣來,良嗣獻取燕之策,詔賜姓趙。
冬十月辛卯,以用事之臣多險躁朋比,下詔申儆。
庚戌,封昭化軍節度使宗粹為信安郡王。
辛亥,貶張商英為崇信軍節度副使。
十一月壬戌,以上書邪等及曾經入籍人並不許試學官。
丙子,封子榛為福國公。
十二月己酉,詔臺諫以直道覈是非,毋憚大吏,毋比近習。
辛亥,廢鎮州,升瓊州為靖海軍。
是歲,虔州芝草生。
蔡州瑞麥連野。
河南府嘉禾生,野蠶成繭。
出宮女八十人。
交趾、夏國入貢。
丙寅,賜上舍生十五人及第。
戊辰,詔:上書邪下等人可依無過人例,今後改官升任並免檢舉。
夏四月己卯,班樂尺于天下。
癸未,蔡京上哲宗實錄。
丙申,立感生帝壇。
丁酉,詔修哲宗史。
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
丁未,彗出奎、婁。
甲寅,立詞學兼茂科。
丙辰,詔以彗見避殿減膳,令侍從官直言指陳闕失。
戊午,赦天下。
壬戌,改廣西黔南路為廣南西路。
癸亥,治廣西妄言拓地罪,追貶帥臣王祖道為昭信軍節度副使。
甲子,貶蔡京為太子少保。
丙寅,餘深罷。
六月庚午,禦殿復膳。
乙亥,以張商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壬辰,復向宗回為開府儀同三司、漢東郡王。
乙未,慮囚。
丙申,薛昂罷。
秋七月辛醜,復罷方田。
戊申,封子〈木咢〉為冀國公。
八月乙亥,以劉正夫為中書侍郎,侯蒙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鄧洵仁為尚書右丞。
戊寅,省內外冗官。
庚辰,以資政殿學士吳居厚為門下侍郎。
丁亥,行內外學官選試法。
閏月辛醜,詔:諸路事有不便於民者,監司條奏之。
癸卯,改陵井監為仙井監。
辛酉,詔戒朋黨。
以張閣知杭州,兼領花石綱。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酉,立貴妃鄭氏為皇後。
鄭居中罷。
戊戌,太白晝見。
以吳居厚知樞密院事。
十一月乙醜朔,朝景靈宮。
丙寅,饗太廟。
丁卯,祀昊天上帝于圜丘,赦天下,改明年元。
丙戌,罷拱州為襄邑縣。
十二月庚戌,改謚靖和皇後為惠恭。
是歲,夔州江水溢。
海水清。
出宮女四百八十六人。
南丹州首領莫公晟內附。
政和元年春正月己巳,以賢妃王氏為德妃。
壬申,毀京師淫祠一千三十八區。
戊寅,封子栱為定國公。
丙戌,廢白、龔二州。
壬辰,詔百官厲名節。
二月壬寅,冊皇後。
乙巳,詔陝西、河東復鑄夾錫錢。
丙午,以太子少師鄭紳為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己巳,詔監司督州縣長吏勸民增植桑柘,課其多寡為賞罰。
癸酉,以吏部尚書王襄同知樞密院事。
夏四月乙卯,罷陝西、河東鑄夾錫錢。
丙辰,慮囚。
立守令勸農黜陟法。
丁巳,以淮南旱,降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五月癸亥,詔四川羨餘錢物歸左藏庫。
戊辰,改當十錢為當三。
己卯,東南有星晝隕。
丁亥,解池生紅鹽。
六月甲寅,復蔡京為太子少師。
秋七月壬申,以疾愈赦天下。
癸未,廢平、從二州為砦。
八月乙未,復蔡京為太子太師。
丁巳,張商英罷。
戊午,詔:「監司部內官吏,一歲中有犯罪至三人以上,雖不及三人而或有曾薦舉者,罪及監司。
」 九月戊寅,王襄罷。
丁亥,封子栻為廣國公。
是月,鄭允中、童貫使遼,以李良嗣來,良嗣獻取燕之策,詔賜姓趙。
冬十月辛卯,以用事之臣多險躁朋比,下詔申儆。
庚戌,封昭化軍節度使宗粹為信安郡王。
辛亥,貶張商英為崇信軍節度副使。
十一月壬戌,以上書邪等及曾經入籍人並不許試學官。
丙子,封子榛為福國公。
十二月己酉,詔臺諫以直道覈是非,毋憚大吏,毋比近習。
辛亥,廢鎮州,升瓊州為靖海軍。
是歲,虔州芝草生。
蔡州瑞麥連野。
河南府嘉禾生,野蠶成繭。
出宮女八十人。
交趾、夏國入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