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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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聖元年春正月癸酉朔,羣臣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丙申,夏人來貢。
辛醜,遣中書舍人呂希純等行河。
罷河東大銅錢。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兵部尚書鄧潤甫為尚書右丞。
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後于永厚陵。
己未,祔神主于太廟。
癸亥,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罷避高遵惠諱。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乙亥,呂大防罷。
庚辰,詔大學合格上舍生推恩免省試,附科場春榜。
乙酉,禦集英殿策進士。
丁亥,策武舉。
戊子,以徐王顥為太師,徙封冀王。
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穀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稅。
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七十五人。
蘇轍罷。
夏四月乙巳朔,阿裡骨進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己酉,詔中外決獄。
庚戌,詔有司具醫藥治京師民疾。
壬子,蘇軾坐前掌制命語涉譏訕,落職知英州。
癸醜,改元。
白虹貫日。
甲寅,以王安石配饗神宗廟庭。
蔡確追復右正議大夫。
戊午,復新城兩廂。
庚申,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範純仁罷。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復元豐免役法。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錄。
閏月壬申,復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丙戌,復義倉。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乙未,西南張蕃遣人入貢。
丙申,命左僕射章惇提舉修神宗國史。
丁酉,詔添差徐州兵馬都監。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
己酉,修國史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
太白晝見。
辛亥,劉奉世罷。
癸醜,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乙醜,鄧潤甫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薨。
六月甲戌,來之邵等疏蘇軾詆斥先朝,詔謫惠州。
丙子,罷制置解鹽使。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除進士引用王安石字說之禁。
秋七月丁巳,以禦史黃履周秩、諫官張商英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謚,王巖叟贈官;貶呂大防為秘書監,劉摯為光祿卿,蘇轍為少府監,並分司南京;梁燾提舉舒州靈仙觀。
戊午,詔:「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輕重議罰,布告天下。
餘悉不問,議者亦勿復言。
」 八月丙戌,召輔臣觀稼後苑。
日有五色雲。
壬辰,應制科趙天啟以累上書狂妄黜。
九月癸卯,遣禦史劉拯按河北水災,振饑民。
丙午,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庚戌,罷制科。
罷廣惠倉。
癸醜,令監司歲察守臣課績優者以聞。
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
庚申,太白晝見。
丁卯,詔京東西、河北振恤流民。
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冬十月丙申,三佛齊遣使入貢。
丁酉,河北流斷絕。
十一月己亥朔,復八路差官法。
壬子,以冬溫無雪,決繫囚。
蔡確特追復觀文殿大學士。
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
丁巳,詔河北振饑,諸路恤流亡,官吏有善狀才能顯著者以聞。
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
庚辰,命諸路祈雪。
丙戌,滑州浮橋火。
己醜,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
甲午,範祖禹、趙彥若、黃庭堅坐史事責授散官,永、澧、黔州安置。
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振之。
二年春正月甲辰,詔國史院增補先帝禦集。
丙午,立宏詞科。
己未,遷奉太平興國寺三朝禦容于天章閣。
乙醜,殿前司奏獄空,詔賜緡錢。
二月
丙申,夏人來貢。
辛醜,遣中書舍人呂希純等行河。
罷河東大銅錢。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兵部尚書鄧潤甫為尚書右丞。
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後于永厚陵。
己未,祔神主于太廟。
癸亥,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罷避高遵惠諱。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乙亥,呂大防罷。
庚辰,詔大學合格上舍生推恩免省試,附科場春榜。
乙酉,禦集英殿策進士。
丁亥,策武舉。
戊子,以徐王顥為太師,徙封冀王。
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穀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稅。
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七十五人。
蘇轍罷。
夏四月乙巳朔,阿裡骨進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己酉,詔中外決獄。
庚戌,詔有司具醫藥治京師民疾。
壬子,蘇軾坐前掌制命語涉譏訕,落職知英州。
癸醜,改元。
白虹貫日。
甲寅,以王安石配饗神宗廟庭。
蔡確追復右正議大夫。
戊午,復新城兩廂。
庚申,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範純仁罷。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復元豐免役法。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錄。
閏月壬申,復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丙戌,復義倉。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乙未,西南張蕃遣人入貢。
丙申,命左僕射章惇提舉修神宗國史。
丁酉,詔添差徐州兵馬都監。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
己酉,修國史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
太白晝見。
辛亥,劉奉世罷。
癸醜,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乙醜,鄧潤甫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薨。
六月甲戌,來之邵等疏蘇軾詆斥先朝,詔謫惠州。
丙子,罷制置解鹽使。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除進士引用王安石字說之禁。
秋七月丁巳,以禦史黃履周秩、諫官張商英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謚,王巖叟贈官;貶呂大防為秘書監,劉摯為光祿卿,蘇轍為少府監,並分司南京;梁燾提舉舒州靈仙觀。
戊午,詔:「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輕重議罰,布告天下。
餘悉不問,議者亦勿復言。
」 八月丙戌,召輔臣觀稼後苑。
日有五色雲。
壬辰,應制科趙天啟以累上書狂妄黜。
九月癸卯,遣禦史劉拯按河北水災,振饑民。
丙午,禦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庚戌,罷制科。
罷廣惠倉。
癸醜,令監司歲察守臣課績優者以聞。
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
庚申,太白晝見。
丁卯,詔京東西、河北振恤流民。
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冬十月丙申,三佛齊遣使入貢。
丁酉,河北流斷絕。
十一月己亥朔,復八路差官法。
壬子,以冬溫無雪,決繫囚。
蔡確特追復觀文殿大學士。
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
丁巳,詔河北振饑,諸路恤流亡,官吏有善狀才能顯著者以聞。
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
庚辰,命諸路祈雪。
丙戌,滑州浮橋火。
己醜,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
甲午,範祖禹、趙彥若、黃庭堅坐史事責授散官,永、澧、黔州安置。
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振之。
二年春正月甲辰,詔國史院增補先帝禦集。
丙午,立宏詞科。
己未,遷奉太平興國寺三朝禦容于天章閣。
乙醜,殿前司奏獄空,詔賜緡錢。
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