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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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石,罷知鄧州。
以翰林學士呂公著為禦史中丞。
命龍圖閣直學士張掞兼編排錄用勳臣子孫。
壬戌,太白晝見。
秋七月乙醜朔,日當食,雲陰不見。
庚午,詔禦史中丞舉推直官及可兼權禦史者。
甲戌,東平郡王允弼薨。
辛巳,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壬午,振恤被水州軍,仍蠲竹木稅及酒課。
癸未,詔:「自今文臣換右職者,須實有謀勇,曾著績効,即得取旨。
」甲申,日下有五色雲。
己醜,韓琦上仁宗實錄,曾公亮上英宗實錄。
八月癸卯,侍禦史劉琦貶監處州鹽酒務,禦史裏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亦以論安石故。
乙巳,殿中侍禦史孫昌齡以論新法,貶通判蘄州。
丙午,同修起居注範純仁以言事多忤安石,罷同知諫院。
戊申,河徙東行。
夏國請從舊蕃儀,詔許之。
己酉,範純仁知河中府。
甲寅,朝神禦殿。
辛酉,以祕書省著作佐郎程顥、王子韶並為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
壬戌,侍禦史知雜事劉述、同判刑部丁諷坐受刑名敕不即下,述貶知江州,諷貶通判復州。
審刑院詳議官王師元坐言許遵所議刑名不當,貶監安州稅。
九月甲子朔,交州來貢。
乙醜,以古勿峒效順首領儂智會為右千牛衞大將軍。
丁卯,立常平給斂法。
戊辰,出內庫緡錢百萬糴河北常平粟。
丁醜,遣孫固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辛卯,廢奉慈廟。
壬辰,以祕書省著作佐郎呂惠卿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
冬十月丙申,富弼罷為武寧軍節度使、判亳州。
曾公亮、陳升之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城綏州,命郭逵選將置守具。
逵遣趙禼交夏人所納安遠、塞門二砦,就定地界。
夏人渝初盟,禼請城綏州,不以易二砦,因改名綏德城。
戊戌,以蕃官禮賓使折繼世為忠州刺史;左監門衞將軍嵬名山為供備庫使,仍賜姓名趙懷順。
丙辰,詔禦史請對並許直由閤門上殿。
戊午,宗諤復平章事。
己未,夏人來謝封冊。
辛酉,錄楊承信曾孫立、田重進曾孫章為三班借職。
十一月乙醜,命韓絳制置三司條例。
甲戌,詔:祖宗之後世襲補外官,非袒免親罷賜名授官。
丙子,罷諸路提刑武臣。
頒農田水利約束。
壬午,禦邇英閣聽講。
賜汴口役兵錢。
己醜,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閏月庚子,濬禦河。
壬子,置交子務。
是月,差官提舉諸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
十二月癸亥朔,復減後妃公主及臣僚推恩。
癸酉,增失入死罪法。
丙戌,增三京留司禦史臺、國子監及宮觀官,以處卿監、監司、知州之老者。
戊子,遼遣蕭惟禧來賀正旦。
是歲,交州來貢。
以翰林學士呂公著為禦史中丞。
命龍圖閣直學士張掞兼編排錄用勳臣子孫。
壬戌,太白晝見。
秋七月乙醜朔,日當食,雲陰不見。
庚午,詔禦史中丞舉推直官及可兼權禦史者。
甲戌,東平郡王允弼薨。
辛巳,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壬午,振恤被水州軍,仍蠲竹木稅及酒課。
癸未,詔:「自今文臣換右職者,須實有謀勇,曾著績効,即得取旨。
」甲申,日下有五色雲。
己醜,韓琦上仁宗實錄,曾公亮上英宗實錄。
八月癸卯,侍禦史劉琦貶監處州鹽酒務,禦史裏行錢顗貶監衢州鹽稅,亦以論安石故。
乙巳,殿中侍禦史孫昌齡以論新法,貶通判蘄州。
丙午,同修起居注範純仁以言事多忤安石,罷同知諫院。
戊申,河徙東行。
夏國請從舊蕃儀,詔許之。
己酉,範純仁知河中府。
甲寅,朝神禦殿。
辛酉,以祕書省著作佐郎程顥、王子韶並為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
壬戌,侍禦史知雜事劉述、同判刑部丁諷坐受刑名敕不即下,述貶知江州,諷貶通判復州。
審刑院詳議官王師元坐言許遵所議刑名不當,貶監安州稅。
九月甲子朔,交州來貢。
乙醜,以古勿峒效順首領儂智會為右千牛衞大將軍。
丁卯,立常平給斂法。
戊辰,出內庫緡錢百萬糴河北常平粟。
丁醜,遣孫固等賀遼主生辰、正旦。
辛卯,廢奉慈廟。
壬辰,以祕書省著作佐郎呂惠卿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
冬十月丙申,富弼罷為武寧軍節度使、判亳州。
曾公亮、陳升之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城綏州,命郭逵選將置守具。
逵遣趙禼交夏人所納安遠、塞門二砦,就定地界。
夏人渝初盟,禼請城綏州,不以易二砦,因改名綏德城。
戊戌,以蕃官禮賓使折繼世為忠州刺史;左監門衞將軍嵬名山為供備庫使,仍賜姓名趙懷順。
丙辰,詔禦史請對並許直由閤門上殿。
戊午,宗諤復平章事。
己未,夏人來謝封冊。
辛酉,錄楊承信曾孫立、田重進曾孫章為三班借職。
十一月乙醜,命韓絳制置三司條例。
甲戌,詔:祖宗之後世襲補外官,非袒免親罷賜名授官。
丙子,罷諸路提刑武臣。
頒農田水利約束。
壬午,禦邇英閣聽講。
賜汴口役兵錢。
己醜,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閏月庚子,濬禦河。
壬子,置交子務。
是月,差官提舉諸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
十二月癸亥朔,復減後妃公主及臣僚推恩。
癸酉,增失入死罪法。
丙戌,增三京留司禦史臺、國子監及宮觀官,以處卿監、監司、知州之老者。
戊子,遼遣蕭惟禧來賀正旦。
是歲,交州來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