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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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內降關白二府法。
是歲,西蕃瞎氊并諸族、西平州黔南道王石自品、西南蕃鶼州來貢。
三年春正月戊戌,鑿永通河。
二月癸卯,契丹使來告其祖母哀,輟視朝七日,遣使祭奠弔慰。
癸醜,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三月甲戌,詔禮部貢舉。
夏四月甲子,吳育卒。
乙醜,罷睦親宅祖宗神禦殿。
丙辰,詔:「守令或貪恣耄昏,以弛為寬,以苛為察,以增賦斂為勞,以出入刑罰為能,而部使者莫之舉劾。
自今其各思率職,毋撓權倖,毋縱有罪,以稱朕意。
」 五月壬申,增國子監生員。
甲午,契丹遣使緻其祖母遺留物。
六月丙午,文彥博、賈昌朝罷,以富弼為昭文館大學士,韓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宋庠、田況為樞密使,張昪為樞密副使。
甲寅,詔學士院編國朝制誥。
丁卯,交阯貢異獸。
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癸巳,以夔州路旱,遣使安撫。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己未,王堯臣卒。
庚申,彭仕羲率衆降。
九月癸酉,議罷榷茶法。
己醜,契丹遣使來謝。
冬十月癸亥,除河北坊郭客戶乾食鹽錢。
十一月癸酉,議減冗費。
己醜,置都水監,罷三司河渠司。
十二月己巳,詔三司歲上天下稅賦之數,三歲一會虧贏以聞。
閏月丁卯朔,詔:「吏人及伎術官職,毋得任知州軍、提點刑獄,自軍班出至正任者,方得知邊要州軍。
」丁醜,詔裁定制科及進士高第人恩數。
庚辰,詔: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減常膳。
宴契丹使,毋作樂。
壬午,錄繫囚,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是歲,安化上中下州、北遐鎮蠻人來貢。
四年春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用牲于社。
辛醜,禦正殿,復常膳。
以自冬雨雪不止,遣官分行京城,賜孤窮老疾錢,畿縣委令佐為糜粥濟飢。
壬寅,賜在京諸軍班緡錢。
頒嘉祐驛令。
二月己巳,罷榷茶。
庚午,廣南言交阯寇欽州。
乙亥,以廣惠倉隸司農寺。
戊子,白虹貫日。
三月戊戌,命近臣同三司減定民間科率。
是月,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三百三十九人。
夏四月丁卯,詔孟冬大祫于太廟。
癸酉,封柴氏後為崇義公,給田十頃,奉周室祀。
丙子,復銀臺司封駮制。
癸未,陳執中薨。
辛卯,詔:「中外臣庶居室、器用、冠服、妾媵,有違常制,必罰毋貸。
」壬辰,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大震電,雨雹。
五月戊戌,詔:「兩制臣僚舊制不許詣執政私第,執政嘗所舉薦不得用為禦史,今除其法。
」庚子,詔:內臣員多,權罷進養子入內。
壬子,遣官經界河北牧地,餘募民種藝。
六月己巳,羣臣請加尊號曰「大仁至治」,表五上,不許。
癸酉,詔諸路經略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各舉本部官有行實政事者三人,以備升擢。
嘗任兩府者,許舉內外官。
丁醜,詔轉運司,凡鄰州饑而輒閉糶者,以違制論。
辛卯,放宮女二百十四人。
秋七月丁未,放宮女二百三十六人。
八月乙亥,策制舉人。
冬十月壬申,朝饗景靈宮。
癸酉,大祫于太廟,大赦。
詔諸路監司察士有學行為鄉裡所推者,同長吏以聞。
民父母年八十以上,復其一丁。
復益州為成都府,并州為太原府。
戊寅,加恩百官。
十一月庚子,汝南郡王允讓薨。
十二月丁醜,白虹貫日。
是歲,唃厮囉來貢。
五年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貫日,太白犯歲星。
己亥,錄劉繼元後。
二月壬戌,錄繫囚。
三月壬辰,詔禮部貢舉。
癸巳,劉沆薨。
乙未,歲星晝見。
壬子,詔以蝗澇相仍,敕轉運使、提點刑獄督州縣振濟,仍察不稱職者。
夏四月癸未,程戡罷,以孫抃為樞密副使。
丙戌,命近臣同三司議均稅。
五月戊子朔,京師民疫,選醫給藥以療之。
己醜,京師地震。
丁酉,詔三司置寬恤民力司。
己酉,王安石召入為三司度支判官。
丁巳,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六月乙醜,詔戒上封告訐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彈劾小過不關政體者。
乙亥,遣官分行天下,訪寬恤民力事。
秋七月癸巳,邕州言交阯與甲峒蠻合兵寇邊,都巡檢宋士堯拒戰死之,詔發諸州兵討捕。
丙申,詔待制、臺諫官、正刺史以上各舉諸司使至三班使臣堪將領及行陣戰鬬者三人。
戊戌,翰林學士歐陽脩上新修唐書。
庚戌,詔中書門下采端實之士明進諸朝,辨激巧偽者放黜之。
八月壬申,詔求逸書。
庚辰,置陝西估馬司。
乙酉,罷諸路同提點刑獄使臣。
丙戌,置江、湖、閩、廣、四川十一路轉運判官。
九月己醜,太白晝見。
冬十月乙酉,深州言野蠶成繭,被于原野。
十一月辛卯,罷內臣寄遷法。
辛醜,宋庠罷。
以曾公亮為樞密使,張昪、孫抃為參知政事,歐陽脩、陳升之、趙槩為樞密副使。
十二月己卯,蘇茂州蠻寇邕州。
辛巳,補諸州父老百歲以上者十二人為州助教。
是歲,大食國來貢。
六年春正月乙未,許兩制與臺諫相見。
二月
是歲,西蕃瞎氊并諸族、西平州黔南道王石自品、西南蕃鶼州來貢。
三年春正月戊戌,鑿永通河。
二月癸卯,契丹使來告其祖母哀,輟視朝七日,遣使祭奠弔慰。
癸醜,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三月甲戌,詔禮部貢舉。
夏四月甲子,吳育卒。
乙醜,罷睦親宅祖宗神禦殿。
丙辰,詔:「守令或貪恣耄昏,以弛為寬,以苛為察,以增賦斂為勞,以出入刑罰為能,而部使者莫之舉劾。
自今其各思率職,毋撓權倖,毋縱有罪,以稱朕意。
」 五月壬申,增國子監生員。
甲午,契丹遣使緻其祖母遺留物。
六月丙午,文彥博、賈昌朝罷,以富弼為昭文館大學士,韓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宋庠、田況為樞密使,張昪為樞密副使。
甲寅,詔學士院編國朝制誥。
丁卯,交阯貢異獸。
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癸巳,以夔州路旱,遣使安撫。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己未,王堯臣卒。
庚申,彭仕羲率衆降。
九月癸酉,議罷榷茶法。
己醜,契丹遣使來謝。
冬十月癸亥,除河北坊郭客戶乾食鹽錢。
十一月癸酉,議減冗費。
己醜,置都水監,罷三司河渠司。
十二月己巳,詔三司歲上天下稅賦之數,三歲一會虧贏以聞。
閏月丁卯朔,詔:「吏人及伎術官職,毋得任知州軍、提點刑獄,自軍班出至正任者,方得知邊要州軍。
」丁醜,詔裁定制科及進士高第人恩數。
庚辰,詔: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減常膳。
宴契丹使,毋作樂。
壬午,錄繫囚,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是歲,安化上中下州、北遐鎮蠻人來貢。
四年春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用牲于社。
辛醜,禦正殿,復常膳。
以自冬雨雪不止,遣官分行京城,賜孤窮老疾錢,畿縣委令佐為糜粥濟飢。
壬寅,賜在京諸軍班緡錢。
頒嘉祐驛令。
二月己巳,罷榷茶。
庚午,廣南言交阯寇欽州。
乙亥,以廣惠倉隸司農寺。
戊子,白虹貫日。
三月戊戌,命近臣同三司減定民間科率。
是月,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三百三十九人。
夏四月丁卯,詔孟冬大祫于太廟。
癸酉,封柴氏後為崇義公,給田十頃,奉周室祀。
丙子,復銀臺司封駮制。
癸未,陳執中薨。
辛卯,詔:「中外臣庶居室、器用、冠服、妾媵,有違常制,必罰毋貸。
」壬辰,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大震電,雨雹。
五月戊戌,詔:「兩制臣僚舊制不許詣執政私第,執政嘗所舉薦不得用為禦史,今除其法。
」庚子,詔:內臣員多,權罷進養子入內。
壬子,遣官經界河北牧地,餘募民種藝。
六月己巳,羣臣請加尊號曰「大仁至治」,表五上,不許。
癸酉,詔諸路經略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各舉本部官有行實政事者三人,以備升擢。
嘗任兩府者,許舉內外官。
丁醜,詔轉運司,凡鄰州饑而輒閉糶者,以違制論。
辛卯,放宮女二百十四人。
秋七月丁未,放宮女二百三十六人。
八月乙亥,策制舉人。
冬十月壬申,朝饗景靈宮。
癸酉,大祫于太廟,大赦。
詔諸路監司察士有學行為鄉裡所推者,同長吏以聞。
民父母年八十以上,復其一丁。
復益州為成都府,并州為太原府。
戊寅,加恩百官。
十一月庚子,汝南郡王允讓薨。
十二月丁醜,白虹貫日。
是歲,唃厮囉來貢。
五年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貫日,太白犯歲星。
己亥,錄劉繼元後。
二月壬戌,錄繫囚。
三月壬辰,詔禮部貢舉。
癸巳,劉沆薨。
乙未,歲星晝見。
壬子,詔以蝗澇相仍,敕轉運使、提點刑獄督州縣振濟,仍察不稱職者。
夏四月癸未,程戡罷,以孫抃為樞密副使。
丙戌,命近臣同三司議均稅。
五月戊子朔,京師民疫,選醫給藥以療之。
己醜,京師地震。
丁酉,詔三司置寬恤民力司。
己酉,王安石召入為三司度支判官。
丁巳,錄繫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六月乙醜,詔戒上封告訐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彈劾小過不關政體者。
乙亥,遣官分行天下,訪寬恤民力事。
秋七月癸巳,邕州言交阯與甲峒蠻合兵寇邊,都巡檢宋士堯拒戰死之,詔發諸州兵討捕。
丙申,詔待制、臺諫官、正刺史以上各舉諸司使至三班使臣堪將領及行陣戰鬬者三人。
戊戌,翰林學士歐陽脩上新修唐書。
庚戌,詔中書門下采端實之士明進諸朝,辨激巧偽者放黜之。
八月壬申,詔求逸書。
庚辰,置陝西估馬司。
乙酉,罷諸路同提點刑獄使臣。
丙戌,置江、湖、閩、廣、四川十一路轉運判官。
九月己醜,太白晝見。
冬十月乙酉,深州言野蠶成繭,被于原野。
十一月辛卯,罷內臣寄遷法。
辛醜,宋庠罷。
以曾公亮為樞密使,張昪、孫抃為參知政事,歐陽脩、陳升之、趙槩為樞密副使。
十二月己卯,蘇茂州蠻寇邕州。
辛巳,補諸州父老百歲以上者十二人為州助教。
是歲,大食國來貢。
六年春正月乙未,許兩制與臺諫相見。
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