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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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棺槨重葬,所在長吏緻祭。
己酉,幸開寶寺觀新鐘。
丙辰,女直國遣使齎定安國王烈萬華表,獻方物。
丁卯,潘美等敗南漢軍萬衆於富州,下之。
十月庚辰,克賀州。
十一月壬寅,下昭、桂二州。
乙巳,減桂陽歲貢白金額。
癸醜,右領軍衞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姦贓棄市。
癸亥,定州駐泊都監田欽祚敗契丹於遂城。
丙寅,以曹州舉德行孔蟾為章丘主簿。
十二月壬申,潘美等下連州。
辛卯,大敗南漢軍萬餘於韶州,下之。
癸巳,增河隄。
四年春正月戊戌朔,以出師,不視朝。
丙午,罷諸道州縣攝官。
丁未,右千牛衞大將軍桑進興坐贓棄市。
癸醜,潘美等取英州、雄州。
二月丁亥,南漢劉鋹遣其左僕射蕭灌等以表來上。
己醜,潘美克廣州,俘劉鋹,廣南平。
得州六十,縣二百十四,戶十七萬二百六十三。
辛卯,大赦廣南,免二稅,偽署官仍舊。
三月乙未,幸飛龍院,賜從臣馬。
丙申,詔:「廣南有買人男女為奴婢轉傭利者,並放免;偽政有害于民者具以聞,除之。
」增前代帝王守陵戶二。
夏四月丙寅朔,前左監門衞將軍趙玭訴宰相趙普,坐誣毀大臣,汝州安置。
丁卯,三佛齊國遣使獻方物。
己巳,詔禁嶺南商稅、鹽、麴,如荊湖法。
辛未,幸永興軍節度使吳廷祚第視疾。
癸未,幸開寶寺。
辛卯,南唐遣其弟從諫來朝貢。
發廂軍千人脩前代陵寢之在秦者。
壬辰,監察禦史閭丘舜卿坐前任盜用官錢,棄市。
五月乙未朔,禦明德門受劉鋹俘,釋之;斬其柄臣龔澄樞、李托、薛崇譽。
大宴於大明殿,鋹預焉。
丁酉,賞伐廣南功,潘美、尹崇珂等進爵有差。
六月癸酉,遣使祀南海。
丁醜,命翰林試南漢官,取書判稍優者,授令、錄、簿、尉。
壬午,以孝子羅居通為延州主簿。
封劉鋹為恩赦侯。
乙酉,罷賀州銀場。
賜劉鋹月奉外錢五萬、米麥五十斛。
河決原武,汴決穀熟。
秋七月戊戌,賜開封尹光義門戟十四。
庚子,幸新脩水磑,賜役人錢帛有差。
戊午,復著內侍養子令。
癸亥,幸建武軍節度使何繼筠第視疾。
汴決宋城。
八月壬申,文武百官上尊號,不允。
辛卯,景星見。
冬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己巳,詔偽作黃金者棄市。
庚午,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
辛巳,除廣南舊無名配斂。
甲申,詔十月後犯強竊盜者郊赦不原。
丙戌,放廣南民驅充軍者。
十一月癸巳朔,南唐遣其弟從善,吳越國王遣其子惟濬,以郊祀來朝貢。
南唐主煜表乞去國號呼名,從之。
庚戌,詔諸道所罷攝官三任無遺闕者以聞。
河決澶州,通判姚恕坐不即上聞棄市。
己未,日南至,有事南郊,大赦,十惡、故劫殺、官吏受贓者不原。
詔置諸州幕職官奉戶。
壬戌,蜀班內殿直四十人,援禦馬直例乞賞,遂撾登聞鼓,命各杖二十,翌日,悉斬于營,都指揮單斌等皆杖、降。
十二月癸亥朔,賜南郊執事官器幣有差。
丁卯,行慶,開封尹光義、興元尹光美、貴州防禦使德昭、宰相趙普並益食邑。
己巳,內外文武官遞進勳爵。
辛未,賜九經李符本科出身。
壬午,畋近郊。
己酉,幸開寶寺觀新鐘。
丙辰,女直國遣使齎定安國王烈萬華表,獻方物。
丁卯,潘美等敗南漢軍萬衆於富州,下之。
十月庚辰,克賀州。
十一月壬寅,下昭、桂二州。
乙巳,減桂陽歲貢白金額。
癸醜,右領軍衞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姦贓棄市。
癸亥,定州駐泊都監田欽祚敗契丹於遂城。
丙寅,以曹州舉德行孔蟾為章丘主簿。
十二月壬申,潘美等下連州。
辛卯,大敗南漢軍萬餘於韶州,下之。
癸巳,增河隄。
四年春正月戊戌朔,以出師,不視朝。
丙午,罷諸道州縣攝官。
丁未,右千牛衞大將軍桑進興坐贓棄市。
癸醜,潘美等取英州、雄州。
二月丁亥,南漢劉鋹遣其左僕射蕭灌等以表來上。
己醜,潘美克廣州,俘劉鋹,廣南平。
得州六十,縣二百十四,戶十七萬二百六十三。
辛卯,大赦廣南,免二稅,偽署官仍舊。
三月乙未,幸飛龍院,賜從臣馬。
丙申,詔:「廣南有買人男女為奴婢轉傭利者,並放免;偽政有害于民者具以聞,除之。
」增前代帝王守陵戶二。
夏四月丙寅朔,前左監門衞將軍趙玭訴宰相趙普,坐誣毀大臣,汝州安置。
丁卯,三佛齊國遣使獻方物。
己巳,詔禁嶺南商稅、鹽、麴,如荊湖法。
辛未,幸永興軍節度使吳廷祚第視疾。
癸未,幸開寶寺。
辛卯,南唐遣其弟從諫來朝貢。
發廂軍千人脩前代陵寢之在秦者。
壬辰,監察禦史閭丘舜卿坐前任盜用官錢,棄市。
五月乙未朔,禦明德門受劉鋹俘,釋之;斬其柄臣龔澄樞、李托、薛崇譽。
大宴於大明殿,鋹預焉。
丁酉,賞伐廣南功,潘美、尹崇珂等進爵有差。
六月癸酉,遣使祀南海。
丁醜,命翰林試南漢官,取書判稍優者,授令、錄、簿、尉。
壬午,以孝子羅居通為延州主簿。
封劉鋹為恩赦侯。
乙酉,罷賀州銀場。
賜劉鋹月奉外錢五萬、米麥五十斛。
河決原武,汴決穀熟。
秋七月戊戌,賜開封尹光義門戟十四。
庚子,幸新脩水磑,賜役人錢帛有差。
戊午,復著內侍養子令。
癸亥,幸建武軍節度使何繼筠第視疾。
汴決宋城。
八月壬申,文武百官上尊號,不允。
辛卯,景星見。
冬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己巳,詔偽作黃金者棄市。
庚午,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
辛巳,除廣南舊無名配斂。
甲申,詔十月後犯強竊盜者郊赦不原。
丙戌,放廣南民驅充軍者。
十一月癸巳朔,南唐遣其弟從善,吳越國王遣其子惟濬,以郊祀來朝貢。
南唐主煜表乞去國號呼名,從之。
庚戌,詔諸道所罷攝官三任無遺闕者以聞。
河決澶州,通判姚恕坐不即上聞棄市。
己未,日南至,有事南郊,大赦,十惡、故劫殺、官吏受贓者不原。
詔置諸州幕職官奉戶。
壬戌,蜀班內殿直四十人,援禦馬直例乞賞,遂撾登聞鼓,命各杖二十,翌日,悉斬于營,都指揮單斌等皆杖、降。
十二月癸亥朔,賜南郊執事官器幣有差。
丁卯,行慶,開封尹光義、興元尹光美、貴州防禦使德昭、宰相趙普並益食邑。
己巳,內外文武官遞進勳爵。
辛未,賜九經李符本科出身。
壬午,畋近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