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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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復爭。
」乃相讓而歸。
朔州多盜,鄭留禁絕遊食,多蓄兵器,因行春撫諭之,盜乃衰息,獄空。
賜錫宴錢以褒之。
改利涉軍節度使,詔括馬,鄭留使百姓飼養以須,禦史劾之。
旣而伐宋,諸路括馬皆瘦,惟隆州馬肥,乃釋鄭留。
大安初,徙安國軍。
二年,知慶陽府事。
三年,夏人犯邊,鄭留擊走之。
至寧元年,改知平涼府。
是時,平涼新被兵,夏人復來攻,鄭留招潰卒為禦守計,夏兵退,遷官四階。
貞祐二年,改東京留守,緻仕。
貞祐四年,卒。
鄭留重厚寡言笑,人不見其喜慍,臨終取奏稿盡焚之。
女奚烈守愚字仲晦,本名胡裡改門,真定府路吾直克猛安人也。
六歲知讀書。
旣齓,或謂食肉昏神識,乃戒而不食。
性至孝,父沒時年十五,營葬如禮,治家有法,鄉人稱之。
中明昌二年進士。
調深澤主簿,治有聲。
遷懷仁令,改弘文校理,秩滿為臨沂令。
有不逞輩五百人,結為黨社,大擾境內,守愚下車,其黨散去。
蝗起莒、密間,獨不入臨沂境。
先是,朝廷括河朔、山東地,隱匿者沒入官,告者給賞。
莒州刺史教其奴告臨沂人冒地,積賞錢三百萬,先給官鏹乃徵于民,民甚苦之。
守愚列其冤狀白州,州不為理,即聞于戶部而徵還之,流民歸業,縣人勒其事于石。
改祕書郎。
母喪,勺飲不入口三日,終喪未嘗至內寢。
太常寺、勸農司交辟守愚,皆不聽,服除,除同知登聞檢院,改著作郎、永定軍節度副使。
泰和伐宋,守愚為山東行六部員外郎,改大興都緫管判官。
大安元年,除修起居注,轉刑部員外郎、戶部郎中、太子左諭德。
貞祐初,除戶部侍郎,數月拜諫議大夫、提點近侍局。
二年,除保大軍節度使,改翰林學士、參議陝西路安撫司事。
安撫完顏弼重其為人,每事咨而後行。
未幾,有疾,詔賜禦藥。
三年,卒。
守愚為人忠實無華,孜孜于公,蓋天性然也。
石抹元字希明,懿州路胡土虎猛安人。
七歲喪父,號泣不食者數日。
十三居母喪如成人。
嘗為擊鞠戲,馬踣,歎曰:「生無兄弟,而數乘此險,設有不測奈何。
」由是終身不復為之。
補樞密院尚書省譯史,調同知恩州軍州事,遷監察禦史,為同知淄州軍州事。
劇盜劉奇久為民患,一日捕獲,方訊鞫,聞赦將至,亟命杖殺之,闔郡稱快。
改大興府判官、沂王府司馬、沁南軍節度副使。
河內民家有多美橙者,歲獲厚利。
仇家夜入殘毀之,主人捕得,乃以劫財誣其人,仇家引服,贓不可得。
元攝州事,究得其情。
尋改河北西路轉運副使,累遷山東西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初,黃摑吾典徵兵東平,擁衆不進,大括民財,衆皆忿怨。
副統僕散掃合殺吾典於坐,取其符佩之,縱恣尤甚。
元密踈劾掃合擅殺近臣,無上不道,掃合坐誅。
移知濟南府,到官六月卒。
元生平寡言笑,尚節儉,居官自守,不交權要,人以是稱之。
張彀字伯英,許州臨潁人。
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調寧陵縣主簿。
改泰定軍節度判官,率儒士行鄉飲酒禮。
改同州觀察判官。
是時,出兵備邊,州徵箭十萬,限以鵰雁羽為之,其價翔躍不可得。
彀曰「矢去物也,何羽不可。
」節度使曰:「當須省報。
」彀曰:「州距京師二千裡,如民急何。
萬一有責,下官身任其咎。
」一日之間,價減數倍。
尚書省竟如所請。
補尚書省令史,除同知鄭州防禦使事,改北京鹽使。
丁父憂,服除,再遷監察禦史。
從伐宋,遷武寧軍節度副使。
居母憂。
貞祐二年,改惠民司令,歷河南治中、隰州刺史、刑部郎中、同知河南府事,遷河東南路轉運使、權行六部尚書、安撫使。
興定元年,以疾卒。
彀天性孝友,任子悉先諸弟,俸入所得亦委其弟掌之,未嘗問有無雲。
趙重福字履祥,豐州人。
通女直大小字,試補女直誥院令史。
轉兵部譯史、陝西提刑知法,遷陝西東路都勾判官、右藏庫副使、同知陳州防禦事。
宋諜人蘇泉入河南,重福迹之,至魚臺將渡河,見前一舟且渡,令從者大呼泉姓名,前舟中忽有蒼惶失措者,執之果泉也。
改滄州鹽副使。
歲饑,民煮鹵為鹽賣以給食,鹽官往往杖殺之。
重福曰:「寧使課殿,不忍殺人。
」歲滿,課殿當降,尚書右丞完顏匡、三司使按出虎知其事,乃以歲荒薄其罰,除織染署令。
大安三年,佐戶部尚書張煒調兵食于古北口,遷都水少監,行西北路六部郎中,治密雲縣,俄兼戶部員外郎。
貞祐二年,以守密雲功遷同知河間
」乃相讓而歸。
朔州多盜,鄭留禁絕遊食,多蓄兵器,因行春撫諭之,盜乃衰息,獄空。
賜錫宴錢以褒之。
改利涉軍節度使,詔括馬,鄭留使百姓飼養以須,禦史劾之。
旣而伐宋,諸路括馬皆瘦,惟隆州馬肥,乃釋鄭留。
大安初,徙安國軍。
二年,知慶陽府事。
三年,夏人犯邊,鄭留擊走之。
至寧元年,改知平涼府。
是時,平涼新被兵,夏人復來攻,鄭留招潰卒為禦守計,夏兵退,遷官四階。
貞祐二年,改東京留守,緻仕。
貞祐四年,卒。
鄭留重厚寡言笑,人不見其喜慍,臨終取奏稿盡焚之。
女奚烈守愚字仲晦,本名胡裡改門,真定府路吾直克猛安人也。
六歲知讀書。
旣齓,或謂食肉昏神識,乃戒而不食。
性至孝,父沒時年十五,營葬如禮,治家有法,鄉人稱之。
中明昌二年進士。
調深澤主簿,治有聲。
遷懷仁令,改弘文校理,秩滿為臨沂令。
有不逞輩五百人,結為黨社,大擾境內,守愚下車,其黨散去。
蝗起莒、密間,獨不入臨沂境。
先是,朝廷括河朔、山東地,隱匿者沒入官,告者給賞。
莒州刺史教其奴告臨沂人冒地,積賞錢三百萬,先給官鏹乃徵于民,民甚苦之。
守愚列其冤狀白州,州不為理,即聞于戶部而徵還之,流民歸業,縣人勒其事于石。
改祕書郎。
母喪,勺飲不入口三日,終喪未嘗至內寢。
太常寺、勸農司交辟守愚,皆不聽,服除,除同知登聞檢院,改著作郎、永定軍節度副使。
泰和伐宋,守愚為山東行六部員外郎,改大興都緫管判官。
大安元年,除修起居注,轉刑部員外郎、戶部郎中、太子左諭德。
貞祐初,除戶部侍郎,數月拜諫議大夫、提點近侍局。
二年,除保大軍節度使,改翰林學士、參議陝西路安撫司事。
安撫完顏弼重其為人,每事咨而後行。
未幾,有疾,詔賜禦藥。
三年,卒。
守愚為人忠實無華,孜孜于公,蓋天性然也。
石抹元字希明,懿州路胡土虎猛安人。
七歲喪父,號泣不食者數日。
十三居母喪如成人。
嘗為擊鞠戲,馬踣,歎曰:「生無兄弟,而數乘此險,設有不測奈何。
」由是終身不復為之。
補樞密院尚書省譯史,調同知恩州軍州事,遷監察禦史,為同知淄州軍州事。
劇盜劉奇久為民患,一日捕獲,方訊鞫,聞赦將至,亟命杖殺之,闔郡稱快。
改大興府判官、沂王府司馬、沁南軍節度副使。
河內民家有多美橙者,歲獲厚利。
仇家夜入殘毀之,主人捕得,乃以劫財誣其人,仇家引服,贓不可得。
元攝州事,究得其情。
尋改河北西路轉運副使,累遷山東西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初,黃摑吾典徵兵東平,擁衆不進,大括民財,衆皆忿怨。
副統僕散掃合殺吾典於坐,取其符佩之,縱恣尤甚。
元密踈劾掃合擅殺近臣,無上不道,掃合坐誅。
移知濟南府,到官六月卒。
元生平寡言笑,尚節儉,居官自守,不交權要,人以是稱之。
張彀字伯英,許州臨潁人。
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調寧陵縣主簿。
改泰定軍節度判官,率儒士行鄉飲酒禮。
改同州觀察判官。
是時,出兵備邊,州徵箭十萬,限以鵰雁羽為之,其價翔躍不可得。
彀曰「矢去物也,何羽不可。
」節度使曰:「當須省報。
」彀曰:「州距京師二千裡,如民急何。
萬一有責,下官身任其咎。
」一日之間,價減數倍。
尚書省竟如所請。
補尚書省令史,除同知鄭州防禦使事,改北京鹽使。
丁父憂,服除,再遷監察禦史。
從伐宋,遷武寧軍節度副使。
居母憂。
貞祐二年,改惠民司令,歷河南治中、隰州刺史、刑部郎中、同知河南府事,遷河東南路轉運使、權行六部尚書、安撫使。
興定元年,以疾卒。
彀天性孝友,任子悉先諸弟,俸入所得亦委其弟掌之,未嘗問有無雲。
趙重福字履祥,豐州人。
通女直大小字,試補女直誥院令史。
轉兵部譯史、陝西提刑知法,遷陝西東路都勾判官、右藏庫副使、同知陳州防禦事。
宋諜人蘇泉入河南,重福迹之,至魚臺將渡河,見前一舟且渡,令從者大呼泉姓名,前舟中忽有蒼惶失措者,執之果泉也。
改滄州鹽副使。
歲饑,民煮鹵為鹽賣以給食,鹽官往往杖殺之。
重福曰:「寧使課殿,不忍殺人。
」歲滿,課殿當降,尚書右丞完顏匡、三司使按出虎知其事,乃以歲荒薄其罰,除織染署令。
大安三年,佐戶部尚書張煒調兵食于古北口,遷都水少監,行西北路六部郎中,治密雲縣,俄兼戶部員外郎。
貞祐二年,以守密雲功遷同知河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