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忠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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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單航 完顏陳和尚 楊沃衍 烏古論黑漢 陀滿胡土門 姬汝作 愛申馬肩龍附 禹顯
徒單航一名張僧,駙馬樞密使某之子也。
父號九駙馬,衛王有事北邊,改授都元帥,仍權平章,殊不允人望。
張僧時為吏部侍郎,力勸其父請辭帥職,遂拜平章。
至寧元年,胡沙虎弒逆,降航為安州刺史。
會北兵大至城下,聲言都城已失守,汝可速降。
航謂其民曰「城守雖嚴,萬一攻破,汝輩無孑遺矣。
我家兩世駙馬,受國厚恩,決不可降。
汝輩計將安出?」其民曰:「太守不屈,我輩亦何忍降,願以死守。
」航乃盡出家財以犒軍民,軍民皆盡力備禦。
又五日,城危,航度不可支,謂其妻孥曰:「今事急矣,惟有死爾。
」乃先縊其妻孥,謂其家人曰:「我死即撤屋焚之。
」遂自縊死。
城破,人猶力戰,曰:「太守旣死,我輩不可獨降。
」死者甚衆。
完顏陳和尚名彜,字良佐,世以小字行,豐州人。
系出蕭王諸孫。
父乞哥,泰和南征,以功授同知階州軍事,及宋復階州,乞哥戰歿於嘉陵江。
貞祐中,陳和尚年二十餘,為北兵所掠,大帥甚愛之,置帳下。
時陳和尚母留豐州,從兄安平都尉斜烈事之甚謹。
陳和尚在北歲餘,託以省母,乞還,大帥以卒監之至豐。
乃與斜烈劫殺監卒,奪馬奉其母南奔,大兵覺,合騎追之,由他路得免。
旣而失馬,母老不能行,載以鹿角車,兄弟共輓,南渡河。
宣宗奇之。
斜烈以世官授都統,陳和尚試補護衛,未幾轉奉禦。
及斜烈行壽、泗元帥府事,奏陳和尚自隨,詔以充宣差提控,佩金符。
斜烈辟太原王渥為經歷。
渥字仲澤,文章論議與雷淵、李獻能相上下,故得師友之。
陳和尚天資高明,雅好文史,自居禁衛日,人以秀才目之。
至是,渥授以孝經、小學、論語、春秋左氏傳,略通其義。
軍中無事,則窗下作牛毛細字,如寒苦之士,其視世味漠然。
正大二年,斜烈落帥職,例為緫領,屯方城。
陳和尚隨以往,凡兄軍中事皆預知之。
斜烈時在病,軍中李太和者與方城鎮防軍葛宜翁相毆,訴於陳和尚,宜翁事不直,即量笞之。
宜翁素兇悍,恥以理屈受杖,竟鬱鬱以死,留語其妻必報陳和尚。
妻訟陳和尚以私忿侵官,故殺其夫,訴於臺省,於近侍,積薪龍津橋南,約不得報則自焚以謝其夫。
以故陳和尚繫獄。
議者疑陳和尚,狃於禁近倚兵閫之重必橫恣違法,當以大辟。
奏上,久不能決。
陳和尚聚書獄中讀之,凡十有八月。
明年,斜烈病愈,詔提兵而西,入朝,哀宗怪其瘦甚,問:「卿寧以方城獄未決故耶?卿但行,吾今赦之矣。
」以臺諫復有言,不敢赦。
未幾,斜烈卒。
上聞,始馳赦陳和尚,曰:「有司奏汝以私忿殺人。
汝兄死,失吾一名將。
今以汝兄故,曲法赦汝,天下必有議我者。
他日,汝奮發立功名,國家得汝力,始以我為不妄赦矣。
」陳和尚且泣且拜,悲動左右,不能出一言為謝。
乃以白衣領紫微軍都統,踰年轉忠孝軍提控。
五年,北兵入大昌原,平章合達問誰可為前鋒者,陳和尚出應命,先已沐浴易衣,若將就木然者,擐甲上馬不反顧。
是日,以四百騎破八千衆,三軍之士踴躍思戰,蓋自軍興二十年始有此捷。
奏功第一,手詔褒諭,授定遠大將軍、平涼府判官,世襲謀克。
一日名動天下。
忠孝一軍皆回紇、乃滿、羌、渾及中原被俘避罪來歸者,鷙狠淩突號難制。
陳和尚禦之有方,坐作進退皆中程式,所過州邑常料所給外秋毫無犯,街曲間不復喧雜,每戰則先登陷陣,疾若風雨,諸軍倚以為重。
六年,有衛州之勝。
八年,有倒回谷之勝。
自刑徒不四五遷為禦侮中郎將。
副樞移剌蒲阿無持重之略,嘗一日夜馳二百裡趨小利,軍中莫敢諫止。
陳和尚私謂同列曰:「副樞以大將軍為剽略之事,今日得生口三百,明日得牛羊一二千,士卒喘死者則不復計。
國家數年所積,一旦必為是人破除盡矣。
」或以告蒲阿,一日,置酒會諸將飲,酒行至陳和尚,蒲阿曰:「汝曾短長我,又謂國家兵力當由我盡壞,誠有否?」陳和尚飲畢,徐曰:「有。
」蒲阿見其無懼容,漫為好語雲「有過當面論,無後言也。
」 九年正月,三峰山之敗,走鈞州。
城破,大兵入,即縱軍巷戰。
陳和尚趨避隱處,殺掠稍定乃出,自言曰:「我金國大將,欲見白事。
」兵士以數騎夾之,詣行帳前。
問其姓名,曰:「我忠孝軍緫領陳和尚也。
大昌原之勝者我也,衛州之勝亦我也,倒回谷之勝亦我也。
我死亂軍中,人將謂我負國家,今日明白死,天下必有知我者。
」時欲其降,斫足脛折不為屈,豁口吻至耳,噀血而呼,至死不絕。
大將義之,酹以馬湩,祝曰:「好男子,他日再生,當令我得
父號九駙馬,衛王有事北邊,改授都元帥,仍權平章,殊不允人望。
張僧時為吏部侍郎,力勸其父請辭帥職,遂拜平章。
至寧元年,胡沙虎弒逆,降航為安州刺史。
會北兵大至城下,聲言都城已失守,汝可速降。
航謂其民曰「城守雖嚴,萬一攻破,汝輩無孑遺矣。
我家兩世駙馬,受國厚恩,決不可降。
汝輩計將安出?」其民曰:「太守不屈,我輩亦何忍降,願以死守。
」航乃盡出家財以犒軍民,軍民皆盡力備禦。
又五日,城危,航度不可支,謂其妻孥曰:「今事急矣,惟有死爾。
」乃先縊其妻孥,謂其家人曰:「我死即撤屋焚之。
」遂自縊死。
城破,人猶力戰,曰:「太守旣死,我輩不可獨降。
」死者甚衆。
完顏陳和尚名彜,字良佐,世以小字行,豐州人。
系出蕭王諸孫。
父乞哥,泰和南征,以功授同知階州軍事,及宋復階州,乞哥戰歿於嘉陵江。
貞祐中,陳和尚年二十餘,為北兵所掠,大帥甚愛之,置帳下。
時陳和尚母留豐州,從兄安平都尉斜烈事之甚謹。
陳和尚在北歲餘,託以省母,乞還,大帥以卒監之至豐。
乃與斜烈劫殺監卒,奪馬奉其母南奔,大兵覺,合騎追之,由他路得免。
旣而失馬,母老不能行,載以鹿角車,兄弟共輓,南渡河。
宣宗奇之。
斜烈以世官授都統,陳和尚試補護衛,未幾轉奉禦。
及斜烈行壽、泗元帥府事,奏陳和尚自隨,詔以充宣差提控,佩金符。
斜烈辟太原王渥為經歷。
渥字仲澤,文章論議與雷淵、李獻能相上下,故得師友之。
陳和尚天資高明,雅好文史,自居禁衛日,人以秀才目之。
至是,渥授以孝經、小學、論語、春秋左氏傳,略通其義。
軍中無事,則窗下作牛毛細字,如寒苦之士,其視世味漠然。
正大二年,斜烈落帥職,例為緫領,屯方城。
陳和尚隨以往,凡兄軍中事皆預知之。
斜烈時在病,軍中李太和者與方城鎮防軍葛宜翁相毆,訴於陳和尚,宜翁事不直,即量笞之。
宜翁素兇悍,恥以理屈受杖,竟鬱鬱以死,留語其妻必報陳和尚。
妻訟陳和尚以私忿侵官,故殺其夫,訴於臺省,於近侍,積薪龍津橋南,約不得報則自焚以謝其夫。
以故陳和尚繫獄。
議者疑陳和尚,狃於禁近倚兵閫之重必橫恣違法,當以大辟。
奏上,久不能決。
陳和尚聚書獄中讀之,凡十有八月。
明年,斜烈病愈,詔提兵而西,入朝,哀宗怪其瘦甚,問:「卿寧以方城獄未決故耶?卿但行,吾今赦之矣。
」以臺諫復有言,不敢赦。
未幾,斜烈卒。
上聞,始馳赦陳和尚,曰:「有司奏汝以私忿殺人。
汝兄死,失吾一名將。
今以汝兄故,曲法赦汝,天下必有議我者。
他日,汝奮發立功名,國家得汝力,始以我為不妄赦矣。
」陳和尚且泣且拜,悲動左右,不能出一言為謝。
乃以白衣領紫微軍都統,踰年轉忠孝軍提控。
五年,北兵入大昌原,平章合達問誰可為前鋒者,陳和尚出應命,先已沐浴易衣,若將就木然者,擐甲上馬不反顧。
是日,以四百騎破八千衆,三軍之士踴躍思戰,蓋自軍興二十年始有此捷。
奏功第一,手詔褒諭,授定遠大將軍、平涼府判官,世襲謀克。
一日名動天下。
忠孝一軍皆回紇、乃滿、羌、渾及中原被俘避罪來歸者,鷙狠淩突號難制。
陳和尚禦之有方,坐作進退皆中程式,所過州邑常料所給外秋毫無犯,街曲間不復喧雜,每戰則先登陷陣,疾若風雨,諸軍倚以為重。
六年,有衛州之勝。
八年,有倒回谷之勝。
自刑徒不四五遷為禦侮中郎將。
副樞移剌蒲阿無持重之略,嘗一日夜馳二百裡趨小利,軍中莫敢諫止。
陳和尚私謂同列曰:「副樞以大將軍為剽略之事,今日得生口三百,明日得牛羊一二千,士卒喘死者則不復計。
國家數年所積,一旦必為是人破除盡矣。
」或以告蒲阿,一日,置酒會諸將飲,酒行至陳和尚,蒲阿曰:「汝曾短長我,又謂國家兵力當由我盡壞,誠有否?」陳和尚飲畢,徐曰:「有。
」蒲阿見其無懼容,漫為好語雲「有過當面論,無後言也。
」 九年正月,三峰山之敗,走鈞州。
城破,大兵入,即縱軍巷戰。
陳和尚趨避隱處,殺掠稍定乃出,自言曰:「我金國大將,欲見白事。
」兵士以數騎夾之,詣行帳前。
問其姓名,曰:「我忠孝軍緫領陳和尚也。
大昌原之勝者我也,衛州之勝亦我也,倒回谷之勝亦我也。
我死亂軍中,人將謂我負國家,今日明白死,天下必有知我者。
」時欲其降,斫足脛折不為屈,豁口吻至耳,噀血而呼,至死不絕。
大將義之,酹以馬湩,祝曰:「好男子,他日再生,當令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