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忠義一
關燈
小
中
大
順州刺史,鄯陽贈宣武將軍、順天軍節度副使。
嘗從拒戰猛安賞錢五百貫、謀克三百貫、蒲輦散軍二百貫,各遷兩階。
戰沒者,贈賞付其家。
石古乃子尚幼,以八貫石俸給之,俟年十五以聞。
」 夾谷守中,鹹平人,本名阿土古。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歷清池、聞喜主簿,補尚書省令史,除刑部主事、監察禦史、修起居注。
轉禮部員外郎、大名治中,歷嵩琢、北京、臨洮路按察副使。
以憂去官,起復同知曷懶路兵馬都緫管府事,坐事謫韓州刺史,尋復同知平涼府事。
大安二年,為秦州防禦使,遷通遠軍節度使。
至寧末,移彰化軍,未行,夏兵數萬入鞏州。
守中乘城備守,兵少不能支,城陷,官吏盡降,守中獨不屈。
夏人壯之,且誘且脅,守中益堅,遂載而西。
至平涼,要以招降府人,守中佯許,至城下即大呼曰:「外兵矢盡且遁矣,慎勿降。
」夏人交刃殺之。
興定元年,監察禦史郭著按行秦中,得其事以聞。
詔贈資善大夫、東京留守,仍收其子兀母為筆硯承奉。
石抹元毅本名神思,鹹平府路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謀克人也。
以廕補吏部令史。
再調景州寧津令,有劇盜白晝恣劫為民害,元毅以術防捍,賊散去。
入為大理知法,除同知亳州防禦使事,被省檄,錄陝右五路刑獄,無冤人。
復委受宋歲幣,故事有私遺物,元毅一無所受。
明昌初,驛召為大名等路提刑判官,以最遷汾陽軍節度副使。
時石、嵐間賊黨嘯聚,肆行剽掠,朝廷命元毅捕之,賊畏而遁,元毅追襲,盡殪之,二境以安。
遷同知武勝軍節度使事,別郡有殺人者,屢鞫不伏,元毅訊不數語即具服。
河東北路田多山阪磽瘠,大比時定為上賦,民力久困,朝廷命相地更賦,元毅以三壤法平之,民賴其利。
改彰德府治中,尋以邊警授撫州刺史。
會邊將失守,芻糧馬牛焚剽殆盡,元毅率吏卒三十餘人出州經畫軍餉,卒與敵遇。
州倅暨從吏堅請還,元毅曰:「我輩責任邊守,遇敵而奔其如百姓何,縱得自安,復何面目見朝廷乎。
」遂執弓矢令衆,衆感其忠,爭為效死。
元毅力戰,射無不中,敵去而復合,元毅氣愈厲,鏖戰久之,衆寡不敵遂遇害,時年四十七。
事聞,上深驚悼,贈信武將軍,召用其子世勣侍儀司承應。
世勣後登進士第,奏名之日,上謂宰臣曰:「此神思子耶。
」歎賞者久之。
元毅性沈厚,武勇過人,每讀書見古人忠義事未嘗不嗟歎賞慕,喜動顏色,故臨難能死所事雲。
伯德梅和尚,泰州人也。
性鯁直,尚氣節。
正隆五年,收充護衛,授曷魯碗群牧副使。
未幾,復召為護衛十人長,改尚廄局副使,遷本局使,轉右衛將軍拱衛使。
典尚廄者十餘年,積勞特遷官二階,除復州刺史。
明昌初,為西北路副招討,改秦州防禦使,升武勝軍節度使。
六年,移鎮崇義軍。
時有事北邊,左丞相夾谷清臣行省于臨潢,檄為副統。
會敵入臨潢,梅和尚暨護衛闢合土等領軍逆擊之。
敵積陣以待,梅和尚直擣其陣,殺傷甚衆。
敵知孤軍無繼,聚兵圍之。
度不能免,乃下馬相背射,復殺百餘人,矢盡猶以弓提擊,為流矢所中死,闢合土等皆沒。
上聞之震悼,詔贈龍虎衛上將軍,躐遷十階,特賜錢二十萬,命以禮葬之,物皆官給,以其子都奴為軍前猛安,中奴護喪,就差權同知臨潢府事李達可為勑祭使,同知德昌軍節度使事石抹和尚為勑葬使。
承安五年,上諭尚書省曰:「梅和尚死王事,其子都奴從軍久有功,其議所以酬之。
」乃命為典署丞。
烏古孫兀屯,上京路人。
大定末,襲猛安。
明昌七年,以本兵充萬戶,備邊有功,除歸德軍節度副使,改盤安軍,察廉,遷同知速頻路節度使事。
以憂去官,起復歸德府治中,遷唐州刺史。
泰和六年四月,宋皇甫斌步騎萬人侵唐州,兀屯兵甚少,遣泌陽尉白撒不、巡檢蒲閑各以五十人乘城拒守。
兀屯見宋兵在城東北者可破,令軍事判官撒虎帶以精兵百人自西門出,繞出東北宋兵營後掩擊之,殺數十百人,宋兵大亂,迨夜乃遁去。
五月,皇甫斌復以兵數萬來攻,行省遣泌陽副巡檢納合軍勝救唐州。
兀屯出兵與軍勝合兵城東北,設伏兵以待之。
乃分騎兵為三,一出一入以緻宋兵。
宋兵陷于淖,伏兵發,中衝宋兵為二,遂大潰。
追奔至湖陽,斬首萬餘級,獲馬三百匹。
宋別將以兵三千來襲,遇之竹林寺,殪之。
納合軍勝手殺宋將,取其金帶印章以獻。
詔遷兀屯同知河南府事,軍勝遷梁縣令,各進兩階。
兀屯賞銀三百五十兩、重綵十端,為右副元帥完顏匡右翼都統。
匡取棗陽,遣兀屯襲神馬坡,宋兵五萬人夾水陣,以強弩拒岸,兀屯分兵奪其三橋,自辰至午連拔十三柵,遂取神馬坡。
從攻襄,至漢江,兀屯亂流徑度。
復進一階,號平南虎威將軍。
宋人請和,遷河南副統軍。
大安初,遷昌武軍節度使,副統軍如故。
遷西南路招討使。
兀屯禦下嚴酷,軍士多亡,杖六十
嘗從拒戰猛安賞錢五百貫、謀克三百貫、蒲輦散軍二百貫,各遷兩階。
戰沒者,贈賞付其家。
石古乃子尚幼,以八貫石俸給之,俟年十五以聞。
」 夾谷守中,鹹平人,本名阿土古。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歷清池、聞喜主簿,補尚書省令史,除刑部主事、監察禦史、修起居注。
轉禮部員外郎、大名治中,歷嵩琢、北京、臨洮路按察副使。
以憂去官,起復同知曷懶路兵馬都緫管府事,坐事謫韓州刺史,尋復同知平涼府事。
大安二年,為秦州防禦使,遷通遠軍節度使。
至寧末,移彰化軍,未行,夏兵數萬入鞏州。
守中乘城備守,兵少不能支,城陷,官吏盡降,守中獨不屈。
夏人壯之,且誘且脅,守中益堅,遂載而西。
至平涼,要以招降府人,守中佯許,至城下即大呼曰:「外兵矢盡且遁矣,慎勿降。
」夏人交刃殺之。
興定元年,監察禦史郭著按行秦中,得其事以聞。
詔贈資善大夫、東京留守,仍收其子兀母為筆硯承奉。
石抹元毅本名神思,鹹平府路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謀克人也。
以廕補吏部令史。
再調景州寧津令,有劇盜白晝恣劫為民害,元毅以術防捍,賊散去。
入為大理知法,除同知亳州防禦使事,被省檄,錄陝右五路刑獄,無冤人。
復委受宋歲幣,故事有私遺物,元毅一無所受。
明昌初,驛召為大名等路提刑判官,以最遷汾陽軍節度副使。
時石、嵐間賊黨嘯聚,肆行剽掠,朝廷命元毅捕之,賊畏而遁,元毅追襲,盡殪之,二境以安。
遷同知武勝軍節度使事,別郡有殺人者,屢鞫不伏,元毅訊不數語即具服。
河東北路田多山阪磽瘠,大比時定為上賦,民力久困,朝廷命相地更賦,元毅以三壤法平之,民賴其利。
改彰德府治中,尋以邊警授撫州刺史。
會邊將失守,芻糧馬牛焚剽殆盡,元毅率吏卒三十餘人出州經畫軍餉,卒與敵遇。
州倅暨從吏堅請還,元毅曰:「我輩責任邊守,遇敵而奔其如百姓何,縱得自安,復何面目見朝廷乎。
」遂執弓矢令衆,衆感其忠,爭為效死。
元毅力戰,射無不中,敵去而復合,元毅氣愈厲,鏖戰久之,衆寡不敵遂遇害,時年四十七。
事聞,上深驚悼,贈信武將軍,召用其子世勣侍儀司承應。
世勣後登進士第,奏名之日,上謂宰臣曰:「此神思子耶。
」歎賞者久之。
元毅性沈厚,武勇過人,每讀書見古人忠義事未嘗不嗟歎賞慕,喜動顏色,故臨難能死所事雲。
伯德梅和尚,泰州人也。
性鯁直,尚氣節。
正隆五年,收充護衛,授曷魯碗群牧副使。
未幾,復召為護衛十人長,改尚廄局副使,遷本局使,轉右衛將軍拱衛使。
典尚廄者十餘年,積勞特遷官二階,除復州刺史。
明昌初,為西北路副招討,改秦州防禦使,升武勝軍節度使。
六年,移鎮崇義軍。
時有事北邊,左丞相夾谷清臣行省于臨潢,檄為副統。
會敵入臨潢,梅和尚暨護衛闢合土等領軍逆擊之。
敵積陣以待,梅和尚直擣其陣,殺傷甚衆。
敵知孤軍無繼,聚兵圍之。
度不能免,乃下馬相背射,復殺百餘人,矢盡猶以弓提擊,為流矢所中死,闢合土等皆沒。
上聞之震悼,詔贈龍虎衛上將軍,躐遷十階,特賜錢二十萬,命以禮葬之,物皆官給,以其子都奴為軍前猛安,中奴護喪,就差權同知臨潢府事李達可為勑祭使,同知德昌軍節度使事石抹和尚為勑葬使。
承安五年,上諭尚書省曰:「梅和尚死王事,其子都奴從軍久有功,其議所以酬之。
」乃命為典署丞。
烏古孫兀屯,上京路人。
大定末,襲猛安。
明昌七年,以本兵充萬戶,備邊有功,除歸德軍節度副使,改盤安軍,察廉,遷同知速頻路節度使事。
以憂去官,起復歸德府治中,遷唐州刺史。
泰和六年四月,宋皇甫斌步騎萬人侵唐州,兀屯兵甚少,遣泌陽尉白撒不、巡檢蒲閑各以五十人乘城拒守。
兀屯見宋兵在城東北者可破,令軍事判官撒虎帶以精兵百人自西門出,繞出東北宋兵營後掩擊之,殺數十百人,宋兵大亂,迨夜乃遁去。
五月,皇甫斌復以兵數萬來攻,行省遣泌陽副巡檢納合軍勝救唐州。
兀屯出兵與軍勝合兵城東北,設伏兵以待之。
乃分騎兵為三,一出一入以緻宋兵。
宋兵陷于淖,伏兵發,中衝宋兵為二,遂大潰。
追奔至湖陽,斬首萬餘級,獲馬三百匹。
宋別將以兵三千來襲,遇之竹林寺,殪之。
納合軍勝手殺宋將,取其金帶印章以獻。
詔遷兀屯同知河南府事,軍勝遷梁縣令,各進兩階。
兀屯賞銀三百五十兩、重綵十端,為右副元帥完顏匡右翼都統。
匡取棗陽,遣兀屯襲神馬坡,宋兵五萬人夾水陣,以強弩拒岸,兀屯分兵奪其三橋,自辰至午連拔十三柵,遂取神馬坡。
從攻襄,至漢江,兀屯亂流徑度。
復進一階,號平南虎威將軍。
宋人請和,遷河南副統軍。
大安初,遷昌武軍節度使,副統軍如故。
遷西南路招討使。
兀屯禦下嚴酷,軍士多亡,杖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