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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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世祖思溫,遼燕京留守,封天水郡王。
父瑾,遼靜江軍節度使。
興祥以父任閤門祗候,謁告省親于白霫。
會遼季土賊據郡作亂,興祥攜母及弟妹奔燕京,不能進,乃自柳城涉砂磧,夜視星鬥而行。
僅達遼軍,而不知遼主所向,遂還柳城。
及婁室獲遼主,興祥乃歸國,從宗望伐宋,為六宅使。
天眷初,累官同知宣徽院事。
母憂去官。
熈宗素聞興祥孝行,及英悼太子受冊,以本官起復,護視太子。
轉右宣徽使。
天德初,改左宣徽使。
海陵嘗問興祥,欲使子弟為官,當自言。
興祥辭謝。
海陵善之,賜以玉帶,詔曰:「汝官雖未至一品,可佩此侍立。
」為濟南尹,賜車馬、金幣、金銀器皿,改絳陽軍節度使,召為太子少保,封廣平郡王,改封鉅鹿。
正隆初,例奪王爵,遷太子少傅,封申國公,起為定武軍節度使。
海陵伐宋,興祥二子從軍。
世宗即位,海陵尚在淮南,二子未得還。
興祥來見於平州,世宗嘉其誠款,以為祕書監,復為左宣徽使。
上曰:「尚食庖人猥多,徒費廩祿。
朕在藩邸時,家務皆委執事者,自即位以來,事皆留心。
俸祿出於百姓,不可妄費,庖人可約量損減。
」近臣獻琵琶,世宗卻之,謂興祥曰:「朕憂勞天下,未嘗以聲伎為心,自今勿復有獻,宜悉諭朕意。
」有司奏南北邊事未息,恐財用未給,乞罷修神龍殿涼位工役。
上即日使興祥傳詔罷之。
久之,以其孫珣為閤門祗候。
十五年,上幸安州春水,召興祥赴萬春節。
上謁于良鄉,賜銀五百兩,感風眩,賜醫藥。
未幾,卒官。
石抹榮字昌祖。
七世祖仕遼,封順國王。
遼主奔天德,榮父惕益挺身赴之。
是時,榮方六歲,母忽土特滿攜之流離道路,宗室谷神得之,納為次室,榮就養於谷神家。
惕益旣見遼主,委以軍事。
軍敗被執,將殺之,金源郡王銀朮可曰:「彼忠於所事,殺之何以勸後。
」遂釋之。
後從伐宋,卒於軍中。
榮年長,事秦王宗翰,居幕府。
天眷二年,充護衛。
熈宗宴飲,命胙王元與榮角力,榮勝之,連仆力士六七人。
熈宗親飲之酒,賜以金幣,遷宿直將軍。
天德初,除開遠軍節度使。
入謝,不覺泣下。
海陵問其故。
對曰:「老母在谷神家,違去膝下,是以感泣。
」乃詔其母與之俱行,仍賜錢萬貫。
改天德尹,徙泰寧軍,再除延安、東平尹。
海陵南征,為神果軍都緫管,留駐泗州,以遏逋卒。
大定初,還鎮東平,與戶部尚書梁銶按治山東盜賊。
二年,以本官充山東東西、大名等路都統。
有疾,改太原尹,徙益都尹。
丁母憂,起復召為簽書樞密院事,北京、東京留守,陝西路統軍使,南京、西京留守。
榮與河南尹婁室、陝州防禦使石抹靳家奴皆坐高賈賣私物、抑賈買民物得罪。
靳家奴前為單州刺史,廉察官行郡,乃劫制民使作虛譽,用是得遷同知太原尹,復多取民利。
及為陝州,尚書省奏其事,法當解職削階,上以靳家奴鼓虛聲以誑朝廷,不可恕,特詔除名。
榮與婁室削兩階解職。
久之,榮除臨潢尹,改臨洮尹。
卒,年六十三。
敬嗣暉字唐臣,易州人。
登天眷二年進士第,調懷安丞,遷弘政令,補尚書省令史。
有才辯,海陵為宰相,愛之,及篡立,擢起居注,歷諫議大夫、吏部侍郎、左宣徽使。
貞元三年八月,尚食烹飪失宜,庖官各杖二百,嗣暉與同知宣徽院事烏居仁各杖有差。
久之,拜參知政事。
正隆六年伐宋,留張浩及嗣暉于南京,治尚書省事。
世宗即位,惡嗣暉巧佞,禦史大夫完顏元宜劾奏蕭玉、嗣暉、許霖等六人不可用。
嗣暉降通議大夫,放歸田裡。
嗣暉練習朝儀,進止應對閑雅,由是起為丹州刺史,戒諭之曰:「卿為正隆執政,阿順取容,朕甚鄙之。
今當竭力奉職,以洗前日之咎。
苟或不悛,必罰無赦。
」未幾,丁母憂,起復為左宣徽使。
世宗頗好道術,謂嗣暉曰:「尚食官毋於禁中殺羊豕,朔望上七日有司毋奏刑名。
」大定七年,蒲察通除肇州防禦使,上責其飾詐,因顧嗣暉曰:「如卿不可謂無才,但純實不足耳。
」久之,有牓匿名書于通衢者,稱海陵舊臣不得用者有怨望心,將圖不軌。
上曰:「豈有是哉。
」謂嗣暉曰:「正隆時,卿為執政,今指卿以為怨望,朕極知其不然。
卿性明達能辨,但頗自衒,釣衆人之譽,所以緻此媒糱,後當改之。
」 十年,將有事南郊,廷議嗣暉在海陵時凡宗廟禘祫輒行太常事,復拜參知政事,詔以執政冠服攝太常。
禮成,薨。
贊曰:趙興祥、石抹榮自拔流離艱阨中,而克有所樹立,固其識之過人,亦其所遭際緻然也。
迹世宗之卻聲伎、減庖人,仁愛若是,而其下孰不興起哉。
父瑾,遼靜江軍節度使。
興祥以父任閤門祗候,謁告省親于白霫。
會遼季土賊據郡作亂,興祥攜母及弟妹奔燕京,不能進,乃自柳城涉砂磧,夜視星鬥而行。
僅達遼軍,而不知遼主所向,遂還柳城。
及婁室獲遼主,興祥乃歸國,從宗望伐宋,為六宅使。
天眷初,累官同知宣徽院事。
母憂去官。
熈宗素聞興祥孝行,及英悼太子受冊,以本官起復,護視太子。
轉右宣徽使。
天德初,改左宣徽使。
海陵嘗問興祥,欲使子弟為官,當自言。
興祥辭謝。
海陵善之,賜以玉帶,詔曰:「汝官雖未至一品,可佩此侍立。
」為濟南尹,賜車馬、金幣、金銀器皿,改絳陽軍節度使,召為太子少保,封廣平郡王,改封鉅鹿。
正隆初,例奪王爵,遷太子少傅,封申國公,起為定武軍節度使。
海陵伐宋,興祥二子從軍。
世宗即位,海陵尚在淮南,二子未得還。
興祥來見於平州,世宗嘉其誠款,以為祕書監,復為左宣徽使。
上曰:「尚食庖人猥多,徒費廩祿。
朕在藩邸時,家務皆委執事者,自即位以來,事皆留心。
俸祿出於百姓,不可妄費,庖人可約量損減。
」近臣獻琵琶,世宗卻之,謂興祥曰:「朕憂勞天下,未嘗以聲伎為心,自今勿復有獻,宜悉諭朕意。
」有司奏南北邊事未息,恐財用未給,乞罷修神龍殿涼位工役。
上即日使興祥傳詔罷之。
久之,以其孫珣為閤門祗候。
十五年,上幸安州春水,召興祥赴萬春節。
上謁于良鄉,賜銀五百兩,感風眩,賜醫藥。
未幾,卒官。
石抹榮字昌祖。
七世祖仕遼,封順國王。
遼主奔天德,榮父惕益挺身赴之。
是時,榮方六歲,母忽土特滿攜之流離道路,宗室谷神得之,納為次室,榮就養於谷神家。
惕益旣見遼主,委以軍事。
軍敗被執,將殺之,金源郡王銀朮可曰:「彼忠於所事,殺之何以勸後。
」遂釋之。
後從伐宋,卒於軍中。
榮年長,事秦王宗翰,居幕府。
天眷二年,充護衛。
熈宗宴飲,命胙王元與榮角力,榮勝之,連仆力士六七人。
熈宗親飲之酒,賜以金幣,遷宿直將軍。
天德初,除開遠軍節度使。
入謝,不覺泣下。
海陵問其故。
對曰:「老母在谷神家,違去膝下,是以感泣。
」乃詔其母與之俱行,仍賜錢萬貫。
改天德尹,徙泰寧軍,再除延安、東平尹。
海陵南征,為神果軍都緫管,留駐泗州,以遏逋卒。
大定初,還鎮東平,與戶部尚書梁銶按治山東盜賊。
二年,以本官充山東東西、大名等路都統。
有疾,改太原尹,徙益都尹。
丁母憂,起復召為簽書樞密院事,北京、東京留守,陝西路統軍使,南京、西京留守。
榮與河南尹婁室、陝州防禦使石抹靳家奴皆坐高賈賣私物、抑賈買民物得罪。
靳家奴前為單州刺史,廉察官行郡,乃劫制民使作虛譽,用是得遷同知太原尹,復多取民利。
及為陝州,尚書省奏其事,法當解職削階,上以靳家奴鼓虛聲以誑朝廷,不可恕,特詔除名。
榮與婁室削兩階解職。
久之,榮除臨潢尹,改臨洮尹。
卒,年六十三。
敬嗣暉字唐臣,易州人。
登天眷二年進士第,調懷安丞,遷弘政令,補尚書省令史。
有才辯,海陵為宰相,愛之,及篡立,擢起居注,歷諫議大夫、吏部侍郎、左宣徽使。
貞元三年八月,尚食烹飪失宜,庖官各杖二百,嗣暉與同知宣徽院事烏居仁各杖有差。
久之,拜參知政事。
正隆六年伐宋,留張浩及嗣暉于南京,治尚書省事。
世宗即位,惡嗣暉巧佞,禦史大夫完顏元宜劾奏蕭玉、嗣暉、許霖等六人不可用。
嗣暉降通議大夫,放歸田裡。
嗣暉練習朝儀,進止應對閑雅,由是起為丹州刺史,戒諭之曰:「卿為正隆執政,阿順取容,朕甚鄙之。
今當竭力奉職,以洗前日之咎。
苟或不悛,必罰無赦。
」未幾,丁母憂,起復為左宣徽使。
世宗頗好道術,謂嗣暉曰:「尚食官毋於禁中殺羊豕,朔望上七日有司毋奏刑名。
」大定七年,蒲察通除肇州防禦使,上責其飾詐,因顧嗣暉曰:「如卿不可謂無才,但純實不足耳。
」久之,有牓匿名書于通衢者,稱海陵舊臣不得用者有怨望心,將圖不軌。
上曰:「豈有是哉。
」謂嗣暉曰:「正隆時,卿為執政,今指卿以為怨望,朕極知其不然。
卿性明達能辨,但頗自衒,釣衆人之譽,所以緻此媒糱,後當改之。
」 十年,將有事南郊,廷議嗣暉在海陵時凡宗廟禘祫輒行太常事,復拜參知政事,詔以執政冠服攝太常。
禮成,薨。
贊曰:趙興祥、石抹榮自拔流離艱阨中,而克有所樹立,固其識之過人,亦其所遭際緻然也。
迹世宗之卻聲伎、減庖人,仁愛若是,而其下孰不興起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