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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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復率百官請上尊號,不允。
二年春正月乙亥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酉,勑職官犯贓私不得訴于同官。
丁亥,如安州春水。
丁酉,至自春水。
辛醜,宋主以母後喪,遣使告哀。
二月丁巳,勑自今職官犯贓,每削一官殿一年。
是日,太白晝見,經天。
是月,特命襲封衍聖公孔元措世襲兼曲阜令。
三月己卯,親王、百官復請上尊號,不允。
壬午,命尚書戶部侍郎溫昉佩金符,行六部尚書於撫州。
庚寅,幸西園閱軍器。
辛卯,始定保舉德行才能格。
癸巳,平章政事烏林荅願罷。
丁酉,樞密使唐括貢率百官請上尊號,不允。
以參知政事裔代左丞相襄行省于北京。
夏四月甲寅,如萬寧宮。
丙辰,命有司祈雨,望祭嶽鎮海瀆于北郊。
甲子,祈雨于社稷。
尚書省奏,比歲北邊調度頗多,請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從之。
癸酉,親王宣勑始用女直字。
五月甲戌朔,諭宰臣曰:「比以軍須,隨路賦調。
司縣不度緩急,促期徵斂,使民費及數倍,胥吏又乘之以侵暴。
其令提刑司究察之。
」丙子,集官吏于尚書省,詔諭之曰:「今紀綱不立,官吏弛慢,遷延苟簡,習以成弊。
職官多以吉善求名,計得自安,國家何賴焉。
至於徇情賣法,省部令史尤甚。
尚書省其戒敘之。
」丁醜,北京行省參知政事裔移駐臨潢府。
庚辰,升撫州為鎮寧軍。
以雨足,報祭于社稷。
甲申,望祭嶽鎮海瀆于北郊。
丁亥,左丞相襄詣臨潢府。
己醜,皇子生,庚寅,詔中外,降死罪,釋徒以下。
六月乙巳,命禮部尚書張暐報祀高禖。
丙午,雨雹。
戊申,以澄州刺史王遵古為翰林直學士,仍勑無與撰述,入直則奏聞,或霖雨,免入直,以遵古年老,且嘗侍講讀也。
庚戌,詔罷瑤光殿工作。
甲寅,置全州盤安軍節度使,治安豐縣。
乙卯,封皇子為壽王。
閏月甲午,出西橫門觀稼。
秋七月壬寅朔,幸天長觀,建普天大醮,禁屠宰七日,無奏刑,百司權停決罰。
己未,命西上閤門使劉頍賜參知政事裔宴于行省。
戊辰,天壽節,禦紫宸殿受朝。
八月庚辰,勑計議官所進奏帖,可直言利害,勿用浮辭。
辛巳,以邊事未寧,詔集六品以上官於尚書省,問攻守之計。
應中外臣僚不以職位高下,或有方略材武,或長於調度,各舉三五人以備選用,無有顧望不盡所懷,期五日封章以進。
議者凡八十四人,言攻者五,守者四十六,且攻且守者三十三,召對睿思殿,論難久之。
癸未,至自萬寧宮。
丙戌,以左丞相襄為左副元帥,參知政事董師中尚書左氶,左宣徽使{高二自,去口}尚書右丞,戶部尚書楊伯通參知政事。
尚書左丞夾谷衡罷。
右丞胥持國緻仕。
庚寅,參知政事裔罷。
樞密使唐括貢緻仕。
壬辰,以左副元帥襄為樞密使兼平章政事。
九月辛醜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壬寅,遣官分詣上京、東京、北京、鹹平、臨潢、西京等路招募漢軍,不足則簽補之。
乙巳,以夏使朝辭,詔荅許復保安、蘭州榷場。
丁未,以知歸德府事完顏愈為賀宋生日使。
癸醜,以上京留守粘割斡特剌為平章政事。
辛酉,以樞密使兼平章政事襄,知大興府事胥持國為樞密副使、權參知政事,行省于北京。
乙醜,始置軍器監,掌治戎器,班少府監下,設甲坊、利器二署隸焉。
丁卯,分遣官於東、西、北京,河北等路,中都二節鎮,買牛五萬頭。
冬十月庚午朔,初設講議所官十員,共議錢穀,以中都路轉運使孫鐸、戶部侍郎高汝礪等為之。
庚辰,尚書省奏,高麗國牒報,其王以老疾,令母弟晫權國事。
壬午,尚書省行推排。
丁亥,皇子壽王薨。
壬辰,詔獎諭西南路招討使僕散揆等有功將士。
甲午,大雪,以米千石賜普濟院,令為粥以食貧民。
丙申,以禮部員外郎蒙括仁本為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甲辰,冬至,有事于南郊。
乙巳,以薪貴,勑圍場地內無禁樵採。
壬子,諭尚書省,猛安謀克旣不隸提刑司,宜令監察禦史察其臧否。
庚申,北京留守裔以行省失職,杖一百,除名。
右諫議大夫納蘭昉杖九十,削官二階,罷之。
甲子,諭宰臣曰:「朕居九重,民間難以遍知,宰相不見賔客,何以得知民間利害。
」 十二月己巳朔,勑禦史臺糾察諂佞趨走有實迹者。
己卯,始鑄「承安寶貨」。
癸未,遣戶部侍郎上官瑜體究西京逃亡,勸率沿邊軍民耕種,戶部郎中李敬義規措臨潢等路農務。
乙酉,諭宰臣,今後水潦旱蝗、盜賊竊發,命提刑司預為規畫。
戊子,諭西南路將士。
庚寅,豫王永成進馬八十疋,賜詔獎諭,稱皇叔豫王而不名。
二年春正月乙亥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酉,勑職官犯贓私不得訴于同官。
丁亥,如安州春水。
丁酉,至自春水。
辛醜,宋主以母後喪,遣使告哀。
二月丁巳,勑自今職官犯贓,每削一官殿一年。
是日,太白晝見,經天。
是月,特命襲封衍聖公孔元措世襲兼曲阜令。
三月己卯,親王、百官復請上尊號,不允。
壬午,命尚書戶部侍郎溫昉佩金符,行六部尚書於撫州。
庚寅,幸西園閱軍器。
辛卯,始定保舉德行才能格。
癸巳,平章政事烏林荅願罷。
丁酉,樞密使唐括貢率百官請上尊號,不允。
以參知政事裔代左丞相襄行省于北京。
夏四月甲寅,如萬寧宮。
丙辰,命有司祈雨,望祭嶽鎮海瀆于北郊。
甲子,祈雨于社稷。
尚書省奏,比歲北邊調度頗多,請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從之。
癸酉,親王宣勑始用女直字。
五月甲戌朔,諭宰臣曰:「比以軍須,隨路賦調。
司縣不度緩急,促期徵斂,使民費及數倍,胥吏又乘之以侵暴。
其令提刑司究察之。
」丙子,集官吏于尚書省,詔諭之曰:「今紀綱不立,官吏弛慢,遷延苟簡,習以成弊。
職官多以吉善求名,計得自安,國家何賴焉。
至於徇情賣法,省部令史尤甚。
尚書省其戒敘之。
」丁醜,北京行省參知政事裔移駐臨潢府。
庚辰,升撫州為鎮寧軍。
以雨足,報祭于社稷。
甲申,望祭嶽鎮海瀆于北郊。
丁亥,左丞相襄詣臨潢府。
己醜,皇子生,庚寅,詔中外,降死罪,釋徒以下。
六月乙巳,命禮部尚書張暐報祀高禖。
丙午,雨雹。
戊申,以澄州刺史王遵古為翰林直學士,仍勑無與撰述,入直則奏聞,或霖雨,免入直,以遵古年老,且嘗侍講讀也。
庚戌,詔罷瑤光殿工作。
甲寅,置全州盤安軍節度使,治安豐縣。
乙卯,封皇子為壽王。
閏月甲午,出西橫門觀稼。
秋七月壬寅朔,幸天長觀,建普天大醮,禁屠宰七日,無奏刑,百司權停決罰。
己未,命西上閤門使劉頍賜參知政事裔宴于行省。
戊辰,天壽節,禦紫宸殿受朝。
八月庚辰,勑計議官所進奏帖,可直言利害,勿用浮辭。
辛巳,以邊事未寧,詔集六品以上官於尚書省,問攻守之計。
應中外臣僚不以職位高下,或有方略材武,或長於調度,各舉三五人以備選用,無有顧望不盡所懷,期五日封章以進。
議者凡八十四人,言攻者五,守者四十六,且攻且守者三十三,召對睿思殿,論難久之。
癸未,至自萬寧宮。
丙戌,以左丞相襄為左副元帥,參知政事董師中尚書左氶,左宣徽使{高二自,去口}尚書右丞,戶部尚書楊伯通參知政事。
尚書左丞夾谷衡罷。
右丞胥持國緻仕。
庚寅,參知政事裔罷。
樞密使唐括貢緻仕。
壬辰,以左副元帥襄為樞密使兼平章政事。
九月辛醜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壬寅,遣官分詣上京、東京、北京、鹹平、臨潢、西京等路招募漢軍,不足則簽補之。
乙巳,以夏使朝辭,詔荅許復保安、蘭州榷場。
丁未,以知歸德府事完顏愈為賀宋生日使。
癸醜,以上京留守粘割斡特剌為平章政事。
辛酉,以樞密使兼平章政事襄,知大興府事胥持國為樞密副使、權參知政事,行省于北京。
乙醜,始置軍器監,掌治戎器,班少府監下,設甲坊、利器二署隸焉。
丁卯,分遣官於東、西、北京,河北等路,中都二節鎮,買牛五萬頭。
冬十月庚午朔,初設講議所官十員,共議錢穀,以中都路轉運使孫鐸、戶部侍郎高汝礪等為之。
庚辰,尚書省奏,高麗國牒報,其王以老疾,令母弟晫權國事。
壬午,尚書省行推排。
丁亥,皇子壽王薨。
壬辰,詔獎諭西南路招討使僕散揆等有功將士。
甲午,大雪,以米千石賜普濟院,令為粥以食貧民。
丙申,以禮部員外郎蒙括仁本為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甲辰,冬至,有事于南郊。
乙巳,以薪貴,勑圍場地內無禁樵採。
壬子,諭尚書省,猛安謀克旣不隸提刑司,宜令監察禦史察其臧否。
庚申,北京留守裔以行省失職,杖一百,除名。
右諫議大夫納蘭昉杖九十,削官二階,罷之。
甲子,諭宰臣曰:「朕居九重,民間難以遍知,宰相不見賔客,何以得知民間利害。
」 十二月己巳朔,勑禦史臺糾察諂佞趨走有實迹者。
己卯,始鑄「承安寶貨」。
癸未,遣戶部侍郎上官瑜體究西京逃亡,勸率沿邊軍民耕種,戶部郎中李敬義規措臨潢等路農務。
乙酉,諭宰臣,今後水潦旱蝗、盜賊竊發,命提刑司預為規畫。
戊子,諭西南路將士。
庚寅,豫王永成進馬八十疋,賜詔獎諭,稱皇叔豫王而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