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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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主遣使來報即位。
甲子,親王、百官各奉表請上尊號,不允。
丙寅,以代國公歡都等五人配享世祖廟廷。
甲戌,以河東南、北提刑使王啟等為賀宋主即位使。
乙亥,獵于近郊。
戊寅,上問輔臣:「孔子廟諸處何如?」平章政事守貞曰:「諸縣見議建立。
」上因曰:「僧徒修飾宇像甚嚴,道流次之,惟儒者於孔子廟最為滅裂。
」守貞曰:「儒者不能長居學校,非若僧道久處寺觀。
」上曰:「僧道以佛、老營利,故務在莊嚴閎侈,起人施利自多,所以為觀美也。
」庚辰,參知政事馬琪自行省回,具奏河防利害,語載琪傳中。
丙戌,以翰林待制奧屯忠孝權戶部侍郎,太府少監溫昉權工部侍郎,行戶、工部事,修治河防。
以引進使完顏衷為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癸巳,詔罷紫荊嶺所護圍場。
庚子,以右宣徽使移剌敏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醜,太白晝見。
十二月辛酉,平章政事完顏守貞罷。
以知大興府事尼厖古鑑為參知政事,以戶部郎中李敬義為賜高麗生日使。
丁卯,免被黃河水災今年秋稅。
辛巳,勑減修內司備營造軍千人,都城所五百人。
癸未,勑尚書省,自今獻靈芝嘉禾者賞。
六年春正月丁亥朔,受宋、高麗、夏使朝賀。
庚寅,太白晝見。
辛卯,勑有司給天水郡公家屬田宅。
壬辰,如春水。
庚戌,罷陝西括地。
辛亥,諭胥持國,河上役夫聚居,恐生疾疫,可廩醫護視之。
乙卯,次禦林。
二月丁巳朔,勑有司,行宮側及獵所有農者勿禁。
己未,始祭高禖。
庚午,至自春水。
丁醜,京師地震。
大雨雹,晝晦,震應天門右鴟尾。
癸未,宋遣使來報謝。
三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甲午,以翰林直學士孛朮魯子元兼右司諫,監察禦史田仲禮為左拾遺,翰林修撰僕散訛可兼右拾遺,諭之曰:「國家設置諫官,非取虛名,蓋責實效,庶幾有所裨益。
卿等皆朝廷選擢,置之諫職,如國家利害、官吏邪正,極言無隱。
近路鐸左遷,本以他罪,卿等勿以被責,遂畏縮不言,其悉心戮力,毋得緘默。
」丙申,如萬寧宮。
戊戌,以北邊糧運,括群牧所、三招討司猛安謀克、隨乣及疊剌、唐古部諸抹、西京、太原官民駝五千充之,惟民以駝載為業者勿括。
以銀五十萬兩、錢二十三萬六千九百貫以備支給。
銀五萬兩、金盂二千八百兩、金牌百兩、銀盂八千兩、絹五萬匹、雜綵千端、衣四百四十六襲以備賞勞。
庚子,以郡舉才行之士翟介然以下三人特賜進士及第,李貞固以下十五人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癸亥,勑有司,以增修曲阜宣聖廟工畢,賜衍聖公以下三獻法服及登歌樂一部,仍遣太常舊工往教孔氏子弟,以備祭禮。
甲子,以尚書左丞烏林荅願為平章政事,右丞夾谷衡為尚書左丞。
丙子,幸玉泉山。
戊寅,以修河防工畢,參知政事胥持國進官二階,翰林待制奧屯忠孝以下三十六人各一階,獲嘉令王維翰以下五十六人各賜銀幣有差。
庚辰,以尚書右丞相夾谷清臣為左丞相,監修國史,封密國公。
樞密使襄為尚書右丞相,封任國公。
參知政事胥持國為尚書右丞。
壬午,賜宰臣手詔,以風俗不淳,官吏苟且,責之。
五月丙戌,命減萬寧宮陳設九十四所。
辛卯,以出師,遣禮部尚書張暐告于廟社。
乙未,判平陽府事鎬王永中以罪賜死,并及二子,丁酉,詔中外。
乙巳,詔諸路猛安謀克農隙講武,本路提刑司察其惰者罰之。
庚戌,命左丞相夾谷清臣行省于臨潢府。
六月丙辰,右諫議大夫賈守謙、右拾遺僕散訛可坐鎬王永中事奏對不實,削官二階,罷之。
禦史中丞孫即康、右補闕蒙括胡剌、右拾遺田仲禮各罰金二十斤。
丙寅,以樞密副使唐括貢為樞密使。
以久雨,禜。
庚辰,太白經天。
辛巳,左丞相清臣遣使來獻捷。
七月丙申,幸曹王永升第。
甲辰,始定文武官六貫石以上、承應人并及廕者、若在籍儒生章服制。
八月己未,命兗州長官以曲阜新修廟告成于宣聖。
癸亥,至自萬寧宮。
己巳,以溫敦伯英言,命禮部令學官講經。
辛未,以吏部尚書吳鼎樞等為賀宋生日使。
壬申,行省都事獨吉永中來報捷。
乙亥,勑宮中承應人出職後三年內犯贓罪者,元舉官連坐,不在去官之限,著為令。
辛巳,木波進馬。
九月壬午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甲申,冊靜寧山神為鎮安公,忽土白山神為瑞聖公。
丙戌,知河間府事移剌仲方為禦史大夫。
辛卯,如秋山。
以尚書左司郎中粘割胡上為夏國生日使。
冬十月丙辰,至自秋山。
丁巳,以歲幸春水、秋山,五日一進起居表,自今可十日一進。
乙亥,命尚書左丞夾谷衡行省于撫州,命
甲子,親王、百官各奉表請上尊號,不允。
丙寅,以代國公歡都等五人配享世祖廟廷。
甲戌,以河東南、北提刑使王啟等為賀宋主即位使。
乙亥,獵于近郊。
戊寅,上問輔臣:「孔子廟諸處何如?」平章政事守貞曰:「諸縣見議建立。
」上因曰:「僧徒修飾宇像甚嚴,道流次之,惟儒者於孔子廟最為滅裂。
」守貞曰:「儒者不能長居學校,非若僧道久處寺觀。
」上曰:「僧道以佛、老營利,故務在莊嚴閎侈,起人施利自多,所以為觀美也。
」庚辰,參知政事馬琪自行省回,具奏河防利害,語載琪傳中。
丙戌,以翰林待制奧屯忠孝權戶部侍郎,太府少監溫昉權工部侍郎,行戶、工部事,修治河防。
以引進使完顏衷為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癸巳,詔罷紫荊嶺所護圍場。
庚子,以右宣徽使移剌敏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醜,太白晝見。
十二月辛酉,平章政事完顏守貞罷。
以知大興府事尼厖古鑑為參知政事,以戶部郎中李敬義為賜高麗生日使。
丁卯,免被黃河水災今年秋稅。
辛巳,勑減修內司備營造軍千人,都城所五百人。
癸未,勑尚書省,自今獻靈芝嘉禾者賞。
六年春正月丁亥朔,受宋、高麗、夏使朝賀。
庚寅,太白晝見。
辛卯,勑有司給天水郡公家屬田宅。
壬辰,如春水。
庚戌,罷陝西括地。
辛亥,諭胥持國,河上役夫聚居,恐生疾疫,可廩醫護視之。
乙卯,次禦林。
二月丁巳朔,勑有司,行宮側及獵所有農者勿禁。
己未,始祭高禖。
庚午,至自春水。
丁醜,京師地震。
大雨雹,晝晦,震應天門右鴟尾。
癸未,宋遣使來報謝。
三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甲午,以翰林直學士孛朮魯子元兼右司諫,監察禦史田仲禮為左拾遺,翰林修撰僕散訛可兼右拾遺,諭之曰:「國家設置諫官,非取虛名,蓋責實效,庶幾有所裨益。
卿等皆朝廷選擢,置之諫職,如國家利害、官吏邪正,極言無隱。
近路鐸左遷,本以他罪,卿等勿以被責,遂畏縮不言,其悉心戮力,毋得緘默。
」丙申,如萬寧宮。
戊戌,以北邊糧運,括群牧所、三招討司猛安謀克、隨乣及疊剌、唐古部諸抹、西京、太原官民駝五千充之,惟民以駝載為業者勿括。
以銀五十萬兩、錢二十三萬六千九百貫以備支給。
銀五萬兩、金盂二千八百兩、金牌百兩、銀盂八千兩、絹五萬匹、雜綵千端、衣四百四十六襲以備賞勞。
庚子,以郡舉才行之士翟介然以下三人特賜進士及第,李貞固以下十五人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癸亥,勑有司,以增修曲阜宣聖廟工畢,賜衍聖公以下三獻法服及登歌樂一部,仍遣太常舊工往教孔氏子弟,以備祭禮。
甲子,以尚書左丞烏林荅願為平章政事,右丞夾谷衡為尚書左丞。
丙子,幸玉泉山。
戊寅,以修河防工畢,參知政事胥持國進官二階,翰林待制奧屯忠孝以下三十六人各一階,獲嘉令王維翰以下五十六人各賜銀幣有差。
庚辰,以尚書右丞相夾谷清臣為左丞相,監修國史,封密國公。
樞密使襄為尚書右丞相,封任國公。
參知政事胥持國為尚書右丞。
壬午,賜宰臣手詔,以風俗不淳,官吏苟且,責之。
五月丙戌,命減萬寧宮陳設九十四所。
辛卯,以出師,遣禮部尚書張暐告于廟社。
乙未,判平陽府事鎬王永中以罪賜死,并及二子,丁酉,詔中外。
乙巳,詔諸路猛安謀克農隙講武,本路提刑司察其惰者罰之。
庚戌,命左丞相夾谷清臣行省于臨潢府。
六月丙辰,右諫議大夫賈守謙、右拾遺僕散訛可坐鎬王永中事奏對不實,削官二階,罷之。
禦史中丞孫即康、右補闕蒙括胡剌、右拾遺田仲禮各罰金二十斤。
丙寅,以樞密副使唐括貢為樞密使。
以久雨,禜。
庚辰,太白經天。
辛巳,左丞相清臣遣使來獻捷。
七月丙申,幸曹王永升第。
甲辰,始定文武官六貫石以上、承應人并及廕者、若在籍儒生章服制。
八月己未,命兗州長官以曲阜新修廟告成于宣聖。
癸亥,至自萬寧宮。
己巳,以溫敦伯英言,命禮部令學官講經。
辛未,以吏部尚書吳鼎樞等為賀宋生日使。
壬申,行省都事獨吉永中來報捷。
乙亥,勑宮中承應人出職後三年內犯贓罪者,元舉官連坐,不在去官之限,著為令。
辛巳,木波進馬。
九月壬午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甲申,冊靜寧山神為鎮安公,忽土白山神為瑞聖公。
丙戌,知河間府事移剌仲方為禦史大夫。
辛卯,如秋山。
以尚書左司郎中粘割胡上為夏國生日使。
冬十月丙辰,至自秋山。
丁巳,以歲幸春水、秋山,五日一進起居表,自今可十日一進。
乙亥,命尚書左丞夾谷衡行省于撫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