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七 本紀第七 世宗中

關燈
事雖當理,必以為非,意謂從之則恐人謂政非己出。

    如此者多,朕甚不取。

    今觀大理寺所斷,雖制有正條,理不能行者別具情見,朕惟取其所長。

    夫為人之理,他人之善者從之,則可謂善矣。

    」壬午,上謂宰臣曰:「今在下僚豈無人材,但在上者不為汲引,惡其材勝己故耳。

    」丙戌,上謂禦史中丞紇石烈邈曰:「臺臣糾察吏治之能否,務去其擾民,且冀其得賢也。

    今所至輒受訟牒,聽其妄告,使為政者如何則可也。

    」 九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辛醜,封子永德為薛王。

    以右副都點檢完顏習尼烈等為賀宋生日使。

    癸卯,以兵部郎中石抹忽土為夏國生日使。

    戊申,秋獵。

    庚戌,歲星、熒惑、太白聚於尾。

    甲子,還都。

     十月己巳,夏國進百頭帳,詔卻之境上。

    癸酉,有司奏,「衍慶宮所畫功臣二十人,惟五人有謚,今考檢餘十五人功狀,擬定謚號以進」。

    詔可。

    詔以羊十萬付烏古裡石壘部畜牧,其滋息以予貧民。

    丁醜,制諸猛安,父任別職,子須年二十五以上方許承襲。

    辛巳,上謂宰臣曰:「今在位不聞薦賢何也。

    昔狄仁傑起自下僚,力扶唐祚,使旣危而安,延數百年之永。

    仁傑雖賢,非婁師德何以自薦乎。

    」癸未,更護送罪人逃亡制。

    上謂宰臣曰:「近觀上封章者,殊無大利害。

    且古之諫者旣忠於國,亦以求名,今之諫者為利而已。

    如戶部尚書曹望之、濟南尹梁肅皆上書言事,蓋覬覦執政耳,其於國政竟何所補。

    達官如此,況餘人乎。

    昔海陵南伐,太醫使祁宰極諫,至戮於市,此本朝以來一人而已。

    」丁亥,上命宰臣曰:「監察禦史田忠孺嘗上書言事,今當升擢,以勵其餘。

    」 十一月戊戌,以南京留守徒單克寧為平章政事。

    庚戌,上謂宰臣曰;「朕常恐重歛以困吾民,自今諸路差科之煩細者,亦具以聞。

    」有司奏,夏國進禦帳使因邊臣懇求進入,乃許之。

    以尚書左丞石琚為平章政事。

    丙辰,以延安尹完顏蒲剌睹等為賀宋正旦使。

     十二月戊辰,以渤海舊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禮,必先攘竊以奔,詔禁絕之,犯者以姦論。

    以宿直將軍僕散懷忠為高麗生日使。

    己巳,太白晝見。

    壬申,以尚書右丞唐括安禮為左丞,殿前都點檢蒲察通為右丞。

    上謂宰執曰:「朕今年已五十有五,若年踰六十,雖欲有為,而莫之能矣。

    宜及朕之康強,其女直人猛安謀克及國家政事之未完,與夫法令之未一者,宜皆修舉之。

    凡所施行,朕不為怠。

    」 十八年正月丙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壬寅,定殺異居周親奴婢、同居卑幼,輒殺奴婢及妻無罪而輒毆殺者罪。

    庚戌,修起居注移剌傑上書言:「每屏人議事,雖史官亦不與聞,無由紀錄。

    」上以問平章政事石琚、左丞唐括安禮,對曰:「古者,天子置史官於左右,言動必書,所以儆戒人君,庶幾有所畏也。

    」庚申,免中都、河北、河東、山東、河南、陝西等路前年被災租稅。

    壬戌,如春水。

     二月丙寅朔,次管莊。

    丙子,次華港。

    己醜,還宮。

     三月乙未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乙巳,命戍邊女直人遇祭祀、婚嫁、節辰許自造酒。

    丁未,上謂宰執曰:「縣令之職最為親民,當得賢材用之。

    邇來犯法者衆,殊不聞有能者。

    比在春水,見石城、玉田兩縣令,皆年老,苟祿而已。

    畿甸尚爾,遠縣可知。

    」平章政事石琚對曰:「良鄉令焦旭、慶都令李伯達皆能吏,可任。

    」上曰:「審如卿言,可擢用之。

    」己酉,禁民閒無得創興寺觀。

    獻州人殷小二等謀反,伏誅。

     四月己巳,上謂宰臣曰:「朕巡幸所至,必令體訪官吏臧否。

    向玉田知主簿石抹杳乃能吏也,可授本縣令。

    」己醜,以太子左贊善阿不罕德甫為橫賜夏國使。

     五月丙午,上如金蓮川。

     六月庚午,尚書左丞相紇石烈良弼薨。

     閏月辛醜,命賑西南、西北兩招討司民,及烏古裡石壘部轉戶饑。

     七月丙子,上謂宰臣曰:「職官始犯贓罪,容有過誤,至於再犯,是無改過之心。

    自今再犯不以贓數多寡,並除名。

    」 八月乙巳,至自金蓮川。

    丙辰,以尚書右丞相完顏守道為左丞相,平章政事石琚為右丞相。

     九月辛未,以大理卿張九思等為賀宋生日使,侍禦史完顏蒲魯虎為夏國生日使。

    癸酉,以尚書左丞唐括安禮為平章政事。

    乙亥,以右丞蒲察通為左丞,參知政事移剌道為右丞,刑部尚書粘割斡特剌為參知政事。

     十月庚寅朔,陝州防禦使石抹靳家奴以罪除名。

    甲午,禦史中丞劉仲誨、侍禦史李瑜坐失糾察大長公主事,各削官一階。

     十一月庚申朔,尚書省奏,擬同知永寧軍節度使事阿可為刺史,上曰:「阿可年幼,於事未練,授佐貳官可也。

    」平章政事唐括安禮奏曰:「臣等以阿可宗室,故擬是職。

    」上曰:「郡守係千裡休戚,安可不擇人而私其親耶。

    若以親親之恩,賜與雖厚,無害於政。

    使之治郡而非其才,一境何賴焉。

    」壬申,以靜難軍節度使烏延查剌等為賀宋正旦使。

    丙子,尚書省奏,崇信縣令石安節買車材於部民,三日不償其直,當削官一階,解職。

    上因言;「凡在官者,但當取其貪污與清白之尤者數人黜陟之,則人自知懲勸矣。

    夫朝廷之政,太寬則人不知懼,太猛則小玷亦將不免於罪,惟當用中典耳。

    」戊寅,上責宰臣曰:「近問趙承元何故再任,卿等言,曹王嘗遣人言其才能幹敏,故再任之。

    官爵擬注,雖由卿輩,予奪之權,當出于朕。

    曹王之言尚從之,假皇太子有所諭,則其從可知矣。

    此事因卿言始知,其不知者知復幾何。

    且卿等公受請屬,可乎?」蓋承元前為曹王府文學,與王邸婢姦,杖百五十除名,而復用也。

    丙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