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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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諫不敢言則經筵言之。

    備位經筵,得言人所不敢言於天子之前,志願足矣。

    」故於時政得失有當匡救者,未嘗緘默。

    大臣議罷先朝所置奎章閣學士院及藝文監諸屬官。

    巙巙進曰:「民有千金之產,猶設家塾,延館客,豈有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一學房乃不能容耶。

    」帝聞而深然之。

    即日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存設如初,就命巙巙董治。

    又請置檢討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

    帝皆俞允。

    時科舉既輟,巙巙從容為帝言:「古昔取人材以濟世用,必由科舉,何可廢也。

    」帝采其論,尋復舊制。

    一日進讀司馬光資治通鑑,因言國家當及斯時修遼、金、宋三史,歲久恐緻闕逸。

    後置局纂修,實由巙巙發其端。

    又請行鄉飲酒于國學,使民知遜悌,及請褒贈唐劉蕡、宋邵雍以旌道德正直。

    帝從其請,為之下詔。

     巙巙以重望居高位,而雅愛儒士甚於饑渴,以故四方士大夫翕然宗之,萃於其門。

    達官有怙勢者,言曰:「儒有何好,君酷愛之。

    」巙巙曰:「世祖以儒足以緻治,命裕宗學於贊善王恂。

    今祕書所藏裕宗倣書,當時禦筆於學生之下親署禦名習書謹呈,其敬慎若此。

    世祖嘗暮召我先人坐寢榻下,陳說四書及古史治亂,至丙夜不寐。

    世祖喜曰:『朕所以令卿從許仲平學,正欲卿以嘉言入告朕耳,卿益加懋敬以副朕志。

    』今汝言不愛儒,寧不念聖祖神宗篤好之意乎?且儒者之道,從之則君仁、臣忠、父慈、子孝,人倫鹹得,國家鹹治;違之則人倫鹹失,家國鹹亂。

    汝欲亂而家,吾弗能禦,汝慎勿以斯言亂我國也。

    儒者或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然腹中貯儲有過人者,何可易視也。

    」達官色慚。

     既而出拜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明年,復以翰林學士承旨召還。

    時中書平章闕員,近臣欲有所薦用,以言覘帝意。

    帝曰:「平章已有其人,今行半途矣。

    」近臣知帝意在巙巙,不復薦人。

    至京七日,感熱疾卒,實至正五年五月辛卯也,年五十一。

    家貧,幾無以為斂。

    帝聞為震悼,賜賻銀五錠。

    其所負官中營運錢,臺臣奏以罰布為之代償。

    巙巙善真行草書,識者謂得晉人筆意,單牘片紙人爭寶之,不翅金玉。

    諡文忠。

     兄回回,字子淵。

    敦默寡言,耆學能文。

    在成宗朝宿衛,擢太常寺少卿。

    寺改為院,為太常院使。

    武宗正位,以藩邸舊臣出使稱旨。

    至大間,調大司農卿,除山南廉訪使,改江南行臺治書侍禦史,遷淮西廉訪使,皆有政聲。

    再改河南廉訪使。

    行省丞相行事多不法,太尉納璘為郎中,每格不下,丞相怒欲出之。

    回回察其賢,抗章舉任風憲,後歷三臺為名臣。

    駙馬平章家奴強市人物,按之無所貸。

     英宗即位,丞相拜住首薦為戶部尚書,尋拜南臺侍禦史,改參議中書。

    以議定刑書如法,帝嘉納其奏。

    泰定初,廷議漕運事,奏減糧數以紓東南民力。

    授太子詹事丞,改山東廉訪使,未上,陞翰林侍講學士,遷江浙行省右丞。

    文宗立,除宣政院使。

    上言乞沙汰僧道,其所有田宜同民間徵輸。

    擢中書右丞,力辭還第。

    聞明宗崩,流涕不能食,自是杜門不出者數年,以疾卒。

    與弟巙巙,皆為時之名臣,世號為雙璧雲。

     巙巙子維山,材質清劭,侍禁廷,起崇文監丞,擢給事中,遷同僉太常禮儀院事,調崇文太監。

     自當 自當,蒙古人也。

    英宗時,由速古兒赤擢監察禦史。

    錄囚大興縣,有以冤事繫獄者,其人嘗見有橐駝死道傍,因舁至其家醢之,置數甕中,會官橐駝被盜,捕索甚亟,乃執而勘之,其人自誣服。

    自當審其獄辭,疑為冤,即以上禦史臺。

    臺臣以為贓既具是,特禦史畏殺人耳,不聽,改委他禦史讞之,竟處死。

    後數日,遼陽行省以獲盜聞,冤始白,人以是服其明。

     泰定二年,扈從至上都,糾言參知政事楊庭玉贓罪,不報,即納印還京師。

    帝遣使追之,俾復任。

    即再上章劾庭玉,竟如其言。

    又劾奏平章政事禿滿疊兒入怯薛之日,英宗被弒,必預聞其謀,不省,乃賜禿滿疊兒黃金繫腰,自當遂辭職。

    改工部員外郎,中書省委開混河,自當往視之,以為水性不常,民力亦瘁,難以成功,言于朝,河役乃罷。

     會次三皇後殂,命工部撤行殿車帳,皆新作之。

    自當未即興工。

    尚書曰:「此奉特旨,員外有誤,則罪歸於衆矣。

    」自當曰:「即有罪,我獨任之。

    」未幾,帝果問成否。

    省臣乃召自當責問之。

    自當請自入對。

    既見帝,奏曰:「皇後行殿車帳尚新,若改作之,恐勞民費財。

    且先皇後無惡疾,居之何嫌。

    必欲捨舊更新,則大明殿乃自世祖所禦,列聖嗣位豈皆改作乎?」帝大悅,語省臣曰:「國家用人,當擇如自當者,庶不誤大事。

    」特賜上尊、金幣,遷吏部員外郎。

    帝欲加號太後曰太皇太後,命朝堂議之。

    自當獨曰:「太後稱太皇太後,於典禮不合。

    」衆皆曰:「英宗何以加皇太後號曰太皇太後。

    」自當曰:「英宗孫也,今上子也,太皇太後之號孫可以稱之,子不可以稱之也。

    」議遂定。

    遷中書客省使,俄改同僉宣政院事。

     文宗即位,除中書左司郎中。

    有使持詔自江浙還,言行省臣意若有不服者。

    帝怒,命遣使問不敬狀,將悉誅之。

    自當言於丞相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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