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十二 列傳一 後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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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吾死不置汝。
」病亟,謂晉侯曰:「吾死,焚其骨送範陽佛寺,無使吾為邊地鬼也。
」 太妃安氏。
《文獻通考》:安太妃,代北人,不知其世家。
生出帝,帝立,尊為皇太妃。
《契丹國志》雲:天祿二年春二月,徙晉侯、太後于建州,中途安太妃卒,遺命晉侯曰:「焚骨為灰,南向揚之,庶幾遺魂得返中國也。
」 少帝皇後張氏。
案《五代會要》:天福八年十月追冊。
考是書《少帝紀》雲:追冊故妃張氏為皇後。
《張從訓傳》亦雲,高祖鎮太原,為少帝娶從訓長女為妃。
皇後馮氏。
案《五代會要》:開運三年十月冊。
《通鑒》雲:天福八年冬十月戊申,立吳國夫人馮氏為皇後。
初,高祖愛少弟重允,養以為子。
及留守鄴都,娶副留守馮濛女為其婦,重允早卒,馮夫人寡居,有美色,帝見而悅之。
高祖崩,梓宮在殡,帝遂納之。
群臣皆賀,帝謂馮道等曰:「皇太後之命,與卿等不任大慶。
」群臣出,帝與夫人酣飲,過梓宮前,醊而告曰:「皇太後之命,與先帝不任大慶。
」左右失笑,帝亦自笑,謂左右曰:「我今日作新婿何如?」夫人與左右皆大笑。
太後雖恚,而無如之何。
既正位中宮,頗預政事。
後兄玉,時為禮部郎中、鹽鐵判官,帝驟擢用至端明殿學士、戶部侍郎,與議政事。
《文獻通考》雲:契丹入京師,後随帝北遷,不知所終。
又,案《五代會要》載晉内職雲:高祖颍川郡夫人蔡氏,天福三年八月敕。
少帝寶省李氏封隴西郡夫人;張氏封春宮夫人,充皇後尚宮,并天福八年十二月二日敕。
前左禦正齊國夫人吳氏進封燕國夫人,書省魏國夫人崔氏進封梁國夫人,前右禦正天水郡夫人趙氏封衛國夫人,司簿孟氏封汧國夫人,前司簿李氏封隴西郡夫人,弟子院使齊氏、大使郭氏、副使賈氏并封本縣君,太後宮尚宮陳留郡夫人何氏進封鄒國夫人,河南郡夫人元氏進封齊國夫人,知客出使夫人石氏封武威郡夫人,春宮姚氏、常氏、焦氏、王氏、陶氏、魏氏、趙氏七人并超封郡夫人,寶省婉美趙氏封天水郡夫人,武氏以下十一人并授春宮,天福八年十一月敕。
清河郡夫人張氏、彭城郡夫人劉氏并充太後宮司寶,南陽郡夫人路氏、出使夫人趙氏白氏并充皇後宮司賓,開運二年八月敕。
又,案是書不載外戚傳,據《五代會要》雲:晉高祖長女長安公主降楊承祚,天福二年五月封,至六年五月卒,追封秦國公主,至七年九月,又追封梁國長公主。
從長女高平縣主、第二女新平縣主、第三女千乘縣主、孫女永慶縣主,并天福七年五月封。
」病亟,謂晉侯曰:「吾死,焚其骨送範陽佛寺,無使吾為邊地鬼也。
」 太妃安氏。
《文獻通考》:安太妃,代北人,不知其世家。
生出帝,帝立,尊為皇太妃。
《契丹國志》雲:天祿二年春二月,徙晉侯、太後于建州,中途安太妃卒,遺命晉侯曰:「焚骨為灰,南向揚之,庶幾遺魂得返中國也。
」 少帝皇後張氏。
案《五代會要》:天福八年十月追冊。
考是書《少帝紀》雲:追冊故妃張氏為皇後。
《張從訓傳》亦雲,高祖鎮太原,為少帝娶從訓長女為妃。
皇後馮氏。
案《五代會要》:開運三年十月冊。
《通鑒》雲:天福八年冬十月戊申,立吳國夫人馮氏為皇後。
初,高祖愛少弟重允,養以為子。
及留守鄴都,娶副留守馮濛女為其婦,重允早卒,馮夫人寡居,有美色,帝見而悅之。
高祖崩,梓宮在殡,帝遂納之。
群臣皆賀,帝謂馮道等曰:「皇太後之命,與卿等不任大慶。
」群臣出,帝與夫人酣飲,過梓宮前,醊而告曰:「皇太後之命,與先帝不任大慶。
」左右失笑,帝亦自笑,謂左右曰:「我今日作新婿何如?」夫人與左右皆大笑。
太後雖恚,而無如之何。
既正位中宮,頗預政事。
後兄玉,時為禮部郎中、鹽鐵判官,帝驟擢用至端明殿學士、戶部侍郎,與議政事。
《文獻通考》雲:契丹入京師,後随帝北遷,不知所終。
又,案《五代會要》載晉内職雲:高祖颍川郡夫人蔡氏,天福三年八月敕。
少帝寶省李氏封隴西郡夫人;張氏封春宮夫人,充皇後尚宮,并天福八年十二月二日敕。
前左禦正齊國夫人吳氏進封燕國夫人,書省魏國夫人崔氏進封梁國夫人,前右禦正天水郡夫人趙氏封衛國夫人,司簿孟氏封汧國夫人,前司簿李氏封隴西郡夫人,弟子院使齊氏、大使郭氏、副使賈氏并封本縣君,太後宮尚宮陳留郡夫人何氏進封鄒國夫人,河南郡夫人元氏進封齊國夫人,知客出使夫人石氏封武威郡夫人,春宮姚氏、常氏、焦氏、王氏、陶氏、魏氏、趙氏七人并超封郡夫人,寶省婉美趙氏封天水郡夫人,武氏以下十一人并授春宮,天福八年十一月敕。
清河郡夫人張氏、彭城郡夫人劉氏并充太後宮司寶,南陽郡夫人路氏、出使夫人趙氏白氏并充皇後宮司賓,開運二年八月敕。
又,案是書不載外戚傳,據《五代會要》雲:晉高祖長女長安公主降楊承祚,天福二年五月封,至六年五月卒,追封秦國公主,至七年九月,又追封梁國長公主。
從長女高平縣主、第二女新平縣主、第三女千乘縣主、孫女永慶縣主,并天福七年五月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