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四 高祖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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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四年春正月癸卯,帝禦崇元殿受朝賀,仗衛如式。

    丙午,召太子太師緻仕範延光宴于便殿。

    以延光歸命之後,慮懷疑懼,故休假之内,錫以款密。

    帝謂之曰:「無忿疾以傷厥神,無憂思以勞厥衷。

    朕方示信于四方,豈食言于汝也。

    」延光俯伏拜謝,其心遂安。

    丁未,以西京副留守龍敏為吏部侍郎。

    戊申,盜發唐闵帝陵。

    己酉,朔方軍節度使張希崇卒,贈太師。

    以澶州防禦使張從恩為樞密副使。

    甲寅,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甯江軍節度使景延廣為義成軍節度使,以義成軍節度使馮晖為朔方軍節度使。

    乙卯,左谏議大夫曹國珍上言:「請于内外臣僚之中,選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後《會要》、《禮閣新儀》、《大中統類》、律令格式等,精詳纂集,俾無漏落,别為書一部,目為《大晉政統》。

    」從之。

    其詳議官,宜差太子少師梁文矩、左散騎常侍張允、大理卿張澄、國子祭酒唐汭、大理少卿高鴻漸、國子司業田敏、禮部郎中呂鹹休、司勳員外郎劉濤、刑部員外郎李知損、監察禦史郭延升等一十九人充。

    文矩等鹹曰:「改前代禮樂刑憲為《大晉政統》,則《堯典》、《舜典》當以《晉典》革名。

    」列狀駁之曰: 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苟非聖明,焉能述作。

    若運因革故,則事乃維新,或改正朔而變犧牲,或易服色而殊徽号。

    是以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至于近代,率由舊章;比及前朝,日滋條目。

    多因行事之失,改為立制之初,或臣奏條章,君行可否,皆表其年月,紀以姓名,聚類分門,成文作則。

    莫不悉稽前典,垂範後昆,述自聖賢,曆于朝代,得金科玉條之号,設亂言破律之防,守而行之,其來尚矣。

    皇帝陛下,運齊七政,曆契千年,爰從創業開基,莫不積功累德。

    所宜直筆,具載鴻猷,若備錄前代之編年,目作聖朝之政統,此則是名不正也。

    夫名不正則言不順,而媚時掠美,非其實矣。

    若翦截其辭,此則是文不備也。

    夫文不備則啟争端,而禮樂刑政,于斯亂矣。

    若改舊條而為新制,則未審何門可以刊削,何事可以編聯。

    既當革故從新,又須廢彼行此,則未知國朝能守不能守乎?臣等同共參詳,未見其可。

      疏奏,嘉之,其事遂寝。

    辛酉,以前晉昌軍節度使李周為靜難軍節度使。

    是日,封皇第十一妹安定郡主為延慶長公主,皇第十二妹廣平郡主為清平長公主。

     二月辛卯,改東京玉華殿為永福殿。

    中書上言:「太原潛龍莊望建為慶長宮,使相鄉望改為龍飛鄉,都尉裡望改為神光裡。

    」從之。

    丁酉,宰臣馮道、左散騎常侍韋勳、禮部員外郎楊昭儉自契丹使回。

    帝慰勞備至,錫赍豐厚。

    庚子,以天和節宴群官于廣政殿,賜物有差。

     三月癸卯朔,左仆射劉昫、給事中盧重自契丹使回,頒賜器币如馮道等。

    乙巳,回鹘可汗仁美遣使貢方物,中有玉狻猊,實奇貨也。

    丙午,泾州節度使張萬進卒,贈太師。

    己未,皇子開封尹鄭王重貴、歸德軍節度使兼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劉知遠、忠武軍節度使杜重威,并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天平軍節度使趙在禮封衛國公。

    庚申,遣内臣趙處玭以版诏征華山隐者前右拾遺鄭雲叟、玉笥山道士羅隐之。

    靈州戍将王彥忠據懷遠城作叛,帝遣供奉官齊延祚乘驿而往,彥忠率衆出降,延祚矯制殺之。

    诏:「齊延祚辜我誓言,擅行屠戮。

    彰殺降之罪,隳示信之文。

    宜除名決重杖一頓配流。

    王彥忠贈官收葬。

    辛酉,封回鹘可汗仁美為奉化可汗。

    癸亥,以左龍武統軍皇甫遇為鎮國軍節度使,張彥澤為彰義軍節度使。

      夏四月壬申朔,以河中節度副使薛仁謙為衛尉卿。

    丙子,以汝州防禦使宋彥筠為同州節度使;以護聖左右軍都指揮使李懷忠為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領壽州忠正軍節度使;以奉國左右廂都指揮使郭謹為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夔州甯江軍節度使。

    戊寅,诏廢長春宮使額。

    《五代會要》載原敕雲:同州長春宮使額宜停,沿宮職務,委州司制置。

    己卯,改明德殿為滋德殿,宮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