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三 輿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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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乘革車次之。
開封牧建繡隼旗,太常卿建繡鳳旗,司徒繡瑞馬旗,禦史大夫繡以獬豸,兵部尚書繡以虎,皆副之以闟戟。
其先後之序,所乘之車,所建之旗,揆古則不合,驗今則有戾。
且大駕之出,自漢光武時始有三引:先河南尹,次執金吾,次洛陽令,先尊而後卑也。
後魏亦三引:先平城令,次司隸校尉,次丞相,先卑而後尊也。
唐兼用六引,五代減為三,後周複增為六。
本朝因之,以開封令居前,終以兵部尚書。
然以前為尊,則大司樂不當次令、牧;以後為尊,則兵部尚書不當繼禦史大夫,此先後之序未正也。
轺車非縣令宜駕,革車非公卿宜用,是所乘之車未稱也。
鳳馬之繡,無所經見,闟戟之設,尤為訛謬,是所建之旗未宜也。
司徒,三公論道之官,車徒非其所任,戶部主之可也。
奉常掌禮,司樂典樂,皆專于一事,禮樂之容,非其所兼,禮部總之宜也。
請改司徒用戶部尚書,改大司樂用禮部尚書,其僚佐儀制視兵部尚書。
禦史大夫,位亞三少,秩從二品,又尊于六尚書。
其行,宜以兵部次令、牧,禮部、戶部又次之,終以禦史大夫,則先後之序正矣。
夏篆者,篆其車而五采畫之也,夏缦則五采畫之而不篆,墨車則漆之而不畫。
孤宜乘夏篆,像其文質之備;卿宜乘夏缦,像其文采而不足于篆。
開封令秩比大夫,開封牧古之諸侯,其乘皆宜墨車。
其駕之馬,令以三,牧以四,禦史大夫以六,尚書,卿之任也,其駕亦四,則所乘之車稱矣。
《司常》曰:“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
”蓋通帛為旃,其色純赤;雜帛為物,其色赤白;物為三斿,旃亦如之。
開封令秩視大夫,故宜建以物;開封牧率王畿之衆而衛上,師都之任也,故宜建以旗;尚書、禦史大夫,古之卿也,故宜建以旃。
從之。
七年,禮制局言:“昨讨論大駕六引,開封牧乘墨車,兵部尚書、禮部尚書、戶部尚書、禦史大夫乘夏缦。
已經冬祀陳設訖,所有駕士衣服,尚循舊六引之制,宜行改正,況天子五辂,駕士之服,各随其辂之色,則六引駕士之服,當亦如之。
請墨車駕士衣皂,夏缦駕士皂質繡五色團花,于禮為稱。
”從之。
肩輿。
神宗優待宗室老疾不能騎者,出入聽肩輿。
熙甯五年,太宗正司請宗室以病肩輿者,踏引、籠燭不得過兩對。
中興後,人臣無乘車之制,從祀則以馬,常朝則以轎。
舊制,輿檐有禁。
中興東征西伐,以道路阻險,诏許百官乘轎,王公以下通乘之。
其制:正方,飾有黃、黑二等,凸蓋無梁,以篾席為障,左右設牖,前施簾,舁以長竿二,名曰竹轎子,亦曰竹輿。
内外命婦之車。
唐制有厭翟車、翟車、安車、白銅飾犢車,而幰網有降差。
宋制,銀裝白藤輿檐,内命婦皇親所乘;白藤輿檐、金銅犢車、漆犢車,或覆以氈,或覆以棕,内外命婦通乘。
傘。
人臣通用,以青絹為之。
宋初,京城内獨親王得用。
太宗太平興國中,宰相、樞密使始用之。
其後,近臣及内命婦出入皆用。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诏除宗室外,其餘悉禁。
明年,複許中書、樞密院用焉。
京城外,則庶官通用。
神宗熙甯之制,非品官禁用青蓋,京城惟執政官及宗室許用。
哲宗紹聖二年,诏在京官不得用涼扇。
徽宗政和三年,以燕、越二王出入,百官不避,乃賜三接青羅傘一,紫羅大掌扇二,塗金花鞍鞯,茶燎等物皆用塗金,遂為故事。
八年,诏民庶享神,不得造紅黃傘、扇及彩繪,以為祀神之物。
宣和初,又诏諸路奉天神,許用紅黃傘、扇,餘祠廟并禁。
其畫壁、塑像儀仗用龍飾者易之。
建炎中,初駐跸杭州,執政張澄言:“群臣扈從兵間,權免張蓋,俟回銮仍舊。
”诏前宰相到阙,許張蓋。
鞍勒之制。
宋以賜群臣,其非賜者皆有令式,而不敢逾越焉。
金塗銀鬧裝牡丹花校具八十兩,紫羅繡寶相花雉子方鞯,油畫鞍,白銀銜镫,以賜宰相,親王,樞密使帶使相,曾任宰相觀文殿大學士宮觀使,殿前馬軍步軍都指揮使。
金塗銀鬧裝太平花校具七十兩,紫羅繡瑞草方鞯,油畫鞍,陷銀銜镫,以賜使相,樞密副使,參和政事,宣徽使,節度使,宮觀使,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
四廂都指揮使,鞯以紫羅剜花。
若出使,則加紅牦牛纓,金塗銀钹。
使相在外,加紅織成鞍衣複。
步軍都虞候以上賜帶甲馬者,加紅皮秋辔校具七十兩,青氈圓鞯,陷銀銜镫。
金塗銀鬧裝麻葉校具五十兩,紫羅剜花方鞯,油畫鞍,陷銀銜镫,以賜三司使,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殿、端明殿、翰林侍讀侍講,龍圖、天章、寶文閣、樞密直學士,禦史中丞,兩使留後,觀察、防禦使,軍廂都指揮使。
軍廂都指揮使初出授團練使、刺史者,賜亦同。
曾任中書、樞密院後為學
開封牧建繡隼旗,太常卿建繡鳳旗,司徒繡瑞馬旗,禦史大夫繡以獬豸,兵部尚書繡以虎,皆副之以闟戟。
其先後之序,所乘之車,所建之旗,揆古則不合,驗今則有戾。
且大駕之出,自漢光武時始有三引:先河南尹,次執金吾,次洛陽令,先尊而後卑也。
後魏亦三引:先平城令,次司隸校尉,次丞相,先卑而後尊也。
唐兼用六引,五代減為三,後周複增為六。
本朝因之,以開封令居前,終以兵部尚書。
然以前為尊,則大司樂不當次令、牧;以後為尊,則兵部尚書不當繼禦史大夫,此先後之序未正也。
轺車非縣令宜駕,革車非公卿宜用,是所乘之車未稱也。
鳳馬之繡,無所經見,闟戟之設,尤為訛謬,是所建之旗未宜也。
司徒,三公論道之官,車徒非其所任,戶部主之可也。
奉常掌禮,司樂典樂,皆專于一事,禮樂之容,非其所兼,禮部總之宜也。
請改司徒用戶部尚書,改大司樂用禮部尚書,其僚佐儀制視兵部尚書。
禦史大夫,位亞三少,秩從二品,又尊于六尚書。
其行,宜以兵部次令、牧,禮部、戶部又次之,終以禦史大夫,則先後之序正矣。
夏篆者,篆其車而五采畫之也,夏缦則五采畫之而不篆,墨車則漆之而不畫。
孤宜乘夏篆,像其文質之備;卿宜乘夏缦,像其文采而不足于篆。
開封令秩比大夫,開封牧古之諸侯,其乘皆宜墨車。
其駕之馬,令以三,牧以四,禦史大夫以六,尚書,卿之任也,其駕亦四,則所乘之車稱矣。
《司常》曰:“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
”蓋通帛為旃,其色純赤;雜帛為物,其色赤白;物為三斿,旃亦如之。
開封令秩視大夫,故宜建以物;開封牧率王畿之衆而衛上,師都之任也,故宜建以旗;尚書、禦史大夫,古之卿也,故宜建以旃。
從之。
七年,禮制局言:“昨讨論大駕六引,開封牧乘墨車,兵部尚書、禮部尚書、戶部尚書、禦史大夫乘夏缦。
已經冬祀陳設訖,所有駕士衣服,尚循舊六引之制,宜行改正,況天子五辂,駕士之服,各随其辂之色,則六引駕士之服,當亦如之。
請墨車駕士衣皂,夏缦駕士皂質繡五色團花,于禮為稱。
”從之。
肩輿。
神宗優待宗室老疾不能騎者,出入聽肩輿。
熙甯五年,太宗正司請宗室以病肩輿者,踏引、籠燭不得過兩對。
中興後,人臣無乘車之制,從祀則以馬,常朝則以轎。
舊制,輿檐有禁。
中興東征西伐,以道路阻險,诏許百官乘轎,王公以下通乘之。
其制:正方,飾有黃、黑二等,凸蓋無梁,以篾席為障,左右設牖,前施簾,舁以長竿二,名曰竹轎子,亦曰竹輿。
内外命婦之車。
唐制有厭翟車、翟車、安車、白銅飾犢車,而幰網有降差。
宋制,銀裝白藤輿檐,内命婦皇親所乘;白藤輿檐、金銅犢車、漆犢車,或覆以氈,或覆以棕,内外命婦通乘。
傘。
人臣通用,以青絹為之。
宋初,京城内獨親王得用。
太宗太平興國中,宰相、樞密使始用之。
其後,近臣及内命婦出入皆用。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诏除宗室外,其餘悉禁。
明年,複許中書、樞密院用焉。
京城外,則庶官通用。
神宗熙甯之制,非品官禁用青蓋,京城惟執政官及宗室許用。
哲宗紹聖二年,诏在京官不得用涼扇。
徽宗政和三年,以燕、越二王出入,百官不避,乃賜三接青羅傘一,紫羅大掌扇二,塗金花鞍鞯,茶燎等物皆用塗金,遂為故事。
八年,诏民庶享神,不得造紅黃傘、扇及彩繪,以為祀神之物。
宣和初,又诏諸路奉天神,許用紅黃傘、扇,餘祠廟并禁。
其畫壁、塑像儀仗用龍飾者易之。
建炎中,初駐跸杭州,執政張澄言:“群臣扈從兵間,權免張蓋,俟回銮仍舊。
”诏前宰相到阙,許張蓋。
鞍勒之制。
宋以賜群臣,其非賜者皆有令式,而不敢逾越焉。
金塗銀鬧裝牡丹花校具八十兩,紫羅繡寶相花雉子方鞯,油畫鞍,白銀銜镫,以賜宰相,親王,樞密使帶使相,曾任宰相觀文殿大學士宮觀使,殿前馬軍步軍都指揮使。
金塗銀鬧裝太平花校具七十兩,紫羅繡瑞草方鞯,油畫鞍,陷銀銜镫,以賜使相,樞密副使,參和政事,宣徽使,節度使,宮觀使,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
四廂都指揮使,鞯以紫羅剜花。
若出使,則加紅牦牛纓,金塗銀钹。
使相在外,加紅織成鞍衣複。
步軍都虞候以上賜帶甲馬者,加紅皮秋辔校具七十兩,青氈圓鞯,陷銀銜镫。
金塗銀鬧裝麻葉校具五十兩,紫羅剜花方鞯,油畫鞍,陷銀銜镫,以賜三司使,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殿、端明殿、翰林侍讀侍講,龍圖、天章、寶文閣、樞密直學士,禦史中丞,兩使留後,觀察、防禦使,軍廂都指揮使。
軍廂都指揮使初出授團練使、刺史者,賜亦同。
曾任中書、樞密院後為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