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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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支度判官,入為刑部主事,六遷右司員外郎,俄轉吏部。
世宗謂宰臣曰:“人有言語敏辯而庸常不正者,有語言拙讷而才智通達、存心向正者,如劉仲洙頗以才行見稱,然而口語甚讷也。
”右丞張汝霖曰:“人之若是者多矣,願陛下深察之。
”二十九年,出為祁州刺史,以六善為教,民化之。
章宗即位,除中都、西京等路提刑副使。
先是,田珏等以黨罪廢锢者三十餘家,仲洙知其冤,上書力辨,帝從之,乃複珏官爵而黨禁遂解。
明昌二年,授并王傅、兼同知大同府事,尋改平陽,移德州防禦使。
轉運郭邦傑、節度李晏皆舉仲洙以自代。
升為定海軍節度使。
歲饑,仲洙表請開倉,未報,先為赈貸,有司劾之,罪以贖論。
時仲洙兄仲淵以罪責石州,仲洙上書請以萊易石,朝廷義而不許。
久之,以年老乞緻仕,累表方聽。
泰和八年卒,年七十五。
仲洙性剛直,果于從政,尤長于治民,所在皆有功迹,蓋一時之能吏雲。
李完,字全道,朔州馬邑人。
經童出身,複登詞賦進士第。
調澄城主簿,有遺愛,民為立祠。
用廉,遷定襄令,召補尚書省令史。
時以縣令阙人廉問,世宗選能吏八人按行天下,完其一也。
明昌初,為監察禦史。
故事,台令史以六部令史久次者補,吏皆同類,莫肯舉劾。
完言:“尚書省令史,正隆間用雜流,大定初以太師張浩奏請,始純取進士,天下以為當。
令乞以三品官子孫及終場舉人,委台官辟用。
”上納其言。
擢尚書省都事,出為同知橫海軍節度使事、河間府治中。
提刑司言:“完習法律,有治劇才,軍民無間語。
”升沁州刺史,仍以玺書褒谕。
遷同知廣甯府。
初,遼濱民崔元入城飲不歸,求得屍于水中。
有司執同飲者訊之,皆誣服,提刑司疑其冤,以獄畀完。
完廉得其賊乃舟師也,遂免同飲人。
改北京臨潢路提刑副使。
承安二年,遷陝西西路轉運使,尋授南京路按察使,卒。
完長于吏治,所至奸惡屏迹,民皆便之。
馬百祿,字天錫,通州三河人。
父柔德,天會初第進士,累遷翰林修撰,坐田珏黨免官,迨世宗朝解黨禁,複召用焉。
百祿幼志學,事繼母以孝聞,登大定三年詞賦進士第,調武清主簿。
由龍山令召補尚書省令史,不就,改榷貨副使、平陽府判官,入為國子博士。
朝廷以宰縣日清白有治迹,特遷官一階,升同知北京路轉運事。
委錄南北路刑獄,所至無冤。
召為尚書戶部員外郎,與同知河北東路轉運事李京為中都等路推排使。
明昌初,遷耀州刺史,吏民畏愛。
提刑司以狀聞,授韓王傅、同知安武軍節度事。
俄改兼同知興平軍,以提刑司複舉廉,升孟州防禦使,再遷南京路提刑使。
禦史台以剛直能幹聞,轉知河中府。
承安四年緻仕,卒。
谥曰貞忠。
楊伯元,字長卿,開封尉氏人。
登大定三年進士第,調郾城主簿。
升榆次令,召為大理評事,累除定海軍節度副使,用廉,超授同知河東北路轉運事,入為尚書刑部員外郎,以憂免,起為遼州刺史。
明昌元年,移涿州。
久之,擢工部侍郎,四遷安武軍節度使。
泰和三年緻仕,卒。
伯元以才幹多被委注,凡兩為推排定課使,累為審錄官,人稱其平。
每有疑獄,必專遣決,明辯多中理。
賜谥曰達。
劉玑,字仲璋,益都人也。
登天德三年進士第。
大定初,為太常博士,改左拾遺,兼許王府文學。
玑奏王府事,世宗責之曰:“汝職掌教道,何預奏事!”因命近侍谕旨永中曰:“卿有長史,而令文學奏事何也?後勿複爾。
”累除同知漕運司事,嘗奏言:“漕戶顧直太高,虛費官物,宜約量裁損。
若減三之一,歲可省官錢一十五萬餘貫。
”世宗是其言。
授戶部員外郎,條上便宜數事,世宗謂宰臣曰:“玑言河堤種柳可省每歲堤防之費,及言官錢利害,甚可取。
前後戶部官往往偷延歲月,如玑者不可多得,卿等議其可者行之。
玑向言漕運省費事,盡心公家,不厚賞無以勸來者。
”乃賜錢三千貫。
擢濰州刺史,徙知濟州。
未幾,遷同知北京留守事,坐曲法放免奴婢訴良者,左降管州刺史。
世宗謂宰臣曰:“玑為人何如?”參知政事程輝曰:“玑執強跋扈,嘗追濟南府官錢,以至委曲生意而害及平民。
”上曰:“朕聞玑在北京,凡奴隸訴良,不問契券真僞,辄放為良,意欲徼福于冥冥,則在己之奴何為不放?”又曰:“玑放朕之家奴,意欲以此邀福,存心若是,不宜再用。
”明昌二年,入為國子司業,乞緻仕不許,轉國子祭酒,尋擢太常卿,以昏耄不
世宗謂宰臣曰:“人有言語敏辯而庸常不正者,有語言拙讷而才智通達、存心向正者,如劉仲洙頗以才行見稱,然而口語甚讷也。
”右丞張汝霖曰:“人之若是者多矣,願陛下深察之。
”二十九年,出為祁州刺史,以六善為教,民化之。
章宗即位,除中都、西京等路提刑副使。
先是,田珏等以黨罪廢锢者三十餘家,仲洙知其冤,上書力辨,帝從之,乃複珏官爵而黨禁遂解。
明昌二年,授并王傅、兼同知大同府事,尋改平陽,移德州防禦使。
轉運郭邦傑、節度李晏皆舉仲洙以自代。
升為定海軍節度使。
歲饑,仲洙表請開倉,未報,先為赈貸,有司劾之,罪以贖論。
時仲洙兄仲淵以罪責石州,仲洙上書請以萊易石,朝廷義而不許。
久之,以年老乞緻仕,累表方聽。
泰和八年卒,年七十五。
仲洙性剛直,果于從政,尤長于治民,所在皆有功迹,蓋一時之能吏雲。
李完,字全道,朔州馬邑人。
經童出身,複登詞賦進士第。
調澄城主簿,有遺愛,民為立祠。
用廉,遷定襄令,召補尚書省令史。
時以縣令阙人廉問,世宗選能吏八人按行天下,完其一也。
明昌初,為監察禦史。
故事,台令史以六部令史久次者補,吏皆同類,莫肯舉劾。
完言:“尚書省令史,正隆間用雜流,大定初以太師張浩奏請,始純取進士,天下以為當。
令乞以三品官子孫及終場舉人,委台官辟用。
”上納其言。
擢尚書省都事,出為同知橫海軍節度使事、河間府治中。
提刑司言:“完習法律,有治劇才,軍民無間語。
”升沁州刺史,仍以玺書褒谕。
遷同知廣甯府。
初,遼濱民崔元入城飲不歸,求得屍于水中。
有司執同飲者訊之,皆誣服,提刑司疑其冤,以獄畀完。
完廉得其賊乃舟師也,遂免同飲人。
改北京臨潢路提刑副使。
承安二年,遷陝西西路轉運使,尋授南京路按察使,卒。
完長于吏治,所至奸惡屏迹,民皆便之。
馬百祿,字天錫,通州三河人。
父柔德,天會初第進士,累遷翰林修撰,坐田珏黨免官,迨世宗朝解黨禁,複召用焉。
百祿幼志學,事繼母以孝聞,登大定三年詞賦進士第,調武清主簿。
由龍山令召補尚書省令史,不就,改榷貨副使、平陽府判官,入為國子博士。
朝廷以宰縣日清白有治迹,特遷官一階,升同知北京路轉運事。
委錄南北路刑獄,所至無冤。
召為尚書戶部員外郎,與同知河北東路轉運事李京為中都等路推排使。
明昌初,遷耀州刺史,吏民畏愛。
提刑司以狀聞,授韓王傅、同知安武軍節度事。
俄改兼同知興平軍,以提刑司複舉廉,升孟州防禦使,再遷南京路提刑使。
禦史台以剛直能幹聞,轉知河中府。
承安四年緻仕,卒。
谥曰貞忠。
楊伯元,字長卿,開封尉氏人。
登大定三年進士第,調郾城主簿。
升榆次令,召為大理評事,累除定海軍節度副使,用廉,超授同知河東北路轉運事,入為尚書刑部員外郎,以憂免,起為遼州刺史。
明昌元年,移涿州。
久之,擢工部侍郎,四遷安武軍節度使。
泰和三年緻仕,卒。
伯元以才幹多被委注,凡兩為推排定課使,累為審錄官,人稱其平。
每有疑獄,必專遣決,明辯多中理。
賜谥曰達。
劉玑,字仲璋,益都人也。
登天德三年進士第。
大定初,為太常博士,改左拾遺,兼許王府文學。
玑奏王府事,世宗責之曰:“汝職掌教道,何預奏事!”因命近侍谕旨永中曰:“卿有長史,而令文學奏事何也?後勿複爾。
”累除同知漕運司事,嘗奏言:“漕戶顧直太高,虛費官物,宜約量裁損。
若減三之一,歲可省官錢一十五萬餘貫。
”世宗是其言。
授戶部員外郎,條上便宜數事,世宗謂宰臣曰:“玑言河堤種柳可省每歲堤防之費,及言官錢利害,甚可取。
前後戶部官往往偷延歲月,如玑者不可多得,卿等議其可者行之。
玑向言漕運省費事,盡心公家,不厚賞無以勸來者。
”乃賜錢三千貫。
擢濰州刺史,徙知濟州。
未幾,遷同知北京留守事,坐曲法放免奴婢訴良者,左降管州刺史。
世宗謂宰臣曰:“玑為人何如?”參知政事程輝曰:“玑執強跋扈,嘗追濟南府官錢,以至委曲生意而害及平民。
”上曰:“朕聞玑在北京,凡奴隸訴良,不問契券真僞,辄放為良,意欲徼福于冥冥,則在己之奴何為不放?”又曰:“玑放朕之家奴,意欲以此邀福,存心若是,不宜再用。
”明昌二年,入為國子司業,乞緻仕不許,轉國子祭酒,尋擢太常卿,以昏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