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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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以贖論。

    淑妃竟進封元妃。

    又大兵雖罷,而邊事方殷,連歲旱?,災異數見。

    又多變更制度,民以為弗便而又改之。

    紛紛無定。

    萬公素沉厚深謹,務安靜少事以為治,與同列議多不合。

    然頗嫌畏,不敢犯顔強谏,須帝有問,然後審畫利害而質言之,帝雖從而弗行也。

    萬公于是兩上表以衰病丐閑,诏谕曰:“近卿言數事,朕未嘗行,乃朕之過。

    卿年未老,而遽告病,今特賜告兩月,複起視事。

    ” 初,明昌間,有司建議,自西南、西北路,沿臨潢達泰州,開築壕塹以備大兵,役者三萬人,連年未就。

    禦史台言:“所開旋為風沙所平,無益于禦侮,而徒勞民。

    ”上因旱災,問萬公所由緻。

    萬公對以“勞民之久,恐傷和氣,宜從禦史台所言,罷之為便”。

    後丞相襄師還,卒為開築,民甚苦之。

    主兵者又言:“比歲征伐,軍多敗衄,蓋屯田地寡,無以養贍,至有不免饑寒者,故無鬥志。

    願括民田之冒稅者分給之,則戰士氣自倍矣。

    ”朝臣議已定,萬公獨上書,言其不可者五,大略以為:“軍旅之後,瘡痍未複,百姓拊摩之不暇,何可重擾,一也。

    通檢未久,田有定籍,括之必不能盡,适足以增猾吏之敝,長告讦之風,二也。

    浮費侈用,不可勝計,推之以養軍,可斂不及民而足,無待于奪民之田,三也。

    兵士失于選擇,強弱不别,而使同田共食,振厲者無以盡其力,疲劣者得以容其奸,四也。

    奪民而與軍,得軍心而失天下心,其禍有不可勝言者,五也。

    必不得已,乞以冒地之已括者,召民莳之,以所入贍軍,則軍有坐獲之利,而民無被奪怨矣。

    ”皆不報。

    一日奏事,上謂萬公曰:“卿昨言天久陰晦,亦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

    君子當在内,小人當在外,甚有理也,然孰謂小人?”萬公奏“張炜、田栎、張嘉貞等,雖有才幹,無德可稱”。

    上即命三人補外。

      泰和元年,連章請老,不許,遷榮祿大夫,賜其子進士及第。

    明年,章再上,有旨:“得非卿有所言,朕有不從者乎?或同列情見不一,而多違卿意邪?不然,何求去如是之數也。

    ”萬公謝無他,第以病言。

    三年正月,章再上,不允,加銀青光祿大夫。

    三月,曆舉朝臣有名者以自代,求去甚力。

    上知其不能留,谕曰:“朕初即位,擢卿執政,繼遷相位,以卿先朝舊人,練習典故,朕甚重之。

    且年雖高而精力未衰,故以機務相勞。

    為卿屢求退去,故勉從之,甚非朕意也。

    ”加金紫光祿大夫,緻仕。

     六年,南鄙用兵,上以山東重地,須大臣鎮撫之,先任完顔守貞卒,于是特起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

    山東連歲旱蝗,沂、密、萊、莒、濰五州尤甚。

    萬公慮民饑盜起,當預備赈濟。

    時兵興,國用不給,萬公乃上言乞将僧道度牒、師德号、觀院名額并鹽引,付山東行部,于五州給賣,納粟易換。

    又言督責有司禁戢盜賊之方。

    上皆從之。

    宋人請和,複乞緻仕,許之,加崇進,仍給平章政事俸之半。

    泰和七年,薨。

    命依宰臣故事,燒飯,赙葬。

    贈儀同三司,谥曰文貞。

      萬公淳厚剛正,門無雜賓,典章文物,多所裁正。

    上嘗與司空襄言秋山之樂,意将有事于春蒐也。

    顧視萬公,萬公曰:“動何如靜。

    ”上改容而止。

    輔政八年,其所薦引,多廉讓之士焉。

    大安元年,配享章宗廟廷。

     蒲察通,本名蒲魯渾,中都路胡土愛割蠻猛安人也。

    熙宗選護衛,見通名,以筆識之。

    通以父老,懇乞就養。

    衆訝之曰:“得充侍衛,終身榮貴,今乃辭,過人遠矣。

    ”朝廷義而從之。

    後因會葬宋王宗望于房山,以門閥,加昭信校尉,授頓舍。

    改禦院通進。

     海陵伐宋,隆州諸軍尤精銳,付通總之。

    兵壓淮,令通率騎二百先濟觇敵。

    及弇中,敵兵躍出,通按兵直前,傍有舞槊來刺者,回身射之,應弦而斃。

    諸軍并擊,敗之。

    海陵召見,喜形于色,曰:“兵事定,汝勿憂爵賞。

    ”至揚州,通營别屯。

    是夜,海陵遇弑,有來告者,通欲執而殺之,續聞其實,哀悶仆地,衆掖而起,徑入營門哭之。

     軍還,入見,世宗顧謂近臣曰:“朕素知是人,幼嘗從遊,性溫厚,有識慮,又精騎射。

    ”授尚廄局副使。

    又谕近臣曰:“常令見朕,欲問以事而考其言,朕将用之。

    ”窩斡反,命通佩金符,詣軍前督戰。

    賊破,以功授世襲謀克。

    奚人亂,承诏繼往莅軍。

    遷本局使,以母喪免。

    起為殿前右衛将軍,兼領閑廄。

    尋命其子蒲速烈尚衛國公主。

    出為肇州防禦使,賜以金帶,仍谕以補外之意,因戒敕之,語在《世宗紀》中。

    尋擢蒲與路節度使,移鎮歸德軍,遷西南路招讨,入知大興府事,除殿前都點檢。

    初,大理卿阙,世宗欲令通為之,問宰臣,對曰:“通,點檢器也。

    ”上曰:“點檢繁冗,無由顯其能。

    通明敏才幹,正掌法之官。

    ”又曰:“通之機識,崇尹不及也。

    ” 大定十七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

    诏議推排猛安謀克事,大臣皆以為止驗見在産業,定貧富,依舊科差為便。

    通言:“必須通括各謀克人戶物力多寡,則貧富自分。

    貧富分,則版籍定,如有緩急,驗籍科差,富者不得隐,貧者不重困。

    與一例科差者,大不侔矣。

    ”上是通言,謂宰臣曰:“議事當如通之盡心也。

    ”閱三歲,進平章政事,封任國公。

     世宗将幸上京,以通朝廷舊人,命為上京留守,先往鎮撫之。

    二十五年,除知真定府事,世宗曰:“朕複欲相卿,惜卿老矣,故以此授卿。

    ”仍賜錢千貫。

    未幾,改知平陽府事,移鳳翔,緻仕。

    明昌四年,上谕宰臣曰:“通先朝重臣,年雖高而未衰。

    ”因命知廣甯府事。

    累表請老,複以開府儀同三司緻仕。

    承安三年薨。

    谕旨于其弟曰:“舊制,緻仕宰相無祭葬禮,通舊臣懿戚,故特命敕祭及葬。

    ”初,通在政府,舉太子率府完顔守貞、監察禦史裔俱可大用,其後皆為名臣,世多其知人雲。

     粘割斡特剌,蓋州别裡賣猛安奚屈謀克人也。

    貞元初,以習女直字試補戶部令史,轉尚書省令史。

    大定七年,選授吏部主事,曆右補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