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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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本名撒離喝耨碗溫敦思忠子乙疊溫敦兀帶奔睹高桢白彥敬張景仁 杲,本名撒離喝,安帝六代孫,泰州婆盧火之族,胡魯補山之子。

    雄偉有才略,太祖愛之,常在軍中。

    及婆盧火為泰州都統,宗族皆随遷泰州。

    撒離喝嘗為世祖養子,獨得不遷,仍居安出虎水。

     宗翰、宗望已再克汴,執宋二主北還。

    宗望分遣諸将定河北。

    左都監阇母攻下河間。

    雄州李成棄城走,撒離喝邀擊,大破之,雄州遂降。

    睿宗經略山東,留撒離喝于河上,而真定境内有賊衆,自稱元帥秦王。

    撒離喝擊破其衆,執而戮之。

    從平陝西,撒離喝徇地自渭以西,降德順軍,又降泾原路鎮戎軍,進平熙河,降甘泉等三堡,遂取保川城,明年,同奔睹讨平河外,降甯洮、安隴二寨,并降下河及樂州。

    至西甯,盡降其都護官屬,于是木波族長等皆迎降。

    攻慶陽,敗其拒者,遂降其城。

    慕洧以環州來降,得城寨十三,步騎一萬。

    于是,宗弼軍敗于和尚原,上褒美撒離喝而戒勵宗弼。

     睿宗已定陝西,留兵屯沖要,使撒離喝總之。

    居無何,請收劍外十三州。

    與宋王彥之軍七千人遇于沙會泺,敗之,遂克金州。

    連破吳玠諸軍于饒峰關,遂取真符縣,取洋州入興元府。

    敗吳玠兵于固鎮,擒其兩将。

    撒葛柷等破宋兵,盡下諸砦及仙人關。

    天會十四年,為元帥右監軍。

     天眷三年,宗弼複取河南。

    撒離喝自河中出陝西。

    既至鳳翔,擊走宋軍。

    是時,宋軍在京兆西者甚衆。

    諸将以暑雨,欲駐軍。

    且聞宋兵九萬會于泾州,都元帥遣河南步卒來會軍。

    撒離喝留諸将屯環慶,獨以輕騎取泾州。

    六月,敗宋兵于泾州。

    宋兵走渭州,拔離速追擊,大敗之。

    未幾,為右副元帥。

    皇統三年,封應國公,錫赉甚厚。

    熙宗出獵,賜具裝馬二,命射于圍中。

    加開府儀同三司。

    将還軍,命宰臣餞之。

     海陵升蒲州為河中府,撒離喝為河中尹,左副元帥如故。

    自陝西入朝,因從容言曰:“唐建成不道,太宗以義除之,即位之後,力行善政,後世稱賢。

    陛下以前主失德,大義廢絕,力行善政,則如唐太宗矣。

    ”海陵聞其言,色變,撒離喝亦悔其言。

    既而進封國王,從行官吏皆官賞之。

    海陵念撒離喝久握兵在外,頗得士心,忌之,以為行台左丞相兼左副元帥。

    又恐不奉命,陽尊以殊禮,使系屬籍,以玉帶玺書賜之。

    撒離喝至汴,诏谕行台右丞相、右副元帥撻不野無使撒離喝預軍事。

    撒離喝不知,每事辄争之。

    撻不野詭曰:“太師梁王以陝西事屬公,以河南事屬撻不野,今未嘗别奉诏命。

    陝西之事,撻不野固不敢幹涉。

    ”撻不野久在河南,将帥畏而附之。

    撒離喝始至勢孤,争之不得,白于朝。

    大臣知上旨,報曰:“如梁王教。

    ”及诏使至汴,谕旨于撻不野。

    使還,撻不野獨有附奏,撒離喝不得與聞,人皆知海陵使撻不野圖之矣。

     會海陵欲除遼王斜也子孫及平章政事宗義等,元帥府令史遙設希海陵旨,誣撒離喝父子謀反,并平章宗義、尚書謀裡野等。

    遙設學撒離喝手署及印文,詐為契丹小字家書與其子宗安,從左都監奔睹上變。

    封題作已經開拆者,書紙隐約有白字,作曾經水浸,緻字畫分明者,稱禦史大夫宗安于宮門外遺下此書,遙設拾得之。

    其書略曰:“撻不野自來于我不好,凡事常有堤防,應是知得上意。

    移剌補丞相于我不好,若遲緩分毫,猜疑必落他手也。

    ”又曰:“阿渾每見此書,約定月日,教掃胡令史卻寫白字書來。

    ”有司鞫問,宗安不服曰:“使真有此書,我剖肌肉藏之,猶恐漏洩,安得于朝門下遺之?”有司掠笞楚毒,宗安神色不變。

    乃置掃胡爐炭上,掃胡不能堪,自誣服。

    宗安謂掃胡曰:“爾苦矣。

    ”宗義被掠笞,不能當,亦自誣服,曰:“我輩知不免矣,不早決,徒自苦。

    ”宗安曰:“今雖無以自明,九泉之下當有冤對,吾終不能引屈。

    ”竟不服而死。

    使厮魯渾殺撒離喝于汴,族其家,而無寫書及傳書者主名。

     有折哥者,能契丹小字,舊嘗從撒離喝。

    特末者,陝西舊将,嘗以左副元帥事馳驿赴阙。

    兩人者皆族誅。

    撒離喝親屬坐是死者二十餘人。

    魯王斡者孫耶魯候撒離喝于汴,厮魯渾執之,耶魯曰:“願付有司,若法當同坐,雖死不恨。

    ”厮魯渾亦殺之。

    其家訟于朝,海陵不問,但賜錢二百萬。

      奔睹遷元帥左監軍,加開府儀同三司。

    遙設為同知博州事,賜錢三百萬,謂之曰:“爾無自比老人。

    老人親告朕,爾以告有司,設有撒離喝黨人在其間,敗吾事